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则负责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移交时间: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
2. 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移交程序: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交档案资料清单和电子文档,由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再向建设单位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档案资料。
4. 移交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刻制成光盘或其他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确保内容的完整与可读性。
5. 签收确认:建设单位在接收到档案资料后,应出具正式的接收凭证,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7. 责任追究:如发现档案资料有遗漏、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重新提交。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档案保存:建设单位应将接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并便于日后查询使用。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科研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科研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科研机构档案是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研成果的保全、科研过程的监督和科研价值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确保科研机构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科研成果的保全效能和科研过程的监督效果,制定本办法。
二、移交程序1. 移交部门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由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制定相关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移交材料(1) 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结项审批文件、科研计划与进展报告、科研成果的论文和专利文件、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记录、科研人员的培训和交流记录等。
移交材料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2) 移交材料应当经过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每份移交材料上加盖科研机构公章,以确保移交材料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3. 移交流程(1) 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工作。
移交工作应当提前向科研机构全体科研人员进行通知,并制定详细的移交流程和时间计划。
(2) 移交过程中,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科研机构全体科研人员充分沟通,了解科研项目的进展和相关档案的情况。
对于需要移交的档案材料,可采取逐一核对的方式,确保移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移交完成后,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登记,建立科研机构档案库。
科研机构档案库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易查找。
三、档案管理1. 档案存储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建立科研机构档案库。
档案库应当具备防火、防潮、防尘等基本保护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整理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整理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档案整理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整理和易检索。
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被重视,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应遵循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如《档案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领域的特殊性,如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相关法规。
2. 移交目的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的移交是为了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
移交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可查阅性、可审计性、可检索性和可利用性,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3. 移交原则(1)原则上,所有环境保护机构的档案都应按照规定进行移交。
只有符合移交要求的档案才能纳入移交范围。
(2)移交应以文件形式进行,确保移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留有移交记录以备查阅。
(3)移交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确保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的有序移交和接收。
三、程序要求1. 档案整理在移交前,环境保护机构应进行档案的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主要工作包括分类、整理、清理和鉴定等,并对档案进行编号和编目,以便移交后的管理和利用。
2. 移交通知环境保护机构应提前向接收机构发出移交通知,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和移交的档案资料等内容。
接收机构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3. 移交手续移交时,环境保护机构和接收机构应派员共同进行,进行档案的验收和确认工作。
移交的档案资料应按照移交清单进行核对,并签署移交确认文件,以确保档案的准确移交和接收。
4. 移交验收接收机构应认真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记录移交档案的数量和种类等信息。
如发现问题或遗漏的档案,应及时向环境保护机构提出补充和整改要求。
四、移交要求1. 档案存储接收机构应按照规定将移交的档案进行妥善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银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银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面对大量的客户和业务信息,处理着各种敏感和重要的档案信息。
为了保证银行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性,需要建立银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规范档案移交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银行机构内部的档案移交工作。
三、主要内容3.1 档案移交的责任•银行档案部门负责编制档案移交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移交工作。
•移交方和接收方各自派出代表,负责参与移交过程中的监督和确认。
3.2 档案移交的流程1.移交方编制《档案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档案目录等信息,并报批相关部门。
2.移交方按照《档案移交计划》进行档案整理和整顿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移交方提交档案清单,接收方核对清单与实际档案是否一致。
4.接收方按照清单进行档案接收和入库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5.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进行档案的移交验收,签署《档案移交验收记录》。
6.移交方和接收方汇总验收结果,并将记录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3.3 档案移交的规范要求•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必须有书面记录,包括移交计划、档案清单、移交验收记录等。
•档案的整理、整顿和清单编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可查找性和准确性。
•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和保密要求进行,防止档案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证档案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4 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银行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移交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档案的备份和灾备措施,确保档案在移交过程中不发生遗失和损坏。
