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防工程结构设计规范篇一: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秘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20xx年版)(内部发行);《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dbj08—49—96)(内部发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1—98)(秘密);《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1—97)(秘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xx年版);《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20xx年合订本)(Fj01、02、03、04);《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20xx年合订本)(Fg01、02、03);《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20xx年合订本)(Fk01、02);《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20xx年合订本)(Fs01、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20xx年合订本)(Fd01、02);《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建筑工程》(20xxRj);《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结构工程》(20xxRg);《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通风工程》(20xxRF);《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给水排水工程》(20xxRs);《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电气工程》(20xxRd);《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防护密闭门门框墙》(20xxRm);《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xx);《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97沪防—561、562)等等篇二:人防工程结构设计浅谈人防工程结构设计摘要:在鼓励利用开发地下空间的同时,地下空间建设量及开挖深度也不断增加。
地下室面积变大,层数增加,人防设计涉及的地下室由原先的普通一层增至地下两层、三层以至更多,而多层地下室的人防设计较单层地下室来说也要复杂得多。
关键词:人防工程结构设计引言人防工程既要能承受一定距离的常规武器和核武器的爆炸冲击波作用,又要能防早期核辐射和放射性沾染,因此人防工程具有不同于一般地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求。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一、引言人防工程是指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护的防护设施,其设计等级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确定,以确保其有效性。
本规范为一般人防工程的防化等级设计提供指导,以确保人防工程能够应对各种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危害。
二、术语和定义本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采用以下标准进行解释。
1.人防工程: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护的防护设施,包括地下避难所、防空洞、防爆室等。
2.防化等级:根据可能的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威胁,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3.化学危害等级:根据可能的化学危害情况,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4.生物危害等级:根据可能的生物危害情况,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5.放射性危害等级:根据可能的放射性危害情况,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化学危害等级主要针对可能的毒气、毒物溶液和爆炸物等威胁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根据威胁物质的性质、浓度、温度和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低、中、高和特高。
1.低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低浓度有害气体、低毒物溶液和中低能燃烧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通风系统、防尘和过滤装置等。
2.中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中浓度有毒气体、中毒物溶液和可燃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密闭结构、自动报警系统、氧气供给设备等。
3.高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高浓度有毒气体、高毒物溶液和易爆燃烧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防化服装和装备、防毒过滤器和粉尘清除设备等。
4.特高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极高浓度有毒气体、剧毒溶液和高度易爆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全封闭结构、自给自足的生存环境、紧急救援设备等。
生物危害等级主要针对可能的病原体、细菌和病毒等威胁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根据传播途径、传染性和致病性,划分为四个等级:低、中、高和特高。
1.低等级生物危害:主要指传染性较低的病原体和细菌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通风系统、消毒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等。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随着国家安全意识的增强,人防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人防设计规范是保证人防设施建设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文件,本文将以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为例,进行详细的规范说明。
二、适用范围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适用于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建筑物人防设施包括地下避难所、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车库等。
三、设计要求1.设计基本要求建筑物人防设施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安全性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防护、避难、生存、救援等功能,必须能够承受气压波、冲击波、辐射等袭击;(2)可靠性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可靠性和连续性,必须能在袭击发生时及时启用并运行正常;(3)使用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舒适性,必须能够提供合适的生活、工作、娱乐场所,以及必需的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设施;(4)节能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节能性,必须能够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能源消耗。
