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项目风险及防控措施
国际工程项目联合体模式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际工程项目联合体模式下的法律风险防范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承包商常常通过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
与单独投标相比,联合体模式下,成员之间、联合体与业主之间、联合体与外部第三方之间存在较为复杂法律关系,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影响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内部合作关系,甚至将引发更大的外部法律风险,因而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合理分配联合体各方的权责利,防范联合体模式下的国际工程项目法律风险。
合同型联合体模式下的法律关系合同型联合体模式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法律关系、联合体成员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联合体成员与业主以外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一、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型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通过签订联合体协议的形式确立。
国际惯例中,根据联合体成员之间合作紧密程度的不同,可分为紧密型联合体、松散型联合体和混合型联合体。
紧密型联合体成员内一般不对工作范围进行详细划分,但会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体系和流程,在有的国家甚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合伙。
松散型联合体成员内部需划分各自的工作范围,但由于各方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自负盈亏,容易因为利益和风险责任产生冲突。
混合型联合体介于紧密型和松散型联合体之间,对于可以区分的工作范围各自负责;对于无法区分的工作范围共担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中,松散型联合体相对更为常见,FIDIC1992年出版的第一版《联合体协议》和国际商会ICC联合体协议范本都约定了各方应承担责任的工程与服务范围,属于松散型联合体。
此外,项目所在地国家也可能有关于组成联合体的法律规定。
如印度尼西亚的法律要求,外国工程公司拟在其境内承包工程,需要与当地工程公司组成联合体。
组成联合体时,需要结合项目需要及项目所在地的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
如建立松散型联合体,建议明确约定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并考虑联合体决策僵局、联合体成员破产、不再具有特定资质或不作为被清退等特殊情形下的处理机制,避免因联合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使合作陷入僵局。
联营项目风险及防控措施
联营项目风险及防控措施联营项目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1、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伤亡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给被挂靠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有时完全可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所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所承担的损失。
2、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被挂靠企业作为法律上的承包主体,是该建设工程的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
如果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出现供应商与被挂靠企业及/或挂靠人之间的债务纠纷。
这种情况下,如果供应商只起诉被挂靠企业,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追加挂靠人为本案被告或第三人,因为这时事实交易行为已经成立,法院完全不必继续调查,使本案无异议的复杂化,会直接判决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这无疑加重了被挂靠企业的经济负担。
被挂靠企业的权益只能通过挂靠人再次回收工程款时予以截留,但一旦发生大量类似案件时,则被挂靠企业的经济计划可能被全部打乱,甚至对挂靠认的追偿权,也往往会因为前者的承担能力欠缺或者无法找到而落空。
3、因劳动、工伤争议损害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
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挂靠人往往会大量招聘建筑工人,虽然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建筑工人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责任均由挂靠人承担,但是此约定实际上因为违反劳动和建筑法律法规而归于无效,最后被挂靠企业仍为责任承担者。
另外,更多的情况是挂靠人与建筑工人之间可能不会签任何合同,工人只知道自己在这个工地上班,直接招聘他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一旦拿不到工资,就只有找登记备案的工程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企业,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民工的过激讨薪等行为还会损害被挂靠企业的社会形象。
4、管理费可能被没收。
联营合作项目风险管控7.31
李素平 2014.7.31
目
录
一、工程转包、联营挂靠定义 二、工程转包、联营挂靠风险 三、“五统一”管理规定 四、协助执行管理规定
工程转包、联营挂靠定义
工程转包: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 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五统一”之三
统一培训
4、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内外部区别培训和共同培训 内部培训:以风险管理主线,重点解读业主总承包合同 及上述固定合同文本的风险防范。 外部培训:树立平等、尊重、双赢、支持理解的理念。 重点解读业主总承包合同及上述固定合同文本的履行, 强调禁止条款及违约责任,高高举起国有上市公司的大 旗,如合作人恶意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可通过司法 途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转包、联营挂靠行政责任风险
5、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招标投标 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只有中标人非法转让、分 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机关才应采取这种处罚 方式。 6、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由地方采招监管办列 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中。(地方规章)
工程转包、联营挂靠经济责任风险
1、合作项目未中标、投标保证金损失风险 ①投标保证金由于合作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招标 局没收,合作人通过诉讼方式向公司追偿。(石台 县政府办公大楼案、合作人串标) ②虚假委托书或无授权委托,投标保证金没有退回 到原账户原付款人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厦门安 乐置业案)
联营合作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在公司各部门职能管理的基础上,成立联营合 作项目工作组,由市场经营部、法律事务部、工程 管理部、安监局、财务部、总工办及各二级单位共 同组建,加强领导。 工作组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五统 一”的管理模式对联营合作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合作风险控制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合作风险控制措施水利工程项目的合作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合作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由于水利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作方的权益,风险控制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水利工程项目合作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前期尽职调查和评估在水利工程项目合作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评估是必要的。
