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线路保护装置技术规范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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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标称电压(kV) 110 220~330 500 750限值dB(μv/m) 46 53 55 582.第5.0.5条: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标称电压(kV) 110~750限值dB(A) 553. 第5.0.7条: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6. 第7.0.9条: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南方电网10kV~110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10kV~110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作者:————————————————————————————————日期: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10035-2012南方电网10 kV ~110 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10kV ~110kV transmission line protectionof CSG2012—05—28 发布 2012—05-28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ICS目次前言...................................................................................................................................................................... I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通用技术条件 (1)5 110 kV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技术要求 (5)6 35kV及以下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技术要求 (11)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保护软硬压板配置表 (1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保护装置标准定值名称 (16)附录C (资料性附录)保护输出报告标准格式 (19)附录D (资料性附录)屏面布置示意图 (20)附录E (资料性附录)压板布置示意图 (23)前言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 kV~110 kV线路保护的运行和管理,指导中国南方电网10 kV~110 kV 线路保护的设备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内容包含10 kV~110 kV线路保护的配置原则、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组屏(柜)原则和二次回路设计等。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 __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 __ __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第一章总则 ........................................................ ........................................................... . (1)第二章一般规定 ........................................................ ........................................................... .. (1)第三章环境条件 ........................................................ ........................................................... .. (2)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 . (3)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 ........................................................... (4)第一节安全净距 ........................................................ ........................................................... .. (4)第二节型式选择 ................................................................................................................... . (8)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 ........................................................... . (9)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 ........................................................... (10)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 . (11)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 ........................................................... (12)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 (1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alinstal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第194号Code for desig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alinstallation关于发布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公告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现批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60-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0、4.1.9、5.1.1、5.1.3、5.1.4、5.1.7、7. 1.3、7.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对原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1992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吸收了国内外先进设计思想,除保留了原(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适用的条文外,补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本规范共分7章和2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环境条件、导体和电器的选择、配电装置、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配电装置、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等。
nbt10675 110kv多端输电线路保护装置标准化
NB/T 10675-2021 110kV多端输电线路保护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一、概述该规范是为了规范110kV电压等级多端输电线路保护装置的技术原则和设计规范。
它适用于基于光纤纵联差动的四端及以上输电线路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及其回路的设计工作,66kV及以下电压等级相应保护装置和回路设计可参照执行。
二、设计规范1. 保护装置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具备高可靠性、高灵敏度、快速动作等特点。
2. 保护装置应具备以下接口:数字接口、模拟量接口、开入量接口、开出量接口等,以满足与相关设备的通信和控制需求。
3. 保护装置应具备完善的事件记录功能,能够记录保护动作信息、异常信息、故障信息等,并能够通过相关接口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
4. 保护装置应能够根据运行需求进行配置和管理,支持远程配置、远程管理、远程监视等功能。
5. 保护装置应具备防误动和防拒动功能,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快速、准确地响应。
6. 保护装置应能够根据需要进行冗余配置,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7. 保护装置应具备完善的自检功能,能够检测装置自身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情况,并及时报警。
8. 保护装置应能够与继电保护在线监测、信息可视化、智能诊断等运维工作进行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支持。
三、技术要求1. 保护装置的定值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配置。
2. 保护装置应具备高可靠性,能够在恶劣环境下稳定运行。
3. 保护装置应具备高灵敏度,能够快速响应故障和异常情况。
4. 保护装置应具备低误动率和低拒动率,确保准确地进行保护动作。
5. 保护装置应具备完善的自检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
6. 保护装置应具备可维护性,方便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7. 保护装置应具备可扩展性,能够根据未来需求进行升级和扩展。
8. 保护装置应符合相关环保和节能要求。
