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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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涛职务侵占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王海涛职务侵占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王海涛职务侵占罪二审刑事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03【案件字号】(2021)新01行终1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余刚胡颖高靖琳【审理法官】余刚胡颖高靖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高艳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当事人】高艳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当事人-个人】高艳萍【当事人-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代理律师/律所】姚臻新疆联恒律师事务所;付月华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姚臻新疆联恒律师事务所付月华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姚臻付月华【代理律所】新疆联恒律师事务所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高艳萍【被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本院观点】上诉人高艳萍与被上诉人天山区征收办签订的《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第二条约定:“货币补偿协议签订时,乙方即将房屋权属证书交与甲方”,第三条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货币补偿款594,083元,甲方须在签订本协议审核通过并资金到位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

【权责关键词】证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以上事实有《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集资款收据三份、白小琪与高艳萍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关于乌纺集团公司十七户路XX号XX号楼XX单元XX房屋产权情况的说明》、《天山区老城区改造提升XX户片区(新增)项目货币补偿分户结果一览表》两份及一、二审法庭审理笔录等证据为证。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高艳萍与被上诉人天山区征收办签订的《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第二条约定:“货币补偿协议签订时,乙方即将房屋权属证书交与甲方”,第三条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货币补偿款594,083元,甲方须在签订本协议审核通过并资金到位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审刑事判决书范文

二审刑事判决书范文

人民法院二审刑事判决书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有哪些要注意的?爱问1。

2。

抗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这一栏的内容要按照具体情况来说明。

(1)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原审被告人又提起上诉的,先列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另起一行列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然后写明其身份等基本情况。

(2)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原审被告人未提起上诉的,先列抗诉机关及其名称,然后另一行列出原审被告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

(3)原审被告人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起抗诉的,先列原审机关名称,后列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

(4)被告人的或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或者是未成年被告人的人、人提出上诉的,先列原审公诉机关,再列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括号内标明的是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人的关系,然后续项列写原审被告人。

(5)自诉人提起上诉的,写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其次写原审被告人。

或者是: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其次写原审自诉人,括号内标明的是上诉人在原审中的地位,然后在当事人称谓之后,列出其身份等基本情况。

(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写上诉人并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如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将其列在上诉人的下一行。

(7)案件中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按上诉人规格写,其余没有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人的下行列为原审被告人,在当事人称谓之后,接着列出其身份等基本情况。

(8)辩护人的写法同一审刑事判决书。

应特别注意原审被告人或其近亲属上诉,并人的情况,辩护人应在其委托人的次行书写,尤其是上诉人不止一人,又各有辩护人的,这样分列才能避免发生混淆。

(9)自诉人或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上诉所委托的代理人的书写方法,可以参照辩护人的书写方法。

二审刑事判决书应写明那些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一、概念 二、格式
三、内容与制作方法
一、概念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 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第一审 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 第二次审判后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 、 格 式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 (年度)×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辩护人……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 ……(姓名)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 年度)×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不服 ,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 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 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 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 …… 本院认为,…… ……。依照……的规定,判决如下: …… ……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院印)
上述两种格式分别举例如下:
第一种格式中全部改判宣告无罪的: 一、“撤销××省××市××区人民法院(1995)×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无罪。” 第一种格式全部改判的: “一、撤销××省××县人民法院(1994)×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金×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 ……)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金×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予以责令退赔。” 第二种格式例: “一、维持××省××市××区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 决的第1项、第2项中的定罪部分,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犯故意伤害罪。 二、撤销××省××市××区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的第1项、第2项中的刑罚部分,即撤销判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有期徒刑× 年、判处被告人李××有期徒刑×年的刑罚。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年;”

法律文书(9种判决书格式)

法律文书(9种判决书格式)

1.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二审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通过分析主要证据加以确认;哪些是错误的或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