合作方应通过查看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了解工程的可行性和技术要求。
同时,对合作方的实力和信誉进行调查,掌握其经验和能力。
通过这些调查和评估,可以降低项目合作风险。
2. 合理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是水利工程项目合作中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各方的权责和合作细则。
为降低风险,合作协议应明确界定项目目标、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分工和资源投入等内容。
双方应自愿签署协议,并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
合作协议还应设定风险分担和纠纷解决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
3. 严格的质量控制在水利工程项目合作中,质量控制是保证项目成功的关键。
各方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合作方应按照工程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严格把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同时,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变更要求,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稳定。
4. 预算和资金管理水利工程项目合作中,预算和资金管理是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
合作方应事先制定合理的预算,并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供应。
合作方应建立资金监控和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合作不顺利。
5. 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水利工程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风险事件,如自然灾害、工程事故等。
为应对这些风险事件,合作方应制定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
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措施的制定。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措施、应对流程和责任分工等内容,以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6. 沟通和协调机制水利工程项目合作中,沟通和协调是保证合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联营项目运营方案
联营项目运营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间的合作与联营项目越来越普遍。
联营项目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为了共同利益而进行的合作项目,通过共享资源、技术和市场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与传统的独立经营模式相比,联营项目可以有效地减少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资源利用率。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联营项目来拓展业务、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盈利能力。
本文将以联营项目运营方案为主题,探讨如何有效地管理和运营联营项目,以达到双方的合作共赢目标。
二、联营项目运营目标1. 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技术,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提升品牌知名度,从而在市场上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2. 拓展业务领域: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开拓新的客户群,实现多元化发展。
3. 降低成本和风险:联营项目可以共同承担成本和风险,减少企业的财务压力和经营风险。
4. 提高盈利能力:通过合作共赢,共同挖掘市场机会,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三、联营项目合作模式1. 资源共享:双方可以共享生产设备、技术人才、原材料等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
2. 市场营销:双方可以共同制定营销策略、共享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实现市场份额的共同增长。
3. 技术合作:双方可以共同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共享研发成果,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4. 供应链协同:双方可以共同构建供应链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和物流协同,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交货效率。
四、联营项目运营管理1. 项目规划:在联营项目启动之初,双方应明确合作目标、分工、责任和权利,制定详细的合作协议和计划方案。
2. 项目执行:合作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合作进展和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3. 项目监控:建立项目监控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风险,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4. 项目总结:项目结束后,双方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吸取经验教训,为未来的合作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统一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活动,当事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联营项目的成功落地和顺利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选址和规划1. 参与方应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资源情况,选择适宜的项目选址,并确保选址合法合规。
2. 项目规划要充分考虑地域环境、市场需求、项目投资等因素,明确项目定位和发展规划。
3. 参与方应严格按照选址规划和项目规划进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项目投资和融资1. 参与方应按照合资协议约定,按比例投入资金,并确保投资款项来源合法合规。
2. 参与方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共同协商确定项目融资方式,确保融资合法合规。
3. 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合资协议约定和项目开支计划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章项目合同管理1. 参与方应共同签署合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清晰明确,防范风险。
2. 项目合同的履行应严格按照约定进行,确保项目合同履行合法合规。
3. 如有需要,参与方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解除等法律程序的处理,确保合同变更、解除程序合法合规。
第五章项目管理组织和运营1. 参与方应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和管理层,确保项目决策和管理高效顺利。
2. 项目管理团队应按照项目规划和合资协议约定进行工作,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
3. 参与方应共同协商确定项目运营计划和战略,确保项目运营方向明确。
第六章项目风险防范和应对1. 参与方应共同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风险应对方案,确保项目风险可控。
