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20年)
某乡某年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4某乡某年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案头的笔记本上,我的思绪开始飘散。
回忆起这十年来的方案写作,每一个字每一个句都像是昨天刚经历过的事情。
那么,关于这个“4某乡某年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就从我的意识流开始吧。
一、背景分析某乡位于我国某省某市,拥有丰富的水资源。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改善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我们决定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目标设定1.到某年底,全乡主要河流水质达到三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二类标准。
2.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三、工作措施1.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1)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
(2)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3)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2.加强生活污染源治理(1)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2)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垃圾填埋对水体的污染。
(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农药、化肥使用。
3.加强农业污染源治理(1)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2)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3)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水资源保护(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2)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维护生态平衡。
(3)合理调配水资源,优化水资源利用。
四、组织实施1.成立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2.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3.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乡人民的水污染防治意识。
4.定期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时间节点1.某年4月底前,完成工业污染源排查。
2.某年6月底前,完成生活污染源治理。
3.某年9月底前,完成农业污染源治理。
4.某年12月底前,完成水资源保护工作。
六、预期成果1.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入河排污口治理措施方案(通用5篇)
入河排污口治理措施方案入河排污口治理措施方案(通用5篇)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措施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
那么拟定措施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入河排污口治理措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入河排污口治理措施方案1一、起草背景为深入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根据《连云港市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专项行动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个方面工作内容。
(一)排查。
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
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
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
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任务分工(一)各镇(园区)。
作为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区级有关部门。
区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23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25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入河排污口治理措施方案2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0〕708号)、《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21〕103号)和《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确保按期完成2022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年度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7•【字号】•【施行日期】201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9-2020年)》已经2019年3月17日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17日菏泽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9-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山东省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面临的突出问题多年来,我市本着“以人为本、保护水源”的原则,依法开展了城镇及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饮用水保护整体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日益频繁的经济社会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补给区环境状况造成威胁,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水源地距离国家、省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部分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立不规范、隔离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一些水源地存在保护区划定前违章项目未完成清理整治、保护区划分不科学等问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尚未全部完成等。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研报告(共5篇)与街道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共5篇)-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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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研报告(共5篇)与街道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共5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研报告(共5篇)(篇一)近日,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联动调研工作要求,**街道人大工委对街道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街道水系基本情况**街道位于长江下游的中段,系长江水系,拥有约20公里长江滨江岸线,境内河网纵横,水系发达,从北到南依此有**河、铜井河、牧龙河、天然河、星辉河、犁尖湾河6条通江主河流,围绕这6条通江河流有若干条支流,在册水库13座,塘坝4000多座,总蓄水能力约2500万立方米。
其中最大的牌坊水库总库容339.5万立方米,其次为杨库水库256万立方米。
三个市考水质断面分别在**河的**河闸、G205桥和铜井河的铜井农桥。
**河流经陆郎、**,在**河闸处入长江。
全长19.05km,流域面积196km2,其中在**区境内长度为16.45km。
境内流域面积190km2,在雨花台区境内长度为2.6km,境内流域面积6km2。
**河**河闸断面、宁芜公路桥断面均为是市考断面,2020年水质考核目标为Ⅳ类,铜井河源头在原铜井镇,西流入长江,全长2.8km,境内流域面积25km2,铜井河的上游为向阳水库。
铜井河铜井农桥断面是市考断面之一,2020年水质考核目标为Ⅳ类。
在册两条区考黑臭河为**北河、铜井土桥河。
**北河位于**街道**社区境内,上游与雨花区梅山工业园接壤,下游通过低涵与**河连接,全长1900米,其河宽平均15米。
平均水深1.2米,**北河中雨花区境内500米。
铜井河位于位于我街道铜井集镇**湖社区境内,上游**湖社区土桥村,下游**湖社区石山上坝村,全长800米。
二、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为坚决打好水环境整治攻坚战,**街道以专项整治、管网建设、污水治理为抓手,下大决心、拿硬招数、啃硬骨头,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推动街道水环境整体提升,凸显街道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18•【字号】三府办〔2018〕228号•【施行日期】201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三府办〔2018〕228号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8日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攻坚战的决定,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和《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2020年污染水体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到2020年,治理范围内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入海河流基本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重点海湾基本达到二类及以上水质。
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和提升。
二、治理范围纳入《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治理范围的水体为城镇内河(湖)、入海河流、重点海湾3类共20个,其中包括15个已经开展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
(一)全市建成区、重要旅游景区和人口较多原老镇区IV类及以下水质的17个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见附件1)。
(二)全市入海河流IV类及以下水质的1个污染水体(见附件2)。
(三)全市重点海湾三类及以下水质的2个污染水体(见附件3)。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污染源。
1.各区政府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针对本区域内水体污染治理对象,以水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从污染水体以及上游区域生活污水、垃圾和工业废水污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和河道采砂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每一个水体的污染原因、污染范围和污染主体。
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篇)