2.设计原则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应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2)应考虑建筑物的整体布局和结构形式,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相协调;(3)应考虑人员疏散、进出口通道、物资储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4)应考虑防护结构、防护材料、防护设备等方面的问题;(5)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维护管理。
3.设计内容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地下避难所的设计:地下避难所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避难所的规模、布局、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2)防空地下室的设计: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地下室的结构形式、防护设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3)防空地下车库的设计:防空地下车库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地下车库的规模、布局、防护设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
四、施工要求1.施工资质建筑物人防设施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在分级上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安全性分级,又分为四级:第一级为完全安全,第二级为基本安全,第三级为基本不安全,第四级为完全不安全。
另一类是精确定位,把城市空间分为人防区、不安全区和恐怖主义敏感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设计措施。
三、设计原则
1、安全、可靠性:人防设计首先要考虑安全、可靠性,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以确保人们安全。
2、灵活性:人防设计要考虑多种情况,形成一套灵活多变的设计方案,以应对不同类型的灾害和恐怖活动。
3、抗灾能力:人防设计要求实施抗灾措施,以提高人们对自然灾害的抗击能力。
4、防护力:人防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降低人为破坏和恐怖主义活动对人们的伤害。
四、设计要求
1、在建筑设计上,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们的伤害;
2、在城市规划设计上,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人防等级分类,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在消防系统设计上,应考虑建筑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灵活性,采取有效的防火设施,防止火灾和灾害;
4、在应急救援系统设计上,应制定一套可行的应急方案,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有一套可靠的救援系统。
五、总结
人防设计规范是为了有效减少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恐怖活动等等而对人体的强烈影响而形成的实施技术和处理措施的系统性标准。
它旨在为城市社会提供全面、可靠的安全保障,把城市空间分为人防区、不安全区和恐怖主义敏感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设计措施,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使人防设计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灾害,从而更好的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旨在规范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提高建筑物的防护能力。
二、一般要求1.建筑物人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2.建筑物人防设施应与建筑物的结构、功能、用途相适应,保证人员疏散和防护的需要。
3.建筑物人防设施应考虑使用寿命,保证长期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
4.建筑物人防设施应考虑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的需要。
5.建筑物人防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影响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健康。
三、建筑物人防设施的分类建筑物人防设施按功能可分为以下几类:1.防空警报装置2.防空避难设施3.防毒设施4.防火设施5.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6.防爆设施四、设计要求1.防空警报装置(1)防空警报装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确定警报的声响强度、声响时间和声响方式。
(2)防空警报装置应安装在易于听到的位置,避免遮挡和干扰。
(3)防空警报装置应具有自动测试和自动报警功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防空避难设施(1)防空避难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采用合适的类型和数量。
(2)防空避难设施应考虑使用人数、安全出口和通风等因素,确定合适的面积和布局。
(3)防空避难设施应具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水和疏散等基本设施。
(4)防空避难设施应设置合理的标志和指示标识,方便人员疏散和寻找。
3.防毒设施(1)防毒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采用合适的类型和数量。
(2)防毒设施应考虑使用人数、通风和疏散等因素,确定合适的面积和布局。
(3)防毒设施应具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水和疏散等基本设施。
(4)防毒设施应设置合理的标志和指示标识,方便人员疏散和寻找。
4.防火设施(1)防火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采用合适的类型和数量。
(2)防火设施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材料、用途和火灾风险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布局和设计。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人防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人防工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抵御和抵抗战场上的威胁和攻击。
以下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1. 人防工程设计依据:人防工程设计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 人防工程的功能要求:人防工程应能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抵御战场上的直接和间接威胁和攻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人防工程的基本要求:人防工程应具备适度的防护能力和可操作性,并能提供适宜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建筑材料应具备防火、阻隔烟雾和防爆的特性。
4. 人防工程的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安全需求,并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技术措施。
5. 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防护要求,选用适宜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6. 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包括通风、照明、消防、供水排水、电力等设备的设计和配置,设备应满足功能和防护要求,并具备可靠性和易操作性。