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分析答复)。

再审刑事判决书

再审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 院长对本 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 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 错误,必须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 人民法院 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 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 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 即……( 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 ×项,即……(写 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通过本 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 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院作 出(××××)×刑监字第×号刑事裁定,对本案提起再审”; (2)、上级法院指令二审法院再审的,表述为“××××年××月××
日× ×××人民法院作出(××××)×刑监字第××号刑事裁定,指令 本院对本案进 行再审”;
(3)、向下级法院提审的,表述为“××××年 ××月××日本院作出(× ×××)×刑监字第×× 号刑事裁定,提审了本案”;
(4)、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的案件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的,表述为“×××× 年××月××日××××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 序向本 院提出抗诉”。
其他各项的内容和写法可参照一审、二审刑事判 决书来制作,遇有特殊情况可 作相应删改。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XXXX年XX月XX日,根据XXXX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XXX涉嫌XXX罪的指控,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审理。

现将判决如下: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部分,本院予以确认。

原审判决法律适用部分和量刑部分,本院认为有错误,现予纠正。

一、关于罪名认定
一审认为被告人XXX犯XXX罪,本院在二审中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不符合XXX 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本院裁定将一审判决关于罪名认定的部分予以撤销。

二、关于量刑
根据案件事实和被告人向法庭提供的个人情况材料,被告人XXX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其主观恶性相对较轻,积极认罪悔罪,可予从轻处罚。

因此,本院将一审判决中的被告人XXX判处XX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改为判处X年有期徒刑,并依法剥夺政治权利X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XXX犯XXX罪,判处X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X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XXXX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XXXX年XX月XX日。

二审刑事判决书

二审刑事判决书

范文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1)武刑终字第22号原公诉机关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常勇,男,1973年6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辽宁省锦西市,高中文化程度,无职业,住本市武昌区首义路街中山路450-2-8号。

1997年2月26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因本案于2000年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7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看守所。

辩护人方宝康,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法律服务所律师。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常勇犯盗窃罪一案,于2000年11月1日作出(2000)武区刑初字第380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常勇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亚萍、江山出庭履行职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常勇及其辩护人方宝康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常勇于1996年3月至4月间,盗窃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7研究院第719研究所电工班25mm3铜芯电缆线10捆,50mm3铜芯电缆线4捆,70mm3铜芯电缆线1捆,共计价值人民币16499元。

后追回各种规格的铜芯电缆线8捆。

被告人常勇的家属退赔人民币18000元。

由该单位暂扣。

被告人常勇在缓刑考验期间,于1999年12月4日14时许,翻窗进入上述单位第三研究室,撬开姚某办公桌抽屉,盗得人民币1000元及活期存折1个,常持该存折取款16000元。

姚发现后,常的家属代为退还人民币17000元。

被告人常勇在缓刑考验期内,于2000年1月1日23时许,翻窗进入首义路街楚望台第二居委会办公室,撬开保险柜,盗得人民币145元。

常的家属代为其退赔人民币145元。

案发后,被告人常勇被抓获归案。

原审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姚某的陈述;被盗单位首义路街楚望台第二居委会的报案;赃物照片,证人刘某、王某、都某、赵某、张某的证言,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及常勇取款凭条,武汉市武昌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出具的赃物估价鉴定结论书;719研究所保卫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首义路派出所出具的抓获及破案经过证明材料;被告人常勇的供述。

2020年-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格式

2020年-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格式

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通过分析主要证据加以确认;哪些是错误的或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

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

二审所需要的所有法律文书

二审所需要的所有法律文书

二审所需要的所有法律文书篇一:各种法律文书大全范本法律人()对策: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所)。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随堂笔记法律人()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论证被害人是否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

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分四种情况:第一,定罪判刑并应当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一、被告人×××犯××罪,??(写明主刑、附加刑)。

司法文书写作习题及答案

司法文书写作习题及答案

《司法文书写作》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0 .仲裁申请书 二.选择题1.法律文书写作的表达方式主要是( )A.记叙B.抒情C.描写2.法律文书一般包括的三部分内容是( )B .首部、事实和理由、尾部 D.标题、事实和理由、结尾3.呈请拘留报告书的首部不仅要写明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而且要写明被拘留人的( )A.简历B.学历C.个人历史D.违法犯罪经历4.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通缉的对象是( )A.罪该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B.被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C.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D.在调查过程中,不辞而别的证人5.起诉书中,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对于( )的,也可按其自报的姓名写入起诉书。