2. 如项目出现风险,参与方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理风险事件,确保项目稳定运营。
3. 如有需要,参与方可以共同购买项目风险保险等产品,增强项目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章项目监督和评估1. 参与方应共同设立项目监督机构或采用外部监督服务,进行项目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
2. 同时,参与方应设立项目绩效评估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经营状况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项目经营方向。
公司合作项目风险预警策略
公司合作项目风险预警策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合作伙伴来实现共同的利益。
然而,合作项目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对企业造成损失,公司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预警策略。
首先,公司应该在合作项目开始之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这包括对合作伙伴的背景、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
通过对合作伙伴的调查,公司可以对其潜在的风险有一个初步的评估。
同时,公司还应该与合作伙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明确双方的合作目标、责任和权益,以减少合作中的不确定性。
其次,公司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
这包括对合作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各个环节的风险等级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同时,公司还应该建立起一套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合作项目中的风险。
这可以通过定期的项目进展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方式来实现。
通过及时的监控和评估,公司可以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或减少损失。
此外,公司还应该建立起一套风险应对和应急预案。
风险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但是公司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影响。
这包括建立起一套灵活的决策机制,能够在风险发生时及时做出决策。
同时,公司还应该制定一套应急预案,明确在风险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这可以帮助公司在风险发生时快速反应,减少损失并保护企业利益。
最后,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员工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因此,公司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这可以通过定期的培训课程、知识分享会等方式来实现。
同时,公司还应该建立起一套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参与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合作项目风险预警是保障企业利益的重要环节。
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应对和应急预案以及员工培训和教育,公司可以有效地预警和管理合作项目中的风险,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只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才能够放心地与合作伙伴展开合作,实现共同的利益。
国有建筑企业联营合作、投标竞标、财务管理等十大廉洁风险防控重点
国有建筑企业联营合作、投标竞标、财务管理等十大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建筑企业联营合作、投标竞标、财务管理等十大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和腐败案例,历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甚至存在“经济要上,纪律要让”的错误观念,它严重地损害了公共利益、扰乱了建设市场、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近年来,通过认真开展内部巡察、内部审计、检查督查、监督执纪,深入研究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国有建筑企业廉洁风险点,探索总结出建筑企业十大廉洁风险。
一、市场经营方面廉洁风险主要特征:以生产经营、开拓市场为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甚至内外勾结损害企业利益,个人或少数人中饱私囊,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防控重点:1. 挥霍浪费、超标准接待,摊派接待,公款旅游,超标准出行,公车私用,私器“公”养,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2. 长期占用大额备用金,只借不还,公款私存,设账外账、“小金库”,以白条或假发票虚报冒领。
3. 违规挂靠出借资质,少收或不收管理费,收不入账,个人或少数人直接得益或转为期权干股。
4. 违规出借资质或出卖资质,擅自帮助发包方及下游分包方解决资金短缺,违规对外放贷、拆借资金。
5. 不顾企业资产流失、职工利益损失,单纯为完成经营产值指标,恶意承接大量垫资、没有盈利或潜在亏损的项目。
二、投标竞标方面廉洁风险主要特征:为了中标不择手段、违法违规,以“潜规则”对抗“明规定”,导致企业信用形象受损,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防控重点:1. 参与陪标、卖标、围标、串标、行贿、造假等行为,为个人或其他企业非法获利。
2. 具备独立投标能力情况下,恶意会同个人“小老板”开展所谓“联营”,方便利益输送。
3. 竞标成功后,为了特定关系人利益或被其他企业收买而放弃中标,导致企业遭受处罚。
4. 借组织或参与陪标、卖标、围标之机,串通利益相关方提取费用,个人从中分利。
5. 投标关键岗位人员透露本企业投标机密,甚至利用企业资源私自投标。
建筑联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建筑联营工程的安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联营工程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
3.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有序施工。
二、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与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等。
2.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规范。
4.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与培训(1)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 安全设施设备(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与维护。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 重大危险源管理(1)施工单位应识别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5. 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对事故及时报告、处理。
四、监督检查1. 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工程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五、奖惩1. 对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建筑企业联营风险防范方案
建筑企业联营风险防范方案建筑企业联营风险防范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建筑企业之间的联营合作正变得越来越普遍。
联营合作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企业竞争力,还可以降低风险。
然而,联营合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合作方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等。
