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税收入库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

税收入库统计口径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京地税企[1996]28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6.07.05

【实施日期】1996.07.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8月13日实施日期:2009年8月13日)废止、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1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21日)宣布失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

税申报及税收入库统计口径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1996]284号1996年7月5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准确掌握和监控私营企业所得税收入进度和落实工商税收计划的完成,现就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入库及统计口径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向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纳工商行政管理费的有限责任公司(不交工商行政管理费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时,均视为“私营企业”。

1、上述企业在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必须使用加盖戳记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