A.犯罪事实清楚B.证据确实充分C.有法律依据D.理由充足6.下列判决结果中,书写正确的是( )A.判处抢劫犯张X 有期徒刑八年。

B.被告人张X 犯抢劫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C.被告人张X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7.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01年立案的第120号刑事案件,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案号可以表述为( )A.(2001)新刑初字第120号B.新刑终字(2001)第120号C. 2001)西刑初字第120号D.西刑初字(2001)第120号8.10岁的李某打伤了高某,高某诉至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的被告应当是( )A.李某B.李某的父母C.李某和李某的父母9.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在交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时,应表述为( )A.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得反悔。

C.民事调解书一经制发成文,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反悔。

10.人民法院制作一审行政判决书,在叙写事实时,要侧重列举并分析( )所举出证据的价值。

A.原告B.被告C.原告和被告D.第三人11.监狱起诉意见书的当事人应当称为( )1.法律文书4.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7.提请批准逮捕书 2.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 5.刑事抗诉书 8.民事裁定书3.起诉书6.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9.不起诉决定书D.议论E.说明A.标题、正文、尾部 C.首部、正文、尾部A.罪犯B.被告人C.犯罪分子D.犯罪嫌疑人12.当事人制作仲裁申请书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须依据()A.法律规定B.合同规定C.仲裁协议D.国际惯例13 .公证书的签署人员应写()A.公证员B.主任公证员C.副主任公证员D.书记员14 .法律文书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A.用语法律化B.语标准化C.用语书面化D.用语成文化15 .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时,多采用()方法。

刘勇故意伤害案二审判决书

刘勇故意伤害案二审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3)刑提字第5号公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再审被告人刘涌,男,1960年11月30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汉族,初中文化,原系沈阳嘉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住沈阳市和平区丽景城市花园D座11楼2号。

因本案于2000年7月11日被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辽宁省锦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佟林,北京市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徐冲,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8月10日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行贿罪。

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刘宝贵对被告人刘涌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7日作出(2001)铁中刑初字第6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认定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

判处刘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人民币1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宝贵人民币5420元。

对刘涌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依法追缴、没收。

判决宣告后,刘涌不服,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刘宝贵亦不服,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8月11日作出(2002)辽刑一终字第15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中对刘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部分及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的民事赔偿部分。

认定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用)

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用)

---------------------------------------------------------------范文最新推荐------------------------------------------------------ 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用)()___刑终字第___号原公诉机关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__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__________犯_____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刑初字第____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________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__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______出庭履行职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______及其辩护人________、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及其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____________________(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处结果;其次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最后概述人民检察院和原1 / 12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先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针对上诉理由中与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分析、认证)。

刑事判决书(复核死刑改判用)

刑事判决书(复核死刑改判用)

刑事判决书(复核死刑改判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XXXXX原审法院:XXX人民法院复核审法院:XXX人民法院被告人:XXX性别:XXX年龄:XXX经XXX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XXX涉嫌犯XXX罪一案。

原审法院于XXX年XXX月XXX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报请我院复核。

我院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原审法院、辩护人的复核意见,并查阅了相关证据、案卷材料。

现将复核意见及审查结果作如下判决:一、审查情况经审查,原审法院对被告人XXX的指控及相关证据进行了详尽的审查,并在一审判决中认定被告人XXX犯有XXX罪,判处死刑,依法送审。

我们认真审查了原审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判决结果,并充分考虑到死刑的特殊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复核。

二、案件事实依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被告人XXX于XXX年XXX月XXX日在XXX地犯下了XXX罪。

根据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及其所犯罪行已得到充分证实,确凿无疑。

三、量刑原则在量刑上,我们综合考虑了被告人XXX所犯罪行的恶劣性、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等因素。

我们认为,死刑是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严厉惩罚,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四、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第XXX款之规定,“尚未发生法定的死刑执行期限届满,对犯罪行为及其负责人的认定发生变化的,或者其他证据表明犯罪事实存在疑问的,但是不能推定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复核死刑判决。

”根据该规定,本院对原审法院的死刑判决作出复核。

经复核审查,本院认为被告人XXX所犯罪行的认定发生了变化,且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在案发过程中具有正当防卫的情节。

