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平等保护
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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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体现在宪法确立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原则。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言论自由、信仰和宗教自由、人身自由等。
这些权利的确立,为每个公民提供了法律保护,使其能够享有这些权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法律维权。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体现在宪法强调了公民平等的原则。
宪法规定了保障公民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
这使得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论其种族、宗教、性别、财富等因素,都应受到同等的待遇和保护。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体现在宪法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保护的规定。
宪法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
宪法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是不能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他人权益等。
这些限制条件的设立,既保障了公民表达自由的权利,又确保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体现在宪法对权利行使的保障和救济机制的设立。
宪法规定了公民权利的行使方式和条件,为公民提供了权利救济的途径和机构。
宪法规定了公民有申诉和上访的权利,有确权、赔偿和补救等权利救济的机制。
这使得每个公民都能够在遭受权益侵害时,通过合法渠道寻求救济和维权。
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它通过宪法中对权利的原则规定、平等原则的强调、权利的限制和保护规定,以及权利行使的保障和救济机制的设立,为每个公民提供了法律保护和维权的基础。
宪法的保障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公共秩序的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加强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和维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https://img.taocdn.com/s3/m/15134904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04.png)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引言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
本文旨在探讨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二、个人权利的保障宪法确保了公民的个人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生命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侵犯公民的生命权。
宪法也保障了公民的自由权,包括、宗教自由以及人身自由。
此外,宪法还保护了公民的财产权,禁止非法征收和侵占公民财产。
三、政治权利的保障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政治权利。
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和程序,并保护公民行使这些权利的自由。
此外,宪法还确保了公民参与政府监督和公民投票的权利,以保证公民在政治上的参与和表达。
四、社会经济权利的保障宪法还保障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保障了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宪法还保障了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五、宪法保障的限制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保障也有一定的限制。
宪法规定了公民权利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在特殊情况下,宪法也可以对公民的权利进行限制,但这种限制必须符合宪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六、结论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对国家、社会负有义务。
宪法的保障是公民享有自由、平等和公正的基础,也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关案例
![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关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c2e7214b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79.png)
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关案例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一国的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故有些国家又把公民的基本权利称为宪法权。
(一)平等权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其含义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国家机关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对公民履行义务平等的约束,平等的要求。
第三,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第四,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还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包含以下内容:(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3)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项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言论自由就是宪法规定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自由。
(2)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3)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
(4)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连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5)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第三章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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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和人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资产阶级最先以宪法的形式确认的。资产阶级把公民的基本权利称作为人权和公民权,并把它作为资产阶级宪法的核心内容。
人权,起初是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特权而提出来的一个口号。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是世界上第一个把人权提到纲领性文件和根本法的地位的。1789年8月,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了第一个直接以“人权”为名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其他国家的胜利,这些国家的宪法也大都把“人权”称作为“公民权利”并加以确认。
(一)平等权