•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移交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重视,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附则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银行档案部门所有,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移交工作正规化,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节工作,保证归档文件资料齐全、符合入档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移交要求第二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档案室移交。
第三条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编号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移交目录清单(含电子目录)(附件1)一并移交。
第四条经档案室正式接收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移交文件、材料索回,如需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三章档案移交程序第五条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附件2)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从移交者移交的案卷中拣出无须归档的文件材料,有权索要应归档而没有移交的材料。
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裁定。
第四章档案移交时限第七条档案的接收与移交时间:各类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于次年四月底移交。
会计类由财务管理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项目档案于项目竣工后由工程管理部整理立卷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第八条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各部门须做好档案定期归档工作,并按质按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2.档案交接文据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部门:年份:移交责任人:档案接收人:移交部门负责人:接收部门负责人:移交部门分管领导:接收部门分管领导:移交日期:附件2:档案交接文据。
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电子档案移交的内容和方式
1. 移交单位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电子档案:电子文件、元数据、检索工具、文件格式说明等。
2. 移交单位应将电子档案按照规定格式整理和打包,并在移交清单中详细列明档案名称、数量、大小、存放位置等信息。
3. 移交单位应将电子档案以数据传输或移动存储设备的方式进行传递,确保数据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三、电子档案接收的验收和管理
1. 接收单位应在接收到电子档案后,及时进行验证,确认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 接收单位应将验证的结果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及时通知移交单位,要求移交单位对存在问题的电子档案进行整改。
3. 接收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接收到的电子档案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保障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监督和评估
1. 相关部门应当对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定期对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文书档案管理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xx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
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办公用品供应商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供应商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办公用品供应商档案的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的办公用品供应商档案移交工作。
三、定义和缩写•办公用品供应商档案:指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同文件、评估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移交方:指档案移交的发起方。
•接收方:指档案移交的接收方。
•移交程序:指移交方和接收方必须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流程。
四、移交流程1.移交方准备工作:–打包整理:将所有相关的档案归档并严密打包。
–档案清单:准备一份详细的档案清单,包括档案名称、数量和。
–移交申请:向接收方提出移交申请,并列明移交的原因和要求。
2.接收方准备工作:–移交准备:接收方确认接受移交申请,并做好接收准备工作。
–接收登记:接收方将准备好的登记表格填写完整,并提交给移交方。
3.移交手续:–移交文件签字确认:移交方和接收方对档案移交文件进行核对,并签署移交确认书。
–移交档案交接:移交方将档案准确无误地交给接收方。
4.档案备案:–接收方档案备案:接收方将接收的档案进行备案,并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移交方档案注销:移交方将档案从自己的档案系统中注销,并备案该档案移交交接流程。
五、责任和义务1.移交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准备详细的档案清单,并在移交时进行核对。
–根据档案移交流程进行移交手续。
2.接收方责任和义务:–接受移交申请,并做好接收准备工作。
–确认移交文件的准确无误。
–进行档案备案,并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的,将视情况予以警告、罚款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政府采购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政府采购机构是负责公共资源采购的机构,也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大量的文件和档案产生,这些档案包含了政府采购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具有很高的价值和保密性。
因此,政府采购机构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于查找的性能。
2. 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2.1 完整性原则档案移交应确保移交的档案内容完整、真实、可信。
移交的档案应包括全部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和档案材料。
2.2 及时性原则档案移交应及时进行,即在一项采购项目完成或终结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进行移交。
延迟移交可能导致档案丢失或难以查找,影响后续的工作。
2.3 安全性原则档案移交应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被损坏、灭失或泄露。
移交前应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和归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4 效率原则档案移交应高效、准确地进行。
移交时应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并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移交的顺利进行。
3. 档案移交的步骤和要求3.1 档案移交的步骤档案移交的步骤主要包括准备和清点档案、制定档案移交计划、移交文件和档案材料、确认移交接收和归档。
具体步骤如下:3.1.1 准备和清点档案在进行档案移交前,政府采购机构应对档案进行准备和清点。
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并和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找性。
3.1.2 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政府采购机构应事先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移交的内容。
移交计划应与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并获得其认可和支持。
3.1.3 移交文件和档案材料按照移交计划,政府采购机构应将文件和档案材料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移交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文件和档案材料的名称、数量和特点。
3.1.4 确认移交接收和归档档案管理部门收到移交的文件和档案材料后,应进行接收和核对。
核对无误后,应及时进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移交的档案安全、有序地保存和利用。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党政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各个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5、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目录认真核对,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案卷目录以及移交清单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接收登记。