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背景分析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水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污染问题。
水污染不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
为了实现水清岸绿的美丽目标,我市制定了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目标全面提高水质标准,实现所有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保障居民健康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减少水体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水体污染物浓度,逐步恢复水体功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建设水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系统平衡发展。
三、整治措施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提高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废水达到排放标准。
2、加强水源保护。
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污水直排、非法采矿等活动,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水质。
3、治理非点源污染。
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减少农业和城市生活污染对水质的影响。
4、启动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湖泊、河流、水库等水域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提升水体生态环境。
5、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共享和污染源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实施和效果。
四、保障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加大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融资模式,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强化法律制度。
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从严治污的法治环境。
3、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水污染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全社会参与水污染整治工作。
五、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以此为指导,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建设美丽水乡,实现水清岸绿的目标。
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为全面贯彻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国家、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精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忻政办发[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58号)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提高城区居民生存环境质量,创建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市政府决定利用100天时间,对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进行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是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的需要,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
这次集中整治,以集中治脏、突出添绿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卫生、安全有序、人民满意的城区环境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落实制度、齐抓共管、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交通秩序,为建设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空气清新、新型工业旅游城市创造条件。
二、整治内容、目标和标准整治范围:忻州城区、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顿村旅游度假村、环城道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整治内容与目标:通过治脏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通过治乱使城市管理明显规范,通过治差使城市环境明显改变,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城区环境秩序管理长效机制,从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整治标准:要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忻州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忻政发〔2008〕9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集中整治市容市貌,解决广告乱设乱挂、乱涂乱画问题;整治市场秩序,解决摊点乱摆乱设,占道经营问题;整治环境卫生,解决乱倒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整治交通秩序,解决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加强公共绿化,加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花园式建设力度,解决城区生态环境差的问题。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30•【字号】忻政办发[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忻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38号),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制定忻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88万吨、0.4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4.34万吨、0.46万吨分别削减10.42%(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0.5%)、12.84%(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3.7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64万吨、5.71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9.46万吨、6.32万吨分别削减8.7%、9.7%;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46万吨、3.49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8.34万吨、3.81万吨分别削减10.5%、8.5%。
二、工作任务(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将循环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准入标准。
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以国家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将循环经济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原则贯穿到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作为产业发展的标准和准入门槛,全面推进传统产业向循环化发展,构建具有忻州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
SHANXI WATER RESOURCES《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业经2019年4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2日起施行。
省长楼阳生2019年4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一条为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汾河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打赢汾河治理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决定。
第二条2019年,汾河流域十三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达到五个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控制在五个以内,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岚河曲立断面、浍河西曲村断面必须退出劣Ⅴ类。
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优良水质断面扩大至六个以上,其他各断面水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升,汾河水源地(包括汾河二库)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
第三条2019年,在汾河流域的市、县(区)分界处,建设跨市界、县界水质自动监测站。
7月1日前全部建成,实现一次性全覆盖。
第四条各级河长应当担负起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所有河渠内垃圾淤泥、入河排污口、排污企业全面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监测排污口达标情况,制定排污口管理标准,封堵非法排污口,确保源头污染治理到位。
第五条太原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率先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忻州市、吕梁市建成区以及汾河流域的县(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第六条2019年底前,运城市、临汾市、霍州市、洪洞县、灵石县等市、县新建、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排放标准。
2019年9月底前,完成汾河流域现有四十八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改造,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排放标准。
第七条加快建设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相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沿河乡镇建设一批山西水利率达到95%以上。
狠抓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今年太原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
山西忻州环保调研报告
山西忻州环保调研报告山西忻州作为我国河北省的一个地级市,其环保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忻州市面临的环保困境,我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撰写了以下报告。
在调研中,我发现忻州市的环保状况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大气污染严重。
由于工业发展不平衡和能源结构单一,忻州市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燃煤、机动车尾气排放等都是导致大气污染的原因。