平等权作为一项古老而朴素的权利,是我国历代先贤追求的基本目标。在近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特权斗争中提出来的,并在取得政权之后用法律形式予以确认。最早确认这一原则的是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它规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和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此后,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也都确认了这一原则。总体上看,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三层含义:第一,公民在立法上平等;第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第三,公民在守法上平等。
第三章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授课内容】
1)公民及公民的基本权利
2)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教学目的要求】
1)掌握公民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
2)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教学重点】
1)公民的概念、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
![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7f1ff03a7cd184254b353539.png)
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经过长时间的宣传引导,人们目前已普遍有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了,国家宪法也规定了平等权,要知道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然而,大家并不是真正清楚平等权到底是什么含义,那么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下面,我们共同来看看。
经过长时间的宣传引导,人们目前已普遍有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了,国家宪法也规定了平等权,要知道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然而,大家并不是真正清楚平等权到底是什么含义,那么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下面,我们共同来看看。
▲一、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
其基本特点是:(1)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看,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以平等的保护。
不因公民的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以差别对等。
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
(2)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源于平等权的价值观,平等权的观念与理论原则要求权利与义务并重。
平等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概括,它构成了基本权利形成与运行的指导性原则。
(3)平等权是实现其它权利的方法或手段。
平等权是基本权利体系的一种,同时也是实现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手段,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和环境。
其宪法地位表现在:(1)平等权处于重要地位,有特殊性。
平等权是作为一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与自由权、生命权价值相同。
平等权的存在形式与其它权利不同,是不可替之、不具体的权利;(2)平等权具有基本权利和宪法原则的双重性。
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宪法原则。
▲二、宪法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以下为相关的具体性规定:第33条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https://img.taocdn.com/s3/m/4b573323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ea.png)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
首先,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权利。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意味着无论公民的出身、种族、性别、疾病状态等,都不应该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对待。
其次,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意味着公民有表达意见、批评政府、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可以自由地交流和传播信息。
再次,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享有信仰和不信仰宗教的权利。
这意味着公民有选择自己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权利。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
这意味着公民有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权利,不受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犯。
最后,宪法规定公民有财产权利。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意味着公民有所有、使用、收益、处置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
总的来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利、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这些权利确保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益,保护了公民的尊严和人权。
同时,公民行使这些权利的前提是要符合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公序良俗,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应当认真遵守宪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自己的义务,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宪法平等权的内容
![宪法平等权的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49aa3122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98.png)
宪法平等权的内容1、平等权的涵义。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平等权具有下列涵义:(1)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它意味着全体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
(2)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
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
国家不得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不能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侵害公民的平等权。
(2)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平等不能和特权并存,平等也不允许歧视现象存在。
(3)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的一项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受教育权平等而具体化。
2、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
平等权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公民的平等权是宪法的基本要求。
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33条第3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5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4条第1款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第48条第1款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3款规定,“国家保障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36条第2款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平等权与合理差别。