为了更好地防范这些风险,建筑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联营合作风险管理体系建筑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联营合作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个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应当选择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负责联营合作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等。
此外,还需要制定联营合作风险管理的指导文件和操作手册,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二、加强合作方信用风险评估和选择建筑企业在联营合作前,应对合作方进行严格的信用风险评估。
通过查阅合作方的财务报表、信用记录等信息,了解合作方的资信状况和经营状况,评估其是否具备与企业开展联营合作的能力和信用。
同时,要善于选择与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相符合的合作方,避免合作过程中的价值冲突和管理风险。
三、建立合作方审查制度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作方审查制度,明确合作方进入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在联营合作期间,要定期对合作方的资金、信用、业绩等进行审查,确保合作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另外,要及时了解合作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合作方,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四、建立业务管理和合规体系为了防范合作过程中的管理风险和合规风险,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和合规体系。
包括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合作方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确保合作方的行为合规、透明;定期进行合规性培训,提高员工对合规风险的认识和意识。
五、优化合同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筑企业在联营合作中,应注重合同管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明确的资金流动,风险分担等条款,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建筑企业还需要建立快速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如设立专门的纠纷解决团队,明确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时限,以便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纠纷。
联营项目注意事项
联营项目注意事项一、合作方选择在联营项目的初期,选择合适的合作方至关重要。
应考虑合作方的信誉、经验、资源、财务状况及业务范围,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实力和资质来共同完成项目。
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尽职调查,了解潜在合作方的背景和经营状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合作风险。
二、项目计划制定在选定合作方后,应共同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表、预算及关键里程碑。
计划应充分考虑资源分配、人员配置、风险管理等因素,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保持项目计划的灵活性,以便应对可能的变化和调整。
三、资源整合与分配联营项目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
明确各方在资源投入上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资源整合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各方的优势,提高整体竞争力。
同时,要关注资源的互补性,以实现各方资源的共享和协同效应。
四、风险评估与管理联营项目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因此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至关重要。
要对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回顾并更新风险管理策略,以确保项目的稳健发展。
五、合同与协议签订在联营项目中,合同与协议的签订是保障各方权益的关键环节。
要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包括合作范围、知识产权归属、保密协议、纠纷解决机制等。
同时,要充分考虑合同的可执行性和灵活性,以便应对可能的变化。
在签订合同前,应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六、沟通与协调机制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是联营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要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及时沟通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方能够实时了解项目动态。
在沟通中,要注重倾听和理解各方意见,寻求共识,以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七、利益分配机制合理的利益分配是联营项目的核心问题之一。
应根据各方投入的资源、承担的风险等因素,制定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
浅谈施工企业联营分包风险及风险防范
浅谈施工企业联营分包风险及风险防范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给我们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但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施工管理的压力也急剧上升,联营分包也就成为公司解决这一问题的直接而有效的手段,所谓联营分包是指公司在中标承建工程后将工程中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
但鉴于我国建筑市场运作尚不规范,法律制度、企业内部机制等尚不完善,联营分包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而经营风险的客观性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规避风险的重要性。
本文仅以笔者所经历的某市政工程项目为实例,就工程联营分包在合同、工程质量二个方面的风险做简要阐述及分析。
一、案例阐述公司取得某市政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后将本项目的一部分工程划给联营方A(自然人)进行施工。
在联营方A进场施工一段时间后,公司与其签订了分包施工合同(实质为联营施工合同,按中标价下浮一定幅度后整体分包给联营方A),合同金额为800余万元。
但合同签订后不久,联营方A以更换挂靠单位为由,向公司索回原先签订的施工合同,但之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签订新的施工合同。
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联营方A因自身施工能力等原因无法完成原先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而中途退场,导致公司不得不自行完成联营方A未完成的施工内容。
待公司承包的整个项目完成,进行竣工验收时发现,原联营方A所施工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对该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
后联营方A向地方法院起诉,诉公司欠其工程款340余万元。
起诉依据为:联营方A与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金额为1180余万元(该合同金额为联营方A私自篡改,系伪造合同,原合同金额为800余万元,但公司合同之前已被联营方A以更换挂靠单位为由索回,无法提供真实的施工合同),其已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并附有部分工程的中间验收记录为证。
公司已支付其800余万元工程及材料款,还欠付其工程款340余万元。
二、施工企业工程联营分包面临的风险(一) 合同风险依据《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必然导致目前进行工程联营或者分包的合同很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很多施工企业将联营或者分包的模式向劳务分包层面上进行转换。
