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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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实践教学经费的管理,发挥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根据《XX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方案》、《XX师范学院教育见习和专业考察管理办法》、《XX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方案》以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师范专业的毕业实习(教育实习)、非师范专业的毕业实习、教育见习、专业见习、专业考察、艺术类专业的写生与采风等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外实践教学项目。

二、实践教学经费来源(一)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专项经费;(二)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经费中的部分经费;(三)教务处统筹安排的实践教学补助经费。

三、实践教学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集中安排的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所需费用。

具体支出项目及标准如下:(一)实习学生交通费、住宿费.在XX市区以外集中进行的教学实践活动,由教学单位凭有关票据报销;1.在XX市区内集中进行的教学实践活动,给予学生一定的交通费补助,每生每天补贴2元,按实际参加教学实践天数核算(扣除节假日和非工作日)。

实习结束后转入学生个人帐户。

(二)实习指导教师交通费、住宿费及差旅费补助1.在XX市区以外指导学生集中实习的教师,按照学校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执行,由教学单位凭票据统报销;2.在XX市区内指导学生集中实习的教师,给予公杂费包干补助,每人每周补助6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开支;不发放伙食费补助,不报销市内住宿费。

指导教师总人数按每20 名学生配备1名指导教师控制,实习结束后由教学单位按实际参加实习指导的教师人数、指导周数统核算。

(三)实习单位管理费按照每生每次不超过50元控制,凭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出具的有关票据报销。

(四)校外专家讲课费按每节课100元支付。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

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学校(学院)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学院)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三条建立和选择实践基地的基本原则1.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

2.满足实习教学任务和要求,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

3.共建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互利共赢。

4.就近就地、长期稳定和节约开支。

5.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6.有利于形成“学、研、产”相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

7.与学校有联合办学、技术转让、委托培养等协作关系或校友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优先考虑。

第四条实践基地的建立实践基地分为级、省级、校级、院级。

校级:凡能承担两个及以上学院实习教学任务的基地,由两个及以上学院联合向学校申请,学校教务部门审核批准,作为校级实践基地。

院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级基地。

承担单个学院的实习教学任务的基地,由学院批准,报学校教务处备案,作为院级实践基地。

校级实践基地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并以学院管理为主;院级实践基地由学院负责管理。

共建双方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第五条学校(学院)的义务与职责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转让、项目开发、实验检测等方面对共建单位应优先给予考虑。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

为了规范学校实践教学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实践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的组成实践教学经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校下拨的实践教学经费;二是学生自筹经费。

第二条经费分配(一)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经费1.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经费的50%用于实习生的岗前培训,50%用于实习检查、指导、管理。

2.师范生教育实习:各学院应主要安排学生进行顶岗实习、集中实习。

自主实习只适用于外省学生或本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顶岗实习生的实践教学经费按照每生180 元拨付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中心;集中实习的经费按每生180 元划拨各学院。

3.非师范生毕业实习:各学院应积极建立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基地,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实习原则上应采取集中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的毕业实习经费按照每生180元拨付专项账户。

(二)教学实习、见习经费.经费标准教学实习按照专业类别分三类:第一类专业: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美术学专业。

经费标准:400元/人/2周。

第二类专业:园林专业、园艺专业、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生物技术与应用(专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

经费标准:200元/人/次。

第三类专业:化学专业、历史学专业、社会学、教育技术学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科)、建筑工程管理(专科)、机械设计与制造(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

经费标准:100元/人/次。

1.实习生交通费XX到实习地之间如果有火车可以到达的,交通费用以火车硬座票最低价格结算,如果XX到实习地之间没有火车到达的,可采取租车方式,交通费用以到达当地的最低交通价格结算;超过部分由学生自负。

2.领队教师补助XX周围实习:领队教师往返途中每人每天交通、生活、通讯补助50元,以两天计。

省内XX市外:住宿、交通、生活、通讯补助每天60元。

XX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XX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XX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方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局部,是深化教学改革, 加强课程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的紧迫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一、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1、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两个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合作关系。

3、有条件的学院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教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限,根据需要、方便经济等条件,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特别是外地生源比拟集中的学院和专业,要在离生源地较近的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二、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一)各学院工作责任1、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工程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1、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院领导的要求,催促各学院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联学院实习实训基地。

4、协助学院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习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经费(3篇)

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经费(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实践教学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实践教学基地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适应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部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建设一批实践教学基地。

