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

合集下载

危险化学品_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2012版

危险化学品_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2012版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11 11 附则.....................................................................................................................................11 附件 1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12 附件 2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9 附件 3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报告......................................................................................33 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34 附件 5 检验报告......................................................................................................................36
I
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2024年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2024年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2024年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溶解乙炔气瓶的管理和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操作规定。

第二条本操作规定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的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溶解乙炔气瓶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溶解乙炔气瓶的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按照本操作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对违反本操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生产单位的管理第五条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生产。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确保溶解乙炔气瓶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机制,确保能够追踪到每一只溶解乙炔气瓶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和生产工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贮存单位的管理第十条贮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贮存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贮存。

第十一条贮存单位应制定详尽的贮存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贮存单位应对存放在场所内的溶解乙炔气瓶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贮存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确保贮存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十四条贮存单位应设置防火设施和安全通道,保证贮存场所的防火安全。

第四章运输单位的管理第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运输。

第十六条运输单位应选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溢、防倾等安全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运输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运输单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精编【安全生产】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精编【安全生产】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发布单位]: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文号]:(89)化工字第73号文[发布日期]:1989年02月15日[生效日期]:1989年02月15日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电石生产瓶装溶解乙炔的厂(站),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厂(站)。

生产管道输送乙炔气的厂(站),应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厂(站)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溶解乙炔生产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对建厂方针、生产安全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实行行业指导。

第五条溶解乙炔的生产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编制,经同级计经委批准,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任务书;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

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

设计单位要对乙炔厂(站)的设计安全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乙炔厂(站)选用的主要设备和重要配件,必须是经省机械部门鉴定合格批准生产的,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资格(持有制造许可证)。

溶解乙炔安全评价

溶解乙炔安全评价

溶解乙炔安全评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规定,溶解乙炔企业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专项安全评价,而危险化学品以国家标准公布为准,根据国家标准GB122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溶于介质的乙炔,即溶解乙炔被列入第2.1类易燃气体。

因此,溶解乙炔企业必须按规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将成为溶解乙炔企业实施安全管理的核心和基础。

为了配合溶解乙炔企业做好安全评价工作,本文将简要介绍安全评价的基本知识及有关安全评价资料模式,并对溶解乙炔危险性进行评估分析,同时提出相应安全防范对策措施。

1 安全评价的基本知识为了使安全评价工作顺利展开,溶解乙炔企业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安全评价的基本知识。

1.1 安全评价及其目的安全评价,也称为危险评价,它是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和定量分析,得出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的评价,通过评价寻求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安全评价也就是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系统地从规划、设计、制造、运行等过程中考虑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问题,找出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潜在事故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求出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评价装置设计是否使收益与危险达到最优组合;在装置试验、使用前或制安完成时,对可能的危险进行评价,以便考核已判定的危险事件是否消除或控制在相应的可接受水平,为所提出的消除危险或将危险减少到可接受水平的措施所需费用和时间提供决策支持;评价装置或生产的安全性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实现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

1.2 溶解乙炔过程安全评价通过对溶解乙炔的危害辨识,辩识出存在的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更应按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比确定;进行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大小,是否可接受;制定相应控制措施,降低风险程度,使之达到可接受水平。

标准编制说明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编制说明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编制说明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溶解乙炔生产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说明一、必要性乙炔是一种危险性特别大的易燃、易爆气体。

乙炔的主要危险特性是乙炔的自燃温度低、爆炸范围宽、爆炸下限低、爆炸升压大及最小点燃能量小。

乙炔具有分解爆炸特性~乙炔事故往往伴随着次生事故~事故的连锁反应加剧了事故的危害程度和严重性。

原化学工业部、劳动部、公安部曾在1986年底组织工作组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以,89,化工字第0073号“关于颁发《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并于1989年2月15日颁发、试行《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该文件在我国发展溶解乙炔事业的初期~对于规范溶解乙炔站的建设和管理~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之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组织进行了修订~并以安监管司管二函字…2003?34号“关于征求《溶解乙炔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

鉴于此~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6日以国标委综合…2009?93号《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批准~下达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溶解乙炔生产安全规程》的制定任务~计划编号为20091202-Q-450。

二、工作简况2.1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鉴于原定起草单位因故已不能承担此任务~经与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洽商、商定并确认~该标准制定任务改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所属焊割气专业委员会承担~并于2011年3月电话通知后又于2011年5月30日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以邮件形式通知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焊割气专业委员会。