因此,本院决定对原判决进行改判。

五、判决结果根据事实和法律,本院作出以下复核改判:被告人XXX犯有XXX罪的指控成立,但在案发过程中具有正当防卫的情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第XXX款的规定,对被告人XXX判决如下:判处被告人XXX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新-(2019)粤高法刑二终字第22019号 精品001

最新-(2019)粤高法刑二终字第22019号 精品001

(2019)粤高法刑二终字第217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
2019粤高法刑二终字第217号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江卫星,男,1975年2月13日出生于湖北省钟祥市,汉族,无业,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略。

因本案于2019年7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被逮捕。

现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邢九彬,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江卫星犯抢劫罪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业镇、梁洁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9年3月22日作出2019穗中法刑二初字第2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江卫星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6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咏海、徐敬龙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江卫星及其辩护人邢九彬到庭参与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9年7月28日19时许,被告人江卫星在广州市沿江路租乘了陈何明驾驶的粤稡9373捷达出租车,当出租车停靠二沙岛烟雨路段时,被告人江卫星持刀向陈何明索取钱财,因陈何明不从,被告人江卫星用刀捅向陈何明右胸部,抢得陈何明的人民币105元、诺基亚2600型号移动电话机1台价值人民币685元。

陈何明因被捅刺右胸部造成右锁骨下动、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破案后,侦查机关缴获前述财物,已发还被害人家属。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审判人民法院:XXX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名称:XXX刑事附带民事二审改判案
案件编号:XXX号
被告人:XXX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XXX
原审法院:XXX基层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日期:XXX年XX月XX日
判决书编号:XXX号
一、案情概述
(在本节中准确、简明地描述案件主要经过,可以涉及案件起因、被告人的违法事实、控辩双方的主要争议点等)
二、一审判决情况
(在本节中准确陈述一审判决结果,包括罪名、定罪事实、刑事判决、民事判决等内容)
三、一审判决存在问题分析
(在本节中准确分析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可以包括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规等方面)
四、二审判决理由
(在本节中准确陈述为何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可以列出改判的依
据和证据,详细说明改判的原因和合理性)
五、链式罪名和民事赔偿
(在本节中准确列出针对被告人的链式罪名和相应的民事赔偿事项,如经济赔偿、精神赔偿等)
六、二审判决结果
(在本节中准确陈述被告人的二审判决结果,包括刑期、罚金、民
事赔偿金额等内容)
七、附录
(本节为文章附录,可包括证据材料、相关法律条文等内容)
八、裁判人员签名
审判长: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审判员: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审判员: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陪审员: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以上即为二审改判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格式。

请根据具体案件
的需要,填充相应的内容,并确保语句通顺、表达流畅,以及整洁美
观的排版,以保证阅读体验。

二审刑事判决书实例(部分改判)

二审刑事判决书实例(部分改判)

二审刑事判决书实例(部分改判)二审刑事判决书实例(部分改判)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__)×刑终字第×号抗诉机关__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__,男,1940年出生,汉族,__县人,__县东风丝织厂经营保管员,住__乡__村,__年__因贪污罪被拘留,同月_被逮捕,现押于__市公安局看守所。

__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周__贪污一案,于19__年7月11日作出(19__)×刑初字第(80)号刑事判决。

__县人民检察院不同意原判,向本院提出抗诉;被告人周__不服原判,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__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齐__出庭支持抗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__及证人肖__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上诉人周__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单据、帐册,虚列材料、工资科目等手段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且在有关部门查处时继续作案,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扣押的赃款800元发给__县__丝织厂,其余所得赃款500元予以追交,准予__丝织厂在付给周__之子工资中扣除。

__县人民检察院以周__贪污未遂项中有“9660元属既遂,原判认定未遂不当”及“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上诉人周__则以“无贪污的故意”等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周__与同厂准备车间主任周×明等人在19__年2月4日,以他人名义私下与__县__乡丝织厂签订了联合承包协议。

