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中一的些规范
城市规划中建筑的规范
第二十一条建造基地的建造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指标见表 3 ) 。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建造密度和建造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 3旧城改造区新城区低层独立式住宅低层拼接式住宅居住建造(含酒店式公寓)商贸、办公(含旅馆、公寓式办公)大型超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D-30%20%28%45%40%50%FAR-1.21.64.02.85.53.5D-30%28%25%40%35%45%FAR-1.21.53.02.55.03.0工业建造(普通通用厂房)仓储建造公共绿地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 号的规定执行参照《公园内部用地比例》的规定执行注: 1、 D—建造密度, FAR—建造容积率,两者不宜同时取最大值;2、本表仅合用于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单一基地;3、本表规定的指标取值为上限,但工业建造为下限。
第二十二条建造退用地红线和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路线保护区范围的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范以及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要求。
第二十三条按上述距离要求退让相邻用地边界确有艰难的,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应不小于3 米,且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
沿路地下建造退让小于主体建造退让的,其顶面标高应设在地面正负零以下。
第二十四条铁路两侧的建造工程距离铁路轨道外侧边缘不宜小于(铁路附属工程设施项目除外)。
第二十五条沿建造用地边界的建造物,在对等退让的原则下,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的,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一(二)多层建造退让自用地边界,北侧不少于 12.5 米,南侧不小于 7 米,东西均不得少于 3 米;且同时满足日照、消防间距要求。
(三)高层建造退让自用地边界,北侧不少于 20 米,南侧不小于 10 米,东西均不得少于 6.5 米;且同时满足日照、消防间距要求。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及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没有划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可以委托()予以保护。
A.当地执法机关B.公安机关C.当地人民政府D.当地人民群众【答案】 C2、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复议法》,下列行为正确是( )。
A.利害关系人认为规划行政许可所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合理,申请行政复议B.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市规划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直接进行行政复议C.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行政复议D.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撤销市规划主管部门违法作出城乡规划许可【答案】 A3、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
A.建设控制地带B.保护地带C.景观地带D.建设地带【答案】 A4、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管理相关内容要求是( )。
A.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B.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C.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区域开展游览活动D.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可从事以营利为目经营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可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答案】 D5、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制度。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公平、公正、公开C.合议、回避D.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答案】 D6、根据《城乡规划法》,不属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具体行政行为主体是()。
(2017年真题)A.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B.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C.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D.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答案】 A7、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风景名胜区为()。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标准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标准城市规划是一项涉及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综合性工作,旨在实现城市资源合理配置、空间布局优化、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行业的建设标准,提高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效益,以下是城市规划行业的一些重要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制定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基础。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标准:1. 全面调查和系统分析: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进行全面的城市调查,包括人口、土地利用、交通、环境、文化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充分听取和吸纳相关利益相关方(如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利益的表达和参与。
3. 综合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应综合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协调各类规划(如土地利用、交通、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形成有机的城市发展体系。
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和用地功能,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布局和利用的规划工作。
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标准:1. 用地类型划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导向,将城市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地类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2. 用地布局合理性: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应合理布局,避免过分集中或过度分散,确保城市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3. 近期和远期用地需求预测: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预测数据,合理预测近期和远期的用地需求,以确保规划的长远性和灵活性。
三、城市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建筑设计规范是指对城市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