凡接收进档案室的档案,档案员应及时登记,做好统计台帐,消毒杀虫,入库排列上架。
7、档案人员变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文件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岗位。
8、机关档案室保管的档案,年满20年后应向国家档案馆移交。
档案移交制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党政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引言概述: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或者机构内部,将已完成或者再也不需要使用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整编,并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移交给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的一种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档案移交制度的程序和档案移交制度的执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1.1 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使之更加有序和高效。
通过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流程,可以提高档案工作的组织性和协作性,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疏漏,提高整理和整编的速度和质量。
1.2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档案移交制度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可以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损坏或者被篡改。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者机构访问或者使用档案资料,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私密性。
1.3 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
通过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可以提高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档案资料的错误和瑕疵。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促进档案资料的归档和检索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提供更好的档案服务。
二、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2.1 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
包括移交的档案种类、文件格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移交的档案资料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2 移交程序和流程: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程序和流程。
包括移交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整编工作的步骤和要求,移交资料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移交资料的传递和接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确保移交的工作有序进行。
2.3 移交责任和监督: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责任和监督机制。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组织编制该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并由负责项目管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档案原件及数字化档案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准备齐全,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全部资料。
3.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前,向接收单位提供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确定接收单位的档案管理责任人。
4.接收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接收单位应当在接收到档案后,立即进行登记存档,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制作档案清单,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充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及时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工作中发现的档案管理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解决方案。
五、档案的利用和保密1.接收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工程项目档案的保密性,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档案的泄露和丢失。
2.接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工程项目档案,为单位工作和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和资料。
3.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适时更新,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和利用价值。
学校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范本文)
学校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学校档案管理是学校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与保管涉及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以及师生的权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的学校档案会积累起来,因此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以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背景与目的档案的移交管理是指将已经归档的学校档案由原经办单位移交给档案馆或档案室进行管理的过程。
其目的在于系统性地组织和规范档案的移交、接收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易查和可用,进一步提高学校档案管理的效能。
3. 档案移交的内容3.1 移交文件清单经办单位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编制移交文件清单。
文件清单应详细列明每个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以及所属分类等信息,以便于接收单位核对和确认。
3.2 档案资料介绍移交文件清单应配合档案资料介绍,将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说明。
介绍内容可以包括档案资料的时间范围、主要内容、归档依据等,有助于接收单位全面理解档案的背景和价值。
3.3 移交协议在档案移交前,经办单位和接收单位应签订移交协议。
移交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移交的档案范围、移交的方式和时间等。
移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以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档案移交的程序4.1 档案移交准备经办单位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档案、整理文件、鉴定等。
同时,还需要制定移交计划和移交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具体操作步骤。
4.2 档案移交过程档案移交过程包括档案装箱、核对和验收等环节。
在装箱过程中,需要按照文件清单的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载。
在核对环节中,经办单位和接收单位应进行档案清单的核对和比对,确保移交的档案数量和内容完全一致。
最后,在验收环节中,接收单位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签署移交文件清单。
4.3 档案移交后续档案移交完成后,接收单位应及时对档案进行登记、归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档案查询和使用的制度,为师生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文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文一、引言在当今信息时代,档案管理对于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们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安全性、可控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因此,建立健全的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对于保护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档案鉴定制度1. 鉴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达到鉴定标准的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标准包括档案的年限、价值以及对社会、科学和文化的重要性等。