在宪法中,我们所说的平等保护,从原则上来讲,对于所有的公民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待遇,除非存在进行差别待遇的合理理由。
尤其是不得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作为法律上的不同对待的理由。
一般来说,判断政府的措施是合理差别还是违反平等保护的歧视性做法的标准如下:首先,政府进行区别对待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正当的而且是重大的利益;其次,这种区别对待必须是实现其所宣称的正当目标的合理的乃至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最后,政府负有举证责任。
深入解读宪法宪法的保护原则
![深入解读宪法宪法的保护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b6893125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60.png)
深入解读宪法宪法的保护原则深入解读宪法的保护原则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的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宪法保护原则是指宪法对公民权利、法律效力、司法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原则。
本文将深入解读宪法的保护原则。
一、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原则1. 平等权利原则平等权利原则是宪法最基本的保护原则之一,宪法赋予了公民平等享有人权的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不论种族、性别、宗教或国籍等都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
这意味着宪法保护公民的平等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2. 人权保护原则宪法保护公民的人权,确保公民享有基本的自由和尊严。
这包括但不限于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权不能受到侵犯,并保障公民通过司法途径行使维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3.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确保公民和政府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根据宪法规定,一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
法治原则的落实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宪法保护法律效力的原则1. 宪法的法律效力原则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如果其他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废止其他法律的效力。
2. 宪法的优先效力原则宪法的优先效力原则意味着宪法拥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当法律与宪法发生冲突时,宪法优先适用,法律必须符合宪法。
这保证了宪法的权威性和维护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
三、宪法保障司法保障的原则1. 司法独立原则司法独立是宪法保护司法权威的重要原则之一,司法机关独立于其他行政和立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涉。
这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和有效,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审判原则宪法规定了公正审判的原则,确保每个公民在司法程序中都享有公正和公平的待遇。
这包括公正的法庭审理、合理的辩护权和无罪推定等。
公正审判原则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公民的正当权益。
我国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保障
![我国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087485119e314332396893e8.png)
我国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保障宪法中公民的平等权是指公民在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等所有的领域内均依法享有的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是一种不能因为任何差别而予以区别对待的权利。
平等权允许存在合理差别,实质是反对歧视。
平等是相对的,是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的统一,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禁止不合理差别待遇。
平等权既是一项宪法原则,又是基本权利的一项具体内容。
作为自然人社会生活的前提和条件,平等权有别于其他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既是基本权利体系的内容之一,又可以作为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以及社会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它能够为实现这些权利创造条件。
法律必须同等对待同等的人法律必须是理性的,它必须对相同的情况予以相同的处理是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基本要求。
看似内涵与要求较为完善的平等权在现实社会中的保障是严重不足的,追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探寻平等权有益的保障路径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平等权的具体内涵(一)平等权的性质平等的具体内涵指同种的人之间应当是同等地、毫无差别地享有一切可被赋予的有利条件,人们之间不存在等级的隶属关系。
依据法兰西大革命时代迭次人权宣言的宣示,则法律平等的意义,即国家对于一切人民,其保护或其惩罚,均应平等之谓。
法律上平等的意义,即系否认特殊人民享有任何特权,则其第一结果,便须否认贵族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学术界关于这一款内容的概括主要是确定了平等权。
将平等权看作是一种宪法的基本原则,这是因为公民在各项基本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上都应当是平等的,如果将平等权视为一种权利,与其他的公民基本权利在逻辑上难以并列,并且在事实上,公民只有先享有权利,才会有平等的问题。
其实,强调平等权的宪法原则性,并不否定平等权的权利属性,只是不同意存在与其他基本权利并列平行的独立的平等权,而强调平等权存在于各项权利之中,依托基本权利而存在,平等权是各项基本权利之下的一项具体的权利内容,例如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平等权、受教育的平等权、享受社会保障的平等权以及选举的平等权等等。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bda6a4d828ea81c758f5782a.png)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作者:毛竹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23期【摘要】平等既是宪法的价值,又是法律适用的原则,还是一项具有具体内容的基本人权。
然而,我国目前在就业领域中存在许多各种各样的歧视现象,这已经严重侵犯到了公民的平等权。
文章首先对平等权进行界定,其次分析公民的平等权在就业歧视中受到侵害的现象,通过对侵犯平等权的原因分析,最后提出如何实行平等权保护的途径。
【关键词】平等权;就业歧视;宪法保护;途径一、什么是平等权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中,平等权被置于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的首要位置,位于该章的第一条,该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表明,平等权在宪法上是作为一种基础性权利而存在的,它与其他基本权利不同,在整个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任何具体权利的实施都离不开平等原则,它是公民行使其他宪法权利的基础。
二、就业歧视中公民平等权受侵害的现象(一)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在就业歧视的类型中,涉及面最广的歧视行为。
许多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地做出排斥或限制招录女性的规定,或者规定生育后就不再录用的规定等,都构成了对女性就业者的歧视。
虽然法律对妇女的权益有专门的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单位不愿雇佣女性或者在雇佣时对男女求职者采取不同的标准的例子比比皆是。
有调查显示,普通高校女毕业生就业的机会比男生低8.7个百分点。
