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奖惩条例(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奖惩条例
根据市教委《普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七章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沙长市第六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奖励
一、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应予以表彰或奖励,对学生的奖励应先由班主任提出书面材料,校外有关人员写出书面材料,由教育处汇总,提出基本意见,提交学校行政会议集体审查通过,向全校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学生表彰或奖励分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设“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优秀团员奖”、各种积极分子奖等。
三、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突出者,可分别评为校、市、省、国家级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等,但上级的“三好”、“优干”、“优秀团员”必须在下一级的“三好”、“优干”、“优秀团员”中评选。凡评为省、市两级的分别发给国家教委统一制发的证书。
四、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文体或劳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评为单项奖。
五、凡受省、市一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以及在我校连续三年来评为“三好”、“优干”、“优团”的初三学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为我校高一新生,高三毕业生优先推荐保送高一级学校。
该同学如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等,以上各项评优评先均取消。
惩罚
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处分分为下列七种: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记大过;
6、开除学籍,留校察看;
7、开除学籍。
一、通报批评处分
1、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化妆、佩带首饰、穿高跟鞋等。
2、随地吐痰或乱丢纸屑果皮者。
3、在校内骑车或搭人者,单车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者。
4、讲痞话者。
5、带私球入校者。
6、课间在教室、走廊上追打、推挤者。
7、借体育器材、图书等公物不按时归还者。
8、不遵守作息时间,经劝告不改者。
二、警告处分
1、受通报批评不改者。
2、将垃圾倒入楼梯间、厕所、下水沟、洗手池者。
3、一期内旷课累计5节者(三次迟到记一节课)。
4、不接受老师的教育、顶撞老师者。
5、不遵守课堂纪律、集体活动纪律,经批评不改者。
6、吃槟榔者,被抓一次。
三、严重警告处分
1、受警告处分不改者。
2、一期内旷课累计10节者。
3、扰乱课堂纪律、影响课堂教学者。
4、攀越围墙、屋顶、栏杆、雨板及假山者。
5、在墙壁、走廊、课桌椅、地面上乱写乱画乱刻者。
6、破坏绿化或公物,情节较轻者。
7、不遵守公共秩序,影响较坏者。
四、记过处分
1、严重警告处分不改者。
2、小偷小摸者。
3、破坏公物、绿化情节严重者。
4、校内外打架、情节及后果严重者。
5、破坏宣传刊物、涂改宣传内容,情节较重者。
6、考试舞弊者。一期内旷课累计15节者。
7、携带刀、棍等凶器者。
8、欺侮小同学造成影响者。
9、吸烟、酗酒者。
五、记大过处分
1、受记过处分不改者。
2、公开侮辱老师,造成极坏影响者。
3、一期内旷课累计20节者。
4、唆使校内外人员殴打我校同学,情节较轻者。
5、参与赌博者。
6、看黄色书籍、黄色光碟、黄色网站者。
7、盗窃集体、私人财务者(价值100元以内)。
六、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并将情况通知家长单位或派出所
1、受记大过处分不改者。
2、勒索或指使他人勒索学生钱物者。
3、参与非法团伙者。
4、参与聚众斗殴者。
5、窃财物者(价值100—200元)。
6、一期内旷课累计50节者。
7、参与赌博,情节严重者。
七、开除学籍处分,并将情况报告公安部门
1、一贯盗窃者。
2、流氓犯罪者。
3、为首聚众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4、一贯赌博者。
5、殴打或指使他人殴打老师者。
6、一期旷课累计超过50节者。
7、搜身或抢劫学生钱物,情节严重者。
8、为首成立非法团伙者。
9、传播黄色书刊、黄色录相,有恶劣影响者。
八、受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继续犯同样或新的错误者,要加重处分。
九、违反《治安管理条理》或《刑法》者送入公安部门按国家法治法规论处。
十、学生被处分后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进步显着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育处和行政会议通过,可撤消处分。但警告、严重处分的学生考察时间不少于3个月;受记过、记大过的考察时间不少于半年;受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的不少于一年;如受处分者有立功表现可提前撤消处分。凡受过处分的学生都记入学生档案并由班主任在学期评语中载明,毕业前撤消处分的可不记入个人档案,但要记入学校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