2. 鉴定程序:鉴定工作由专门的档案鉴定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鉴定程序包括:收集档案材料,组织评价和鉴定,编制鉴定报告,提交相关部门批准。
3. 鉴定依据:鉴定依据包括档案的保存期限、档案价值评估报告、档案鉴定专家意见等。
鉴定专家应当具备丰富的档案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4. 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档案,应当加强保护和利用;二类是有延长保存期限价值的档案,应当继续保留;三类是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三、档案销毁制度1. 销毁标准:档案销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一般来说,档案销毁的标准包括:档案已经过鉴定为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存期限已经届满,并且不存在其他需要继续保存的特殊情况。
2. 销毁程序:档案销毁工作由专门的档案销毁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销毁程序包括:编制销毁计划,组织销毁工作,填制销毁证明,进行销毁记录。
3. 销毁方式:档案销毁可以采用物理销毁和数字化销毁两种方式。
物理销毁包括切削、粉碎、焚烧等方式;数字化销毁包括将档案数字化处理,并进行加密或销毁档案载体等。
4. 销毁记录:销毁工作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包括销毁档案的名称、数量、销毁方式、销毁人员等信息,并填制销毁证明,保存至少五年。
四、档案移交制度1. 移交范围:档案移交适用于政府机关间的档案交流与合作。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为确保学校档案的齐全完整,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科室要在每年4月底以前,按照归档范围,将上一年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二条各科室整理完档案后,填写档案移交表(一式两份),经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存档。
第三条每年4月30日前,各科室与档案室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档案室按收档案时必须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单;交接双方在两份档案移交表上签字后各执一份,以明确责任。
第四条个人在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校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办理移交清册,写明案卷数量、交接日期、交接人名字以及有无说明问题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综合档案室全宗卷保存一份。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档案可能已经不再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重要的作用,或者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更新等操作。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序的保管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2. 移交的对象范围和责任档案移交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等。
每个部门和机构都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移交相关档案。
移交档案的责任主要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他们需要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档案移交工作,并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3. 移交的流程和标准3.1 移交流程预备工作: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和机构确定移交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整理:各个部门和机构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归档、清理、整理等操作。
移交审核: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确认: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确认,签署移交确认书。
3.2 移交标准档案的完整性:移交的档案需要包括完整的文件、资料、报告等,确保档案完整,不遗漏。
档案的准确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包括日期、编号、名称、签字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档案的可读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可读性,包括文字的清晰、图表的完整等。
移交确认书:每次档案移交完成后,需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共同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4. 档案的接收和管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接收,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等操作。
档案存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文物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文物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文物机构作为保护、研究和展示文物的重要机构,其档案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为了规范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文物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
三、定义和术语1.文物机构:指收集、保护、研究和展示文物的机构,如博物馆、档案馆等。
2.档案:指文物机构记录和保存的有关文物的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载体。
3.移交管理:指将文物机构的档案资料从原机构移交至目标机构的管理过程。
四、档案移交的基本流程1.资料核查:原机构对移交档案资料进行核查,确定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移交策划:原机构和目标机构协商制定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3.移交准备:原机构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整编和装箱,并制作详细的目录和清单。
4.移交过程:原机构按照移交计划将档案资料交付给目标机构,并进行正式的移交手续。
5.移交确认:目标机构接收档案资料后进行验收,并填写移交确认表。
6.储存和管理:目标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储存、整理和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移交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原机构的责任:原机构应对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和整理,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协助目标机构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协助目标机构建立与档案资料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2.目标机构的责任:目标机构应接受档案资料的移交,并进行认真的检查和验收;妥善保管和管理档案资料,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协助原机构进行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复制。
3.监管部门的责任:负责监督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并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抽查和审查;指导文物机构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六、移交管理的工作要求1.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便于查阅。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3. 《档案管理规定》4. 《国务院关于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档案交接管理工作。
三、目的为规范档案交接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检索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档案交接责任主体1. 档案管理人员2. 交接方的负责人3. 接收方的负责人五、档案交接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1) 交接方需提前准备好档案交接清单,列明待交接的档案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详细信息。
