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管制的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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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管制

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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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者劳务,如果相关产量范围存在规模经济时自然垄断就产生了。

一般认为,自然垄断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规模经济。任何企业进行社会生产时,它总会面临生产成本问题。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则其必然会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则它就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但是,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除了技术等因素的作用即使在相同的条件下,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也可以随着生产总产量的增加而趋于下降,原因在于当企业的总产品不断扩大时,原先的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这在固定成本投资较大的企业表现的尤为明显。当长期平均总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时,规模经济就出现了。当社会对某些行业的长期平均成本的降低速度与幅度提出要求时,这个行业往往就是自然垄断。规模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单一领域行业的自然垄断。

二是范围经济。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并不仅仅生产或提供单一的商品和服务,往往是多元化经营。如果由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几个企业分别生产它们的成本,就表明存在着范围经济。由于单独生产某一产品的企业的单位产品定价高于联合生产的企业的相应单位产品定价,因此单独生产的企业就会亏损,这些企业或者退出该生产领域或被兼并,这也会形成垄断的局面。因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指出,有着范围经济的产业也可产生自然垄断。对此,我国的大部分学者是持相同的观点。从理论上来讲,范围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具有综合性领域存在的自然垄断。

自然垄断理论(natural monopoly)从产生到发展和变化的全部过程,迄今为止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认识水平停留在单产品生产领域,以规模经济为标志,整个自然垄断理论建立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之上。第二阶段的认识水平超越了单产品生产领域,进入了对多产品生产领域的更一般性的认识。其标志是范围经济的发现以及射线平均成本方法的使用,使得自然垄断理论建立在普适性更强

的整个产业经济的基础上。第三阶段的标志是成本次可加性概念的提出。比较而言,成本次可加性概念在理论上更为抽象和严谨,因而也更具有一般性。但是,随着世界各国自然垄断产业改革浪潮的推进,特别是随着西方发达国家自然垄断产业改革的深入和发展,许多陌生的现实问题摆到人们面前,向当代经济学提出挑战,使得自然垄断理论面临尴尬的境地,拿不出令人信服的有效解释。

引言

自然垄断产业改革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30余年的历史,改革使得传统的自然垄断产业焕发生机活力,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引擎。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改革起步于1994年中国联通的成立,大规模推进则始于21世纪以来的电信、电力、民航分拆重组。经过多年的改革重组,部分自然垄断行业初步形成了多家市场主体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但总的来看,改革效果还不是很显著,与竞争目标相联系的众多深层次问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着改革的深入。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任务。从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逻辑看,自然垄断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部分,如果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这样的市场经济是不完整的,更不可能高效运转。从我国改革的实际经验看,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是推进最晚、难度最大、争议最多的改革。垄断产业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将不可能实现。同时,由于垄断行业不能对需求做出积极而正确的反应,仍在较大程度上处在行政垄断之下,行业外能做出积极反应的投资者难以进入。当供给短缺引致的“瓶颈”现象严重的时候,也是这些行业的低效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时候,社会公众不满情绪将会上升,影响社会和谐和安定。

电信、电力、铁路运输、煤气和自来水供应等自然垄断产业的显著特点是:需要巨额投资,投资回报期长,投资形成的资产专用性强,规模经济非常显著。因此,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自然垄断产业应该由政府直接投资,实行垄断经营。从实践上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世界上多数国家对自然垄断产业基本上也正是实行由政府垄断经营、政企合一的管制体制。但政府垄断经营往往使企业缺乏竞争活力,从而使自然垄断产业处于低效率运行状态。20世纪70年代以来,

经济发达国家在政府管制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提出了许多新的管制理论与方法,特别强调在自然垄断产业中重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以提高经济效率。这在实践上就表现为,美国、英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对自然垄断产业实行了重大的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积极引进并不断强化市场竞争机制的力量,打破了政府垄断经营自然垄断产业的格局,并取得了使自然垄断产业的许多经营企业扭亏为盈,提高自然垄断产业运行效率等成效。

正文

以电力行业为例,中国电力产业体制与市场虽历经改革,其管理体制等等在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电力产业的垄断特征在打破原来“大一统”的垄断局面后又重新形成输配电网独家垄断和发电企业区域寡头垄断的格局。

垄断表现

一、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上仍处于垄断局面

在电力产业改革前,电力资产为全民所有,国务院是其所有者代表,各级政府不仅拥有而且对电力工业有直接经营控制权,为数众多的电力企业分别隶属于各级政府,形成所谓中央级、省级和地县级电力企业,电力产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在国有经济体系中。

二、国家对电网的垄断经营政策,造成多家集资办电与一家管网的矛盾

电网的垄断经营,使得独立发电企业在上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数、上网电价、电价结算、电网运营信息以及小时数、上网电价、电价结算、电网运营信息以及汛、枯、峰、谷的电力电量调度上与电网的直属发电企业得不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待遇。尽管新厂效率高,但价格高;老厂效率低,但价格低。再加上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使得“竞争上网”难以真正实现。再有就是供求关系被割裂,配电、销售的垄断经营使得消费者很难与电力供应商直接产生联系,对电力企业没有选择权,对电价没有干预权。使得无论是上网电价还是最终用户电价,都偏离了供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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