2.2 经研究~焊割气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2011年度主任委员会,扩大,会议~确定并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

2.3 标准起草小组按工作计划展开工作。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1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发布单位]: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文号]:(89)化工字第73号文[发布日期]:1989年02月15日[生效日期]:1989年02月15日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电石生产瓶装溶解乙炔的厂(站),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厂(站)。

生产管道输送乙炔气的厂(站),应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厂(站)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溶解乙炔生产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对建厂方针、生产安2全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实行行业指导。

第五条溶解乙炔的生产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编制,经同级计经委批准,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任务书;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

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

设计单位要对乙炔厂(站)的设计安全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乙炔厂(站)选用的主要设备和重要配件,必须是经省机械部门鉴定合格批准生产的,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资格(持有3制造许可证)。

溶解乙炔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溶解乙炔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溶解乙炔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庄河市乙炔气厂目录前言1设计投产过程的安全管理1.1设计投产过程的工作程序1.2乙炔厂的布局1.3工艺设备的布局1.4建筑和结构1.5电气设备与防爆1.6工业卫生设施1.7乙炔管道1.8消防水源2乙炔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2.1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2.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 辅助生产过程及其它方面的安全管理3.1原料复验和生产监测分析3.2原材料安全管理3.3设备检修安全管理4 溶解乙炔瓶的安全管理4.1溶解乙炔瓶的安全要求4.2乙炔充装安全管理4.3乙炔瓶定期检验安全管理4.4乙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5 事故树对事故定性分析法5.1事故树符号及意义5.2各工序岗位事故树前言安全生产是指为预防在生产过程中各种事故和职业性伤害发生的原因及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系统的科学技术和理论.安全技术是一门涉及范围很广,内容极为丰富的综合性学科,它的基本内容包括:预防工伤事故和其它各类事故的安全技术,防止职业性伤害的安全技术,制定和完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例和标准。

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为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定、规范、规程、条例、标准和命令、确保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组织措施。

溶解乙炔厂的管理、必须从厂布发布点、设计、安装、验收等设计投产过程开始,切实落实生产过程、辅助生产的安全管理,并延伸到乙炔气的使用,将安全管理扩大到市场调查、销售服务直至用户使用的各个环节。

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设计过程、生产过程、辅助生产过程和使用服务过程的一条龙总体安全管理。

1 设计投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溶解乙炔厂的布点,可行性分析、立项、设计与审查、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试生产、正式投产验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首要五一节,是建设安全型溶解乙炔厂的前程。

1.1 设计投产过程的工作程序1.1.1溶解乙炔生产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归口管理,并施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建厂方针,生产安全管理,技术进步,等进行生产许可的管理。

溶解乙炔

溶解乙炔

溶解乙炔溶解乙炔GB6819-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0-28批准 1997-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 K1902—80(92年确认)《溶解乙炔》。

在试验方法上,对磷、硫杂质检测时,本标准规定了吹扫距离与气流大小。

取样前的释放量,本标准增加了气温高于28℃的地区,可释放乙炔充装量的15%。

本标准根据JIS K1902—80(92年确认),对GB6819-86做了一定的修改,其中在乙炔纯度的试验方法中,增加了发烟硫酸法;对磷、硫杂质的指标规定10%AgNO3试纸吹扫10s不变色,并在操作方法上明确了调节乙炔气流及吹扫距离,这样可以统一操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可比性。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68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工部北京化工研究院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吴淞化工总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三明化工总厂电石厂、广州化工厂、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联合化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家敏、何祖楹、徐娟。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安全等。

本标准适用于碳化钙与水作用或天然气裂解制得的粗乙炔气,经净化、压缩、干燥、溶解于丙酮中,贮存在充满多孔填料气瓶内的乙炔气。

本产品主要作为金属焊接、切割、加热的燃料气。

分子式:C2H2相对分子质量:26.04(按199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50—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7144—86 气瓶颜色标志GB13591—92 溶解乙炔充装规定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文《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3 要求3.1 溶解乙炔的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修订说明2003年11月5日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的安全管理,1989年2月15日原化学工业部、原劳动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

从13年的试行情况来看,此规定对规范溶解乙炔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上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和修订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该规定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需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曾多次建议修订。

为此,该规定的修订列入了我局2003年立法计划,我司按照立法计划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的必要性溶解乙炔广泛用于金属切割、焊接、特殊加热的燃料等。

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推广溶解乙炔以来,迄今已有20多年了,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产业。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合法的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达1000多家,全国约有在用溶解乙炔气瓶300余万只。