7. 人防工程的消防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的设计和布置,满足火灾防控和疏散要求。
8. 人防工程的室内设计:包括内部空间划分、逃生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的设计和布置,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9. 人防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人防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技术能力。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0. 人防工程的运营与维护:人防工程的运营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人防工程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以上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循这些规范,能够提高人防工程设计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人防工程是指在战争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造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建筑物人防设计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
本文将针对建筑物人防设计进行详细介绍。
二、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基本原则1. 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为首要原则;2. 严格按照国家人防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3. 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目的和地理环境特点;4. 考虑建筑物的可持续性,尽可能降低人防工程的成本。
三、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分类按照建筑物用途的不同,建筑物人防设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住宅建筑人防设计;2. 公共建筑人防设计;3. 工业建筑人防设计;4. 商业建筑人防设计。
四、建筑物人防设计的要求1.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符合国家人防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与建筑物本身的结构形式相协调,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3.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具有足够的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以满足安全疏散和人员集结的要求;4.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具备防空防护和生命支持等功能;5.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五、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具体要求1. 地下室的设计地下室是建筑物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1)地下室的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2米,地下室的顶部应符合防空要求;(2)地下室的结构应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和抗震能力;(3)地下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以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4)地下室的出入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外侧,以便疏散人员。
2. 地上建筑的设计地上建筑是建筑物人防工程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1)建筑物的外墙应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以防止空袭和炮击;(2)建筑物的天花板应符合防空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爆炸冲击波;(3)建筑物的门窗应具有防护能力,并且应设置在墙体内部,不得凸出墙面;(4)建筑物的屋顶应符合防空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爆炸冲击波;(5)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应设置在墙体内部,通道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和撤离机制而制定的一套规范。
本文将从设计、建造、维护等方面介绍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一、设计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要求:1. 安全出口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人数,合理设置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2. 防火墙和防火门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防止火灾扩散。
3. 抗震设计:考虑建筑物所处地区的地震情况,采取抗震措施,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保持稳定。
4. 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为了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建筑物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廊等。
5.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建筑物内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指引。
二、建造规范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建筑物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 建筑材料的选择: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劣质材料,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固。
2. 施工工艺的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各项工程符合要求。
3. 防水、防潮措施:合理使用防水和防潮材料,确保建筑物内部干燥,并预防漏水等问题。
4. 消防设备的安装: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5. 通风和排烟系统:合理设计和安装通风和排烟系统,确保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和排放有害物质。
三、维护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的维护是确保其长期有效性的关键。
1. 定期检查和维修: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部件,保持建筑物的功能正常。
2. 紧急通道的畅通:保持紧急通道的畅通,不堆放杂物,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
3. 消防设备的保养: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4. 定期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人防设计规范范文