(二)户籍歧视。
在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改革在我国存在已久的根深蒂固的户籍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固有的户籍制度严重侵犯到了我国公民的平等权,比如农民工子弟不能与城市中的孩子一样,在同一所学校读书。
又如,许多企业在招聘职员时都写出“本市户口”优先等字样。
(三)年龄歧视。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越来越多,老龄化速度也越来越快,这使得就业结构出现年龄化趋势。
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就明确规定了对于年龄限制的要求,例如公务员系统的一些部门就严格要求只有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才能报考。
平等权利在宪法中的保障
![平等权利在宪法中的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77d0dc99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c0.png)
平等权利在宪法中的保障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文件,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
平等权利在宪法中的保障是确保社会公正和人权尊重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宪法的立法原则、平等权利的定义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探讨平等权利在宪法中的保障。
首先,宪法的立法原则对平等权利的保障起着重要作用。
宪法的立法原则体现了平等和公正的价值观,并规定了国家法律体系的基本准则。
例如,一些国家的宪法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即无论种族、性别、宗教、财富等差异,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保障他们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样的原则为平等权利的保障提供了法律基础。
其次,平等权利在宪法中的保障也需要明确的定义。
宪法对平等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进行了明确,以保护公民免受任意歧视和不公正对待。
宪法通常规定了平等权利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教育、住房、健康等。
例如,宪法可以明确规定公民在就业中的平等权利,禁止任何以性别、种族等为基础的歧视举措。
宪法的明确定义使得公民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为司法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执法准则。
宪法中对平等权利的保障还需要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宪法可以规定监督机构,负责保障平等权利的实施。
这些机构可以是独立的人权机构,也可以是法院等司法机构。
他们通过解决平等权利案件、提供建议和宣传教育等方式,确保平等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其次,宪法可以规定救济措施,使得公民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例如,宪法可以规定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赔偿或其他合理救济。
此外,一些国家的宪法还规定了积极的平等权利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解决历史上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例如,一些国家的宪法规定了为弱势群体提供特殊保护的措施,例如少数民族、残疾人、妇女等。
通过这些积极的平等权利保障措施,宪法将社会中的资源和机会更公平地分配,实现社会的平等与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平等权利在宪法中的保障并不是最终的保障。
宪法解读平等保护原则
![宪法解读平等保护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7de63f74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5b.png)
宪法解读平等保护原则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被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在宪法中,平等保护原则被视为其核心价值之一,旨在保障人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读宪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的基本内涵宪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人人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理念。
它要求国家在法律面前不分贵贱,保护人民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种族、性别、宗教、年龄、国籍等背景如何,每个人都应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和公平对待。
平等保护原则还要求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各个方面的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谐。
在经济领域,国家应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纠正贫富差距;在教育领域,国家应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保障每个人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二、平等保护原则的重要性平等保护原则是一个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础。
它确保了人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使社会充满活力。
平等保护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幸福感。
平等保护原则的重要性不仅限于个人层面,也涉及到社会整体的稳定。
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做到平等保护,社会利益分配不公,社会阶层固化,不平等现象日益加剧,将产生社会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冲突。
三、平等保护原则在不同领域的具体实践1.法律领域:法律是平等保护的重要保障。
宪法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特权阶级。
司法应该公正无私,给予每个人平等的审判权利。
2.教育领域: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国家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3.劳动就业领域: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制定公平的劳动法规和就业政策,保障每个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工资待遇。
4.社会福利领域:国家应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保障,为他们提供平等的社会福利。
这包括提供医疗保健、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服务,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宪法笔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笔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https://img.taocdn.com/s3/m/88c68c3e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7e.png)
第⼆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先表现为法律⾯前⼈⼈平等原则。
具体内容有: 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宗教习惯、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平等地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的合法权益都⼀律平等的受到保护,对违法⾏为⼀律依法予以追究。
3、在法律⾯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公民在法律⾯前⼀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适⽤法律上⼀律平等,⼜包括守法上的平等。
⽽不包括⽴法上的平等,在⽴法上,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法平等。