良好的建筑设计规范能够提高城市建筑的品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舒适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城市建筑设计规范:1. 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规定不同区域和地段的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范围,以保证城市建筑的整体视觉效果和城市空间的合理布局。
2020年(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
2020年(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含条⽂说明)(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含条⽂说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137-90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九九四年⼆⽉⼀⽇起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民共和国建设部⼀九九三年七⽉⼗六⽇⼀、总则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地和空间,提⾼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
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居住区⼩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区组团及独⽴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安排、灵活使⽤。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 符合统⼀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特点和规划⽤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规划⽤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规划;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活环境;5) 为⽼年⼈、残疾⼈的⽣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6) 为⼯业化⽣产、机械化施⼯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的综合效益。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规划常用规范是指在进行规划工作时,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常用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区域、企业等各种规划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规划常用规范,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和环境规划等方面的规范。
一、土地利用规划规范1. 规划目标和原则:土地利用规划应根据城市或者区域的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规划内容和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应包括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方式和用地强度等内容,要求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3. 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包括规划调查、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规划报批等环节,要求规划编制过程透明公开、专业参预。
二、城市总体规划规范1. 规划范围和内容:城市总体规划应包括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功能布局、交通布局和环境保护等内容,规划范围应涵盖城市及其周边地区。
2. 规划原则和指标:城市总体规划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确定城市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如人口规模、土地利用强度、环境容量等。
3. 规划实施和管理:城市总体规划应明确实施机构和责任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管理措施,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三、交通规划规范1. 交通需求分析: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或者区域的交通需求,进行交通流量预测和交通状况评估,确定合理的交通规划方案。
2. 道路网络布局:交通规划应确定道路的布局和等级划分,包括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等,确保交通网络的联贯性和便捷性。
3. 公共交通规划:交通规划应注重公共交通的发展,包括地铁、公交和轨道交通等,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和环境质量。
四、环境规划规范1. 环境评价和监测:环境规划应进行环境评价和监测,评估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2. 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规划应注重生态保护和修复,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技术规范标准)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五章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第一节技术标准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建设部于1998年8月批准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1、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2、基本内容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又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3、附录。
附有汉语拼音对照索引、附加说明。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适用范围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2、城市用地分类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
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
如Rll表示一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用地等。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3、城市用地计算原则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国标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国标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目录总则术语、代号用地与建筑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绿地道路竖向管线综合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第一章总则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订过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统一的技术性规范。
50年代基本套用原苏联的有关模式,1964年原国家经委、1980年原国家建委,虽先后在颁布有关的城市规划的文件中,对居住区规划的部分定额指标作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使城市规划、设计、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及必要的法制管理准则,致使相当一部分已建居住区出现配套设施不全,或布局不合理,或密度过高,居住生活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
既不能满足居民居住生活需要,更难达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同时,由于国家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有关词解和指标的计算口径无统一的标准和规定,认识比较混乱,既影响规划工作质量,又缺乏可比性。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已建居住区规划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吸取国外经验,在居住区规划范围的有限空间里,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条件与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统一规划内容、统一词解涵义与计算口径等,以提高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适用性、先进性与可比性。