四、配置要求1. 保护装置的配置应满足多端输电线路的保护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纵联差动保护、距离保护、零序保护等。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1)第三章环境条件 (2)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第一节安全净距 (4)第二节型式选择 (8)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9)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10)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1)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2)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110kv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10kv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10kV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是指在电力系统中针对110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所遵循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一份可能包含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概述:
1. 设计原则和基本要求:规定了设备和线路布置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可靠性、电磁兼容性和可维护性等。
2. 线路参数选择:包括导线截面选择、绝缘子的选取、杆塔结构和高度的确定等。
3. 杆塔设计:规定了杆塔的类型、结构和材料选用,以及相关的负荷计算和抗风设计要求。
4. 导线选用和布置:确定了导线的选用标准和细节设计,包括导线类型、距离、间距等。
5. 绝缘子设计:规定了绝缘子的选取、安装和绝缘距离的计算等。
6. 接地设计:确定了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和要求,并规定了接地电阻和接地电流的要求。
7. 路标和标识:规定了线路上路标和标识的要求,包括警示标志和安全标志等。
8. 施工质量控制: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要求,
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
9. 安全和环保要求:规定了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包括土地使用、水源保护和噪音控制等。
10. 监测和检修:规定了线路监测和检修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巡视和维护等。
以上只是一份可能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概述,具体的110kV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或地区的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岗位职责 (2)第四章安全管理 (5)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编制说明 (6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 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50 0kV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南方电网10 kV~110 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概述
99
35 kV~110 kV 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GB/T 22386-2008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通用格式
DL 428-19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
DL/T 1075-2007
GB/T 15145-2008
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478-2001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5 部分:传输规约 第 103 篇:继电保护
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 720-200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769-2001
前言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10 kV~110 kV 线路保护的运行和管理,指导中国南方电网 10 kV~110 kV 线路保护的设备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内容包含 10 kV~110 kV 线路保护的配置原则、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组屏(柜)原则和 二次回路设计等。
本规范的附录 A~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E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归口并解释。 本规范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电力设计院、广东省电力调度中心、 广西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云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贵州电力调度通信局、海南电网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 心和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瑞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 大力支持。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千宽、唐宜芬、王莉、陈伟浩、关绍彬、周红阳、赵曼勇、邓小玉
110kV主变压器保护技术条件技术性能要求
110kV主变压器保护技术条件技术性能要求1 保护配置(一)主保护(1)纵联差动保护:装置应满足包含主变高低压侧差动功能,包括差动速断、比率差动保护,保护变压器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故障,保护动作跳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2)设有CT二次回路断线检查告警信号或闭锁差动保护(不包括差流速断)的功能。
(3)主保护启动跳开高压侧、低压侧断路器。
(二)后备保护1、110kV侧后备保护(1)复合电压闭锁过流(方向)保护,保护为二段式。
第一段带方向,方向可整定,设两个时限。
第二段不带方向。
第一时限跳开高压侧断路器,第二时限跳开高压侧、低压侧断路器。
第二段不带方向,延时跳开高压侧、低压侧断路器。
(2)零序过流(方向)保护,保护为二段式。
第一段带方向,方向可整定,设两个时限,第一时限跳开高压侧断路器,第二时限跳开高压侧、低压侧断路器。
第二段不带方向,延时跳开高压侧、低压侧断路器。
(3)中性点间隙电流保护、零序电压保护。
延时跳开各侧断路器。
(4)过负荷保护。
带延时动作于信号,无人值守动作于信号与跳闸。
(5)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后跳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功能。
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接点开入后,应经灵敏的、不需整定的电流元件并带50ms延时后跳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2、35kV侧后备保护(1)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保护为二段式,第一段第一时限跳开分段断路器,第二时限跳开本侧断路器;第二段第一时限跳开分段断路器,第二时限跳开本侧断路器,第三时限跳开主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2)限时速断过电流保护,设一段二时限,第一时限跳开本侧断路器,第二时限跳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3)过负荷保护:动作于发信号。
(三)非电量保护非电量保护:包括本体轻/重瓦斯保护、压力释放、油温升高/过高、绕组温度升高/过高、油位异常保护等,保护动作于跳闸和信号。
跳闸型非电量瞬时或延时跳闸,信号型非电量瞬间发信号。
跳闸型非电量保护出口继电器动作时间范围为10ms~35ms,当其动作电压低于额定电压55%时应可靠不动作。
3.2、110kV电缆跳闸线路保护屏技术规范书(专用)
(专用部分)出太号•2。
23版”.OOC63。
2。
52刈3。
3年08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一、工程概述 (1)1.1 工程概况 (1)2.2 使用条件 (1)二、设备设备详细技术要求 (2)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2)2.2 标准技术特性参数表 (3)2.3 投标人资料提交时间及培训要求 (5)2.4 主要元器件来源及要求 (5)2.5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6)2.6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7)2.7 投标人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表 (10)2.8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10)2.9 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0)三、投标方技术偏差 (10)3.1 投标方技术偏差 (10)3.2 投标方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11)四、设计图纸提交要求 (11)4.1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11)4.2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适用于扩建工程) (12)五、其他 (12)5.11CC数据文件 (12)一、工程概述1.1工程概况本技术规范书采购的设备适用的工程概况如下:表11工程概况一览表22.2使用条件本技术规范书采购的设备适用的外部条件如下:2.2单位需求差异表中给出,投标人应对该差异表响应。