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管理措施
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管理措施摘要:为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高本国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积极与境外设计或施工企业组成国际工程联营体模式,拓展国际业务的同时,巩固加强经营发展实力。
然而因国际工程联营体模式所面临扰动因素较多,在管理期间需要综合考量各项影响因素,以避免出现效益亏损或者其他问题。
针对于此,本文主要立足于国际工程联营体概念特点以及原则内容,对新时期国际工程联营体风险问题以及管理措施进行重点研究与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际工程;联营体模式;风险问题;风险管理;措施分析引言:伴随着“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贯彻落实,国内企业更加注重与沿线国家开展深入的经济合作与交流。
如坚持落实“走出去”战略内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新兴市场基础建设以及相关建设活动。
然而,因国际工程市场需求不断处于变化发展状态,导致工程项目建设活动所表现出的专业分工日益细化且标准要求逐步提高现象问题越来越明显。
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传统承包模式以及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用于新时期国际工程建设体系当中,需要相关人员利用创新合理的承包模式进一步适应市场发展[1]。
其中,国际工程联营体模式不仅可以满足工程项目朝向大型化以及综合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也可以满足夯实企业经营发展实力以及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际需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国际工程联营体模式在应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扰动因素的影响,如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等而出现诸多不确定性风险问题。
针对于此,建议相关负责人员应该主动按照国际工程联营体风险管理措施要求,加强对风险因素主动识别与科学防范,以期可以从根本上巩固加强国际工程联营体的可行性价值。
1 国际工程联营体模式概念特点及原则内容分析1.1 概念分析工程项目联营体模式可以理解为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法人或者组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制度要求科学组成联营体,共同参与大型或者特大型工程项目投标中标工作之后,以契约方式进行联合管理。
其中,在联合管理过程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国际承包商需要通过资金以及人力资源等形式的联合,共同承包一个工程项目。
联营项目管理指南
联营项目管理指南1. 概述本指南旨在为联营项目的管理提供指导。
联营项目是指两个或多个组织共同合作,共同投资和参与的项目。
本指南将介绍联营项目的管理原则、组织结构、沟通渠道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管理原则联营项目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各合作方应平等参与,并在决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 合作共赢:各合作方应互利互惠,共同追求项目的成功和利益最大化。
- 透明沟通:合作方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分享信息和解决问题。
3. 组织结构联营项目的组织结构应明确各合作方的角色和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 联营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和监督项目的执行,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 合作方代表:各合作方派出代表,参与项目决策和协调工作。
- 项目团队:由各合作方提供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和管理。
4. 沟通渠道为了确保联营项目的有效沟通,应建立清晰的沟通渠道。
- 定期会议:定期召开项目会议,讨论项目进展、问题和决策。
- 沟通工具:使用适当的沟通工具,如电子邮件、在线协作平台等,进行信息分享和讨论。
- 沟通记录:及时记录会议纪要和沟通内容,以便后续查阅和跟踪。
5. 风险管理联营项目应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以识别、评估和应对项目风险。
- 风险识别: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 风险应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 风险监控:定期监控项目风险的变化和演变,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以上是联营项目管理指南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联营项目的管理提供一些指导和帮助。
根据具体情况,可进一步详细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和流程。
联营设备安全管控方案
联营设备安全管控方案一、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联营设备应运而生,给各行各业带来了诸多便利。
然而,联营设备的使用也随之带来了安全风险。
一旦安全措施不到位,联营设备可能会被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严重危及企业数据安全。
为保证联营设备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安全管控方案。
二、联营设备安全管控方案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必须明确联营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分工,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意识。
各部门应分清职责,管理人员要对联营设备及其数据负起统一、明确、分工明细的管理责任。
2. 硬件安全措施联营设备的硬件安全包括硬件设备安全、通信安全、存储安全、物理安全等。
硬件设备安全,需要加强存放、运输、维护和监控等环节的管理。
通信安全,应采用加密算法保护数据传输安全。
存储安全,对联营设备存放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加密保护和备份。
物理安全,要求联营设备安放位置合理,并加强门禁、摄像头等安全设施的管理。
3. 软件安全措施软件安全是联营设备安全措施的重中之重。
需要加强软件开发、运维、更新等全流程管理,确保软件安全。
同时,要求使用正版软件,安装杀毒软件等安全软件,并经常更新升级。
4. 网络安全措施随着网络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网络安全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网络的安全,需要采取多项措施,包括网络边界、接口管理、入侵检测、加密传输等。
5. 授权管理联营设备应设置相应的安全策略和权限控制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
建立用户账号和权限控制体系,分类授权,确保合法用户合法操作。
同时,要加强数据审计,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6. 员工安全教育员工是企业安全最脆弱的一环,应该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
教育员工不能随意插拔联营设备,管理员工使用联营设备的行为。
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提高员工反欺诈、反网络钓鱼等风险的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网络安全防护的能力。
三、总结企业联营设备必须要有一套科学的安全管控方案,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硬件安全措施、软件安全措施、网络安全措施、授权管理以及员工安全教育。
联营项目管控办法
联营项目管控办法为规范联营项目管理,加强对联营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力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联营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联营项目,由公司工程事业部归口管理。