为确保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经费方案。

二、项目目标1. 提高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水平,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2. 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 促进产学研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项目内容1. 实践教学基地规划与建设(1)制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

(2)完善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包括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等。

(3)优化实践教学基地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实践教学基地运行与管理(1)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流程。

(2)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3)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

3. 实践教学基地特色建设(1)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实践教学基地,形成品牌效应。

(2)开展实践教学基地科研创新,提升基地科研水平。

(3)加强实践教学基地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

四、经费预算1.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1)实验室建设:1000万元(2)实训室建设:800万元(3)实习基地建设:500万元(4)其他建设经费:300万元合计:2600万元2. 实践教学基地运行与管理经费(1)师资队伍建设:200万元(2)实践教学基地维护与管理:150万元(3)实践教学基地开放共享:100万元(4)其他运行经费:50万元合计:500万元3. 实践教学基地特色建设经费(1)品牌建设:100万元(2)科研创新:150万元(3)产学研合作:100万元(4)其他特色建设经费:50万元合计:400万元五、经费使用与管理1. 经费使用(1)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商丘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商丘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商丘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决定在《商丘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商丘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属于教学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经费下年度使用。

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类别和参加实践教学学生数制定经费分配方案,经费划拨至学院实践经费账户。

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见习等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条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各类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认知实习、金工实习、综合实训)、课程实习(见习、考察、写生等)、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项目的开支。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拨付的计算办法1.经费拨付公式实践教学经费=∑专业学生人数×生均经费数×专业系数2.生均经费标准。

按毕业生、非毕业生两类设定标准。

(1)毕业生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经费,按本科 300元/生,专科200元/生;(2)非毕业生各类实习按100元/生/年。

3.专业系数标准。

专业系数按专业大类设定系数,一般控制在1.0—1.5之间。

人文类专业原则上为 1.0,艺术类专业为1.2,理工类专业为1.5。

4. 有关说明。

①每年拨付实践经费包含学生、带队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和校外实习单位等相关费用;②各学院实践教学经费额度按当年实际在校生人数预算,报销时以实际参加实习人数结算;③教务处可根据各类实践经费使用情况对生均经费数标准、专业系数适当调整。

第四条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原则,是在保证完成各类实习任务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和讲求效益的原则,“就近就地”安排各类实习活动。

实践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实践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农林试点实践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农林院校试点实践基地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司函〔2009〕157)的要求(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为规范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使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实行分项目负责人制,负责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要按预算、有计划,合理的使用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监督管理项目的实施情况。

财务处是此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申报、经费拨付、日常的监督和核算等工作。

第三条经学校批准立项的分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7〕38号)及部门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参照修购资金项目预算文本,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认真编报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文本。

第四条对审批确立的分项目,各分项目单位应根据学校批准下达的经费指标,在已上报预算文本的基础上,重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重新编制的项目预算经农林试点实践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即可拨付经费实施。

第五条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经费支出范围要严格按项目文本中编制的预算执行,严禁没有预算和超预算的支出。

第七条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要严格按照:项目负责人提出使用申请,经农林试点实践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财务处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凡是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

第九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我校在实践基地发生的与人才培养、教师科研、服务新农村建设相关的开支。

包括实践场所改造、实验设备购置、实验耗材成本补偿、学生实习实践、农林科技推广条件建设等费用。

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发放人员工资、实验室运转公用经费及与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实践教学基地经费(3篇)

实践教学基地经费(3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基地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教学基地经费作为保障实践教学顺利开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发展。

本文从实践教学基地经费的来源、分配、使用和监督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实践教学基地经费管理提供参考。

二、实践教学基地经费的来源1. 国家财政拨款国家财政拨款是实践教学基地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由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2. 学校自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包括学费收入、科研经费、社会捐赠等。

学校可以通过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科研水平、拓展社会服务等方式,增加自筹资金,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供支持。

3. 企业、社会团体捐赠企业、社会团体捐赠是实践教学基地经费的重要补充。

学校可以通过与企业、社会团体合作,争取捐赠资金,用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4. 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合作与交流可以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学校可以与国外高校、企业开展合作,争取国际合作项目资金,用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三、实践教学基地经费的分配1. 优先保障实践教学项目实践教学基地经费分配应优先保障实践教学项目,确保实践教学基地的正常运行和教学活动的开展。

