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规定(2012版)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规定(2012版)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规定(2012版)

附件1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规定(2012版)建筑安装工程归档范围和排列顺序

和补充

2.建设工程档案按照建设过程中实际形成的文件对照归档范围收集整理

3.归档范围中带*号的为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归档范围和排列顺序

和补充

2.建设工程档案按照建设过程中实际形成的文件对照归档范围收集整理

3.归档范围中带*号的为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

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

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 2010-01-06 14:41:23 信息来源: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有效地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类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包括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四条配建停车场的布局、结构、设备和交通标志标线等应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执行。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宜考虑远期进行改建的需要。

第二章配建指标 第五条居住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1、经计算所得机动车泊位中应保证5%以上为地面停车位。 2、套型面积超过300 m2 /户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按3个车位/户计算,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4个车位/户计算。 第六条办公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第七条商业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本大类中,Ⅲ-2类大型超市指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品超市。Ⅲ-3类一般超市指建筑面积1000-3000平方米的商品超市。建筑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归入Ⅲ-5类零售网点。 第八条文体场所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1、本大类中,Ⅳ-1大型体育场馆指体育场≥1.5万座,体育馆≥0.4万座;Ⅳ-2中小型体育场馆指体育场<1.5万座,体育馆<0.4万座。 2、Ⅳ-1大型体育场馆选址位于核心区时根据交通影响评估结果确定配建车位数。 第九条宾馆、餐饮、娱乐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宾馆附设的餐饮、娱乐设施应按Ⅴ-2类计算后进行累加。 第十条医院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甬建发〔〕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2009〕269 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含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仅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但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等可保留原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第四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及高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管处负责)。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还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 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4、建设用寺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7、有关行政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教育、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6、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监理文件 一、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进度控制 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五、质量控制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2002-01-01 发布200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 i n g l e p r o j e c 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 u b p r o j e c 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d o c u m e n 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 e e d t i m e d o c u m e n t o f a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 r o j e c t m a n a g e m e n t d o c u m e n 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 o n s t r u c t i n g d o c u m e n 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 s-b u i l d d r a w i n 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 a n d i n g o v e r d o c u m e n 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 r o j e c t a r c h i v 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案卷(f i l 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2.0.12立卷(f i l i n 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归档(p u t t i n g i n t o r e c o r 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最新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12-03-29 02:44:00来源: 宁波日报(宁波)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195号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 市长刘奇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市容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负总责。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开列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总费用。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该费用不得作为议价费用,不得下浮。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在拨付建设工程预付及进度款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为文明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 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分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

甬建发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稿

甬建发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2009〕269 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含分包工程项

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仅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但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等可保留原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第四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及高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管处负责)。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还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1、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工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是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归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的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审图中心审图专用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含:“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变更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著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2)竣工图章的尺寸应为:50mm*80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后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二、工程文件的立卷 (一)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数据规则

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数据规则 (试行) 第一章建筑设计图一般要求 第一条建筑设计图应严格按照《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5-2010)、《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绘制及输出规定(试行)》(甬规字〔2008〕121号)等标准设计。 第二条电子文件中应包含设计方案平面图与各建筑单体平立剖设计图,具体文件组织形式详见附图A。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中的建筑幢编号应与建筑单体设计图名称(CAD文 件名)一一对应。一幢建筑的所有设计内容都应放置在一个CAD文件中。 第三条电子文件格式要求采用AUTOCAD 2004版本的DWG文件,所有建筑设计图不得含有用建筑设计专业软件设计的自定义图元。 第四条图中应保留符合建筑制图标准的所有要素,以及为适应电子报批审查而增加定义的各类标准闭合线要素实体。各类指标要素实体必须是封闭多义线,且自身的线段或 节点不允许有重叠、交叉,线宽应设定为0。 第五条绘制的各类指标要素实体所在图层应按统一标准设置,详见附表一,附表三至附表六。 第六条总平面图的平面坐标系应严格采用宁波市独立坐标系,不能进行旋转、平移、缩放等坐标变换,对于图上任一点要确保其X、Y坐标值与在AutoCAD中用“ID”命令 查询得到的X、Y坐标值一致,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高程与尺 寸标注单位采用米制,坐标值不能省略高位数字,小数位保留3位。 第七条电子文件中绘图单位采用毫米制。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上的尺寸标注单位要求采用米制,标注精度为两位小数,各个分层平面图上尺寸标注采用毫米制,标注精度为整 数。 第八条图中尺寸标注应当符合建筑制图规范,总图中标注样式统一采用“DIMN500样式”,建筑单体图中标注样式统一采用“DIMN样式”,样式参数可根据相关要求及制图标 准设置。尺寸标注必须采用AutoCAD标注功能自动产生,不得将标注内容炸碎或结 块处理,如需文字补充说明,请另行定义文字,不得对尺寸标注的文字修改。