体现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城市的居住区规划设计工作,并主要适用于新建区。
理由是,城市新建区的规划具有基本统一的规划前提条件,可按统一的口径与要求进行本规范的编制工作,可制定适用性强、覆盖面大的规划原则和基本要求,定性及定量的有关标准,可比、可行又易于掌握,而城市旧城区的居住街坊改造规划与新建区的居住区规划相比,就城市居民对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的要求而言是一致的,对道路及工程管线的敷设的基本要求也有许多共同点,但由于旧城区因所在城市性质、所负职能和复杂的现状条件各异,致使改造规划的前提条件悬殊,要制定全面的有关规定,难度很大。
城市规划常用的规划依据
城市规划常用的规划依据一、引言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发展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和布局,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规划依据是指制定规划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等。
本文将介绍城市规划中常用的规划依据。
二、法律法规城市规划依据的首要来源是法律法规。
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城市规划法》、《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程序、责任等,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起到了约束和指导作用。
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是城市规划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了一系列城市规划相关的政策文件,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等。
这些政策文件明确了城市规划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为城市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四、规划标准规划标准是城市规划依据的重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相关的规划标准,如《城市设计规范》、《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
这些规划标准规定了城市规划的技术要求、设计指标和评价标准,为城市规划的编制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支持。
五、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城市规划依据的重要参考。
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相关的技术规范,如《城市绿化技术规范》、《交通设计规范》等。
这些技术规范规定了城市规划中各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指南,为城市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六、统计数据统计数据是城市规划依据的重要数据来源。
城市规划需要充分了解城市的基础数据,如人口、土地利用、交通状况、环境质量等。
这些统计数据可以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统计机构、城市规划部门等获取,为城市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数据支持。
七、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是城市规划依据的重要信息来源。
城市规划需要了解居民的需求、意见和建议,从而制定出符合居民利益的规划方案。
社会调查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公众听证会等形式进行,为城市规划的编制提供了社会参与和民意反馈。
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需求,科学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土地利用、交通布局等,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规划设计的质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将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方面,论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蓝图,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
其主要包括城市发展战略、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发展指标、公共设施规划等。
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需要遵循以下管理标准:1. 适应城市发展战略: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相一致,明确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合理规划城市的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和环境承载力等。
2. 科学空间布局:城市总体规划应合理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包括核心区、主城区、新城区、卫星城等,以实现城市的均衡发展和功能互补。
3. 公共设施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应合理规划城市的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交通、文化等,保障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
三、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状况,合理规划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空间布局。
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遵循以下管理标准:1. 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土地利用规划应根据土地资源的特点和城市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土地的用途和功能分区,确保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2.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规划应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土地的开发强度和密度,避免过度开发和资源浪费。
3. 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利用规划应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合理规划生态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等,保障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交通需求,合理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和交通设施。
在制定交通规划时,需要遵循以下管理标准:1. 综合考虑各类交通方式:交通规划应综合考虑公共交通、非机动车和汽车交通的需求,合理规划道路、轨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等,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流动。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规划常用规范是指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交通规划等工作时,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规划规范。
一、城市规划规范城市规划规范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特定区域规划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要求:1.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合理规划土地的用途和功能分区,确保各类用地的合理配置和有序发展。
2. 建筑规划:制定建筑物的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范,保证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和空间利用效率。
3. 交通规划: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公交、地铁等交通设施的布局和设计,以提高交通效率和方便市民出行。