另外,法律⾯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实践中也有这样的问题,某医科⼤学规定凡吸烟的⼈学校不予录取,虽然这不是法律,但是这种规定将公民分为吸烟的⼈和不吸烟的⼈,涉及国外宪法中的可疑性分类,这种分类是否合适?事实上这种分类剥夺了部分吸烟⼈的平等受教育权。
国外关于平等权的诉讼很多,涉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如⽤⼈、⽤⼯若提出可疑性分类,这种可疑性分类就可能侵害公民的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由 (⼀)政治权利概念与范围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活的⾏为可能性。
它表现为两种形式:⼀种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使为基础;另⼀种是公民在国家政治⽣活中⾃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由。
通常表现为⾔论、出版、集会、结社、*、*⾃由,简称政治⾃由。
(⼆)政治权利的保障 ⼈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公民⾏使政治权利提供了政治基础;我国制定了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普通法律,如《⾏政诉讼法》、《集会**法》等等为公民政治权利的⾏使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宪法注重政治权利实现的物质保障,如选举经费由国库开⽀。
论我国公民平等权的宪法实现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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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区域治理RULE OF LAW作者简介:黄嘉怡,生于1996年,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务。
论我国公民平等权的宪法实现和保障湘潭大学 黄嘉怡摘要:平等权作为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其同时兼具了原则性和权利性的双重特征,体现了宪法重视公民对平等权利的追求。
虽然目前我国的宪法在保障公民的平等权方面取得了十分大的进步,但也不能忽视目前我国公民平等权的宪法实现和保障仍然有诸多缺陷和不足,我国仍然需要通过立法、司法等手段相互配合来保障公民的平等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关键词:公民;平等权;平等原则;宪法保障中图分类号:D0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5-0108-0001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之一的平等权,是一般平等权和多项具体平等权的有机统一。
内容体现在一国公民在宪法与法律上的地位无差异,平等地获得司法救济,平等地受罚,公民不因种族、职业、语言、性别、宗教信仰、户籍、财产、居住地、家庭、政治观点和其他身份差异遭到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1]。
一、宪法保障公民平等权的现状现行的宪法当中关于平等权的描述和规定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规范系统,既有授权性规范,又有禁止性规范;既有一般性规定,也有诸如民族平等、男女平等、政治权利平等等具体性规定;既有正面规定,又有反特权、反歧视的侧面规定[2]。
目前,我国现在已基本建立起了一套有助于实现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法律制度体系,平等权的实现和保障有了体系的支撑,并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其次,促进平等权发展的基本力量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其中,该基本力量格局是以政府为主导,提供各种法制、政策保障,各种社会组织在民间通过举办和参与各项社会事业为实现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提供支持。
最后,男女平等和民族平等等具体的平等权的发展在国际人权领域形成了一定的优势[3],例如中国政府给予少数民族一系列优惠和扶持政策,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专项补助、对口支援等积极支持;采取积极措施纠正对妇女的歧视,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妇女的发展规划。
平等保护原则的规定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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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保护原则的规定及其意义1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是一种宪法或行政立法所指定的法律责任,强制要求一个国家或拥有权机构均衡地处理全体公民的社会和政治权益,保护每个人因文化,种族,宗教,职业,收入和歧视而可能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权利。
1.1平等保护原则的规定平等保护原则是宪法或行政立法规定的一类规则,在有关制度中,主要规定是:一切公民均受保护,权利和义务均平等,人人平等地处理。
一般而言,政府的所有权利活动或决策应在责任、机会、舒适和权力方面,兼顾所有居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及保护既得权益。
此外,平等保护原则还规定:逐步取消歧视,健全社会义务制度,落实传统家庭责任,强化贫困家庭保护政策,实施贫困领域依法分配,限制房地产交易和纳税,强化就业保障,健全保护性用工制度等。
1.2平等保护原则的意义平等保护原则的宗旨是维护和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平等保护是实现国家中国家法律治理目标的主要原则,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支柱,也是国家科学发展规律的重要保障措施。
首先,平等保护可以保障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正当的权利待遇,凭借着正当的权利,公民可以更加放心地投入各种实践活动中去,为了自身的实际法律利益。
其次,通过平等保护可以鼓励每一个公民去积极参与就业、科研活动、及各种其他的活动,从而实现居民价值,从而使国家实现进步,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
最后,平等保护的强制性完全可以促进人们自觉性地形成合理的待遇标准,以及//适当的行为规则。
这样可以维护每一个公民及整个社会的正常正义秩序。
从而可看出,平等保护原则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保护每一个公民及其权利,促进国家发展,抑制社会分裂,维护社会正常正义、体制化秩序,还可以提高全社会的素质。
因此,政府及公民应当牢牢记住平等保护原则的精神,不断加强政治觉悟,推展平等的社会实践,永葆政治正确,共同发展全社会。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ee71efa5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bc.png)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一、本文概述平等权作为人类社会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它不仅是实现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
本文旨在探讨平等权的宪法保护问题,通过对平等权概念、内涵及其历史演进的阐述,分析我国宪法对平等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与实践现状,进而提出完善平等权宪法保护的路径和建议。
文章首先界定了平等权的基本概念,明确了平等权的内涵和外延,接着回顾了平等权的历史发展,包括其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下的演变过程。
在此基础上,文章重点分析了我国宪法对平等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包括宪法原则、宪法条款以及宪法实施机制等。
文章还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揭示了我国平等权宪法保护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如平等权与差别对待的界限模糊、平等权司法救济途径不畅等。
文章提出了完善平等权宪法保护的对策和建议,包括明确平等权与差别对待的界限、完善平等权司法救济机制、加强平等权教育宣传等,以期为我国平等权宪法保护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二、平等权的理论基础平等权作为人类追求的理想之一,其理论基础深厚且多元。
在宪法学的视野中,平等权的理论基础主要源自自然法学说、社会契约论以及人权理论。
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生而平等,这是天赋的权利,不可剥夺。
自然法学家们主张,每个人都享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而平等权则是这些自然权利中的核心。