人防设计规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1.1目的本规范旨在规范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等环节,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提高人防工程的抵抗敌对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1.2依据本规范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人防工程实际需要等。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单位,涵盖地下防空洞、防空避难场所、防护工程等人防设施。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一节总体要求2.1设计准则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考虑到人员需求、自然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消防安全、装备安装和使用等因素。
2.2安全性要求人防工程应具备足够的抗震、防爆和耐火能力,确保人员在遭受恶劣条件下的安全。
人防工程应设有合理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疏散。
第二节建筑设计要求2.4结构设计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荷载、温度、湿度等因素,确保结构的稳定和耐久性。
2.5通风要求人防工程应考虑到通风要求,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适宜的温湿度。
2.6照明和照明设备人防工程应设计合适的照明系统和照明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的良好照明。
第三章设施要求第一节消防设施要求3.1灭火设备人防工程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进行灭火。
3.2火灾报警系统人防工程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能及时发出火灾警报并自动联动其他设备。
人防工程应设有清晰的疏散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第二节人员生活设施要求3.4储物设施人防工程应设有储物设施,满足人员日常生活所需。
3.5环境设施人防工程应配备合适的环境设施,如卫生设备、饮用水设备等,确保人员在设施内的生活舒适度。
第四章维护要求第一节巡检维护4.1定期巡检人防工程应定期进行巡检,包括监测设备、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的工作状态和可用性。
4.2设备维护人防工程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节应急演练4.3定期演练人防工程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疏散通道、防护设施等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是指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的设计要求和规范。
人防设施是为了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一系列保护设备和措施。
下面将从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的不同方面介绍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外部的人防设施主要包括避难场所和防护工程。
避难场所是指在无法及时疏散撤离的情况下提供人们避难的安全场所,如地下室、防空洞等。
设计规范要求避难场所的布置要合理,面积要满足人员避难的需要,通风、照明和安全出口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防护工程主要是指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的防护设计,包括防空地下室和坍塌临时避难所的设计,要符合相应的抗击和安全性能要求。
建筑物内部的人防设施主要包括防空间的设置和安全出口的设计。
防空间是指建筑物内划定的供人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躲避的安全场所,如防空楼梯间、避难室等。
设计规范要求防空间的位置要布置合理,通风、照明和安全出口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安全出口是指人员疏散和逃生时使用的通道和出口,设计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的布置要合理,数量要足够,宽度要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出口通道的平整度和坡度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此外,人防设计规范还要求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要与电力、通讯等系统进行配套设计,保证人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获得救援和求助。
同时,人防设施要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消防设施相协调,确保整个城市的人防工作的一体化和系统化。
综上所述,人防设计规范是对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进行设计要求的规范,包括避难场所、防护工程、防空间、安全出口等方面。
遵循人防设计规范,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抗击能力和人员疏散的效率,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是指为了抵御敌方核、化学、生物等大规模杀伤性攻击而建设的防空避难场所,它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
为了确保人防地下室的功能和安全性,人防地下室的设计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
1. 建筑布局和结构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均匀分布于城市各个区域,以满足人民的避难需求。
地下室应采用坚固的混凝土结构,以抵御外部的冲击力和震动。
地下室的结构应具备一定的自洁能力,以减少敌方攻击所带来的污染。
2. 空气流通和进出口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有充足的通风系统,以确保供氧足够,并排除有害气体。
通风系统应具备自动监测功能,并能自动调节通风量。
进出口通道应设计合理,以确保人员的迅速疏散和进入。
3. 照明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以提供充足的光照。
照明设备应安装在高处,以减少阴影和眩光对人员视线的干扰。
照明设备应具备应急电源,以确保在停电情况下仍能提供照明。
4. 防水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以防止水灾影响避难人员的安全。
地下室的墙壁和地面应采用防水材料,并设有防水层。
排水系统应设计合理,以及时排除降雨和地下水的积水。
5. 防护设施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有紧急出口和逃生通道,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出口和逃生通道应标明清晰的指示标志,并配备紧急照明设备。
地下室的紧急出口应具备防火性能,以防止火灾蔓延。
6. 多功能设施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配备必要的生活、医疗和卫生设施,以满足避难人员的基本需求。
设施应设计合理,以提供适当的空间和舒适的环境。
医疗设施应配备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处理突发疾病和伤口。
7. 通信和广播设备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有可靠的通信和广播设备,以保持与外界的联系。
通信设备应具备独立电源和抗干扰功能。
广播设备应能够及时向避难人员传递重要信息和指示。
总之,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其在敌方攻击时能够提供有效的避难保护。
设计规范应考虑到各种突发情况和应对措施,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规定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人防工程规划和设计,包括地下避难所、防空洞、防护建筑等。