4. 环境规划: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规划绿地、水系、生态景观等,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系统。
二、土地规划规范土地规划规范是指在土地利用和开发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土地规划规范:1. 土地分类规范:将土地按照不同的用途进行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等,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2. 土地开发强度规范:规定土地开发的强度和容积率,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 土地利用结构规范:规划土地的利用结构,包括建设用地、绿地、水域等,以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服务。
三、交通规划规范交通规划规范是指在交通网络建设和管理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交通规划规范:1. 道路规划规范:规划道路的布局和设计,包括道路的宽度、车道数、交叉口设置等,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性。
2. 公共交通规划规范:规划公交线路的布局和设计,包括站点设置、车辆配备等,以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3. 自行车道规划规范:规划自行车道的布局和设计,包括自行车道的宽度、连接性等,以提供良好的自行车出行环境。
四、环境规划规范环境规划规范是指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篇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10 管线综合10.0.1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10.0.2 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0.2.1 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10.0.2.2 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
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宜符合表10.0.2—1和表10.0.2—2的规定;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表10.0.2-1注:①表中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净距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3.0m;②大于或等于10KV的电力电缆与其它任何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净距可减至0.1m;小于10KV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1m;③低压燃气管的压力为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压为0.005~0.3mpa,高压为0.3~0.8mpa。
10.0.2.3 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10.0.2.4 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
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10.0.2-3规定;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表10.0.2-3注:①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m;②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笆的水平间距1.5m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m;③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m;④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m,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m,管径大于或等于300mm时为3.0m,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m。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一、建筑规划设计规范指标1.建筑规划指标:(1)规划位指标: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指标。
(2)用地规模指标:包括建筑总面积、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指标。
(3)建筑间距指标:包括建筑间的最小距离、开间尺寸等指标。
(4)地下空间利用指标:包括地下室面积、地下车库面积等指标。
(5)绿化指标:包括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植物种植密度等指标。
2.建筑设计指标:(1)平面布局指标:包括建筑物分布、功能间布局等指标。
(2)空间尺寸指标:包括建筑内部空间面积、楼层高度等指标。
(3)交通指标:包括出入口位置、楼梯宽度、电梯数量等指标。
(4)照明通风指标:包括自然采光面积、通风设备配置等指标。
(5)设备设施指标:包括消防设备、安全设施等指标。
3.建筑施工指标:(1)结构指标:包括建筑结构类型、承重墙布置等指标。
(2)施工工艺指标:包括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等指标。
(3)材料选用指标:包括建筑材料种类、质量要求等指标。
(4)施工安全指标:包括安全通道设置、施工保护措施等指标。
二、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1.城市总体规划指标:(1)土地利用指标:包括城市用地比例、土地开发强度等指标。
(2)人口规模指标:包括城市人口密度、容纳人口数量等指标。
(3)道路网络指标:包括交通道路总长度、交通流量承载能力等指标。
(4)绿化指标:包括城市绿地率、居民人均公园面积等指标。
(5)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水质指数等指标。
2.建筑物规划指标:(1)建筑密度指标:包括建筑物占地比例、建筑物高度限制等指标。
(2)功能布局指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分布比例等指标。
(3)交通规划指标:包括道路规划、交通枢纽布局等指标。
(4)公共设施指标: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布局指标。
(5)生态保护指标:包括自然保护区划定、生态修复等指标。
三、园林规划设计规范指标1.植物选择指标:(1)植物种类指标:包括常青树、落叶树、花卉等植物的选择指标。
城市道路平面设计规范
第一节平面设计第5.1.1条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一、道路平面位置应按城市总体规划道路网布设。
二、道路平面线形应与地形、地质、水文等结合,并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三、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
四、道路平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合理地设置交叉口、沿线建筑物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分隔带断口、公共交通停靠站位置等.五、平面线形标准需分期实施时,应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兼顾远期发展,减少废弃工程.第5.1.2条直线、平曲线的布设与连接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计算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直线长度宜满足下列要求:1.同向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m)宜大于或等于计算行车速度(km/h)数值的六倍。
2.反向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m)宜大于或等于计算行车速度(km/h)数值的二倍。
当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地形条件困难时,直线段长度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满足设置缓和曲线最小长度的要求.二、计算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时,半径不同的同向圆曲线连接处应设置缓和曲线.受地形限制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采用复曲线。
1.小圆半径大于或等于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2.小圆半径小于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但大圆与小圆的内移值之差小于或等于0.1m;3.大圆半径与小圆半径之比值小于或等于1.5。