在自然法的逻辑下,任何国家或政府都无权剥夺或限制人们的平等权,其唯一的任务就是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
社会契约论则从一个不同的角度为平等权提供了理论支撑。
根据社会契约论,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通过缔结契约的方式建立了国家和政府。
这种契约的本质是平等的,因为它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同样的规则,享有同样的权利。
因此,平等权不仅是人们自然拥有的权利,也是他们通过社会契约赋予自己和后代的权利。
人权理论则是现代平等权理论的重要来源。
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
![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96a0512a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40.png)
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一、本文概述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体现了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
本文旨在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通过对平等权内涵的阐释、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以及平等权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状况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公民对平等权的认识和重视,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本文将阐述平等权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明确平等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价值和意义。
文章将分析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包括宪法原则、宪法条文以及宪法解释等方面,以揭示宪法对平等权保护的重要性和保障力度。
再次,文章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平等权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实现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和建议。
文章将总结平等权保护的成就和经验,展望平等权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为我国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过本文的探讨和分析,希望能够引起广大公民对平等权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共同推动我国平等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也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平等权的内涵与外延平等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体现。
其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形式上的平等,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有何差异,都应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特权。
二是实质上的平等,即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保障,以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平等权的外延则十分广泛,它涉及到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政治权利方面,平等权表现为公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利益。
在经济权利方面,平等权要求公民在就业、分配、教育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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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护有哪些?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一、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护有哪些?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7、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8、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9、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10、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1、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二、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权利,也叫宪法权利。
它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公民的平等权。
所有的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都不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公民都不得强迫其他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
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
![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f8af5f56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84.png)
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与保护。
本文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进行浅析,以探讨其在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在宪法中,包括了一系列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使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能够享有基本的尊严和自由,不受任意侵犯与限制。
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的基础,能够确保公民在社会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与尊重。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平等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论其种族、宗教、性别、身份、社会地位等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这种平等权利的保障,对于消除社会不平等、促进社会公正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不仅有利于建设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也能够激发公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参与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参与国家事务、监督国家管理、行使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权利。
这种参与权利的保障,不仅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也能够增强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动性,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
公民的参与权利被宪法所保障,使得公民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救济和保护。
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进行救济和保护。
这种权利救济和保护的保障,能够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的权利免于被侵犯和受到侵害。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诉讼权利,使得公民在法律面前能够享有公正的司法保护和法律维护。