二、规划设计2.1规划编制:根据城市布局、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情况,制定人防工程规划,注重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性。
2.2设计原则:确保避难所供应充足、合理布局,防空设施布局合理,结构牢固、安全可靠。
2.3设计要求:根据功能划分,规划设计避难所、洞壁、进退通道、排烟设施、供水排水设备等。
三、避难所设计3.1避难所分类:根据使用房间、人员容量和功能要求,将避难所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3.2结构设计:避难所的结构应具备抗震、抗爆、防火等能力,顶板和地板应能经受一定程度的爆炸冲击和地震作用。
3.3照明通风:避难所应保证充足的自然光照和通风条件,设置照明和通风设施。
3.4水、电、燃气供应:避难所应有独立的供水、供电和供燃气系统,确保长时间内正常供应。
四、进退通道设计4.1数量要求:根据避难所人数和使用面积,计算出合理的进出通道数量。
4.2宽度要求: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墙壁,确保通道畅通。
4.3通道材料:通道材料应采用防火、耐腐蚀和耐冲击的材料,确保通道结构的稳定和安全性。
五、排烟通风设计5.1设计要求:避难所内应设置排烟设施,确保正常的空气流通和烟雾排放,减少中毒和窒息的风险。
5.2设备选型:排烟设备应选用适当的排风机、风道和排烟口,满足排烟的要求。
5.3操作控制:排烟设备应有实时监测,能自动控制排烟设备的运行和开启。
六、供水排水设计6.1设计要求:避难所应有自备水源和排水设备,满足人员的生活和消防用水需要。
6.2水源设计:水源可以是自备水池、水井等地下水源,也可以是远程供水,确保水质达标。
6.3排水设计:避难所应设置合理的洗手间和卫生设施,并有排水设备进行污水的处理和排放。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随着现代化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人类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人口和财产在社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类为了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不断的探索和构建人类的生活环境,以抵御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的安全,是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不断努力的主要任务之一。
人防工程的设计是人类技术创新的重要部分,是构建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社会进步的关键。
二、人防设计规范1、台风保护工程设计原则台风保护工程应具有完备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减少灾害影响。
首先,采取强化耐受策略。
这包括对建筑结构和结构的改善,以及增加场地的耐受性。
同时,应采取ulcer技术,如绿化技术,水资源调控技术,抗海啸技术等,提高人类的自然环境耐受能力和抗灾能力。
2、抗震设计原则抗震技术应采取预防性工程技术对抗地震灾害,重点是在设计阶段就考虑抗震技术和结构安全的担保措施。
抗震技术的设计要求采用新的结构形式,具有高度的抗震能力,如混凝土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抗震实验室的建立也是抗震的基础性工作。
3、火灾保护工程设计原则火灾保护工程应以防范满足有关火灾安全的要求为目标,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建立和完善火灾安全防护体系。
火灾预防措施是火灾安全的基础,应有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技术手段,并配置足够的实施机构,合理设计火灾预防措施,确保火灾安全。
4、防止洪涝灾害设计原则防洪措施应以防洪工程设计为目标,采取科学的防洪技术措施,把握洪水频率和洪水椭圆,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能力和灾害程度。
采用抗震结构建筑,建设可靠的抗超高洪水工程,构筑坚实的防护堤坝,建造完善的防洪排涝系统,安装自动控制的排洪和闸门系统,确保洪水的正常放流。
三、总结人防工程是为了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人民的安全而不断探索的领域。
近年来,中国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已经解决了许多人防技术的科学问题,探索出新的人防设计规范,使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人类的安全。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精编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 B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掩蔽状态与防化要求
主体
出入口
工程名称
专业队 队员掩蔽部
二等 人员掩蔽所 人防物资库
专业队 装备掩蔽部
电站机房
条件 人员情况
以掩蔽人 员为主
有少量人 员
室内无人 员
防化要求
条件
防 毒
通风
工作状态
不间断通 空袭后立即到室
要
风
外工作
求 设滤毒通 可能有个别人到
防
风
室外
毒
空袭和染毒时不
间断通风 允
㈢贮水间、开水间
⒈贮水间(6.2.6.) ⒉开水间(3.5.3.) ⒊设置位置(3.5.4.)
㈣厨房(3.5.5.)
㈤防化通信值班室(3.5.6.)
㈥配电间(3.5.7.)
二、柴油电站
㈠电站的设置
⒈设置要求() ⒉电站的位置(3.6.1.) ⒊机组出入口(3.6.4.)
㈡固定电站(、3.6.2.)
⒈依战时功能确定 ⒉依抗力级别确定
⑴乙类防空地下室 ⑵甲类防空地下室 ⒊转换工作量与当地条件相适应
㈡转换措施应符合的规定(3.7.1.)
⒈转换措施满足战时防护要求 ⒉符合结构设计第4.12.节的相关规定 ⒊转换设计与工程设计同步完成
一、防空地下室的埋深( 3.2.15.)
㈠乙类防空地下室
㈡甲类防空地下室
⒈核5级防空地下室 ⒉核6级、核6B级防空地下室
二、穿管限制
㈠人防围护结构(2.1.20.)
⒈外墙(2.1.21.) ⒉临空墙(2.1.22.)
㈡限制的对象(3.1.6.)
⒈上部建筑的设备房 ⒉限制穿过的管道 ⒊管径限制
㈢穿管处的防护密闭(、6.1.2.、 7.4.3.)。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和工程建设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旨在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以下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空间安全规范:人防工程应确保建筑内的空间能够满足人员密集逃生的需要,包括逃生通道的设置、通道宽度和高度的要求、通道标识和疏散指示灯等。
2. 防护结构规范:人防工程应具备抗震、抗洪、抗爆等能力,结构设计要符合相关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设计规范和防爆设计规范。
3. 消防设施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或者进行有效的疏散。
4. 安全出口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安全出口,包括主要出口、备用出口和紧急出口,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等要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 防烟排烟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防烟设施和排烟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烟,减少人员伤害。
6. 照明和应急照明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人员能够在黑暗环境下疏散和逃离灾害现场。
7. 通信设备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通信设备,包括紧急对讲机、电话等,用于与外界联系,报告灾情和请求援助。
8. 安全标识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疏散指示标识、安全出口标识、灭火器标识等,以指导人员的疏散和使用。
9. 设备维护规范:人防工程的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的状态。