此外,忻州市也存在着严重的水污染问题。
工业生产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是忻州市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农村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和农业化肥、农药等的使用不当导致的。
然而,我也发现了一些环保工作中的积极进展。
忻州市政府近年来加大了环保力度,实施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和措施。
例如,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整治,推动了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能源。
同时,忻州市政府也加强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农村污水处理率。
这些措施对改善忻州市的环境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基于调研结果,我提出了一些建议以解决忻州市的环保问题。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
忻州市政府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对燃煤的依赖。
其次,要加强水污染治理。
忻州市应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提高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率。
此外,还需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
总的来说,忻州市面临的环保问题虽然严重,但通过忻州市政府以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希望忻州市政府能够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加强对环保问题的治理,为忻州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29•【字号】临政办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29日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为落实《山西省全面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总体方案》及《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彻底消除我市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持续提升和改善我市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9年,劣Ⅴ类水体比例不超过25%,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25%。
汾河水质氨氮浓度≤3mg/L,其他指标达Ⅴ类;浍河、鄂河水质达Ⅴ类;沁河、芝河水质达Ⅲ类;昕水河、州川河水质达Ⅳ类。
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25%,所有考核断面水质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以省考核的7条河流为重点,突出汾河、浍河、昕水河、沁河等河流污染治理,加大县界断面水质监测频次,排查水污染成因,建立考核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清单,强化治理措施,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1.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提质改造。
2019年,全面完成临汾市区和16个县市城镇、6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提质改造和保温提效工程建设;2020年,完成24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出水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建设和完善生活污水配套管网。
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总体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附件XX市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总体实施方案参考大纲一、项目背景及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符合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实施范围与期限、项目实施后重要意义等项目背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表水系分布、水文地质条件、气象气候条件、植被覆盖情况等自然环境状况;项目实施区域人口情况、产业类型、土地利用情况等社会经济状况;已开展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于前期已经得到中央资金支持的,需要介绍以往中央投入资金支持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工作进展、已完成工作量等;对于前期没有得到中央资金支持的,需要介绍项目实施区域已经开展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等)。
二、问题诊断描述项目实施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包括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布情况,监测频率及监测指标,近3年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场地地下水水质现状)和地下水污染源及潜在风险源状况(包括污染源类型、位置、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方式、—1—地下水污染监测情况及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水质状况)。
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和地级城市的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结合行政区内的地下水环境历史与趋势变化、地下水污染现状和已有的工作基础,分析诊断影响行政区内地下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为后续目标确定和治理措施选择提供依据。
三、绩效目标以拟实施项目为单位,分别就生态环境效益、投融资效率、管理效力、社会效应等四方面提出目标和具体的考核指标。
本方案提出的年度绩效目标的设定应科学、合理,且可量化、可考核,须支撑本行政区落实《水十条》《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具体任务的实现。
(一)生态环境效益目标与指标拟实施项目生态环境类的绩效目标与考核指标包括拟实施项目特征污染物削减量(重金属、有机物、“三氮”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等)、地下水污染羽面积削减率、地下水水质改善程度、潜在污染源防控程度等。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7•【字号】长政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27日长治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一、总则(一)规划背景1.任务由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最突出的短板,面临着思想认识和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持续做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2019〕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环土壤函〔2019〕75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长治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2.编制过程通过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分析我市农村生活污水现状,找出问题,提出2020至2035年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依据《长治市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要求,参考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确定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河流两侧与主要水库上游、存在黑臭水体的村庄以及距离市政管网较近的村庄为重点。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的报告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金政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的报告省政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要求,我市制定了《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上报备案。
金昌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18日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稳步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金政发〔2016〕28号)《金昌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8〕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9号),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以水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为核心,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有效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稳定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2020年,石羊河流域(金昌区域内)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全市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杜绝建成区内黑臭水体产生。
《2020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第 46 卷第 3 期 2020 年 给水排水 WATE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Vol. 46 No.3 2020护人员3人,每人每年工作300天,工资约30 000 元八人•年),人工费为30 000X 3 + 1 500 + 300 = 〇.2(元/m 3废水)。
本工程所用药剂为FeSO ,、石 灰、PA C 及活性炭,用量分别为0.4 kg /m 3废水、0. 1 kg /m 3 废水、0. 2 kg /nr 1 废水及 0• 1 kg /ri ^ 废 水,费用1.3元/m :t 废水。
工程泥饼量(含水率 80%)约l t /d ,费用200元/d 。
综上所述,本工程正 常运行总费用为3. 5元/m 3。
6小结该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实践证明,采用混凝沉淀一两级好氧生化一气浮一砂滤组合工艺处理该印染废水,系统运行稳定,能够使得出水达到直接排放和 回用的目的。
本工程的成功运行可为同类废水处理 工程的设计和运行提供借鉴并具有一定的推广 价值。
参考文献[1 ]方柏杨.王荣文,于洪光.等.某卷烟厂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实例[J ].给水排水,2017,53(10) :65_67_[2 ]窦婷.浙江某公司印染废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D ]•西安:西 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3]张龙,叶阳阳,曹蕾.等.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调整及| 《2020年此阳肀水污染防治攻坚成工作实洗方蚩》发布 ;;2020年初,《2020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T :作实施方案》发布,沈阳将综合采取T 程措施、管理措施、督查措施,全+{面启动新一轮21项水体达标重点工程,全面完成2019年接转的剩余10项水体达标工程建设。