溶解乙炔使用场所非常广泛,随着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溶解乙炔气瓶可以进入到居民社区、生产现场、繁华闹市、展览会场和政治上比较敏感的地方人民大会堂、中南海、外国使领馆等各个地方,一旦发生溶解乙炔气瓶爆炸,一只小小的溶解乙炔气瓶爆炸的破坏力,可与一只小型炮弹的破坏力相当,将会造成恶劣影响。

近年来,在溶解乙炔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曾发生20多起重大恶性爆炸火灾事故。

如:1999年3月在哈尔滨某机械工厂的生产车间现场,发生一只溶解乙炔气瓶爆炸和火灾事故。

造成4人死亡、14人重伤、2人轻伤,数十台设备仪表烧坏,厂房也受到极大的破坏,直接损失1000多万元。

由于我国政府机构及职能近年来发生了较大变化,致使溶解乙炔企业的安全监管出现漏洞,企业数量多,生产能力过剩,溶解乙炔气瓶流通极其混乱,违规现象比较普遍。

另外,还有一些非法生产企业在生产。

因此,加强溶解乙炔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修订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溶解乙炔设备安全性

溶解乙炔设备安全性

溶解乙炔生产设备的安全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首先要进行安全评价。

在对乙炔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过程中,不同评价机构在对乙炔生产设备进行评判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最近,本委员会秘书处也经常接到会员单位咨询这方面题目的电话。

那么,怎样的乙炔生产设备是安全的?对具体设备的安全“评判”,我们只能表述一些对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熟悉,以及从我国溶解乙炔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谈一些我们的观点,仅供参考。

一、乙炔发生器溶解乙炔厂(站)生产用的发生器,产量一般在40~200m3/h之间,按结构区分有敞开式与密闭式两大类。

1. 敞开式发生器该类发生器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从日本引进后仿造的。

目前,使用中的该类发生器形式上大同小异,如有的发生器上装了洗涤塔(或者说洗涤塔有高、低之分),有的内部栅板能翻转等等,但基本结构都是相同的。

敞开式发生器的优点是,操纵简单、易把握,能使用大块电石,比较安全(不易出大事故),投资较低等;缺点是,劳动强度较大,加料环境较差,加料无法与气柜联锁。

敞开式发生器的操纵要点是,保证投料口的安全(实在,所有乙炔发生器的投料口都要确保操纵安全)。

由于在电石进水时,有极少量的乙炔溢出水面,假如这些乙炔积聚在投料口四周,一旦有点火源(静电、摩擦、火花等)存在,就会产生燃烧。

但由于积聚的乙炔量有限,一般不会造成重大事故。

在仿造日本敞开式乙炔发生器的使用初期,由于对其性能不太熟悉,操纵治理水平又低,加上设备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故几乎所有使用该类设备的单位都碰到过加料口燃烧的题目。

随着对该设备熟悉程度的不断进步,又在加料口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如加料口采用不锈钢制作或碳钢加衬铝板,避免电石与铁板碰撞时产生火花;在加料口下部加一氮气口,在投料时用少量氮气进行吹扫,使投料口乙炔浓度达不到燃烧范围;加电石一般不采用铁器工具;尽可能选用含硫、磷杂质低的电石等),经过十余年的摸索改进,现在已很少有类似的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部分)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改革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的生产许可核发等工作。

第三条发证产品范围及产品单元。

本细则中的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是指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安监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气体类产品。

本细则规定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为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共划分为6个产品单元,具体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见表1。

企业生产表1 中的产品应当办理生产许可证,当仅作为企业自用原料或工艺气进入生产下一环节的,则不需要单独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表1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注:标#的产品品种为涉及国家产业政策产品。

按国际标准、国外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生产的上述产品,属于本细则列出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范畴或适用范围的,企业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证,企业获证后生产的产品应当满足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符合的条件(一)企业应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应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企业应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表2)。

(四)企业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企业生产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附件)。

企业申请许可证时应提交1年内(自检验报告签发日期起)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六)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最后更新:2004年8月26日劳动部、公安部文件(89)化工字第73号关于颁发《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劳动厅局(劳动人事厅)、公安厅(局)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局: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现予颁布.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认真执行。

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望及时报化工部。

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五日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电石生产瓶装溶解乙炔的厂(站),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厂(站)。

生产管道输送乙炔气的厂(站),应参照执行本规定.第三条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厂(站)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溶解乙炔生产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对建厂方针、生产安全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实行行业指导.第五条溶解乙炔的生产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编制,经同级计经委批准,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任务书;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

