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3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商铺的管理,维护小区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小区商铺指的是在小区内经营的各类商业性质的店铺,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的经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第四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经济原则,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尊重社区居民的合理需求,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二章商铺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店铺的整洁,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扩大经营范围等。
第七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商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协助社区居民进行安全防范,配合警方和社区居民开展治安巡逻、安保工作。
第九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健身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商铺租赁和管理第十条小区商铺的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支付方式、退还押金、装修责任等内容,并签署双方协议。
第十一条小区商铺的装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缴纳租金。
第十三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商铺管理会议,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退还押金时间和方式,及时退还押金。
第四章违规处罚和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如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t1. 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t2. 擅自改变商铺用途;\t3. 未经许可进行装修;\t4. 未按期缴纳租金;\t5. 违反商品质量和服务承诺;\t6. 违反卫生安全规定;\t7.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t8.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小区店铺管理制度
小区店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内店铺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内的良好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区内的店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零售、服务类等,所有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的店铺经营者,包括业主自行经营的店铺和租户经营的店铺。
第四条小区的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五条小区的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小区业委会的管理,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小区的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七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环保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乱倒垃圾。
第八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应该自觉接受居民的监督,积极响应居民的合理要求。
第九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爱护小区环境,不得随意涂鸦、破坏小区公共设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十条小区店铺的经营许可由业委会负责审核颁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经业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小区店铺的经营许可有效期为一年,经过年审合格后可获得续期。
第十二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必须在店铺门口张贴有效的许可证明,以便随时查验。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十三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营业时间,不得私自延长营业时间,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业委会。
第十四条小区店铺经营者不得向他人散发传单,不得在小区内张贴广告,不得在店铺门口吸烟。
第十五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保持店铺环境清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不得存在异味。
第十六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接受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问题,对于投诉严重的店铺,业委会有权停止其经营许可。
第十七条小区店铺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采取欺诈手段获取利益。
第十八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第十九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得贩卖过期食品或药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保证店铺内的消防安全,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提高小区商业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的招商经营、租赁、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城市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小区商铺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违纪等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使用,应当与赠送业主的用途相符,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六条经营商铺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税务调查。
第二章商铺的招商经营管理第七条商铺的招商经营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八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严格遵守上级政府制定的招商规定,不得擅自引进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
第九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根据小区整体规划,确保业态合理、互补发展,并由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需求,并按照此需求进行评审和招商。
第十一条商铺的经营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签约入驻。
第十二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商铺的租赁管理第十三条商铺的租赁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五条商铺的租金由商铺管理办公室与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第十六条商铺的租赁期间,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时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转让商铺,否则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空商铺,交还给商铺管理办公室。
第四章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九条商铺的经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定期向商铺管理办公室报备经营情况。
小区商业门店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商业门店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商业门店的管理,维护小区的商业秩序,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小区商业门店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商业门店,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零售、服务等行业。
第三条本小区商业门店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商家应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确保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第四条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商业门店进行日常管理,并依据本管理制度对商家进行监督和处罚。
二、门店经营规范第五条商业门店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经营非法商品和服务,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六条商业门店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识。
第七条商业门店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商业门店应按照小区规定的时间经营,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经营时间,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九条商业门店产生的垃圾必须按照小区规定进行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影响小区环境。