锁定污水直排、市政排污、+j 雨污混排、河道垃圾、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以浑河、辽河、f{细河、蒲河、北沙河、白塔堡河等河流为重点,强力实施河流水体达标管理措施,促进全市11个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重iI 点支流河白塔堡河曹仲屯断面河流水体全面达标。
忻州市地表水资源保护措施探析
排放是水污染 的主要来源。按其进入水体 的形式 , 可 分为 点污染 源 和面污染 源 。
21 点 污 染 源 .
水质较好外 , 超标水域较 多, 且超标严重 , 如果不进行 有效 的水 污染 控制 和治 理 , 环 境将 日趋 恶化 。 水
3 水资 源保 护及水 环境 治理 对 策
化 规律 与工 业废 水 和生 活污水 的排放 规 律 紧密 相关 ,
具 有季节 性 和随机性 。
工业污染 源是指工业生产加工过程 中排放的废 水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 中化工 、 其 冶金 、 煤炭和电力 四
个 行 业 年 废 水 排 放 量 占全 市 工 业 年 废 水 排 放 量 的
染 物 的来 源或 场所称 之 为水环 境污 染源 。 响水体 水 影 质 的 因素 还 有 流域 内土 壤 、 被 、 石 的 成分 及 其 化 植 岩 学性 质 。 类 活动 给生态 平衡 带来 的失调 和废 弃 物 的 人
从 忻 州市 第二 次水 资 源评 价成 果 可 知 , 市现 状 全 地 表水 的水 质 不容 乐 观 , 除部 分无 工业 排 污 口的水 域
类的健康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 因是 因人类 活动产 生 的各种 污染 源 。
2 污 染源
矿山径流冲刷污水与天然污水。 其发生时间都在降雨 形 成径 流 之时 , 有 间歇性 , 循 降水 径 流 、 具 遵 产流 汇 流 规律 , 并受 下垫 面 因素 制约 。农 村 废 水 中一般 含 有 有 机物、 病原体 、 悬浮物 、 化肥 、 农药等污染物 ; 畜禽养殖 业 排放 的废 水 中 , 含有 高 浓 度 的 有机 物 ; 常 由于 过量 施 用 化 肥 、 药 , 田地 面径 流 中含 有 大量 的氮 、 营 农 农 磷 养物 和有 毒农 药 。 田化 肥施 用量 的不 断增 加是 造成 农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贺政办发〔2018〕105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贺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30日贺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为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1号),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作战目标到2020年,列入国家地表水考核的3个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贺江贺街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桂江京南、贺江白沙街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2018-2020年,龟石水库总氮因子浓度下降10%,到2020控制在1.0mg/L以下);完成狮子岗和黄安寺排洪河黑臭水体整治,市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芳林电站至厦岛电站水质2018年底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力争2020年底达到Ⅱ类标准;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二、作战任务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以“治差水、保好水”为原则,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大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0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0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9日青海省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5〕100号),根据《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要求,统筹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动我省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目标,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0年,列入《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其中长江流域西北诸河保持100%,黄河流域达到83.3%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保持在0%主要控制断面中,长江澜沧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Ⅰ类(溶解氧指标除外);黄河干流黑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柴达木青海湖等内陆河及重要湖库控制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湟水流域出境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并向好发展力争Ⅲ类水质占比达到50%以上,其余断面保持或优于2014年水质状况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全面深入巩固,西宁市海东市城市建成区无新发黑臭水体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5%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二重点任务(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1.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大柴旦工业园饮马峡产业区刚察热水煤炭产业园,西宁大通北川工业园区海北州生物园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及企业的监管,确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纳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落实)2.深化重点行业整治结合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加强对焦化等重点行业及军品化工化学原料制造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持续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防止已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结合企业清洁化生产审核等工作,深化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落实)(二)加强城镇污水治理3.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加快实施西宁市多巴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海南州贵南县贵德县,海北州祁连县门源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海晏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净化工程项目2020年,全省所有县城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4.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短板继续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玉树市茫崖市城区雨污分流老旧漏损管网改造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对全省设市城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5.强化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加强对西宁市海东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污泥处置中心运行情况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污泥得到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其他地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西宁市海东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6.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20年,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2020年,西宁市格尔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西宁市海东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7.巩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新改扩建的规模养殖场同步建设粪污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企业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核发工作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8.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成效,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提高化肥利用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改造建设中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继续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再利用2020年,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面积30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9.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出台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全面完成大通县互助县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体制与机制,加强对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2020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游牧民定居点)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目标(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10.推进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开展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对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水环境改良剂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2020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控制在1.74万公顷左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四)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11.