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探讨

摘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经济发展,市政设施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城市环境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1.市政设施的含义

城市的一切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都是建立在市政设施这一载体之上,没有承载体这个基本条件,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和发展。它是服务于城市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基础公共设施的总体。市政设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交通设施,水源、给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电力、热力、煤气的公用设施,邮电通讯设施,园林绿化、环保及市容环卫设施和防火、防洪设施等;另一类是社会性基础设施,包括文化、体育、住宅等设施。

2.市政设施的重要作用

从城市的内涵看,没有市政设施就没有城市配套完善的市政设施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经济的腾飞都是伴随着能源、交通、通讯等设施而发展起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经济的腾飞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都是以大力发展市政设施为前提的。反之,不重视市政设施建设,或者市政设施薄弱,都会制约经济的腾飞。历史经验证明,城市市政设施的配套完善,现代化是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市政设施的主要作用有:①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②能直接为生产服务;③是实现现

代化国际城市目标的重要环节;④具有明显的间接效益和显著的社会环境效果。

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质量控制

市政施工过程是将投入的资源通过一系列的施工活动实现设计意图、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可靠、满足使用功能的关键阶段。

某项目由大量的防渗、透水及河堤驳岸工程,游路、桥梁及市政道路工程,具有音乐功能和动感效果的夜景灯光、供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堆石景观等工程构成。由于施工受到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如参建专业施工单位多,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能力差、质量控制管理及质量保证能力不足;现行施工规范不全,现有行业质量验收评定

标准与国家验收统一标准不一致;监理专业技术不配套,规范标准

不熟悉,内部管理松懈等,所以采取了以下措施和验收办法,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

3.1各种资源投入的控制

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施、施工机械等进场检验进行严格控制,保证进场资源满足工程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见证、旁站等规定,对各种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控制未经检查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使用,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半成品及设备都是检验合格的产品。

3.2施工条件投入的质量控制

按承包单位承建的工程概况、合同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审查工程的测量放线、高程、标高等测量成果及相关记录,以保证工程按设计要求实施;审查施工项目部的岗位设置及岗位人员、施工操作人员的资格能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及措施是否满足工作需要,促使施工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现场项目监理部的机构设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及工作能力、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各项管理制度措施,以保证监理在工作中按照“公正、科学、守法、诚信”的准则履行监理职责,为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及结果的质量控制作充分准备。

3.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以指挥长为首,各行政职能部门为成员组成行政指挥协调控制路径,以每天巡查和间隔两天招开一次协调会的形式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工作进行直接指挥协调。

2)现场监理部及施工项目经理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监督部门业务指导帮助和行为监督控制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管理及控制制度、措施,形成监理─施工纵向控制路径,按监理规范及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各项施工活动进行控制。

3)工程质量监督站常驻现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形成横向监督控制路径,对监理和施工企业的质量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和业务指导,督促指导监理机构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实施旁

站、见证监督和隐蔽工程及检验批的检查和验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交接检查验收活动及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3.4施工过程质量验收办法

本项目施工过程遇到以下难题:(1)现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市政给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范》(sl239-1999)等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质量验收的划分原则”不统一;(2)夜景灯光工程、堆石景观等构筑物、河道及湖体土工膜防渗工程尚缺施工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使施工无准则、控制无依据;(3)具有多项专业工程综合的市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的划分没有明确的规定。为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对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工作作以下调整:

1)各专业工程施工活动及过程质量按现行的行业施工规范及建筑工程的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控制。

2)施工过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将相关行业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单位工程、部位、工序”三级验收方法调整

为“单位工程、分部(部位)工程、分项(工序)工程、检验批”四级验收方法。

3)单位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c.0.1条和4.0.2条规定、行业标准规定,多标段施工的专业按专业工程划分等原则划分。

4)分部(部位)工程、分项(工序)工程按相关行业标准确定的原则划分。

5)检验批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第4.0.5条要求,根据行业标准中相关工序所含验收内容进行划分。划分原则为:将施工工艺方法基本相同、检验项目基本相同、规范允许偏差相同的施工工序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一般以列表方式确定。例如:该工程的市政道路子单位工程的分项(工序)工程包含土质路基、石质路基、路床、边坡和边沟、附属结构物等五个检验项目,按上述确定的检验批划分原则,将“土质路基、石质路基”等两检验项目合并为一个检验批(见表)。

6)市政道路桥梁、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工作按以上办法执行。

7)堆石景观及景观构筑物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控制,重点控制基础及上部构筑的安全稳定和设计艺术效果。

4.结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