三、计算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时,长直线下坡尽头的平曲线半径应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
在难以实施地段,应采取防护措施。
四、计算行车速度小于40km/h,且两圆半径都大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可不设缓和曲线而构成复曲线。
第5.1.3条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采用设超高推荐半径值。
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第5.1.4条平曲线由圆曲线及两端缓和曲线组成。
平曲线长度与圆曲线长度应大于或等于表5.1.4-1的规定值。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设计成为了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效果,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规范要求。
本文将探讨城市规划设计的常见规范要求。
一、总体规划要求1. 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经济因素,制定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2. 根据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城市的规模、布局和结构。
3. 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交通规划要求1. 制定合理的交通总体规划,确保交通网络的连通性和通行效率。
2. 合理规划道路交通布局,确保道路的通行安全和交通流畅。
3. 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应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三、建筑规划要求1. 建筑物的布局应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确保建筑风格和环境相协调。
2. 建筑物的高度和体量应与城市整体形象相一致,避免高楼大厦过度拔高。
3. 建筑物的功能应与土地利用相适应,合理安排各种建筑用途的比例。
四、绿地规划要求1. 根据城市的人口密度和绿地供给需求,合理规划城市的绿地布局。
2.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绿地覆盖面积,提高绿地的质量和景观价值。
3. 合理设置城市公园和休闲空间,提供良好的休闲和娱乐场所。
五、环境规划要求1. 充分考虑城市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问题,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2. 合理规划城市噪音源和污染源的分布,减少对居民的干扰和污染。
3. 提高城市的生态素质,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措施。
六、配套设施规划要求1. 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居民的服务需求,合理规划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
2. 优化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供应,提高供应质量和供应效率。
3. 提供完善的社区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七、安全规划要求1. 充分考虑城市防灾和抗灾能力,制定合理的安全规划措施。
2. 加强城市的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完整版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94 [附条文说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防洪标准GB 50201-9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条文说明)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95(附条文说明)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附条文说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1. 引言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为保障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持续发展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
这些标准和规范旨在统一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提高城市规划的质量,促进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2.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的重要性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制定和遵循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几个重要方面:2.1 环境保护合理的城市规划可以保护自然环境,减少污染和生态破坏。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可以指导城市规划师在规划过程中考虑到环境因素,例如空气质量、水资源保护以及垃圾处理等。
这些标准和规范可以有效地降低城市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2.2 土地利用与规划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可以指导城市规划师在土地利用与规划方面的决策。
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
通过制定相应的标准与规范,可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避免资源过度消耗以及土地的无效利用。
2.3 建筑与交通规划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对于建筑和交通规划也具有重要影响。
标准和规范可以指导建筑物的设计和布局、道路的设计和建设。
例如,制定建筑物的高度限制标准可以保护城市的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制定交通流量和交通设施标准可以优化城市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3.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内容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城市总体规划标准与规范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也是整个规划系统的骨架。
城市总体规划标准与规范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内容和程序,以及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向。
3.2 土地利用规划标准与规范土地利用规划标准与规范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土地利用布局、土地利用强度和混合用地的要求等。
标准与规范的制定可以有效指导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3.3 建筑规划标准与规范建筑规划标准与规范主要涉及建筑的高度、容积率、建筑物的布局和设计等。
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
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是为了确保城市建设的安全、美观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建筑高度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
本文将对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进行详细探讨。
一、总体规划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进行明确规定。
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它指导着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布局。
在总体规划中,对建筑高度进行了限制和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高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同时尽量满足城市功能和人们的生活需求。
二、地区分类和控制区域划定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根据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区域特点,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地区,并在每个地区内划定相应的建筑高度控制区域。