10. 教育培训规范:在人防工程的使用和管理中,应定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以上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根据具体的场所和要求,还有其他不同的规范需要遵守。
设计师在进行人防工程设计时,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计,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地下人防设计规范
地下人防设计规范地下人防工程是指各类地下空间的防护措施及装备设施,用于保护人员在地下空间中遭受空袭、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伤害。
地下人防设计规范是指对地下人防工程进行设计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地下人防设计规范。
一、地下人防设计总则地下人防设计规范的总体要求是“安全、实用、经济、合理”。
设计时需综合考虑地下人防工程的结构、材料、设备、疏散通道等因素,确保地下空间能够有效避免灾害风险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二、地下人防工程结构设计地下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抗震能力:地下人防工程应具备强大的抗震能力,能够承受地震带来的巨大力量,保证人员安全。
2. 抗爆性能:地下人防工程应具备一定的抗爆性能,可以抵御爆炸产生的高温和冲击波等作用,保护人员免受伤害。
3. 防水性能:地下人防工程应采用防水措施,确保地下空间不会受到地下水渗透或洪水侵袭。
4. 防火性能:地下人防工程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能够抵抗火灾的蔓延,保护人员逃生。
三、地下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地下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应注意以下方面:1. 空气净化设备:地下人防空间应配备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质量,为人员提供良好的呼吸环境。
2. 过滤装置:地下人防空间应配置过滤装置,过滤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人员对有害气体的接触。
3. 智能监测设备:地下人防空间应配备智能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参数,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4. 应急救援设备:地下人防工程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医疗设备、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地下人防工程疏散通道设计地下人防工程应配备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疏散通道的设计要求如下:1. 通道数量:疏散通道的数量要满足地下人员疏散的需求,通道宽度要足够,确保人员能够快速通过。
2. 通道防火:疏散通道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材料要采用阻燃材料,通道两侧要配置灭火器材。
3. 通道标识: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如疏散指示灯、标语标牌等,方便人员辨认和使用。
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规范
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规范第一章总则1.1 本规范的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人防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环节。
1.2 本规范的依据本规范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建筑防护标准和工程施工规范,结合人防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
1.3防护工程的目的和要求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战时破坏和损失,保护基础设施和重要物资,建筑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具有良好的安全、防护和应急疏散功能;(3) 设计符合基本工程原则和规范要求;(4) 经济合理,施工技术可行。
第二章设计基础2.1人防工程设计的依据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战时紧急状态下的防护标准,同时也要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情况进行设计。
2.2设计标准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建筑防护标准和战时紧急状态下的防护要求。
2.3设计要求(1)防护建筑的设计应当符合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石牌的应用应符合当地规范,高大建筑物应采取疏散平台、避难层等设计措施;(2)建筑物的结构、材料、设备和其他构件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技术标准,保证其在紧急状态下的安全和可靠性;(3)对于特殊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下的建筑工程,应当符合相应地质、水文和防洪防汛的设计规范要求。
第三章结构设计3.1防护建筑的结构设计(1)防护建筑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抗震要求和抗弹爆能力要求;(2)防护建筑的结构应尽可能保持整体的稳定性,采用可靠的耐久性结构构件。
3.2 基础设计(1)根据不同类型的防护建筑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基础形式;(2)基础设计应保证基础结构的安全和可靠。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计4.1疏散通道设计(1)建筑物内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状态下人员能够迅速、顺畅地撤离;(2)疏散通道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
4.2避难设施设计(1)在高层建筑和密集居民区内应设置避难设施,为人员提供短时间内的避难场所;(2)避难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结构和功能的安全可靠。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评估:定期对 人民防空工程 设计规范的实 施效果进行评 估,及时发现 问题并采取改
进措施。
责任主体:各 级人防主管部 门应负责监督 检查和评估工 作的组织实施。
参与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 位等相关单位 应积极参与监 督检查和评估
工作。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与相关法律 法规的关系
05
设计规范在技术 标准的基础上, 结合人民防空工 程的特殊需求, 对设计细节进行 了进一步的规定 和要求。
设计规范与技术 标准的实施,有 助于提高人民防 空工程的设计质 量和安全性,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的修订和完 善
06
修订的必要性
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需求
满足现代战争和突发事件的需求
实施步骤和流程
制定实施计划:明 确实施目标、时间 安排和责任分工
培训技术人员:确 保技术人员熟悉规 范要求和操作方法
采购所需设备:根 据规范要求采购符 合标准的质量可靠 的设备
建立监督机制:对 实施过程进行全程 监督,确保规范得 到有效执行
监督检查和评估
监督检查:对 人民防空工程 设计规范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确 保符合规范要
在实际操作中,设计规 范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的执行应保持一致,以 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的关系
设计规范是技术 标准的补充和完 善,旨在为人民 防空工程提供更 具体、更具有针 对性的设计要求。
设计规范与技术 标准相互关联, 共同构成了一套 完整的人民防空 工程设计标准体 系。
06.