差异表与使用条件表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二、设备设备详细技术要求2.1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本技术规范书设备范围含:11Okv电缆跳闸线路保护屏、保护通信接口屏。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具体规格、数量见表2.1:供货范围及设备技术规格一览表。
设备范围中二级序号表示对应的一级序号所包括的具体设备。
填写数量时候,一级序号数量填写n,二级序号设备数量填写mXn,In表示对应的一级序号一个单位的设备所包含的二级序号设备数量。
投标方应如实填写“投标方保证”栏。
1.11.2 流电流5A仅用于CT二次电流为5A的旧站改、扩建工程。
1.3 回I1OkV线路保护可组一面屏。
1.4 置型号后缀为“-N”表示常规装置,常规采样、常规跳闸。
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0070614
Q/ZD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Q/ZDJ xx—2007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变压器保护 (2)5 线路保护 (4)6 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 (6)7 母联(母分)保护 (7)8 辅助保护 (7)9 故障录波器 (7)10 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8)11 故障解列装置 (9)12 保护信息收集 (10)13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10)14 附录一:浙江电网地方电厂接入系统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应用原则 (12)15 附录二:数字式保护装置的要求 (14)16 附录三:备自投典型逻辑 (15)17 参考文献 (18)IQ/ZDJ xx—2007II前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是电力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为规范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配置、选型、设计、应用,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由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Q/ZDJ xx—2007 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配置、选型、设计、应用原则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接入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的发供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新建、扩建、技改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553-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663-1999 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DL/T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T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860.3-2004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第3部分:总体要求DL/T873-2004 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动态记录装置技术条件DL/T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HD/01-2002 华东电网时钟同步系统技术规范Q/ZDJ46—2006 浙江省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计算规定3 技术要求3.1 在系统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难度的增加,为继电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110kV母联(分段)保护装置技术规范
110kV XX 输变电新建工程110kV母联(分段)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2020年05月一通用部分1 总则1.1引言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ISO 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宜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提供的保护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试验和动模试验。
投标厂商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2009年版)》,满足变电站无人值班的要求。
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提出的要求投标方也应满足。
提供的产品应有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近2年运行业绩表。
1.1.1本规范提出了110kV母联(分段)保护和电压并列/电压切换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的意见和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本规范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供方职责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此内容。
1.2.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2.4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10kv电缆及技术规范书
菏泽民生热力有限公司热电一期110kV高压交联聚乙烯电缆及其附件规范书年08月第一章技术要求1.总的要求一般规定1.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菏泽民生热力有限公司热电一期工程的110kV高压交联聚乙烯电缆及其附件。
它提出了110kV 高压交联聚乙烯电缆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供方所报产品及其附属设备,应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技术先进设备,且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条件下,至少经过三年以上大型工程成功运行实践,证明其是成熟可靠并经国家级鉴定的产品。
本技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工业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供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
供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
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最终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监造、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供需方确认。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应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在签定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最终签订的技术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需方和供方协商确定。
标准和协议合同设备包括供方向其它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均应符合最新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力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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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 XX输变电新建工程110kV线路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2020年05月一通用部分1总则1.1引言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ISO 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宜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提供的保护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试验和动模试验。
投标厂商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2009年版)》,满足变电站无人值班的要求。
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提出的要求投标方也应满足。
提供的产品应有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近2年运行业绩表。