强化饮用水水源管理坚持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供水单位按规定监测(检测)评估本地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并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1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进一步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对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完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单一水源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加快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2020年,海东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玉树市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13.深入打好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努力推进县级以上地下水型和重点乡镇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黄南州全面完成扎毛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西宁市完成第四五六水源地和重点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五)加强地下水保护与修复14.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更新改造开展2020年度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更新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15.开展历史遗留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治理西宁市严格按照污染场地环境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七一路延长段铬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措施加强西宁市杨沟湾中星化工厂湟中鑫飞付家寨区域和海北州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地下水风险管控治理,推进兰青铁路小峡隧道病害整治项目实施,实现因历史遗留污染场地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目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参与,西宁市政府海北州政府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落实)(六)加强水资源保护16.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深化工业城镇农业节水严格工业用水定额管理,推广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提高节水水平2020年,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各市州县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7.9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8%15%(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17.强化水资源节约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考核,把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实施严格监管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2020年,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220万亩左右(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开展工作,各市州政府落实)18.科学保护水资源统筹生态用水保障,加强湟水流域水量调度管理,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持续加强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监管,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维护河湖健康(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19.做好水源地达标建设及生态流量试点工作做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2020年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分数90分以上的水源地个数比例达到80%以上持续抓好湟水生态流量试点工作,完成2020年生态流量管理和保障评估报告(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州政府落实)(七)扎实做好水环境管理20.严格环境质量总量目标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总量双管控制度,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对水质波动污染物浓度升高等问题,采取预警通报挂牌督办及区域限批等措施加以督促定期在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及媒体,发布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21.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推进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督导补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规划编制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短板,统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22.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查缺补漏,源头预防,综合施治2020年,西宁市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重点防止黑臭问题反弹新发其他有关地区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各相关市州政府落实)23.开展湟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试点工作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有关部门相关调查审批数据,围绕“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任务,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2020年,力争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目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政府落实)24.强化科技支撑遴选适应我省高寒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制定更新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并加强指导目录的实施,确保入选技术推广率达到60%以上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明确有关工程应优先采用指导目录中技术加强信息反馈,建立指导目录定期完善修订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八)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5.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和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26.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设置方案,统筹做好国省控和水功能区断面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下水点位水质监测评价努力提升监测能力,逐步构建咸水湖盐湖水体监测评价体系,填补咸水水体水质监测领域空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各市州政府落实)三组织保障(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政府对本行政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省有关部门要对牵头和参与的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加强督办(二)加强调度通报各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对照《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每月进行调度,按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12月20日前,各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情况函报省生态环境厅(三)严格考核问责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组,对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本方案要求,对各市州政府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州,由省生态环境厅约谈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项目(四)做好信息公开各市州政府要将本辖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区域水环境质量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达标方案实施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红黄牌企业名单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附件:2020年各市州地表水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结束——。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2•【字号】嘉办字〔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甘肃省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盯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对标“7+4”标志性战役和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攻坚目标(一)总体目标全面完成《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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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20年)
一、攻坚目标
2020年,全市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
二、治理任务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汾河、桑干河流域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严格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一级A标准,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达标排放。
未完成保(提)温提效改造或达不到效果的继续推进,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特许经营,鼓励实施“厂网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
(二)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
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