第一条基本原则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规范管理,严控风险;2.系统管理原则:必须坚持透明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管理的原则;3.重点控制原则:项目管理和控制的重点在于联营方和项目的选择及项目的施工过程。
必须慎重选择联营方和项目,从源头上降低和控制风险;施工过程中必须抓住重点,严格管控,掌握资金的流向,确保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确保项目收益;4.过程控制原则:项目施工和办理项目结算必须严格按照我司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我司必须全程参与。
5.禁止性原则:①联营方不具备项目所需施工能力;②联营方不具备提供资产抵押或经济担保;③明显存在潜亏风险的项目;④严禁施工过程中签订虚假劳务、采购合同及虚假挂账、支付行为。
第二条人员外派原则和职责1.原则:单体项目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强制派出不少于一名项目管理人员。
第一次与公司合作单体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强制派出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其中成本预结算人员1名、深化设计1名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1名(详细见下附表一)。
外派人员的费用由联营合作方承担,并在项目成本中支出。
附表一第三条项目管理①项目承接后,工程事业部全面监管项目实施,直至项目质保期满,工程款全额到账;②工程事业部负责项目交底,公司政策、管理制度宣贯和落实;③工程事业部负责了解、掌握项目施工动态,具体落实满足施工合同要求的各项资源,明确项目风险,做好合同履行中的检查、监督、管理;④工程事业部应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与联营方一起对发生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必要时及时调整计划,并与业主监理沟通,办理工期签证,避免工期风险;⑤工程事业部做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工作,保证项目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⑥成本部应将项目中所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收集、归档、管理作为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日常事项,将合同文件管理责任具体落实;⑦工程完工后,联营方对项目的保修工作负责,一旦工程出现质量保修要求,由联营方进行维修,若不配合则由我司派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双倍向联营方收取;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系统内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在限期时间内整改完,如果联营方不整改或整改不完的,除进行罚款外,公司另行组织整改,费用从联营分包款中扣除;⑨材料管理的重点是进场材料,项目部应对进场主要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联营项目施工法律经济风险防范与控制
联营项目施工法律经济风险防范与控制作者:刘兵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7年第06期摘要:本文通过对联营项目的风险衡量与评价,总结联营项目的施工法律经济风险防范与控制,意在提高企业联营项目施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企业做强做大的目的。
关键词:联营项目施工风险防范与控制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法中,只有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两种形式,不存在联营施工一说,联营施工项目其合同不被业主认同,且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存在极大的法律经济风险。
一、对联营项目的理解联营项目应该理解为:总承包人超出法律及招标人限制范围将合同工程部分或全部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施工并由其承担经济风险,总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的施工模式。
根据施工实践总结,联营项目取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总承包人在自营模式下因资源配置不足主动联营;二是总承包人为开拓新的施工地域或市场被动联营(即联营对方单位利用自身优势,主要是社会关系。
以总承包人的名义或协助总承包人承揽的工程进而要求部分或全部分包施工)。
二、联营项目的风险衡量与评价根据联营项目的取得和联营方式,其风险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1.行业监管、社会审计、税务稽查风险。
现行《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违法分包的确界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以认定为违法分包:(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根据上述规定,一但查证属于违法分包,导致的风险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至10‰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来自联营方的风险。
浅谈建筑行业联营模式项目管理方式和风险管控措施
浅谈建筑行业联营模式项目管理方式和风险管控措施摘要:本文结合青海省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引水发电洞二标联营模式项目管理积累的成功经验,浅谈建筑行业联营模式项目管理可行的方式,分享联营模式项目风险管控的措施和心得。
作者自从2018年9月26日受公司委派驻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工程项目管理实践论证,引水发电洞二标工程项目施工得到了有效的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了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表明作者对建筑行业联营模式采用的项目管理方式和风险管控措施合理可行,经济性较优,可操作性较强,为类似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联营模式,项目管理,风险管控,方式,措施一、建筑行业联营模式简述联营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间通过协议或者章程而进行经济联合的组织形式,当事人以此达成的协议,称为联营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类型。
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已经没有了“联营”这一概念,但建筑行业联营模式依然实际普遍存在。
二、工程概况青海省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北部,德令哈市东北约60km的巴音河上,行政隶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蓄集乡。
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生态基流管系统、引水发电系统、调压井、放空洞及发电厂房组成。
其中,引水发电隧洞总长约为6440.5m。
我司承建的引水发电洞二标段施工范围为K1+670~K3+956.32,主洞洞身段长度为2286.32m,洞径为3.00m,纵坡为1‰,合同金额为4683.41万元。
其中,钢衬段施工范围为K1+670.0~K2+020.0,总长350.0m;衬砌段施工范围为K2+020.0~K3+956.32,总长为1936.32m,衬砌厚0.40m。
在桩号K2+080处设施工支洞1支,施工支洞全长为208.61m。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隧洞石方洞挖、锚喷支护、钢筋制安、混凝土衬砌、压力管道制安、回填灌浆、固结灌浆等。
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管理
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管理经验表明,与国外承包商组成国际工程联营体是打入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有效方法之一,但由于社会、体制、文化和经营风格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国际工程承包行业自身的复杂性等原因,联营体的运作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