这种权利救济和保护的保障,使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更加安心和自信,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和国家事务。
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平等权利、参与权利和权利救济和保护,使得公民能够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任意侵犯和限制,促进了社会的公正和和谐发展。
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
![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4ffc7e89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23.png)
浅析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国家保护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人们在自由和平等基础上的基本权利。
在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受到特别保障的,这是因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之一。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法律上应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法律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给予了具体的规范和制度保护。
中国的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还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尊重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国家机关负责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则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此基础上,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详细规定和保障。
二、表述权利的宪法规定在宪法中,公民的权利得到了具体的规定,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信仰、人身自由、财产权等等。
这些规定确立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三、限制权利的法律监管基本权利的保障不是没有限制的。
在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社会公益、社会道德、公共安全等因素,因此,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要限制某些不恰当的行为。
不同的权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限制,例如,言论自由受到的限制包括不得捏造和传播谣言、煽动民族仇恨等。
对于基本权利的限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司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维护需要法律的保障,这就需要司法机关对于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进行判决和制裁。
司法机关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如果确实发生了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公民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获得司法保障。
总之,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引导着社会的运转和发展。
要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和司法保障。
只有通过全面的保障和维护,才能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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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平等保护内容提要: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各国宪法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如何实现公民宪法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宪法学研究的问题。
我国对公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的力度和水平较低,使宪法不能树立权威,也和法治不相符。
本文探讨了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平等保护,论证了在法治条件下,对权利保护的重要性。
关键词:法治公民权利平等一、平等权的概念及内涵的界定平等的概念在西方至少可追溯到古希腊的哲学思想。
近代以法的形式确定平等权是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作出规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或处罚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除德行和才能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之后许多国家将平等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成为宪法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等权是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实体性的权利,同时又是现实中实际运行的权利。
在平等权的理论中,围绕平等权性质,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认为,第一种观点认为,平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权利性;第二种观点认为,平等权是法制的原则或宪法原则;第三种认为,平等权一方面有其综合权利体系的性质,同时又有作为宪法指导原则的性质。
权利性与原则性是平等权的重要特征。
平等权既是基本权利,又是宪法原则。
把平等权只理解为一项宪法原则,不赋予其权利与性质,有可能导致平等权价值名存实亡。
但又如果只强调平等权的权利性,忽视其原则性也可能导致平等权的不完整,影响对其他权利的指导意义。
因而我们界定平等权的概念为: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
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与原则。
由此可看出,平等权在公民与国家关系看,公民有权要求国家平等的保护,不得给差别对待,特别是有关国家机关对公民适用法律应是平等的。
同时平等权内容多样化、综合性的,反映了国家对公民保护权利的内容和程度,是实现宪政的基础也是法治量化的标志。
平等权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在不同领域不同身份也会有例外,享有特权。
有学者指出:“法的平等是价值判断,价值判断的内容取决于平等待遇对象的生活关系、人间关系,它是宪法价值判断的具体反映。
差别从广义上讲是价值中立的概念,对一部分人赋予特权,使另一部分人处于不利的地位”。
平等权的相对性要求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合理的差别即根据实质上的平等原则,在合理程度上所采取的差别,具有合宪性。
不合理的差别即没有合理依据的差别,即宪法所禁止的。
但对“合理依据”和“合理程度”的确定,在各国宪法实践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实质,也是难以操作的技术问题。
因为平等权的侵害,要有明确的基准,使受到不平等待遇者应当有受到不平等的基准目标,不然很难确定对他的侵害。
另外平等权具有依附性,在没有其他权利作对象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独立的主张平等权。
平等权技术操作及相关的问题平等权的范围我们前面谈到平等权既是宪法权利又是宪法原则。
对明示的法律规定我们很容易去判断表面平等的内容,但对于暗藏在法律规定背后我们很难判断该法律或它的内涵是否符合平等的原则。
如我国82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仅仅意味着公民在守法和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对法律本身是符合平等权的要求,是否立法者可以制定违反平等原则的法律呢?即法律内容是否也应符合平等权原理的要求呢?答案是肯定的,平等原理扩大到法律内容平等已成为各国宪法界对平等权界定其范围的主流趋势。
因而问题接踵而来:问题一,在我国平等权没有在立法领域中实现平等是否符合平等权既是权利又是原则之义呢?笔者认为恐怕很难自圆其说,在中国无论政府还是民众的心态已表明:中国迈向法治道路是一个不可阻挡的潮流,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在进行着法治建设。
