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保护处主要职责
地质环境科岗位职责
地质环境科岗位职责地质环境科是研究地球环境变化、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部门。
该科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地质环境科需要负责进行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工作。
这包括了对区域的地质构造、地貌地貌、地下水环境、土壤质量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
通过采取现场调查、采样分析、实验室测试等方式,获得并分析地质环境数据,为地质环境评价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 地质环境评价和规划研究地质环境科需要进行地质环境评价和规划研究。
在进行地质环境评价时,需要评估当前区域的地质环境状况,并预测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
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地质环境规划,明确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开发方式,保护地质环境资源。
3.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地质环境科需要进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研究。
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这些灾害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地质环境科需要通过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和机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减少灾害的危害。
4. 地质环境污染治理地质环境科需要进行地质环境污染治理的研究。
地质环境污染包括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这些污染对地质环境造成了破坏。
地质环境科需要通过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修复受污染的地质环境,保护环境和人类的身体健康。
5. 地质环境教育和科普地质环境科需要进行地质环境教育和科普工作。
通过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向公众传达地质环境知识,提高公众对地质环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同时,地质环境科还需要组织和参与地质科研项目,推动地质环境科学的发展。
6. 地质环境政策制定和监督地质环境科应参与地质环境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作。
根据地质环境科学研究的成果和实际需求,制定地质环境管理和保护政策,并监督政策的实施情况。
同时,也需要积极参与相关地质环境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宣传工作,推动地质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
综上所述,地质环境科的岗位职责涵盖了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地质环境评价和规划、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地质环境污染治理、地质环境教育和科普以及地质环境政策制定和监督等多个方面。
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5篇)
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清洁生产、(4)制订“三废”治理、噪声防治等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6)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部和本单位与地方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建档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和管理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环境领域的安全问题,包括工业生产、危险废物处理、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他们要确保企业和机构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环境安全法规,防止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 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环境保护部门要负责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包括对环境突发事件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安全。
在环境事故发生时,他们要组织调查和处理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恢复。
3. 管控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工作,包括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和管理危化品企业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对危化品的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危化品不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4. 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管理: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质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他们还要负责管理环境数据,建立环境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环境警报,提供给公众和决策者相关的环境安全信息。
5. 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公众的环境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培养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行动力。
总之,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是保障环境的安全,预防和应对环境事故,加强环境监管和数据管理,提高公众的环境安全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地质专业岗位职责
地质专业岗位职责地质专业人员负责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研究和预测,以发掘和利用地球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预防自然灾害为主要职责。
具体的岗位职责如下:一、地质勘察岗位地质勘察岗位是进行地质调查和勘探工作的基本岗位,主要负责以下职责:1.绘制区域地质地形图,编制勘探方案;2.负责选择勘探点位和采样点位;3.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分析和测试,对勘探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4.编制勘探报告和技术报告,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二、矿产资源开发岗位矿产资源开发岗位是针对一定规模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工作;2.设计矿山采矿方案、矿井设施方案等;3.组织矿山生产和管理工作;4.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5.编制相关报告和文档。
三、地质环境监测岗位地质环境监测岗位和地质灾害预测岗位密切相关。
地质环境监测主要负责以下职责:1.监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2.检测制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标准、方法等;3.对地质灾害进行分析、预测、预警预报;4.为地质灾害防治和房屋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四、岩土工程设计岗位岩土工程设计岗位是集各种信息进行岩土工程施工设计方案的岗位。
主要职责如下:1.采集和分析地质资料;2.设计岩土力学参数和地基处理方案等;3.制定基坑施工方案;4.编制岩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审。
五、地质科研与教学岗位地质科研和教学是提高地质专业技术水平和推动地质学科发展的重要渠道,主要职责如下:1.开展地质学科的研究与教学工作;2.编制研究规划、项目报告和学术论文等;3.组织科研课题申报、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4.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加强学术研究,提升技能水平。
在地质专业的各个岗位中,不同的职责需要不同的技能和知识储备,都需要具备较为扎实的地质学基础和专业素养,同时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精选)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精选)环保部门的职责主要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环保部门内主要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的精选:1.环境监测岗位:-负责编制环境监测方案,监测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并收集和分析监测数据;-负责环境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协助制定环境标准和排放限值,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参与环境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2.环境保护规划设计岗位:-负责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包括制定环境保护目标、研究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参与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评估,确保设计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进行环境保护项目的跟踪和监管,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3.环境法规与政策岗位:-负责搜集和研究相关的环境法规和政策,及时更新并向上级部门推荐有关修改和完善环境法规和政策的意见;-组织编写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解读、宣传和培训材料;-监督和检查环境行业的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协调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合作,促进环境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4.环境保护督察岗位:-负责组织和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建立和维护环境监管数据库,收集和整理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推动企业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我监督机制建设。