经__乡负责人同意,周__主动承担了该厂会计工作。

周__在任职期间,以伪造记帐凭证,虚增材料等手段进行贪污。

其情节分述如下:一、上诉人周__于19__年4月初,委托了__县华舍丝织二厂孙__,以该厂名义向周所在的东风丝织厂借得135D涤丝__公斤(毛重484公斤)转给方徐丝织厂。

周__在同年4月30日记帐时,分别以484公斤暂作价8000元记入材料帐及应付个人借款科目中。

李庄案二审判决书

李庄案二审判决书

李庄案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渝一中法刑终字第13号原公诉机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庄,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户籍所在地河北省***。

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刑事拘留,次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重庆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高子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审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于2010年1月8日作出( 2009)江法刑初字第711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李庄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检察员戴萍、代理检察员张丽、冉劲出庭履行职务。

上诉人李庄及其辩护人高子程、陈有西、证人龚刚模、龚云飞、龚刚华、吴家友、唐勇、吴鹏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庄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该所指派李庄及马晓军担任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

龚刚模的亲属先后向该所支付了律师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费150万元。

2009年11月24日、26日、12月4日,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教唆龚刚模在法庭审理时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以推翻龚刚模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的供述。

同年12月3日,李庄在重庆五洲大酒店指使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其编造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作伪证。

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被告人李庄引诱程琪作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虚假证言,并要求程琪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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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文书类型: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通过分析主要证据加以确认;哪些是错误的或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

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

指出原判决的定罪量刑哪些正确、哪些错误,或者全部错误。

对于上诉、辩护等关于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制订,供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予以改判时使用。

二、本样式是按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模式设计的。

如果条件变换,首部各项,应作如下改动:
(一)在公诉案件中
1.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而提出上诉的,上诉人仍为原审被告人,但应将审理经过段中“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一句改为“原审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经征得原审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

2.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第一项“原公诉机关”改为“抗诉机关”;第二项改为“原审被告人”项;第三项为“辩护人”项。

如果在同一案件中,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机关抗诉的,第一项改为“抗诉机关”项,第二项、第三项不变。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决定抗诉的,应在审理经过段中的“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一句之后,续写“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不服,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决定并于××××年××月××
日向本院提出抗诉”。

(二)在自诉案件中
1.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自诉人)”,第二项写“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第二项写“原审自诉人”;自诉人和被告人都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自诉人)”,第二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2.如果自诉人有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分别在各自的项下增写“诉讼代理人”项或者“辩护人”项。

3.如果自诉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应当把“上诉人(原审××人的×定代理人)”项增写在被代理人之前,随后续写“原审自诉人”项或者“原审被告人”项。

在共同犯罪案件的数个被告人中,有的上诉,有的不上诉的,前面列写提出上诉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项,后面续写未提出上诉的“原审被告人”项。

首部的原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项作了改动之后,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段以及其他有关各处,应当注意作相应的改动。

三、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的,在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之后,将“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改写为:“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四、书写判决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时,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一)二审改判用的刑事判决书写作的重点,应当针对一
审判决中的错误,以及上诉、抗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叙事和说理。

(二)对各方意见有分歧的要详写,没有异议的可以略写;对上诉、抗诉意见都应当进行分析、论证,充分阐明肯定或者否定的理由。

(三)注意避免文字上不必要的重复。

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与原判没有变动的,可采取“此繁被简”的方法,重点叙述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而对第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则进行概括叙述。

(四)判决理由中的“法律依据”,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

在具体引用时,应当先引用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再引用实体法的有关规定。

如适用司法解释的,应在其后一并引用。

五、判决结果应当根据对原审判决结果的改判情况作相应改动。

如果原审判决主文未分项表述,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对该主文内容作部分改判的,可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中……(写明维持的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中……(写明撤销的内容);
三、……(写明改判的内容)。


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判决变更罪名。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
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即将“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改写为“本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有改判原审被告人死刑的,判决书尾部应当写明:“对原审被告人×××改判死刑的判决,由本院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八、本判决书的制作机关如果是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的结果中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将死刑案件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书表述问题的批复》,在判决书的尾部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即可,不再另起一行续写“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本判决为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九、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判决结果如果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并且依法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在尾部写明:“本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十、按本样式制作判决书时,注意参阅第一审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用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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