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高度限制,以适应该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开发需求。
三、建筑高度限制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对各种建筑的高度进行明确限制。
例如,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高度限制相对较高,以满足商业和商务办公的需求,而住宅区和工业区则相对较低,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工业设施的安全。
四、特殊建筑和地标建筑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对特殊建筑和地标建筑给予特殊考虑。
特殊建筑包括教堂、塔楼等,地标建筑则是城市的象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景观意义。
这些建筑的高度控制需根据其功能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精确规划,以保持其独特性和突出地位。
五、建筑高度控制的技术要求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的技术要求。
例如,要求建筑工程师对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进行合理选择和设计,确保建筑的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安全措施,防止因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导致建筑物高度超过规定限制。
六、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高度控制规范要求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建筑物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城市规划设计标准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制定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中,涵盖了城市的用地规划、建筑设计、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
首先,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对于城市的用地规划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城市的用地规划中,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建筑密度、绿地比例等因素。
合理的用地规划可以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满足城市不同功能区域的需求,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对于建筑设计有着明确的要求。
在建筑设计中,需要考虑到建筑的风格、高度、密度、色彩等方面。
合理的建筑设计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营造出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
另外,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对于交通规划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在交通规划中,需要考虑到道路的布局、交通设施的设置、公共交通的发展等方面。
合理的交通规划可以有效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改善城市居民的出行条件。
此外,城市规划设计标准还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包括空气质量、水质保护、噪音控制、生态保护等。
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城市规划设计标准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城市的用地规划、建筑设计、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遵循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城市规划设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规划技术规范
七、《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1.主要内容
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划定城市排水 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 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见第1.0.4条)。 2)排水范围。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 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 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见第2.1.2条)。 3)排水体制。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 基本类型。 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 统应采用分流制。合流制排水体制应适用于条件特殊的城市, 且应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六、《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见第1.0.2 条)。 2.规划基本要求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用水量, 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பைடு நூலகம்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 市给水水源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 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 施。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1、城市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 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人口特 大规模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 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km2。 2、城市道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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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一.总体规划的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最具权威的规划,主要作用是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作用,重点解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从全局的高度确定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具有政策性引导,又有物质空间的控制。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图二.规划分析与预测< 一> .发展背景分析1•区位分析:区位条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地理位置,交通,经济, 文化,信息等相互作用,密切联系而发挥作用的。
区位因素:自然区位因素(经纬度位置,海陆位置,相对位置,所在地形区,气候区,植被区,土壤区等),人文经济区位(邻近区域的人文经济状况),交通区位(区域连接性),战略区位(长远的全局性部署建设地位以及相关的国防安全)进行分析。
2.区位分析的主要方法综合分析,主导因素分析,辩证分析,发展分析,双层次模式分析三.初步方案构思<一>.分析现状1.总体布局的分析<1>.城市总体布局是否正确反映城市的性质与特色<2>.城市各功能体系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城市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否合理,他们之间还存在哪些矛盾<3>.城市现状的用地分布同自然环境是否协调以及对城市环境产生的影响等2.城市规模的分析城市规模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两个方面。
3.交通现状的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交通现状的分析。
