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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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办公资源的使用和调配工作,加强笔记本电脑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针对因工作需要购置笔记本电脑的员工给予一定购置补贴的管理办法。
1、本制度适用于频繁出差的管理层人员、经常移动办公的或特殊岗位需要的员工且满足以下条件
◆现有笔记本电脑使用达到3年及以上。
◆入职满2年及其以上的正式员工。
2、主管副总按公司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并严格把关,经主管副总初审合格后通知该员工,员工填写“固定资产配置申请单”,申请单经部门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考虑此类笔记本电脑现场使用时间较长,相比其他岗位电脑更易于损耗的特点,公司规定电脑折旧期为3年,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员工享有使用权,3年折旧期满后,电脑归个人所有。
4、员工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型号,并报给主管领导审批。
5、经总经理批准后,1台笔记本电脑公司补贴发票金额的2/3。
6、员工工作不足3年离职的,应按财务折旧后剩余价值返还补贴款后,笔记本电脑归个人所有。
折旧后剩余价值计算方式:公司所承担的购置费用/36*(36-已使用月份)
7、3年内笔记本电脑若出现非保修期或不属于保修范畴的故障,维
修费需由个人承担。
8、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笔记本必须升级或更换配件,费用由个人承担。
8、员工因个人原因(如:遗失、损坏等)不能在日常工作中继续使用的,必须补齐折旧后的剩余价值。
9、新购置的笔记本电脑使用期满三年的,使用者可提出再次购买申请。
10、笔记本采购回来后,需在综合部办理公司固定资产手续。
11、具体执行内容如下:
①公司统一购买,员工领取电脑之前把补贴款之外的款项交齐;
②公司补贴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
③公司会在每年5月份之前统一采购1次,其他时间不采购;
④符合政策的新员工且领取的新电脑在入职满两年后方可办理转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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