5.环境治理和修复岗位:-负责组织和协调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工作,包括大气、水、土壤等方面;-制定和实施环境治理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实施减排措施;-开展环境修复工作,恢复受污染的生态系统;-解决环境突发事件,如重大污染事故等,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总之,环保部门的岗位职责多样,涵盖了环境监测、保护规划设计、法规与政策制定、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治理和修复等方面的工作,旨在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家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民为中心,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全民参与,公开透明;(四)责任明确,依法治理。
第二章地质环境保护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由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方案;(二)监督、检查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三)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和评估;(四)组织开展地质环境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五)组织地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六)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七)其他与地质环境保护相关的职责。
第七条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第三章地质环境的保护与修复第九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依法保护地下水资源、地壳稳定和其他与地质环境相关的要素。
第十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修复矿山资源的破坏,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防止地表塌陷等危害。
第十一条地质环境修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科学的方法,恢复、重建受损的地质环境,并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
第四章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二条地质环境监测应当覆盖全省范围,对地下水、地壳运动、地质灾害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第十三条地质环境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地质环境评估应当对新项目、变更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和竣工后进行评估。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评价、保护、治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调查,查明地质环境状况,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地质环境变化情况。
第八条地质环境监测包括对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的监测。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保障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和报告。
第三章地质灾害防治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第十三条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地质专业岗位职责
地质专业岗位职责地质专业是一个应用广泛且领域多样的学科,地质专业人才在各个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地质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涵盖了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本文将重点介绍地质专业人员在不同岗位上的职责。
岗位一:地质勘探与调查地质勘探是地质科学的重要应用领域,地质勘探的目标是通过对地质构造、岩矿体分布、地下水资源等进行调查与分析,为资源勘探与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勘探与调查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 制定勘探方案:根据勘探目标和地质条件,制定详细的勘探方案,包括采样方法、调查技术等。
2. 野外勘探与取样:根据方案,组织野外勘探工作,进行地质剖面测量、岩矿样品采集等。
3. 数据分析与处理:对采集到的勘探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制作相应的勘探报告。
4. 勘探风险评估:参考勘探数据和地质条件,进行勘探风险评估,提出合理的勘探建议。
岗位二: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类重要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等。
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 灾害监测与预警:负责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灾害评估与风险分析: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范围和影响进行评估与分析,提出相应的灾害防治对策。
3. 灾害治理与工程设计:负责灾害治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包括土地整治、林地恢复、工程建设等。
4. 灾后评估与救灾工作:灾害发生后,负责对受灾区域进行评估,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岗位三: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是地质专业人员的另一个重要岗位。
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 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估:负责对矿产资源进行调查与评估,包括储量、品位等指标的测算。
2.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根据资源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包括选矿工艺、生产流程等。
3. 矿产资源管理与监督:监督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4. 环境保护与治理:负责矿区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矿区生态修复、废水处理等。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概述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是负责监管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
其工作职责是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众的健康和福祉。
主要职责
1. 环境监测和评估:
- 负责对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收集和分析环境数据,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和风险。
- 检测大气、水体、土壤和噪声等环境参数,评估环境质量,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改善措施。
2. 环境规划和管理:
- 制定环境规划和政策,确保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 管理和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标准的制定,以及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
3. 环境监管和执法:
- 监督和管理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其遵守环境法规和标准。
- 实施环境执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环境权益。
4. 环境应急预案:
-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并协调相关部门的救援工作。
5. 环境信息公开:
- 提供环境相关信息,加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知和参与。
- 组织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6. 国际合作与交流:
- 参与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和谈判,推动全球环境治理的发展。
- 开展环境交流与合作,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
总结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包括环境监测和评估、环境规划和管理、环境监管和执法、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
通过有效履行这些职责,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能够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福祉。
地质环境科的职责