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近日,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了《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该细则为企业的溶解乙炔产品生产提供了法规保障和指导标准,标志着我国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加强。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一、背景溶解乙炔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气体,广泛应用于金属切割、电焊、激光切割等产业。

但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剧毒等特点,一旦遇到泄漏或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加强溶解乙炔产品的生产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2015年1月28日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追责规定(试行)》,明确了溶解乙炔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许可证。

而《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则是为进行更为细致的管理和规范而出台的。

二、内容《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与审批标准该细则明确了申请企业应具有的生产条件(如厂房布局要求、设备设施配备等)、安全条件(如安全生产标准、应急预案等)和环境条件(如环境保护措施、废物处理方式等),并对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审批流程进行了规定。

2.许可证的有效期与续办要求在许可证颁发后,企业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生产,同时在其到期前申请续期。

申请续期需要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3.许可证的撤销与吊销标准如果发现企业无法满足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或者存在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等,将予以撤销或吊销许可证。

4.其他规定该细则还明确了企业应开展的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规定,以及许可证管理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等规定。

三、实际意义《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出台,意义重大:对于企业来说,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对于政府来说,通过许可证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可以实现对企业的精准监管,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于社会来说,可以提高溶解乙炔产业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化品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审查自查报告范文-20170911

危化品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审查自查报告范文-20170911

气体厂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审查自查报告XX油田XXX公司XXX分公司XXX气体厂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化品实施细则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专门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技术副厂长XXX担任,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 XXX XXX XXX XXX在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1日,我厂自查小组对我厂装修充装站的溶解乙炔生产许可情况,对照《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表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在采购质量控制方面,对于符合溶解乙炔生产的采购制度、采购文件项目进行了审查,供货方的名录、供货记录及供货方资质齐全并符合规定,审查结果合格。

二、在必备设备审查方面,对照细则中的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项中的三大项十小项,逐条进行了审查,其中在基础设施方面,具备《细则》表3-1规定、满足其生产取证产品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具备满足其采购原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生产和检验设施维护完好,运行正常;在生产设备方面,具有《细则》表3-2规定的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其性能和精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生产设备维护完好,运行正常;在检验设备方面,具有《细则》表3-3规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原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所需的检验仪器设备,其性能和精度能满足相关标准规定的检验要求,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三、在过程控制方面,对照细则中的生产过程控制中的五大项十小项逐条进行了审查,对于过程监控,在重要的工序设置了关键质量控制点并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控制记录,工艺管理和质量控制,对有关制度、考核办法、考核记录流程图及工艺文件等进行了逐项的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各相应记录齐全完整符合规定。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2001)29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经全许办(2002)61号文批准,对《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取消《细则》附件1中的2.2.3款。

现将《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公布如下: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溶解乙炔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无生产许可证的溶解乙炔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溶解乙炔产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溶解乙炔审查部)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质量部,受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制定审查计划,组织行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人员的参与下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根据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结果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汇总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许办交办的其它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溶解乙炔产品审查部地址:市XX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邮政编码:100723电话:1 9传真:1联系人:陈瑞英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企业的申请、协助溶解乙炔审查部做好审查工作以及查处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工作。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2号公告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对生产无证产品和销售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第19号局长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可以开展查处工作的39类160种产品予以公布(见附件):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处。