“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的法律是不符合法治所要求的良法。
问题二,我们前面谈到平等权是相对的,宪法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允许存在合理性的差别。
而这种合理性的差别既可以存在于法律之中,也可以存在于政治、文化、教育、组织、社会,它即可以是静态的,规定在规范文件的内容,也可以是动态的,在执行法律法规公务等。
但谁能够成为判断这些规范性文件、机关、组织、个人的行为和内容合理性的差别的主体或是组织机构呢?我们认为该组织或机构应是一个权威性的机构,在它之上不能有任何机关组织个人、政党,同时该机关必须是在国家授权之下行使该权力。
该授权也是民意的要求,但授权的最终目的也应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不能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或者说不能保证平等权的实现,也就不能保证公民基本权利。
由此来看,该权力应来自宪法,宪法是民意的集中代表的政治文件,该机构也应是代表民意或说执行民意的权威机构,同时监督国家的其它行为是否贯彻平等权的原则,进而达到保护公民权的目的。
问题三,强调平等权重要性的理由首先,平等权在宪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与自由是“近代宪法所标榜的两大原理”;平等权与自由权是并列为受法治国家所保障人民的三大基本权利。
平等原则是现代国家立宪的重要原则,各国宪法普遍将其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纳入宪法。
从法治理念的起源上看,良法的遵守和服从来自于良法本身的内涵:即具有正义、自由,而平等就是正义的重要内容,“每个人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在社会和经济政治方面应适合于每个人的利益,即无法使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平等,但它必须合乎每个人的利益”([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8版第60-62页)因而法治得以推崇在于它能够维护和保障人们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形成有序的社会。
平等权适用的范围现代法治强调人的主体性,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与公民相对应的是国家和政府。
国家和政府在现代社会扮演二种角色,既是侵害主体又是保护主体,说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来自国家和政府是由特殊地位行使公权力,因而难免会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法治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对公民的侵害,又同时保障公民实现其权利。
因而笔者认为平等权它既是原则,同时也是对国家权力的规范。
国家权力的应用不是任意的而是符合法律实体的程序的限制,人民自己而非政府才是法治的主体,政府或政府的行为恰恰是法治的客体。
哈耶克认为:“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以外不得对个人实施限制;所以它构成了对政府机构的一切权力的限制,这当然也包括对立法的权力的限制”。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97.第260页)由此看出,他的法治观既要限制立法机构的权力,也要限制政府的权力,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在传统中国社会公民缺乏对自身个体权利的关注,不具有独立的主体的意识,依附于某个人或某个集体。
在传统政治体制看,专制一直是主流,而且该观念仍在延续。
因而从中国法制环境看,在立法、执法、司法环节中,忽视、藐视公民权利的现象依然存在。
如在立法领域强调平等,但我们未有较全面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具体法律,如农民下岗工人的医疗福利保险等。
在政治领域过分关照政党利益和忽视其他民意组织和机构。
在执法领域内,滥用权力越权行使权力,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处罚,在选举领域政党包办民意时有发生和存在。
司法领域中的腐败也屡禁不止。
平等权实际不平等!平等权保护的建议第一,完善宪法的内容,建立宪法解释制度我国宪法是82年制定的,之前我国经过了一场大的历史灾难,文化法律经济都遭到严重破坏,在改革开放不久制定了现行宪法,无论法制条件还是经济条件都还未步入正轨。
现行宪法制定已29年,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司法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宪法规定内容不能以现实社会与时俱进,尤其是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平等权都不能在宪法层面实现平等。
另外,我国已提出“依法治国”的口号,首先宪法应是较为完善之法才能予以治国。
因此,对宪法内容应于重新审定,在民族男女就业社会福利教育财产等方面体现平等权体现平等权的原则。
另外对宪法的内容予以解释,进一步阐明宪法之内函,尤其是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建立宪法解释制度。
第二,建立宪法诉讼制度诉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第一制度性人权。
从司法实践看,宪法的一个普遍发展趋势是建立宪法的人权保障制度。
宪法保护人权也是宪政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静态的而宪法是动态的。
公民对于国家公权力讲处于弱势,从宪法的产生、存在和发展从根本上和整体上说都是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法治的重要标志是公民免受他人侵犯或国家非法干预、民主宪政的基本内容就是规范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保障公民权利。
因而对国家权力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如立法、执行等内容,如公民认为侵犯自己权利应给予救济,权利如无保障和救济,权利等同于虚设。
在我国建立相应的宪法诉讼制度,给公民权力遭受公权的侵害时给予救济。
同时也是检验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否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要求,进行检验并进一步完善宪法。
第三.抓紧制定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公民权利是法治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90年以后我国逐步制定了相关的公民权利法律法规。
但我们还应看到我国公民政治上的自由和权利还未有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法律规定,现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还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难以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和具体化,这与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不符,今后的立法应更多的向保障公民权利和能实际操作的方向发展。
第四,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任何法律的制定和行使公权的行为都必须要符合公平、正义的法治要求。
无论是立法的行为和内容还是国家领导人的行为难免会出现差错,因而世界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来予以纠正和救济。
对平等权的保护本身属宪法层面的内容,也应有权威机构来审查相关内容,本身对平等权的保护也是一个高度综合、抽象的内容由一个维宪制度的机构予以操作也比较符合该内容,因此笔者建议尽快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只有该制度的有效运行才能保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也才符合国际人权公约保障公民权利之义。
摒弃公民权利领域的差别对待和歧视,首先要对平等有正确的理解。
通常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仅仅是法律实施上的平等,立法平等被排除在外。
理由是:“立法问题上,人民和敌人是不能讲平等的”这是典型的阶级分析视角得出的结论。
立法的公开不平等不仅导致了新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而且加剧了执法和守法的成本,使法律适用平等成为一种变相的权利剥夺,滋长了立法“寻租”倾向。
其次,要矫正不同人群的不平等宪法关系。
譬如,宪法强调了公务员、国有企事业人员、人民团体成员的福利权,有忽视农民和非国有工薪人员之嫌疑;出于政治目的过分关照并不是弱势群体的中华血统人员的权益可背离矫正正义的合理限度。
宪法应该申明平等权的普遍性,即对人权的无差别对待。
平等权主体不局限于公民,还包括男女平等、阶级平等、党派平等和民族平等。
我国宪法未能充分保护私人和团体的财产权,不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创新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