第十条商业门店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商家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商家应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二条商家应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第十三条商家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相关费用,如有逾期,应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商家不得在门店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物业管理部门职责第十五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商业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业门店进行检查,确保商家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业门店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小区商铺的安全运营,维护业主和商户的合法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商铺安全。
2. 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商铺安全管理工作,对商铺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商铺消防安全管理(1)商铺内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违规使用明火、电热设备。
(2)商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商铺内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商户应定期对商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商铺用电安全管理(1)商铺内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安装,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操作。
(2)商铺内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器产品。
(3)商户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 商铺食品安全管理(1)商铺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商铺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商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4. 商铺环境卫生管理(1)商铺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墙面、设施清洁。
(2)商铺应设置垃圾桶,并确保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商铺应按照规定处理污水、废气等,不得污染环境。
四、安全检查与监督1. 小区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商户整改。
2. 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商铺安全检查记录,对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3. 商户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小区安全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给予适当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区门市管理制度
小区门市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门市秩序,促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门市(包括商铺、便利店、餐饮店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区门市管理工作应遵循“服务、管理、规范”的原则,为业主、居民提供方便、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
第四条小区门市的管理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管理措施由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
第五条所有门市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六条门市经营者应遵守门市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相关经营管理制度,维护门市秩序。
第七条门市经营者应遵循“自愿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原则,自觉维护小区门市形象。
第八条门市经营者不得随意更改门市结构、门面装修,如有必要变更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第九条门市经营者应保持门市周围环境卫生,定期清洁门面、清理垃圾,确保门市周围环境整洁。
第十条门市经营者应合理摆放商品,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门市经营者应定期对门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门市经营者应对店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店员身体健康,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门市经营者应加强对店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门市经营者应定期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门市管理费,确保小区门市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门市经营者应积极参与小区各项活动,为小区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六条门市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积极报警。
第十七条门市经营者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门市管理工作。
第二章门市经营第十八条门市经营者需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门市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象经营。
第二十条门市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产品标价,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第二十一条门市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商品。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小区商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促进小区商铺的良性发展,保证物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合规经营。
二、范围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铺,商户、物业公司和业主。
三、制度制定程序该制度由物业公司制定,并经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四、制度内容1. 商铺经营管理规定1.1 商铺的使用权为业主所有,商铺内部装修、打烊时间、商品经营范围等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经批准。
1.2 商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火、防盗、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1.3 商家要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垃圾,保持商铺外部环境卫生和公共区域的整洁。
1.4 商家应根据规定缴纳物业、环卫费用等,保持与业主及小区物业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
2. 商户职责2.1 商户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相关手续。
2.2 商户应定期进行商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保证商铺安全。
2.3 商户应自觉遵守劳动法规,合法用工,保障员工权益。
3. 物业公司职责3.1 物业公司要定期检查商铺经营状况,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知商家整改。
3.2 物业公司要对商铺进行安全、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安全。
3.3 物业公司要对商家的费用缴纳情况进行监管,并及时催缴欠费。
4. 业主职责4.1 业主应支持物业公司加强对商铺经营的管理,积极举报商铺违反规定的行为。
4.2 业主应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在商铺周围保持整洁。
4.3 业主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商铺经营的黑色利益链。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
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报警或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小区商铺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经营管理事项。
如商铺经营跨越物业公司管理的范围,需进行额外管理协调。
万科商铺临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万科商铺的管理,保障商铺业主、租户及物业管理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万科商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万科所有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赁、使用、维护、维修等方面。
第三条万科商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2. 保障业主、租户和物业管理方的合法权益;3. 维护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4. 注重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商铺租赁第四条商铺租赁应遵循以下规定:1. 商铺租赁前,万科应向租户提供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租户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符合商铺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 租户应按约定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4. 租赁期限届满,租户应提前一个月向万科提出续租申请,经万科同意后方可续租。
第三章商铺使用第五条商铺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租户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
2. 租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商铺安全、卫生、环保。
3. 租户应保持商铺内外环境整洁,不得乱堆乱放物品,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扩建。