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产品明细表二○○二年八月五日附件: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种类产品名称1 油锯油锯锯链导板2 锅炉用无缝钢管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3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锅炉用钢板压力容器用钢板4轧钢辊铸铁轧辊铸钢轧辊5 煤矿井下支护设备:金属支柱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铰接顶梁(金属顶梁)6 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刮板转载机7 化肥复混肥料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8 食用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着色剂(合成)9 橡胶制品高压钢丝编织胶管“O”型橡胶密封圈医用瓶塞骨架油封汽车刹车皮碗汽车刹车皮膜10 农药氰戊菊酯乳油20%林丹 99%、99.5%敌百虫原粉87%、90%、97%对硫磷乳油 50%异稻瘟净乳油40%、50%磷化锌80%、90%氯化苦98%、99%敌敌畏乳油80%、50%磷化铝片剂56%马拉硫磷乳油 45%甲胺磷乳油50%乐果乳油40%代森锌可湿性粉剂80%2 甲4氯钠 56%2 甲4氯钠水剂 13%五氯硝基苯粉剂 40%硫酸铜(农业用) 98%杀虫双水剂 18%、29%氧化乐果乳油 40%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75%、50%、6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50%、25%多菌灵悬浮剂 40%溴甲烷原药98.5%、99.5%久效磷乳油 40%久效磷可溶性浓剂 40%、50%三唑酮乳油 20%三唑酮可湿性粉剂 15%、25%丁草胺乳油 60%、50%水胺硫磷乳油 35%甲基对硫磷乳油 50%11 化学试剂化学试剂12 溶解乙炔溶解乙炔13 螺旋缝焊接钢管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桩用螺旋焊缝钢管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高频焊钢管14 钻井悬吊工具钻井卡瓦钻井吊钳吊卡吊环15 液压防喷器液压防喷器16 压力锅铝压力锅及铝合金压力锅不锈钢压力锅17 化妆品护肤类发用类美容类18 餐具洗涤剂餐具洗涤剂19 铁路车辆闸瓦铁路车辆闸瓦(高磷)20 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组成)21 预应力混凝土轨枕预应力混凝土轨枕II型(包括Y-2型、J-2型)22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供电金具悬吊零件定位零件连接零件锚固零件补偿零件支撑零件电连接零件23 弹条扣件 I型弹条、螺旋道钉、轨距挡板、螺母、垫片24 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后张梁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先张梁25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26 电梯客用梯载货梯施工升降机27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28 混凝土输水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震动挤压工艺)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管芯缠绕工艺)承插式自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29 石棉制品石棉制动制品30 建筑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玻璃纤维油毡煤沥青纸胎油毡石油沥青玻璃布油毡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铝箔面油毡再生胶油毡油毡瓦31 水泥水泥32 大型游艺机自控飞机类赛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碰碰车类水上游乐设施转马类观览车类飞行塔类陀螺类小火车类光电打靶类电池车类33 抽油设备抽油泵抽油杆及接箍抽油机34 燃气器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市电类 &amp;frac34; Y、R、T)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非市电类 &amp;frac34; Y、R、T)35 低压电器交流接触器万能式断路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有填料管式熔断器螺旋式熔断器插入式熔断器中间继电器、控制继电器时间继电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刀开关组合开关开启式负荷开关负荷开关凸轮控制器热继电器按钮开关转换开关真空接触器主令控制器行程开关及微动开关36 民用爆破器材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火索工业导爆管震源药柱塑料导爆管37 铜管材铜管材38 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合金建筑型材39 微机系统微型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计算机用开关电源目前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内的产品:电热食品加工机械、油锯、人造板、锅炉用无缝钢管、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绞线、冶炼用耐火材料、圆股钢丝绳、轴承钢材、轧钢辊、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泵、空气压缩机、蓄电池、机械密封、脱粒机、防爆电气、砂轮、内燃机、电线电缆、电焊条、电力整流器、重要电子元器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成电路卡(IC卡)、阻燃输送带、复混肥料、磷肥、农药、橡胶密封制品、化学试剂、工业搪玻璃设备、溶解乙炔、食用化工产品、氯氟烃、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石棉密封制品、钻井悬吊工具、助力自行车、电热毯、压力锅、化妆品、食用酒精、食用香精香料、眼镜、餐具洗涤剂、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铁路车辆闸瓦、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预应力混凝土轨枕、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供电金具、弹条扣件、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港口装卸机械、建筑卷扬机、公路桥梁支座、汽车制动液、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建筑钢脚手架扣件、建筑门窗、摩托车乘员头盔、水泥、混凝土输水管、磨擦材料、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型材、广播铁塔、电力线路金具、输电线路铁塔、电力线载波机、带电作业工器具、水文仪器、水工金属结构、岩土工程仪器、金属包装桶罐、救生设备、抽油设备、燃气器具、粉碎机、人民币伪币鉴别仪、棉花加工机械、防伪技术产品、危险化学品(氯碱类、无机盐类、浓硝酸、环氧乙烷、压缩液化气体、染料中间体等)、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等产品。