本文首先介绍联营体的有关概念,分析联营体运作中特别是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联营体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分类识别,并从组成联营体动机、国内外承包商差异比较入手,提出国际工程联营体主要风险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联营体的概念和作用国际工程联营体(ICJV,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Joint Ventures)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国际承包商通过各种形式(如资金、人力资源等)的联合,来共同承包一个工程项目的行为。
其具体形式主要有两种:1.紧密型联营体,即多家承包商各出一定的资金和管理人员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并根据对项目公司的贡献来确定所占股份,项目公司独立承包运作一个项目直至项目结束。
这种方式在国外应用较多,便于发挥联营体的整体优势,经济关系清晰,但管理比较复杂,关键是要处理好联营体内各方的关系,科学整合联营体生产要素。
2.松散型联营体,即各承包商母公司联合承包一个项目,各自按照合同约定来完成该项目和分配利润,具有联合投标、分散经营的特点。
优点是运作中联营各方矛盾少,管理简便易行。
缺点是未能充分发挥联营体的整体优势和实力,管理机构重叠,生产要素在施工项目上不能实现动态优化配置。
我国承包商目前参与的联营形式第二种占多数,但随着国际工程经验的积累和企业制度的完善等,我国承包商已开始尝试第一种形式联营。
从经营的地点来看,国际工程联营体主要有两类:1.项目所在国承包商参与的在本地的联营体。
从出资的比例来看,又可细分为下面几种类型:联营双方各占50%股权;外方占少数股权;外方占多数股权;双方各占相同比例的股权,其余的由独立第三方持有(但不能控股)。
浅议建安企业联营项目的风险及防范
浅议建安企业联营项目的风险及防范周君陕西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摘要】本文针对建筑安装企业普遍存在的联营现象进行了分析,对于联营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从法律、经营、外部等方面进行了分析,针对不同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建议。
【关键词】建筑安装企业联营项目风险防范建议由于建筑安装行业准入门槛低,导致严重的恶性竟争,使建安市场总体上处于卖方市场,建安企业与建设单位地位失衡。
面对激烈的竟争环境和当前社会现实,要在竟争中胜出,联营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也就是为竟争而合作,靠合作来竟争。
建安企业通过联营形成企业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专长,共同构筑对外一致的技术优势地位,大大提高市场竟争能力。
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联营方式在提高企业竟争力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建安企业联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联营概述所谓联营是指企业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一般有三种形式:即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
法人型联营也称紧密型联营,即联营后成立的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该种联营主要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合伙型联营也称半紧密型联营,联营者之间,共同经营,但是不具备法人的条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者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实际上就是一种合伙。
合同型联营也称松散型联营,不组成独立的联合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这种联营在建安行业还不被现行法律所允许,究其原因就是这种联营很容易被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转包或挂靠(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条)而自始无效。
二、联营风险1.法律风险。
企业联营形式不同,对外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联营体是法人企业的,以联营企业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各方的责任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联营企业为合伙经营的,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践中,先以联营的财产清偿,联营体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联营各方按照联营合同约定的承担比例,以各自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联营体是合同型的,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以各自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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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营挂靠法律风险防范方案一、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1、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伤亡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给被挂靠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有时完全可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所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所承担的损失。
2、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被挂靠企业作为法律上的承包主体,是该建设工程的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
如果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出现供应商与被挂靠企业及/或挂靠人之间的债务纠纷。
这种情况下,如果供应商只起诉被挂靠企业,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追加挂靠人为本案被告或第三人,因为这时事实交易行为已经成立,法院完全不必继续调查,使本案无异议的复杂化,会直接判决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这无疑加重了被挂靠企业的经济负担。
被挂靠企业的权益只能通过挂靠人再次回收工程款时予以截留,但一旦发生大量类似案件时,则被挂靠企业的经济计划可能被全部打乱,甚至对挂靠认的追偿权,也往往会因为前者的承担能力欠缺或者无法找到而落空。
3、因劳动、工伤争议损害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
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挂靠人往往会大量招聘建筑工人,虽然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建筑工人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责任均由挂靠人承担,但是此约定实际上因为违反劳动和建筑法律法规而归于无效,最后被挂靠企业仍为责任承担者。
另外,更多的情况是挂靠人与建筑工人之间可能不会签任何合同,工人只知道自己在这个工地上班,直接招聘他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一旦拿不到工资,就只有找登记备案的工程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企业,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民工的过激讨薪等行为还会损害被挂靠企业的社会形象。
4、管理费可能被没收。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被挂靠企业的“非法所得”即指向挂靠人收取的管理费等费用。