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

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选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及上部结构工程。 第三条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结构优质奖的工程项目方可参加市级优质工程评选。 第四条结构优质奖评审的质量标准参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与其相关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五条结构优质奖每年八月份评审一次,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市结构优质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认定。 第二章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相关业务处室和委属单位、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部分县

(市、区)质量监督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审查由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汇总提交的申报工程评估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认定市级结构优质奖工程。 市建协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对施工企业创结构优质奖计划(见附件一)进行备案;汇总结构优质奖申报材料;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维护管理和专家抽取、变更等工作;组织结构优质奖评审核查组(以下简称“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汇总核查组提交的申报工程评估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由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专家组成,由市建协随机抽取选定核查组专家。核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及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对创优计划目标项目实施随机检查;审核申报资料;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考核检查。 第七条结构优质奖的评审采用百分制,结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评和质量检测分占60%,核查组考核检查分占40%,两项总分值需达到85分以上才具有参加结构优质工程评审的资格。考核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听取申报企业创结构优质情况汇报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质量的评价; 2、检查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包括观感质量和实测质量); 3、审核工程结构相关的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涉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通过自检认定建设工程项目达到竣工条件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同时送交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建质[2013]171号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主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的通知 甬建发【2008】131 各县(市)区建设局: 为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充分满足社会对城建档案的利用要求,根据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以下简称国标)、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宁波市行业标准[2005]甬DBJ07-11《宁波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试行)》、建设部建办档[2004]39号《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设部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市建办[2003]11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的通知》中所列内容作适当调整,新编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具体报送内容及技术要求另行发文,其他组卷要求等规定仍按《国标》有关条文施行。新编制的《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自文件签发之日起执行,原《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同时废止。 建筑归档 建筑安装工程归档范围和排列顺序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立项批复) 2 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报告)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 专家建议文件 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宗地图(出让土地)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及宗地图(划拨土地)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6 征地拆迁协议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 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资料 4 建设工程放(验)线测量资料 5 竣工图测量资料(包括地形图、竣工图等) 6 综合管线竣工测量资料(包括综合管线竣工地形图、专业管线竣工地形图等)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工程设计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证明书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受托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销、修改(投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名称)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2、设计师委任书 根据本委任书宣告,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设计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单位授权:(主设计师姓名)为(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的主设计师,身份证号码为,全面负责该工程的设计工作。 主设计师:(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委任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投标函 致:(投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我方确定本工程的设计概算为万元,愿按现行的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基本价,并按基准价浮动%作为投标报价,来完成上述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任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按规定提交人民币(大写):整的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金额和方式向贵方提交履约担保,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我方将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技术允许范围内随时对方案进行改进。 (3)我方承诺设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设计人员保证在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其中:方案设计优化日历天;初步(含扩初)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如违约,愿按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标准接受处罚。 5、合同期如遇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勘察设计费的基准价按实调整,但承诺的浮动度不变。 6、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全称、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加盖联合体各体方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完整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doc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保存单位和保管期限 序号归档文件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城建档 单位单位单位单位案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永久√ 2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永久√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永久√ 4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永久√ 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永久√ 6 专家建议文件永久√ 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长期√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永久√ 2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 永久√用地批准书 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长期√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永久√ 5 划拨建设用地文件永久√ 6 国有土地使用证永久√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永久永久√ 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永久永久√ 3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永久√ 4 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永久永久√ 5 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永久长期√ 6 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长期长期 7 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长期长期 8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长期长期√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 9 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 永久√、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 协议 10 施工图及其说明长期长期 11 设计计算书长期长期 12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永久长期√四招投标文件 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长期 2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长期长期√ 3 施工招投标文件长期 4 施工承包合同长期长期√

保存单位和保管期限 序号归档文件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城建档 单位单位单位单位案馆 5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长期 6 监理委托合同长期长期√五开工审批文件 1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永久√ 2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 永久√划项目表 3 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永久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永久√ 5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永久 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永久√ 7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 长期 √证明 8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长期√六财务文件 1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短期 2 工程设计概算材料短期 3 施工图预算材料短期 4 施工预算短期 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负责人 1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 长期√名单 2 工程项目监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 长期长期√人名单 3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 长期长期√负责人名单 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①监理规划长期短期√ ②监理实施细则长期短期√ ③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长期短期 2 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长期长期√ 3 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长期长期√4进度控制 ①工程开 / 复工审批表长期长期√ ②工程开工 / 复工暂停令长期长期√5质量控制 ①不合格项目通知长期长期√ ②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长期长期√6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火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 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 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档案文件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立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 归档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定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纳. 3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费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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