4. 租户应爱护商铺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四章商铺维护与维修第六条商铺维护与维修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万科负责商铺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整洁、美观。
2. 租户负责商铺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确保商铺设施的正常使用。
3. 万科应及时修复因公共设施故障导致的商铺损坏,如因维修需要暂停商铺使用,应提前通知租户。
4. 租户应积极配合万科进行商铺维修,不得擅自拆除、改装商铺设施。
第五章公共秩序第七条公共秩序应遵循以下规定:1. 商铺内禁止吸烟、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
2. 商铺内禁止喧哗、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设施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小区内店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区内店面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店面,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店、便利店、美容美发店、洗衣店、健身房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内店面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 店面经营者为店面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店面内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店面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店面安全管理。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 店面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店面内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安装,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店面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并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店面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 店面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店面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等,如有存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4. 店面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
六、食品安全管理1. 店面经营者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 店面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设施,如冷藏设备、消毒设备等,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店面食品加工、储存、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七、治安安全管理1. 店面应安装监控设备,对店面内外进行监控,确保安全。
2. 店面经营者应加强店内人员管理,防止盗窃、抢劫等治安事件发生。
3. 店面应配合物业管理处做好治安巡逻工作,共同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八、紧急事件处置1. 店面经营者应制定紧急事件处置预案,明确紧急事件的应对措施。
2. 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紧急事件时,店面经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进行处置,并迅速报警。
3. 物业管理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区商铺的管理,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适用范围包括小区内的商铺、摊位、餐饮店等经营场所。
二、商铺管理责任1.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偷逃税款,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假冒伪劣商品。
2. 商铺经营者应当负责商铺的环境卫生,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不得将垃圾、污水等排放到小区公共区域,必须按时清理商铺周围的垃圾。
3. 商铺经营者应当维护商铺的安全,配备消防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 商铺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不得欺诈消费者,不得销售过期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
三、商铺经营秩序1. 商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开展营业活动,不得私设赌博场所或涉黄场所。
2.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小区的居民生活作息时间,不得在夜间或休息日扩音喧哗、高音量播放音乐等影响居民休息的行为。
3.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小区的停车规定,不得占用小区的停车位,不得妨碍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
四、商铺管理机制1. 小区应当设立商铺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代表和商铺经营者代表组成。
商铺管理委员会负责商铺经营的统筹协调和问题解决。
2. 商铺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商铺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商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商铺经营者考核制度,根据商铺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情况给予奖惩。
五、违规处理商铺经营者如果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规定,将面临以下处罚:1. 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给予书面警告,要求其立即整改。
2. 罚款:对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给予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3. 暂停营业:对违规行为严重的商铺经营者,可以暂停其营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后方可恢复营业。
4. 终止合同:对经过多次整改仍不改正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终止其与小区的合作合同,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小区商铺经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保障业主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商业环境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内的所有商铺,包括但不限于超市、餐饮、美容美发、洗衣店、便利店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业主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商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商铺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商铺经营者申请入驻小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成立的法人;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4. 符合小区商业布局规划和发展需求。
第五条商铺经营者申请入驻小区,应当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2.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入驻证明;3. 商铺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4. 商铺经营计划书;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物业管理处在收到商铺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
第七条商铺经营者取得入驻资格后,应当与物业管理处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商铺经营规范第八条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第九条商铺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十条商铺经营者应当合理使用经营场所,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第十一条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小区的噪音控制规定,不得进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商铺经营者应当确保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三条商铺经营者应当合理定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四条商铺经营者应当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四章商业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小区内商业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商业活动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如噪音、气味等;2. 商业活动不得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如广场、道路等;3. 商业活动不得影响小区绿化、环境卫生;4. 商业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制度对小区商铺有何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制度对小区商铺有何管理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小区商铺作为社区商业的一部分,为居民提供了诸多便利。
然而,为了确保小区的秩序、安全和整体环境质量,物业管理部门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小区商铺的运营。
那么,这些物业管理制度对小区商铺到底有哪些管理规定呢?首先,在经营许可方面,小区商铺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物业管理部门会对商铺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这不仅是对商铺自身的要求,也是对小区居民权益的保障。
如果发现有商铺无证经营或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业务,物业有权要求其整改甚至停业。