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第一章概述1.1 引言溶解乙炔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工业生产中有广泛的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抽查技术人员(必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
满足核查要点1、2、3为合格。
满足核查要点1、2未满足3为轻微缺陷。
核查要点1、2、3均未满足为不合格。
3.3
检验
人员
根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化学分析工应取得省级或行业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分析专业毕业证书。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技能。
检查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及实施的记录。
现场查看和查阅相关计划记录。
计划及记录完整为合格。
没有实施记录为轻微缺陷。
计划及记录均无为不合格。
2.3
测量
设备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5.2中规定的必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其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
2.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抽查文件,查文件批准、有效性和修改情况,验证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满足核查要点1、2、3、4为
合格。
技术文件管制度存在一定缺陷为轻微缺陷。
核查要点1、2、3、4均未满足为严重
不合格。
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查相关文件。
满足核查要点1、2为合格。
核查要点仅满足1或2为轻微缺陷。
核查要点1、2均未满足为不合格。
1.2
管理
职责
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
2.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确。
核查要点1、2均未满足为不合格。
4.3
文件
管理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1.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技术文件应具有正确性,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1.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每产品单元抽取一个规格在用的技术文件检查。
满足核查要点1、2为合格。
个别技术文件更改和手续不正规为一般合格。
核查要点1、2均未满足为不合格。
3.是否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4.各种资料齐全,有验收证明文件。
现场查看现有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最大生产力是否满足要求并能正常运转。
满足核查要点为合格。

核查要点未满足之一为不合格。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核查方法
合格
轻微缺陷
不合格
此项
不适用
2.2
设备
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5.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乙炔发生器、清净装置、乙炔压缩机、高压干燥器、气液分离器、乙炔充灌排等主要设备应符合《溶解乙炔设备》(JB/T8856-2001)标准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的规定;严禁使用非专业设计、生产单位的产品;技术资料完整。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5.危险化学品原、辅材料(包括包装物)是否从有生产许可证单位采购。
抽查采购文件或委托加工文件。
满足核查要点1、2、3、4、5为合格。
相关文件或验收规定不够明确或个别采购未按文件执行为轻微缺陷。
核查要点1、2、3、4、5均未满足为不合格。
4.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
三、人力资源要求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核查方法
合格
轻微缺陷
不合格
此项
不适用
3.1
企业
领导
1.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
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⑴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⑵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必须齐全配套。
有建厂的有关资料: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公用工程设计、土建设计。
技术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包括工艺文件的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验证标准或规程等)。
1.查技术文件的明细表。
2.每产品单元抽取技术
文件与技术文件明细表对照检查。
抽查结果符合要求为合格。
抽查1-2个工种,每个工种选1-2人提问,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满足核查要点1、2、3为合格。
回答问题不够准确,但能通过实际操作考核为轻微缺陷。
核查要点1、2、3均未满足为不合格。
3.5
人员
培训
企业应对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溶解乙炔及相关的电石、硫酸、氯气、烧碱、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分层次组织培训,定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车间级及以上安全员应按统—教材培训合格并有合格证书。
满足核查要点1、2为合格。
质量控制文件内容存在缺陷为轻微缺陷。
核查要点1、2均未满足为不合格。
2.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辅材料的供方评价规定,并依据规定进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1.是否制定了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2.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现场查看是否满足实施细则“5.2规定的必备的检测设备”的要求。
满足5.2要求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为合格。

不能满足5.2要求为不合格。
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在用检验、测量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
1.查检定计划。
2.查检定证书。
2.是否有安全管理常识。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与企业领导交谈,分析其对核查要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了解相关知识为合格。
了解不很全面为轻微缺陷。
不了解相关知识为不合格。
3.2
技术
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1.化学分析工(2名以上)是否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分析专业毕业证书。
2.检验人员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3.是否掌握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
4.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5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1.查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
2.与2~5检验人员面谈。
3.现场查看部分项目检验过程。
查相关文件。
检查结果符合要求为合格。
部门或人员设置不合理为轻微缺陷
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五、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核查方法
合格
轻微缺陷
不合格
此项
不适用
5.1
采购
控制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
1.是否制定了控制文件。
2.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查相关文件。
不合格
此项
不适用
4.1
技术
标准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5.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产品标准中引用的相关标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溶解乙炔有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1.查相关标准。
2.与有关技术人员交谈。
3.了解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满足核查要点1、2为合格。
相关标准不够齐全为轻微缺陷。
抽查结果个别文件存在缺陷为轻微缺陷。
抽查结果完全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3.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致,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一致。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每个产品单元抽取技术文件检查。
满足核查要点1、2为合格。
抽查结果个别文件存在缺陷为轻微缺陷。
企业应配置丙酮充装装置;电石法生产溶解乙炔的清净装置应与生产规模相符。
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2.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现场查看。
满足核查要点1、2、3为合格。

核查要点1、2、3任一未满足为不合格。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维护保养完好。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实地核查作业指导书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作业指导书
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核查方法
合格
轻微缺陷
不合格
此项
不适用
1.1
组织
机构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