人民防空工程设 计规范的修订和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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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概述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06.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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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 人防工程分类2. 人防主体设计3. 人防口部设计4. 实例讲解5. 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 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 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 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 八个等级,其中5 级人防抗力为0.1Mpa,6 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 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 ,适用于上海市5、6 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 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 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 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2配套工程≤2400m.2. 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钢筋混凝土墙厚度≥200厚;砖墙厚度≥370,高度方向@500配3Ф6通长钢筋。
3. 净面积标准和净高:一等人员掩蔽所1.3m2/ 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二等人员掩蔽所1.0m2/ 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专业队员掩蔽所3.0m2/ 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专业装备掩蔽部小型车辆25-45m2/ 台,中型车辆50-80m2/ 台,梁底管道底净高为车高+0.20.4. 防护单元之间的关系:(1)各防护单元建筑设备自成体系,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当相互之间连通时,应在两侧设置防护密闭门。
对防护单元而言,防护密闭门根据本单元的抗力要求,设置在本单元的外侧,此处墙的厚度根据门的构造形式而定,一般≥500。
(2)防护单元内部不应设缝,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缝需要开连通口时,要增加一段小走道,以便设置防护密闭门。
5. 防护单元和地面的关系:(1)人防顶板底层一般不高出室外地面;(2)6 级人防,当上部为砖混结构(上海规范或6 层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可高出≤1.0m;(3)5 级人防,当上部为砖混结构(上海规范或6 层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并有取土条件时,可高出≤0.5m,并在临战时覆土。
6. 防护单元与管道的关系: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需划出人防防护单元,当条件限制需穿过其顶板时,只允许水、暖、空调冷媒等,直径不大于75mm的管道穿过,且应予取防护密闭措施(管道封堵图)。
三、人防口部设计1. 人防口部是指防空地下室主体与地表面连接部分,包括人员出入口、物资出入口、进排风口。
2. 清洁区和染毒区有防毒要求的人防防护单元最内侧的一道密闭门以内,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为清洁区,此密闭门以外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的区域为染毒区。
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或通道:(1)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简易洗消间或洗消间。
(2)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可及所属的急救室、厕所、染毒衣物间。
(3)柴油发电机室及其进排风机室、贮油室。
(4)汽车库停车部分。
(5)战时无需防毒的房间或通道。
3. 出入口的数量和要求(1)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连通口),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不应采用竖井式。
(2)人员掩蔽部中相邻两个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外共设一个室外出入口,两者防地面超压不同时,其设的室外出入口应按抗力高的等级设计。
(3)消防车库、大型物资库应分别设置两个室外出入口,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宜分别设置两个室外出入口,并宜设置在不同的方向并保持最大距离。
(4)室外出入口敞开段宜布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
(5)地面建筑倒塌范围4、4B级人防上部建筑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时,倒塌范围为建筑高度;5、6 级人防上部砖混倒塌范围0.5 建筑高度;5、6 级人防上部为钢筋混凝土不考虑倒塌范围。
(6)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出入口宜采用单层轻型结构,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出入口应采用防倒塌栅架。
(7)备用出入口可采用竖井式,宜与通风竖井合并设置,竖井平面净尺寸不宜小于1.0m,如有倒塌范围内时,应设防倒塌栅架。