在营业时间的规定上,物业通常会根据小区的特点和居民的生活规律来制定。
例如,为了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可能会限制商铺在夜间的营业时长。
尤其是对于一些噪音较大的商铺,如酒吧、KTV 等,更会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这样既能保证商铺的正常经营,又能维护小区的安静和居民的休息权利。
环境卫生是物业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小区商铺需要保持其周边环境的整洁,包括门前的道路、绿化带等区域。
商铺应负责定期清扫垃圾、清理杂物,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垃圾投放和处理。
不得随意倾倒垃圾、污水,以免影响小区的整体卫生状况。
同时,商铺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也需要及时清理和运输。
噪音和污染的控制也是不可忽视的。
商铺在经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噪音,如安装隔音设备、控制音量等。
对于可能产生油烟、异味等污染的餐饮类商铺,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和通风设施,确保排放达标,不影响小区的空气质量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消防安全是重中之重。
商铺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商铺的装修和布局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同时,商铺的工作人员需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灾应急处理程序,以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物业管理还会对商铺的招牌和广告进行管理。
小区内街商户管理措施办法
《小区内街商户管理措施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小区内街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措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小区内街所有商户。
三、管理措施(一)经营规范1、商户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2、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非法传销等。
3、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欺诈消费者,不得哄抬物价、恶意竞争。
4、商户不得在店外占道经营、堆放物品,不得影响小区的交通和环境。
(二)环境卫生1、商户应负责店铺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杂物。
2、商户应设置垃圾桶,定期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在小区内。
3、餐饮商户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排放符合环保标准,不得对小区环境造成污染。
4、商户不得在店铺内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小区的卫生和秩序。
(三)安全管理1、商户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商户不得在店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违规用火、用气,确保用电、用火、用气安全。
3、商户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确保店铺内的财产安全。
4、商户应配合小区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得阻碍物业人员的正常检查和执法。
(四)噪声管理1、商户应控制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2、餐饮商户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安装隔音设备等,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3、商户不得在店铺内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进行宣传和促销活动。
(五)广告管理1、商户的广告招牌应符合小区的整体规划和风格,不得影响小区的美观。
2、商户的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3、商户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发放传单,不得进行违规广告宣传活动。
(六)服务管理1、商户应提高服务质量,热情接待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和纠纷。
小区物业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物业商铺的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商户和物业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物业商铺,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购物、娱乐、服务等行业。
三、安全责任1. 物业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商铺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实施,定期检查,确保商铺安全。
2. 商户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商铺内物品安全,定期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业主有义务配合物业公司进行商铺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商户需持有效证件租赁商铺,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商户需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商户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等。
2. 设施设备管理(1)商铺内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商铺内电气线路、插座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禁止私拉乱接。
(3)商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
3. 安全检查(1)物业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商户应每月自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并整改。
(3)业主发现商铺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
4. 应急处理(1)商铺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商户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置。
(2)物业公司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场处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的商户,给予适当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商户,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一、商铺的申请与管理1.商铺的申请:任何人想要在小区内开设商铺,必须经过小区管理处的审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及与小区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2.商铺的选择:小区管理处对商铺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等进行统一规划,并根据商业发展的需求进行分配,确保商铺的差异化和多样性。
3.租赁合同:商家与小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商铺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租房保证金等事项。
商家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利合法的经营商业活动。
二、商铺的经营与管理1.卫生管理:商家应当自行负责商铺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卫生间、过道、门窗、地面、设备等的清洁与卫生保持。
商家应定期清理垃圾,并保持商铺周围的整洁。
2.环境保护:商家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污染性操作或使用有害物质。
商区管理处会定期进行环境清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3.安全管理:商家应确保商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如电路、消防设备等都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
商家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火设施、灭火器等。
4.环境卫生:商家应定期对商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常规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确保商铺内无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5.销售行为规范: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
商家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劣质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投诉与纠纷解决2.纠纷解决:对于商家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小区管理处提出仲裁申请,由小区管理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执行责任:小区管理处负责制定和执行商铺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2.监督机制:小区内商家和业主有权对商铺管理制度进行监督。
小区内设立监督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定期开会并进行商铺管理制度的评估和监督。
3.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商铺管理制度的商家,小区管理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
小区内店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内店铺的管理,保障业主、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经营性店铺,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超市、美容美发、维修服务等。