地质环境科地质环境科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负责地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的调查、防治、预测预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监督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指导地下水动态的监测、评价和预报;承办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申报事宜;负责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地质环境管理的主要工作: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
一、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根据《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土地复恳工作。
探矿权人应当对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和形成的危岩、危坡进行回填、封闭,或者采取其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措施。
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作出全面、详细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前,应当按下列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一)整治被破坏的土地,使之达到种植、养殖或者其他可利用的状态;(二)整修露天采矿的边坡、断面并种草植树,消除安全隐患,使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三)采取封闭、充填或者人工放顶等措施,使地下井巷采空区达到安全状态;(四)按照规定处理矿山开采废弃物;(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地质环境保护的其他条件。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行保证金制度。
采矿权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按照不低于治理费用的原则,根据矿区面积、开采方式以及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机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机构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矿山开采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
为了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机构应运而生。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机构是一个专门负责监督、管理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组织。
其职责涵盖了从矿山开采前的规划、开采过程中的监测,到开采结束后的恢复治理等多个环节。
在矿山开采前,该机构需要对矿山区域进行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和评估。
这包括了解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土壤类型等基础地质信息,以及评估矿山开采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土地破坏、水资源污染、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
基于这些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开采规划和环境保护方案,为后续的开采活动提供指导。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机构承担着至关重要的监督和监测职责。
他们要确保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开采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作业,防止过度开采、乱采滥挖等违规行为。
同时,通过建立监测网络,实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包括地形地貌的改变、地下水水位的升降、土壤质量的变化等。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要求矿山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避免地质环境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当矿山开采结束后,治理工作成为机构的重点任务。
这包括对废弃矿山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
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恢复矿山区域的生态环境,使其达到或接近开采前的水平。
此外,机构还需要对治理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治理工作的质量和长期有效性。
为了有效地履行这些职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机构通常由多个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其中包括地质、环境、生态、水利等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他们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地质部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地质部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地质部是一个涉及到地质领域的工作部门,其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地质部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
1.地质调查人员:地质调查是地质部的基础性工作,地质调查人员主要负责野外地质调查和室内地质资料整理分析工作。
其职责包括:(1)野外地质调查:负责实地考察和采集地质样品,并进行记录和测量工作,以获取地质信息。
(2)室内地质资料整理分析:负责整理野外采集的地质样品和资料,进行分析和综合,为后续地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地质灾害防治是地质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地质灾害防治人员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等工作。
其职责包括:(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负责设置和维护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并进行预警工作。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负责对灾害易发区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矿产资源开发人员: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矿产资源开发人员主要负责矿产资源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环境管理等工作。
其职责包括:(1)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产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包括矿山地质、矿产储量和矿产质量等方面的工作。
(2)矿产资源开发: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包括矿井设计、矿山建设和开采工作等。
(3)矿山环境管理:负责矿山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废弃矿山的修复和环境治理等。
4.环境保护人员:环境保护是地质部的重要职责之一,环境保护人员主要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环境修复等工作。
其职责包括:(1)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对地质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监测:负责对地质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预防环境污染问题。
地质环境处工作职责[修改版]
第一篇:地质环境处工作职责1.研究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址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地质勘察工作;组织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察评价,制定地质勘查规划、计划。
3.负责有关地质勘察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管理,调处地质勘察争议、纠纷。
4.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5.组织协调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评价。
6.负责全市地质环境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组织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8.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单位的资质管理。
9.负责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
10.负责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与地质景观资源。
第二篇:环境保护处工作职责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处工作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全集团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加强与地方环保局之间的友好往来,协调与地方的环境污染纠纷。
接待上级环保部门对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
3、负责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方面的证件及证件年检工作(土地证、环保达标证、排污许可证等)。
4、负责集团公司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废、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
5、组织全集团公司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6、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推行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监理制度。