1.1.1 本规范提出了110kV线路保护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的意见和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本规范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供方职责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2.1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 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2.4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2.5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1.2.6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2.7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2.8 如标准、规范与本标书的技术规范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2.9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2.10 现场服务。
2技术规范要求2.1使用环境条件2.1.1 设备储存温度:25℃~+70℃。
2.1.2 设备工作温度:5℃~+40℃。
2.1.3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2.1.4 相对湿度:5%~95%。
2.1.5 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
2.2保护装置额定参数2.2.1 额定直流电源:220V(110V)。
2.2.2 额定交流电流:5A/1A。
2.2.3 额定交流电压:100V/3(相电压)。
2.2.4 额定频率:50Hz。
2.2.5 打印机工作电源:交流220V,50Hz。
2.3装置功率消耗2.3.1 装置交流消耗: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每相不大于0.5VA(I N =1A)或1VA(I N =5A),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额定电压下)每相不大于1VA,供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确切数值。
2.3.2 装置直流消耗:当正常工作时,不大于30W;当保护动作时,不大于50W。
供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确切数值。
2.4110kV线路保护总的技术要求2.4.1 环境温度在5℃~+40℃时,装置应能满足规范所规定的精度。
2.4.2 环境温度在10℃~+45℃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2.4.3 装置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和标准:标准号标准名称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4598.17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 4598.18 浪涌抗扰度试验GB 4858 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GB 6162 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GB/T 7261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 1128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GB/T 14598.9 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GB/T 14598.10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GB/T 14598.13 1MHz脉冲群干扰试验GB/T 14598.14 静电放电试验GB/T 14598.19 工频抗扰度试验DL/T 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15145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17626.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GB/T 17626.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2.4.4 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
装置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和绝缘试验应至少符合IEC标准。
装置调试端口应带有光电隔离。
2.4.5 保护柜与其他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耦合或继电器触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直接联系。
2.4.6 保护柜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2.4.7 装置应具有直流电源快速小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
装置的逻辑回路应由独立的直流/直流变换器供电。
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有输出接点以启动告警信号。
应有监视直流回路电压消失的告警信号继电器。
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的恢复)到80%U N时,直流逆变电源应能自动启动。
直流电源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2.4.8 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及试验插头,以便对各套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
另外,对每面柜的出口跳闸、闭锁重合闸等输入、输出回路应在柜面上有隔离措施,以便于在运行中分别断开。
隔离及试验部件应考虑操作的方便性,隔离压板标签栏位置应安装在隔离件本体或隔离件下部。
2.4.9 装置的出口回路、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经常监视及自诊断功能以便在动作后启动告警信号、远动信号、事件记录等。
2.4.10 装置中跳闸出口回路动作信号及起动中央信号的接点应自保持,在直流电源消失后应能维持动作。
只有当运行人员复归后,信号才能复归,复归按钮装在屏上的适当位置,以便于操作,并应有远方复归功能。
用于远动信号和事件记录信号的接点不应保持。
2.4.11 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2.4.12 跳闸出口回路采用有触点继电器。
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应有足够容量,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5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τ <5ms)中的断开容量为50W。
信号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2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τ <5ms)中的断开容量为30W。
2.4.13 对于装置间不经附加判据直接启动跳闸的开入量,应经抗干扰继电器重动后开入;抗干扰继电器的启动功率应大于5W,动作电压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55%~70%范围内,额定直流电源电压下动作时间为10ms~35ms,应具有抗220V工频电压干扰的能力。
2.4.14 所提供的保护设备应能与变电站内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或直接与监控系统连接,供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通用规约文本。
保护装置向子站或监控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保护的运行定值及控制字;保护的当前运行定值区;保护的动作信号、动作时间、故障相别以及测距信息;保护的自检状态,自检出错的类型,出错时刻;保护的当前压板状态;保护的当前模拟量。
提供的保护装置应能保证接入变电站其他厂家的子站或监控系统,必要时应提供规约转换装置(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保护装置需具备3组通信接口(包括以太网或RS-485通信接口)和打印机接口。
2.4.15 保护装置应具备远方修改定值功能、软压板远方投退和定值区远方切换功能,其软压板远方投退功能不允许通过修改定值实现。
2.4.16 微机保护装置应具备通信网络对时和卫星时钟对时功能。
应具备IRIG-B(DC)或脉冲对时功能,并通过保护柜端子排接线。
2.5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装置具体要求2.5.1 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装置的要求:1)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应具备以分相电流差动和零序电流差动为主体的快速主保护,由三段相间和接地距离保护、四段零序方向过流保护构成的全套后备保护。
保护装置应配有三相一次重合闸功能,TV断线、TA断线、过负荷告警功能,装置还带有跳合闸操作回路以及交流电压切换回路。
各项功能指标应满足相关的电力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要求。
2)电流差动保护两侧启动元件和本侧差动元件同时动作才允许差动保护出口。
线路两侧的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均应设置本侧独立的电流启动元件,必要时可用交流电压量等作为辅助启动元件,但应考虑在TV断线时对辅助启动元件的影响,差动电流不能作为装置的启动元件。
3)线路两侧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应互相传输可供用户整定的通道识别码,并对通道识别码进行校验,校验出错时告警并闭锁差动保护。
4)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应具有通道监视功能,保护对通道中断或判断通道数据异常的情况应有完整的记录报告并发出报警信号,并在投标文件中阐明该情况下闭锁保护的延时时间及发通道异常告警信号的延时时间。
5)自动重合闸由主保护和后备保护跳闸启动,并可由断路器状态不一致来启动。
自动重合闸由三相跳闸启动回路启动。
三相自动重合闸应有同期检查和无电压检查。
重合闸装置应有外部闭锁重合闸的输入回路,用于在手动跳闸、手动合闸、母线故障、延时段保护动作、断路器操作压力降低等情况下接入闭锁重合闸接点。
当不使用用于重合闸检线路侧电压和检同期的电压元件时,线路TV断线不应报警;检同期重合闸所采用的线路电压应该是自适应的,用户可自行选择任意相间或相电压。
重合闸应有足够信号接点,启动中央信号、事件记录和远动信号。
6)三相操作板/箱应具有一组三相跳闸回路及合闸回路,跳闸应具有自保持回路,应具有手跳和手合输入回路。
操作板/箱应具有防跳回路,防止断路器发生多次重合。
操作板/箱的防跳回路应能够方便的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