4. 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应满足平时和战时的需要,并和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尺寸有关。
(1)门洞最小尺寸,人员掩蔽所门洞宽0.8 ,门洞高1.8 ,走道宽1.2 ,走道高2.2 ,楼梯宽1.0 ;医疗工程和专业队员掩蔽所门洞宽1.0 ,门洞高2.0,走道宽1.5 ,走道高2.2 ,楼梯宽1.2.(2)人员掩蔽所战时出入口门洞宽度之和按每100人0.375m 计算,每入樘门通过人数不超过500 人。
(3)常用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门前通道尺寸。
5. 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毒通道和洗消间的设置(1)医疗工程、专业队员、一等人员掩蔽所设主要出入口,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二个防毒通道和洗消间、二道密闭门。
次要出入口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一个防毒通道,一道密闭门。
(2)二等人员掩蔽所、有防毒要求的配套工程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一个防毒通道和简易洗消间、一道密闭门。
3)汽车库等不需要防毒的配套工程只设一道防护密闭门(4)防毒通道应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密闭门与密闭门的通道组成,并应在通道内设置能满足换气次数要求的通风换气设备,在满足使用前提下缩小通道容积。
(5)人防门设置由外向内的顺序为: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6)洗消间设置位于防毒通道一侧,由脱衣、淋浴、检查、穿衣室组成。
从室外至内部的顺序为防护密闭门、第一防毒通道、脱衣室、淋浴室、检查穿衣室、第二防毒通道、第二道密闭门。
医疗救护工程:脱衣室、淋浴室、穿衣室,每一淋浴器6m2. 其他工程:脱衣室、检查穿衣室、每一淋浴器3m2,淋浴室每一淋浴器2m2.(7)简易洗消间设置宜在防毒通道一侧单独设置,其使用面积宜为5-10m2,亦可与适当加宽的防毒通道合并设置。
6. 进、排风口、防爆波活门、扩散室、扩散箱、滤毒室和进风机房(1)进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2)设有洗消间或者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其战时排风口应设置在室外主要出入口。
只有一个室外出入口时,进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5、6 级人防室外确无进风条件时,可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进风口,但防爆波活门外侧等采取防堵塞措施。
(3)不设洗消间和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当只有一个室外出入口时,战时进风口宜结合室外出入口设置,战时排风宜通过厕所排出。
(4)进、排风口、活门、扩散室和扩散箱等消波设施(5)门式悬板活门的嵌入深度正面冲击波嵌入200;侧面冲击波嵌入300.(6)扩散室横截面净面积≥9 倍悬板活门通风面积,当有困难时横截面净面积≥7倍悬板活门通风面积,净宽与净高0.4 ≤bs/hs ≤2.5 ,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侧墙上时应设在后三分之一,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后墙上时应设有弯头中心距离后墙后三分之一。
常用扩散室的内部空间最小尺寸.(7)扩散箱宜采用不小于3mm的钢板制作。
(8)滤毒室设置在染毒区,滤毒室门宜为密闭门,设置在密闭通道或防毒通道内。
进风机室应设置在清洁区。
150 人以下的二等人员掩蔽所,滤毒室和进风机室可合并布置为滤毒风机房,滤毒风机房宜设在清洁区,并应设密闭门。
7. 洗消污水集水坑防护密闭门外,防爆波活门外应设洗消污水集水坑。
四、早期核辐射的防护包括顶板厚度(包括覆土)、外墙顶部防护角、室外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室内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室外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室内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
1. 防空地下室室内早期核辐射剂量的设计限值(戈瑞)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0.1GY;人员掩蔽所、配套工程中有人员停留的部位0.2GY;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配套工程中存放电子设备、医药物资的房间5.0GY.2.4 以及4 级以下室内剂量为5.0GY的房间或通道可不进行防旱期核辐射验算。
3. 防空地下室覆土厚度防空地下室上部为地面建筑时,hf ≥hs- ξ2d1(hf- 覆土最小厚度;hs-土体最小防护厚度(m);ξ2-材料换算系混凝土和石砌体 1.4/ 砖砌体 1.0 ;d1-顶板混凝土厚度和上部地面面层厚度)。
4. 防空地下室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时,满足下列要求时可不覆土。
(1)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战时没有门窗等孔口。
(2)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顶板满足dg=(hs- ξ21d1)/ ξ2g(dg-顶板或外墙最小厚度;ξ21- 地下室顶板材料转换系数;ξ2g-管道层顶板材料转换系数)。
(3)高出室外地面的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厚度算法相同。
5. 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最小防护厚度ts 应满足。
6. 非全埋式6 级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以上钢筋混凝土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7. 室外出入口的90°转弯数量和最小长度(1)6 级防空地下室其通道长度或拐弯数可按建筑需要。
(2)5 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