7、组织对集团公司重点耗能耗水设备、装臵、系统的监测;督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进行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8、为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提供环境管理方面的咨询、培训,帮助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9、组织、指导全集团公司环保宣教工作,推动职工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共建绿色家园。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总则为进一步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健全我公司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
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通用13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岗位职责的重要性,岗位职责可以明确每个人工作职责是什么内容,该承担什么样的工作、担当什么样的责任、如何更好的去做、什么是不该做的等等。
我们该怎么制定岗位职责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篇1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三大管理体系有关程序文件。
二、识别和评价达到公司管理目标与指标要求所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运行过程活动。
三、按有关程序文件要求,负责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对各施工队环境控制情况进行监测。
四、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实施。
五、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不定期的生产、施工环境检查,发现重要环境因素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应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环境保护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改进。
六、负责编制环境保护方案,按时上报环境保护月报表。
七、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从业人员环境保护知识普及教育。
八、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应急救援预案,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并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防范措施,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九、按照项目环境奖惩制度及有关规定,对有破坏环境现象及环境隐患整改不及时者进行处罚。
十、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工作。
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篇21、在组织生产、经营规划、计划实施、总结、考核、奖惩全过程中都必须把环保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每季检查一次分管副职及环保部门的工作,听取分管副职及环保部门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以保证环保工作顺利进行。
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地质环境保护,是指对地壳和地壳下有关地质条件、地质演变过程、地质资源以及具有地质背景的地质遗迹、地质遗址和地质现象,采取的措施,确保地质环境不受破坏。
第二章地质环境保护的原则第三条地质环境保护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二)科学规划,综合管理;(三)依法管理,加强监督;(四)公众参预,信息公开;(五)责任明确,分级负责。
第四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实行统筹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章地质环境保护的内容第五条地质环境保护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和评估;(二)限制和禁止破坏性地质勘查;(三)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资源;(四)预防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防治;(五)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遗址。
第六条地质环境监测和评估应当建立健全监测网点,并加强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地质环境变化状况。
第七条地质勘查活动必须遵守地质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不得破坏地质环境和人民群众利益。
第八条地质资源开辟和利用应当综合考虑保护、开辟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加强资源管理和节约利用,推行循环经济。
第九条地质灾害的预防应当采取科学的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地质遗迹和地质遗址应当加强保护,合理利用,并加强科学研究和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章地质环境保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由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并设立地质环境保护机构。
第十二条地质环境保护机构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一)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和信息管理;(三)指导和监督地质勘查、资源开辟和灾害防治工作;(四)加强对地质遗迹和地质遗址的保护和管理。
地质工程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
地质工程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地质工程师是在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预防和地质环境保护等领域从事工作的专业人员。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质工程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这个职业。
一、地质工程岗位职责1. 地质工程勘探:负责地质调查、采样和资料分析等工作,以了解地质情况,为后续工程设计和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2. 地质灾害预防: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及时的预警信息和灾害防治方案。
3. 地质环境保护:负责评估和管理工程项目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的建议和措施。
4. 岩土工程设计:参与岩土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地质资料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地质相关的资料和数据,建立完善的地质信息系统。
6. 技术指导和培训:为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工程人员熟练掌握地质工程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地质工程岗位要求1. 学历要求:具有地质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地质工程、地质勘探等专业。
2. 专业知识:熟悉地质学、岩土工程学和工程地质学等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3. 技术能力:具备地质调查、采样和资料分析等技术能力,熟练掌握地质勘探和灾害预防的方法和技巧。
4. 逻辑思维: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准确分析和判断地质工程中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5. 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相关部门和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6. 专业素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自我提升能力,保持对新技术和发展趋势的敏锐度。
总结:地质工程岗位职责涵盖了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要求地质工程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对于想要从事地质工程工作的人来说,应该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并具备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以胜任这个岗位的要求。
地质专业岗位职责
地质专业岗位职责地质专业人员在不同的职位上承担着各种各样的责任和工作任务。
他们负责研究和解释地球科学,提供有关地质结构、矿物资源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信息。
以下是地质专业人员在不同岗位上的职责。
一、勘查和资源评估岗位职责1. 采集样本和数据:地质专业人员需要进行野外勘探,并采集土壤、岩石、矿石等样本和相关数据,用于分析和评估。
2. 地质调查和分析:地质专业人员需要进行地质调查和分析,包括使用地质仪器和技术,分析岩石构造、岩性、地层厚度等信息,以确定地质资源的质量和分布。
3. 资源评估:地质专业人员需要对勘探结果进行评估,包括确定矿产资源的潜力、储量和开采可行性等,为资源开发提供依据。
二、地质工程岗位职责1. 土地规划和地质评估:地质工程师需要根据土地规划要求和工程需要进行地质评估,并提出建议和措施,以减少工程风险和保证工程安全。
2. 基础工程设计:地质工程师需要进行基础工程设计,包括地基处理、地下水处理、边坡稳定等,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施工监督和质量控制:地质工程师需要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并提供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
三、环境保护岗位职责1. 环境评估和监测:地质专业人员需要进行环境评估和监测,包括分析土壤和水质污染程度、排放物处理方式等,以减少环境破坏和提供环境保护方案。