5、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当地停止招投标、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 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因此,被挂靠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如果在施工中监控不严,还会引发诉讼,影响以后投标时的资格审查;另外,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挂靠人当然难逃刑事制裁,但被挂靠企业也难以幸免,甚至被挂靠企业资质可能被降低甚至被吊销,这对被挂靠企业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二、被挂靠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一般情况下,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挂靠主要通过以下四方面:一、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施工方之间有无产权关系;二、双方有无统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财务管理;三、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有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四、施工单位与现场的工人之间有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
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对于项目挂靠,主要还是通过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权利义务。
一般采用联营合同、内部承包合同或者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这三种方式来规避。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分为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明确责、权、利关系。
1、一般采用联营方式订立合同的各方,根据建筑法相关规定联营各方面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要求,所以一般容易被认定为转包。
在这里不建议使用这种方式规避法律规定。
2、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企业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同样也是我国国情下所特有的合同模式。
(1)项目承包合同名称建议定为“企业项目承包责任书”,明确为企业内部签订的承包合同,仅为明确责、权、利的责任书。
(2)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承包人结算后,以管理费违反法律规定为由,不缴纳管理费。
企业签订承包合同过程中对管理费的收取,更换为最终以×× %予以结算,避开对管理费的敏感称谓;(3)责任书的性质定性为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经营,作为一种内部经营方式,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是为明确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4)关于承包人提交的保证金,针对容易出现承包人在工程无法进行时,承包人以合同无效名义起诉,最终要求法院返还保证金的情形,可以考虑,采用在项目施工期间具体由承包人向企业提供无息借款的名义进行规避,避免出现承包人要求返还保证金的情形。
(5)、关于对于承包人身份的认定问题,涉及到对合同性质定性,即合同是转包还是内部承包的问题,可以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向其支付工资(仅需承包人出具收到工资的手续;出具认可自愿交纳社保费然后到公司报销的承诺。
但此需要承包人认可!),但是仅签订一份保留公司,待有必要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6)、为了防止承包人利用劳动合同向公司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可以要求承包人签订承诺书,承诺该劳动合同不与承包人之间成立劳动关系,承包人自愿放弃合同相应的权利。
(7)、加强工程款的管理。
现实中挂靠人常常以各种方式套走工程款但又不用于项目本身,从而给项目的运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因此,项目的建设资金应由被挂靠企业进行具体管理。
在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上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以确保项目资金完全用于项目支出。
所以在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必须约定“甲方所有工程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且委托代理人栏目中不得由承包人签字,避免出现代理权限,出现私自到业主方领取工程款的情况。
2、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挂靠企业完成。
两个合同标的加起来就是该建设工程的所有工作。
由于将施工任务分解为材料和劳务两部分,分别签订合同,比较隐蔽,若不同时发现两个合同存在则挂靠关系就不会被揭穿。
否则,仍然存在双方被认定为挂靠或者转包关系的风险。
3、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被挂靠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将挂靠项目纳入到移动办公范围,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甚至可以要求比工程监理更严格,因为质量一旦出现问题,被挂靠企业所受的损失将比所获得的利益大得多,甚至会危及被挂靠企业的生存。
(2)严格财务管理。
即将项目管理纳入到被挂靠企业正常的财务管理中,严格防范挂靠人拿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挪用、占有甚至携款潜逃,必须监督挂靠人将款项用于项目建设,如挂靠人到被挂靠单位领取工程款时需提供前次工程款去向证明,以达到专款专用。
具体方式可以包括,如支付工人工资的收据、支付材料款的发票或其他相关凭证等,被挂靠人核实原件后,保留复印件;对分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 3)完善劳务管理。
被挂靠企业应积极督促挂靠人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
完善挂靠人与其招聘的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争取劳动争议发生后,工人第一时间追索的是挂靠人而不是被挂靠企业。
4、发生纠纷后,被挂靠企业应当审慎选择是否暴露挂靠关系。
总包合同的效力取决于中标企业与建设工程发包方签订总包合同时是否已经存在挂靠关系。
如果在签订总包合同时已经签订挂靠合同(合同名称多种多样)或者虽未签订书面挂靠合同但由实际施工人组织投标,实际施工人纯粹只是借用了名义上的投标企业的资质,则投标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是挂靠关系,总包合同无效、挂靠合同也无效;如果在签订总包合同时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后来中标的企业还没有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达成一致意见或签订合同,约定中标后由该企业或个人实际施工,则中标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是转包关系,总包合同有效、转包合同无效。
在现实中,挂靠和转包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实际上很难界定,很多挂靠都是以转包或分包的形式出现的。
当前国内很多施工企业采取挂靠方式承接工程时,一般都会在投标前事先和挂靠方签订一份内部协议,约定挂靠方和被挂靠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各自分工,一旦工程中标,则挂靠方在和被挂靠企业再签订一个正式的合同,当然,这些协议都不会对外透露,一切都蒙在鼓里的发包方很难知悉,往往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发包方才发现其中的玄机,只能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通过庭审进一步查清相关事实。
因此,一旦与发包方发生纠纷,选择总包合同有效或无效还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罚则和关于挂靠事宜的罚则,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因为正常情况下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生产调研:我于近 4 天反复督促、提醒、培训张洪龙,需他写出 5 月份生产系统的目标计划,他反馈的信息是工作太忙,天天去工地,天天搞维修,,没有时间去写这些东西,我告诉他不要找借口,挤时间写,他说杨总找他他也是这么回答。
我连续 4 天反复打电话、发微信督促他,他说所有的一切的东西都包含在在工程部管理手册里面了,我说你要按照思路和要求,为保证工地不出问题,列出每一条问题的解决办法、明确谁来负责,不要光抛问题,要解决一项是一项,要明确责任人,不能不了了之,,最后我自己写了份生产系统提纲都给他发过去了,就差给他写了,他也接收此文件了,但是目前迟迟没有回复,都这么大的人了,我也不再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