(2) 接收方需提前准备好接收档案的存放位置、保密措施等。
2. 实施交接(1) 交接前,交接方的负责人和接收方的负责人需进行面对面会议,就档案的移交细节和注意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
(2) 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进行档案交接。
3. 文档备案(1) 交接方需制作档案交接记录,记录档案的移交情况,包括档案名称、数量、移交时间、接收人等信息。
(2) 接收方需签字确认档案的接收情况,并存档备查。
4. 档案存放(1) 接收方需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存放位置,妥善存放接收的档案,并落实相应的档案保密措施。
(2) 接收方需及时将档案的存放位置、状态等信息反馈给交接方,以便交接方对档案的流转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六、管理制度执行1. 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档案管理行为。
3. 建立档案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七、制度执行效果评估1. 年度档案交接管理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2. 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档案交接管理制度,提高档案交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就是档案交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两篇)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一、引言档案移交是指将一个单位或个人所属的档案资料移交至另一个单位或个人管理的行为。
为了规范档案移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
二、移交程序1. 移交申请: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向接收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移交申请。
2. 移交审批: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移交。
3. 移交合同签订:申请获得批准后,双方签订移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移交准备工作: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工作。
5. 档案移交: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档案移交,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
6. 移交确认: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成。
三、移交要求1. 移交资料清单: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提供详细的移交资料清单,包括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分类、格式等信息。
2. 整理和清点: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并确保移交资料清单的准确性。
3. 装箱标识:所有移交的档案资料应进行包装,并在外部标明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移交时间等关键信息。
4. 档案移交协议书:移交双方应签订档案移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档案移交验收:接收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移交资料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
四、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移交前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
- 提供准确、完整的移交资料清单。
- 配合接收单位或个人进行档案移交的各项工作。
- 对移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2. 接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和验收。
- 移交完成后,妥善保存和管理移交的档案资料。
- 对外部申请移交档案资料的行为进行授权和管理。
- 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供移交档案资料的复制品或代表性样本。
档案移交制度范文
档案移交制度范文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内,将已经完成或者不再需要的档案资料从一个部门或者个人移交到另一个部门或者个人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档案的合理整理、安全保管和流转使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满足组织机构的管理和法律法规要求。
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有助于保护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组织机构的内部调整、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档案资料可能会变得错乱、遗失或者遭到破坏。
通过建立和执行档案移交制度,能够确保档案在移交过程中得到正确、安全的处理,减少档案资料的遗失和破坏风险。
其次,档案移交制度有助于提高档案的可利用性和流转效率。
在组织机构的日常运作中,不同部门或者个人会产生大量的档案。
当一些部门或者个人不再需要这些档案时,及时将其移交给需要的部门或者个人,可以确保档案的及时共享和利用。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组织机构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还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最后,档案移交制度也是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重要手段。
档案是组织机构的重要资产,涉及到组织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以及对外交流和对外展示等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组织机构需要对档案进行合理的整理、保管和利用。
通过建立和执行档案移交制度,可以确保组织机构在档案管理方面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档案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建立和执行档案移交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第一,明确档案移交的责任主体和程序。
组织机构应该明确档案移交的责任主体,明确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档案移交操作流程和规范。
第二,建立档案清理和整理的机制。
在进行档案移交之前,组织机构应该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和整理,剔除不需要的档案,完善和规范档案的整理和描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确保档案移交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档案移交过程中,组织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移交的档案能够安全地传递到接收方,并且保证移交的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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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移交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出具成果文件后,按上述要求整理资料并附资料目录,填写纸质版资料移交单(见下附表1)。
同时,电子版资料按要求填写电子版资料移交单(见下附表2)。
2、项目负责人将所有成果资料报该业务版块的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合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资料交资料管理员进行存档,其中咨询成果关键页(咨询报告书封面、结算定案表等)扫描件与电子版资料,由部门经理统一保存到部门的移动硬盘。
3、项目管理和监理项目造价控制经该业务板块部门负责人签认后,全部资料分别移交到项目管理部和监理部,并由部门资料管理员分类排序登记。
三、成果资料文件的上传及造价业务咨询业务登记
定点小型审计项目、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需要上传到北京市工程造价服务平台,相关要求如下:
1、定点小型审计上传要求
每个工程文件夹下建立两个压缩文件:
审核说明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编制说
明”;
定案表、汇总表、分部分项审核对比表压缩为一个文件,
更名为“原始工程文件”。
2、造价咨询项目
(1)需要先填一个成果文件上传模板;
(2)每个工程文件夹下建立两个压缩文件:
清单编制说明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编制说
明”;
各专业电子导出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
文件”。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在共享文件内造价咨询业务登记表中填写相关数据及归档日期。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补充至公司《造价咨询业务手册》中相应部分。
附表1
纸质版成果资料移交单
附表2
电子版成果资料移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