2. 地质灾害预测和风险评估:地质专业人员需要进行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风险评估,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等,提供灾害预警和应对措施。
3. 环境监管和管理:地质专业人员需要参与环境监管和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环境政策和标准,监督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科学研究和教育岗位职责1. 科学研究:地质专业人员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包括地质演化、矿产资源形成机制、地质灾害的成因等方面的研究,推动地质学科的发展。
2. 教育和培训:地质专业人员需要承担教育和培训工作,包括培养地质专业人才,传授地质学知识和技术,推广地质科学的应用。
环境保护领域的环境治理的岗位职责
环境保护领域的环境治理的岗位职责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环境治理的岗位职责也因此日益重要。
环境治理的核心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和行动,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环境。
本文将重点介绍环境保护领域的环境治理的岗位职责,深入探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相应的挑战。
一、环境治理的概念和意义环境治理是指通过采取预防、保护和修复措施,维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
它旨在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及降低环境风险。
环境治理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保护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二、环境治理的岗位职责1. 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环境治理人员需要参与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并确保其在实施过程中得以有效执行。
他们需要对现有的环境法规进行评估和修订,并提出新的政策和法规以应对新的环境问题。
2. 监测和评估环境影响:环境治理人员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了解不同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他们需要收集和分析环境数据,并提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措施,以减少环境破坏和污染。
3. 推动环境保护项目:环境治理人员需要积极推动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
他们需要与其他部门和组织合作,筹集资金、提供技术支持,并监督项目的进展和效果。
环境保护项目可以包括生态恢复、污染治理、垃圾处理等方面。
4. 教育和宣传:环境治理人员需要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他们可以组织环境保护培训和讲座,编写宣传资料,利用媒体传播环境保护知识,促进公众的环保行动。
5. 环境风险管理:环境治理人员需要对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管理,预防环境事故的发生。
他们需要制定紧急预案和风险评估,加强监测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和风险的控制。
6. 国际交流与合作:环境治理人员需要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进行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
他们需要参与国际会议和研讨会,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环境挑战。
三、环境治理工作的挑战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资金不足、技术壁垒、政策执行不力、缺乏公众的环保意识等。
水利电力地质部门职责
水利电力地质部门职责
水利电力地质部门通常承担着以下职责:
1. 地质勘察:负责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前的地质勘察工作,包括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灾害评价等,以评估工程建设所需区域的地质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2. 地质工程设计:根据地质勘察结果,参与水利电力工程的地质工程设计,提供地质条件下的工程设计参数和建议,确保工程在地质方面的安全可靠性。
3. 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包括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防治设计。
4. 地质环境保护:关注水利电力工程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并开展相关监测和评估工作。
5. 地质监测预警:建立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区域的地质监测预警系统,对地质灾害、地下水位、地震活动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6. 技术支持与咨询:为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提供地质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决地质问题,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总之,水利电力地质部门主要负责水利电力工程中涉及的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1/ 1。
环境保护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水、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
中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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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组织开展全省地质环境管理综合统计 工作,编制年报公报,发布相关信息。
矿
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
山
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
地
预防和治理恢复按照职能。
质
环
境
保
护
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
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
考核更严格、 要求更具体
2
形势
展望
4
3
积极作为、
没有退路、
干出亮点
主动适应
省级地质公园7个:山西临县碛口,山西泽州丹河蛇曲谷,山西
沁水历山,山西阳城析城山,山西灵石石膏山,山西隰县午城黄
土,山西永济中条山水峪口。
一
山 西 省 地 质 公 园 矿 山 公 园 分 布 示 意 图
二
当前开展的几项重要工作
二
重要 工作
积极验收山西省采煤沉陷区59个重点矿区 1 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
矿
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波动范围内的相对稳定。矿泉水是在地层深部
循环形成的,含有国家标准规定的矿物质及限定指标。
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
地
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 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既为
质
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
文化娱乐的场所,又是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区,
公
地质科学研究与普及的基地。
截止目前,我省共获批和批准地质公园16个。
园
国家级地质公园9个:山西黄河壶口瀑布,山西宁武冰洞,山
西壶关大峡谷,山西五台山,山西陵川王莽岭,山西大同火山群,
山西平顺天脊山,山西永和黄河蛇曲,山西榆社古生物化石。
目录
一、地质环境保护处主要职责 二、当前开展的几项重要工作 三、地质环境保护的形势和下一步工作展望
一
地质环境保护处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地下 水、矿泉水、地热资源保护及利用的监督管理。
一
组织开展全省多种资源的调查评价, 编制实施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指导 一 全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2 全力推进山西省采煤沉陷区59个重点矿区 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治理。
3 全面铺开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
4
科学编制省、市、县三级地质环境保护与 恢复治理规划(2017-2022年)。
5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 开展的专项治理任务。
去年以来,我省决心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 根据《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
年)》,省政府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划分为9个专项功
能治理区块,其中地质环境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我厅
,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村庄搬迁后的旧房拆迁和土地 复垦、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 害治理、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
三
三、地质环境保护的形势和下一步工作展望
三
国家高度重 视、全民知
情参与 1
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四
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全省地下水勘
查的监督和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承担方案的备案工作并监督检 查执行情况;起草和组织实施 二
矿山地质灾害办法
主要 职责
负责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站
五
的统一管理,组织监测、监
督地质环境破坏。
负责全省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地质公园、矿山公园保 三 护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