第三条小区店铺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店铺准入与退出第四条店铺准入:1. 店铺经营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2. 店铺经营范围应符合小区的整体规划,不得经营违法、违规商品;3. 店铺经营者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4. 店铺装修风格应与小区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小区整体美观。
第五条店铺退出:1. 店铺经营者因自身原因需退出时,应提前一个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2. 物业管理处将对退出店铺进行评估,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方可批准退出;3. 店铺退出后,原店铺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如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三章店铺经营规范第六条店铺经营:1. 店铺经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2. 店铺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3. 店铺应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4. 店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七条广告宣传:1. 店铺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2. 店铺广告宣传不得影响小区环境,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3. 店铺广告宣传不得干扰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
第四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八条物业管理:1. 物业管理处负责对小区内店铺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店铺经营秩序;2. 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3. 物业管理处应协调处理店铺经营中出现的纠纷。
第九条服务:1. 物业管理处应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协助店铺经营者解决经营中的问题;2. 物业管理处应加强与店铺经营者的沟通,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3. 物业管理处应定期组织店铺经营者开展培训,提高经营者的业务水平。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规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活动;2. 违反本制度,扰乱小区经营秩序;3. 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影响小区环境;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5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1、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商铺的营业人员必须到管理处登记,每人交一寸冠相片两张,交验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户口不在广州市内的,应办理登记手续或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2、各商铺文明营业,主要负责人应教育好自己的员工,绝不允许在住宅区打架斗殴、吸毒贩毒,以及进行赌博、____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3、各商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自行购买财产保险。
4、各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在同一插座接驳多样电器,以免由于超过负荷而导致火警。
5、各商铺均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6、各商铺均不得在门外大声喧哗,滋扰住户。
7、各商铺严禁在门前或其它公众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不得在门前及任何公共场所悬挂衣物或其它洗涤物。
8、各商铺上落货物时,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卸货区内进行,不得将货物随处摆放,以免发生意外及堵塞通道。
9、各商铺要保持门前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准将垃圾乱丢乱放,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及时清理,不准放置在任何场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筒内。
10、各商铺营业人员必须衣着得当,注意个人形象。
11、各商铺内的水、电系统发生意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须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维修,以免因此发生意外事故。
12、各商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
13、各商铺在本小区经营期间不准饲养宠物。
14、各商铺必须按规定挂招牌,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乱立广告牌等。
15、各商铺必须严格遵守小区所有管理规定,文明经商,共同繁荣。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商铺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小区商铺是指位于小区内的商业用房,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管理原则上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的选择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区商铺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万科星园商铺管理规定
万科星园商铺管理规定万科星园商铺管理规定1、商铺经营者应守法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2、严格按照商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约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扩展经营区域。
3、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可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4、如商铺业主将商铺出租、转让,须将出租、转让事项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业主有责任监督商铺使用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商铺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商铺的排污、排烟、噪音、灯光、垃圾处理等应符合环保标准,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用)户的正常生活或经营,不损害其他住(用)户的合法权益。
如招致其他住(用)户投诉,商铺经营者应按要求配合整改。
6、商铺应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以不影响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正常休息、生活为度,发生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投诉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沟通工作。
7、任何时候(包括周末、节假日)均不得占用走廊、过道、广场等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摆放物品(包括货物、桌椅及可移动招牌等。
8、商铺业主悬挂店招或广告如需使用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只能基于其合理需要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部分进行合理使用,不随意悬挂招牌。
悬挂招牌及位置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的形状、内容和款式等,不可影响本物业整体外观,不能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9、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门前三包”等管理要求,保持商铺周围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处理。
10、不准在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11、不得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12、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商铺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进行派发名片、宣传资料等宣传或经营活动。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小区商铺的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小区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商铺,包括商场、超市、餐饮、零售等商户。
3. 商户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小区商铺的安全和秩序。
二、商铺入驻须知1. 商户在入驻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
2. 商户应与物业公司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各方的权责。
3. 商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4. 商户入驻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监控。
三、商铺安全设施1. 商铺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
2. 商铺应保持灭火器的有效性,每半年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能够正常使用。
3. 商铺应定期进行电器设备的安全检查,避免电器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4. 商铺应设置监控摄像头,包括前门、后门、货品堆放区等重要区域,确保监控全面。
5. 商铺应设置合适的防盗设施,如门禁系统、防盗警报器等。
6. 商铺应设置疏散指示牌和应急照明,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四、商铺经营管理1. 商户应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不得涉及违法犯罪活动。
2. 商户应保持商铺的卫生环境,及时清理垃圾,保持走道畅通。
3. 商户应定期对食品、饮料等进行检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商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保证基础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管理。
5. 商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税务申报,并及时缴纳相关税款。