到2020年底,忻州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100%,各县(市、区)建成区、五台山风景区核心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5%。
推动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底,忻州市、原平市城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改造完成率达到60%,其他县城区、五台山风景区核心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改造完成率达到30%。
(三)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2020年底前,汾河流域静乐县污水处理厂、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容提标工程建设,静乐县杜家村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工程建设;桑干河流域宁武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容提标工程建设;滹沱河流域忻州市云中污水处理厂、
代县阳明堡污水处理厂完成工程建设。
滹沱河流域处理能力不足的繁峙县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扩能或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实施非汛期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
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
(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
加强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特别是对梵王寺、定襄桥、陈家营3个不达标断面上游涉及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进行严格监管。
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出口水质、水量进行监测,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
(五)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已完成整治的忻州市城区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
抓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截污纳管和内源治理,确保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六)加强工业废水监管。
加强对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工业企业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煤矿外排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III类标准;其他外排废水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同时依法加大对超标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
落实水风险应急监测措施,配套建设排水口生态鱼监测池。
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
发挥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第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
未安装在
线监控设施的工业企业每季度至少对外排废水监测一次,并将监测结果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七)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新增的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省级开发区(示范区)建设科学有效、工艺合理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装在线监控。
原有的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要稳定正常运行,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三项指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八)促进再生水回用。
建立城市初期雨水、城镇生活污水等再生水回用机制,落实水资源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城市绿化等优先使用城市再生水,实现节水减污双赢目标。
(九)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建设一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在引导养殖场(户)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的基础上,采取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方式,解决散养密集区粪污处理问题。
(十)继续发展有机农业。
实现农用化肥、农药投入量负增长,鼓励使用畜禽粪污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十一)强化农灌退水管理。
发展节水农业,严禁大水漫灌和农田灌溉退水入河。
特别是加强滹沱河流域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实施农业节水灌溉,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优化灌溉方式、调整灌溉模式,杜绝农田灌溉退水入河。
(十二)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对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河的农村进行彻底排查,开展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202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明确2020年完成农村治理村庄数。
(十三)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河堤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种植各类农作物等行为,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
(十四)保障河流生态基流。
强化水资源科学量化管理,对有条件补水的河流积极实施生态补水,提升各类用水管理水平,逐步降低用水比重。
全面排查河流取水口,禁止非法随意取水,保障河道生态基流。
(十五)加大河流沿岸生态缓冲带保护。
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滩力度,留足河道、湖泊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
在有条件的河流上建设堤外潜流或垂直流人工湿地,改善断面水质,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十六)推动人工湿地建设。
借鉴蒲县昕水河治水经验,坚持以地表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因地制宜,逐步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及进水管道溢流口、农灌退水渠入河前端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有效缓解污染。
(十七)逐步恢复河流生物群落系统。
在水质稳定改善、生态基
流有保障河段的河底种植水生草本植物,推动河流生态系统重建。
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监测,把部分水栖鸟类、水生植物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评价指标,列入生态监测范围,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水平。
(十八)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总结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经验,推进其他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0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
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要建档立标,开展水质监测,实施规范管理。
(十九)建立水质异常预警机制。
强化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确保上传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对水质恶化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及时进行预警,预警后采取应急措施,限期改善断面水质。
(二十)开展专项环保执法检查。
全方位开展各流域专项环保执法检查,重点对梵王寺、定襄桥、陈家营3个不达标断面所在河流开展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对超标排放和以任何形式违法排污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治理主体,细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治理好污染水体,保护好优良水体。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督查指导,同时加强沟通、搞好会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各项攻坚
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
继续实施“1511”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到2020年国、省考断面全面达标1个目标,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5个部门推进11项重点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好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工程和城市雨污管网合流制改造工程建设及黑臭水体整治;水利部门要牵头抓好“清河行动”、农灌退水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抓好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改厕、化肥农药使用污染防治;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查处。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联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监管;生态环境、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涉水企业偷排偷倒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农灌退水的管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三)严格量化问责
地方党委、政府对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负主体责任,排水企业对污水治理负法定责任。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将依据《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试行)》进行约谈、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严重环境问题的,在评优
评先中实行“一票否优”。
(四)强化社会监督
对不达标断面涉及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对断面水质超标、严重恶化的相关县(市、区)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发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激励和惩戒作用,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
同时要发挥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