4.生活设施的分析一般来说,城市生活设施及其他用地在城市各组成要素中所占比重最大。
城市各项生活设施是指居民生活所需要的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
对现有的生活设施的分析主要从他们分布,配套,数量,质量水平及土地利用等方面来加以考虑。
<二>.分析用地用地条件关系到城市的总体布局和用地规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城市用地布局的规划。
<三>.分析历史在提出方案之前,还必须对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充分了解,对帮助认识城市发展的规律性,以便从中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以及认识某些历史遗存在规划中的保留价值,并在规划中保护和体现历史的地方特色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框架总体布局<1>.功能分区;城市的四大功能,即:居住,工作,交通,游憩。
<2>结构设计:a.功能结构b.空间结构c.交通结构d.生态结构四.总体布局模式<一>.用地布局模式1.基本类型:a. 集中式的城市用地布局b. 分散式城市用地布局<二>.集中布局模式所谓的集中式布局,就是城市中各项主要用地集中连片。
其优点主要便于集中设置较为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城市各项用地紧凑,有利于社会经济活动联系的效率和方便居民生活。
集中式布局模式主要有:网格状(棋盘状),环形放射状,带状(线状),环状,星状(指状).集中式布局模式结构示意图结构示意<三>.分散布局模式分散布局形式,即受河流,山川等自然地形,矿藏资源或交通 干道的分割,城市各组成部分分散布置在城市用地范围内, 形成若干 分片或分组,就近生产组织生活的布局形式。
分散形式布局比较灵活, 城市环境质量也比较容易得到保证。
一般大城市应当以分散式布局为 主。
分散式布局形式主要有:组团状,一城一区式,卫星城(星座式), 形态图解 块状 □ 1=1网格状 (棋盘环形放射状星状城镇组群式,串珠状(多中心),散点式等。
分散布局模式结构示意图及形态图解:五.各项用地布局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各种城市活动的具体 要求,为其提供规模适当位置合理的土地。
总体布局重点考虑城市的 四大主要功能:生产,生活,交通,游憩。
规划需要按照各类城市用 地的分布规律,并综合考虑影响各种城市用地的位置及互相之间关系的主要因素,明确提出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方案。
组团状结构示意 ㊀形态图解一城一区式城镇组群式串珠式散点式< 一>居住用地居住用地的布局关系到城市的功能布局,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环境质量,经济建设与开发效益等多个方面。
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的分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1.集中布置2•组团,组群布置3•轴向布置几种不同类型的城市居住用地分布:集中式布局组群式布局组团式布局沿交通轴布局<二>.公共设施用地1•公共设施用地的选址(1).行政办公工地通常多选择在城市中交通便利,人流集中,各种配套服务设施齐全,环境较好的地区。
(2).商业金融地多选址在城市中交通便利,人流集中的地段。
(3).文教体卫用地a.公益性设施,其选址通常倾向于所服务对象人口的重心(即服务对象人口到该设施的距离最短化)。
例如:社区活动中心,娱乐设 施,派出所,消防站以及宗教设施等。
b. 全市性的设施,例如;市政府,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文化设 施,通常布置在市民便于到达,环境优美的地方。
C 教育设施:各类大专院校,尤其占地规模巨大,可离城一定距离或 在城市边缘,宜布置城市周边交通较为便捷,环境优美的地区。
D.医疗设施:要求交通便利而环境优美,休疗养院宜布置在风景区。
各级医疗网点要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均衡布置。
卫生防疫及各类专门 医院布置按照其特殊要求进行。
E 城市中心的选择:中小城市:集中,单中心,单级,综合。
大城市,组团城市或带状城市:分散,多中心,多级,分工城市公共中心的布置方式:居住区城市副中心区级中心、•居住.居住区'市副中行政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各类公共活动中心构成综合副居住区 -「区级中心」 居住区中心CBD体育,游览中心 会展中心(三).工业用地影响工业用地选址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工业生产的自身要求,包括用地条件,交通运输条件,能源条件以及获得劳动力的条件等,另一个是能否与周围的用地兼容,并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不同类型工业用地布局工业的分类:(a).按工业性质分类:可分为冶金工业,电力工业,燃料工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电子工业,纺织工业等。
(b)按环境污染分类:一类:基本无干扰,污染(电子,缝纫,手工业)二类:有一定污染和干扰(食品,医药,纺织)三类:严重干扰和污染(化学工业,冶金工业,放射性,剧毒性,有爆炸性危险性)<四>.仓储用地小城市宜设置独立地区来布置各种性质的仓库,在城市边缘,靠近铁路站,公路或河流,便于城乡集散运输。
大中城市仓储区的分布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可按照专业将仓库组织成各类仓库区,并配置相应的专用线,工程设施和公用设备,并按照他们各自的特点与要求,在城市中适当分散地布置在恰当的位置<五>.对外交通用地(1).铁路a.铁路应从城市边缘通过,不应包围城市或分割城市。
b.铁路站在城市中的布置数量和位置与城市的性质,规模,地形,总体布局,铁路方向因素有关。
c.铁路客运站场在城市中的布置位置:中小城市边缘,一般一处。
大城市要深入,在中心区边缘2-3 处。
距离:一般距市中心2-3km.交通组织:必须有主干路连至市中心,码头,长途客站等,便于换乘。
(2).公路a.特点:等级越咼越远,等级越低越近,如咼速公路要在城市外围,远离城市中心。
b.与城市关系:穿,绕。
C公路与城市道路各成系统,互不干扰,从城市功能分区之间通过,与城市不直接接触,而在一定的入口处与城市道路连接,不得将公路当城市干道。
而出入口的选择,要靠近城市,与城市联系方便。
(3).长途客运站a.客运站长途客运站的选址要与公路连接通顺,与公共中心联系便捷,并与码头,铁路站场密切配合。
中小城市:可与铁路站结合在一起,一般一处。
大城市:按方向,多方位布置,注意与城市干道联系客运站在城市中的布置<六>•道路广场用地1•城市道路系统布置的基本要求以用地功能组织为前提,用地功能组织充分考虑城市交通的形成与组织,建立完善的道路系统,合理布置交通源。
主要道路技术指标2•布局要点根据城市之间的联系和城市各项用地的功能,交通流量,结合自然条件与现状特点确定道路交通系统,并有利于建筑布置和管线敷设。
城市道路应根据其道路现状和规划布局的要求,按道路的功能性质进行合理的布置,并符合下列规定:A.连接工厂,仓库,车站,码头,货场等的道路不应穿越城市的中心地段。
B.位于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大型公共建筑前的路段应设置必要的人流集散场地,绿地和停车场地。
C商业,文化设施集中的路段可布置为商业步行街,禁止机动车穿越,路口处应设置停车场。
D.汽车专用公路,一般公路中的二,三级公路不应从城市内部穿过,对已在公路两侧形成的城市用地进行调整。
E山区城市的道路应尽量结合自然地形,做到主次分明,区别对待,其道路网形成一般多采用枝状尽端式和环形螺旋式系统。
3.路网类型a方格网式b.环形放射式c.自由式d.混合式<七>.绿地1.绿地的选址(1).公共绿地分为公园和街头绿地。
公共绿地应均衡分布,形成完整的园林绿地系统。
(2).公园选址和街头绿地布置应考虑以下因素:a. 公园应使居民方便到达和使用,并与城市主要道路有密切联系。
b. 充分利用不宜于工程建设及农业生产的用地,以及起伏变化较大的坡地布置公园。
C.公园可选择在河湖沿岸景色优美的地段,充分发挥水面的作用,有利于改善城市小气候,增加公园景色,开展各项水上活动,有利于地面排水。
d.公园用地应考虑将来的发展余地。
2.绿地的规划布局(1). 构筑城乡一体的生态绿化系统绿地系统强调以下几点:a. 系统性b. 均衡性c. 亲民性d. 因地制宜(2). 构筑城市开敞空间系统可结合广场,水体,公共设施用地布置,形成开敞空间系统。
(3). 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绿化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均匀,形成点,线,面的整体特点,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
城市绿地系统构成:包含功能构成,分级构成和形态构成等多方面内容。
(4). 注重防护绿地与生态绿地的布局<八>.道路系统规划(1). 道路系统规划设计a.确定道路网结构及交通组织方案b.选定道路标准横断面c.道路中心线坐标定位,尽量减少对永久性建筑物的拆迁,选定交叉口和主要转点(控制点),弯道半径,计算控制点坐标。
d.选定交叉口形式及转弯半径,分割导向岛的尺寸,曲线等。
e.确定控制点的高程及坡度等道路竖向要素。
f.其他辅助设计:停车场,站,带等。
(2).相关技术要求a.交叉口间距不同规模的城市有不同的交叉口间距要求,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道路也有不同的交叉口间距的要求;b.道路红线宽度不同等级道路对道路红线宽度的要求如下:C.道路横断面类型城市道路断面形式一般按通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的断面形式分类,分为一快板,两块板,三块板,四块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