六、安全巡查与应急处理1. 物业公司应设置专职人员进行商铺的安全巡查,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2. 物业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行动方案。
3. 商铺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4.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商户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处罚与奖励机制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商户,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合同解除等。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商铺安全管理,保障小区商铺经营者、消费者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商铺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铺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商户自律、物业管理公司协助、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商铺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确保商铺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
第二章商铺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商铺经营者是商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商铺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2. 建立健全商铺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3. 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5.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6. 做好商铺的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食物中毒等工作;7. 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协助商铺经营者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2. 定期对小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3. 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 协助商铺经营者做好商铺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5. 制定小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演练;6. 做好小区的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安全意识;7. 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故。
第七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区商铺安全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加强对商铺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2. 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 指导商铺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4. 及时了解商铺的安全状况,提供政策支持和帮助;5. 建立商铺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6. 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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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1、商铺经营者应守法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2、严格按照商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约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扩展经营区域。
3、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可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4、如商铺业主将商铺出租、转让,须将出租、转让事项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业主有责任监督商铺使用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商铺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商铺的排污、排烟、噪音、灯光、垃圾处理等应符合环保标准,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用)户的正常生活或经营,不损害其他住(用)户的合法权益。
如招致其他住(用)户投诉,商铺经营者应按要求配合整改。
6、商铺应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以不影响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正常休息、生活为度,发生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投诉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沟通工作。
7、任何时候(包括周末、节假日)均不得占用走廊、过道、广场等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摆放物品(包括货物、桌椅及可移动招牌等。
8、商铺业主悬挂店招或广告如需使用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只能基于其合理需要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部分进行合理使用,不随意悬挂招
牌。
悬挂招牌及位置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的形状、内容和款式等,不可影响本物业整体外观,不能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9、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门前三包”等管理要求,保持商铺周围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处理。
10、不准在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11、不得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12、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商铺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进行派发名片、宣传资料等宣传或经营活动。
13、商铺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送货人员须经订货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
14、商铺装修须提前将装修项目、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管理法规及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15、为保持本物业整体美观,商铺招牌的规格、款式、悬挂位置、材质等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16、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得在商铺外任何位置张贴、悬挂或安装任何类型的广告牌或宣传品。
17、遵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依法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18、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19、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非火警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不损坏铺内任何消防设施。
20、承诺遵守以下规定,并对商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反以下规定所造
成的后果负责:
A、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B、不可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C、不得占用、遮挡、堵塞消火栓;
D不可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E、不能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F、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G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H不能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
I 、动火作业应事先报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
21、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按指定位置停放,运送货物的车辆应在指定位置装卸。
22、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关闭商铺水、电、气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23、商户从业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物业区域相关管理规定,不
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
法犯罪活动
24、当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因商铺从业人员或其供方人员、
商铺客户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相关人员进入,情况严重时可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2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自行或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商铺的消防安全、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限期整改或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6、商铺业主或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
缴的水电费等,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采取催缴措施并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