2. 科学合理分配实践教学基地经费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给各个实践教学项目。

3. 考核评估实践教学基地经费分配应结合实践教学项目的考核评估结果,对优秀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四、实践教学基地经费的使用1. 规范使用实践教学基地经费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2. 专项管理实践教学基地经费应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3. 审批程序实践教学基地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 节约使用实践教学基地经费使用应注重节约,避免浪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由学校教学院(部)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联合在校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能够实施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单位或场所。

建立实践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和条件第三条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

推动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教育基地、文科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艺术类、外语等学科专业)、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其它等类别。

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卓越计划”和重点学科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其它院(部)学生的基地建设项目。

第五条实践基地的建设,可采取一个院(部)与一所企事业单位共建、多个院(部)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等方式。

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选择,应避免与已立项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单位重复。

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XXXX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是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保障,为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合理规范、有效使用”的原则,学院对学校下拨的实践教学经费可根据本学院的实践教学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适当调配使用。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范围如下:(一)实验经费:主要包括课程内实验、独立实验课程、课程设计、专业实践、综合实训等课程实验运行经费、设备维护经费、实验教学资料费等。

(一)实习经费:主要包括认识实习、专业考察、社会调查、艺术实践(写生、创作、设计展示)、企业实习等实习环节运行经费。

(三)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具体按照《xxx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管理办法(20XX修订)》(校教字[20XX]16号)执行。

第二章经费分配第四条实践教学经费根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不同分类核拨,由教务处每年11月份以各专业时点在校生人数为基准,制定下一年度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依据实践教学环节的有关内容按年度制订本学院实践教学经费支出计划,于次年1月报送教务处备案。

1.实验经费标准学科门类生均经费(元/年)工学500艺术学400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3002.实习经费标准学科门类生均经费(元/年)工学300艺术学400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200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实验经费的使用(一)实验耗材费:指用于开展实验教学购买的各类耗材、易耗物品和材料等费用。

(二)实验资料费:指用于开展实验教学产生的复印、(三)实验设备维护费:指用于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鉴定等费用。

(四)低值耐用实验仪器费:指单价低于100O元且正常情况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小型实验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等采购费用。

(五)实验室场地建设费用:指用于满足实验条件、确保实验教学效果,针对实验室给排水、设备用电、设备用气、设备通风等条件改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基建改造。

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分配方案

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分配方案

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分配方案1. 引言实实训基地的建设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明确的经费管理分配方案。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实实训基地建设经费的管理和分配,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效益。

2. 经费管理原则基于经费的有效管理,我们制定以下管理原则:2.1 透明公开经费管理过程中的所有操作都应该透明公开,确保相关人员能够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分配方式。

2.2 紧密结合实际需求经费的使用必须紧密结合实实训基地建设的实际需求,确保经费的使用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基地建设的要求和目标。

2.3 合理分配经费的分配必须公平合理,确保各个环节和项目都能够得到适当的资金支持。

3. 经费分配方案为了达到上述经费管理原则,制定如下的经费分配方案:3.1 建设项目经费根据实实训基地的具体建设项目,将建设经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设备购置费:包括计算机设备、实验器材等的购置费用,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预算,并由相关建设单位负责采购。

- 教学设施费:包括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建设费用,由学校负责预算和分配。

- 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电力、水源、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根据具体要求预算,并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和分配。

- 活动经费:保留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组织学生实实训的相关活动,由学校实实训中心负责预算和使用。

3.2 运营维护经费实实训基地的运营和维护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

根据实际情况,将运营维护经费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基础设施维护费:用于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修费用,由学校维修部门负责预算和使用。

- 设备维护费:用于实实训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费用,由学校实实训中心负责预算和使用。

- 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的费用,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预算和发放。

- 学生活动经费:保留一定的学生活动经费,用于学生组织的实实训相关活动,由学校学生会负责预算和使用。

4. 经费管理流程为了保证经费使用过程规范且合理,设立以下经费管理流程:4.1 经费申请任何与实实训基地建设经费相关的申请,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包括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支持文件等。

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过程中实习环节的教学效果,为实习环节提供经费保障,保证带队教师带学生实习的工作和生活需要,根据《关于〈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理工应发[2015]9号)及结合实习工作实际,本着专款专用、勤俭节约、强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习的基本要求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习,均属必修环节,各系部应认真组织,教研室具体抓落实,每个学生应参加和完成实习任务.2、学生在校期间实习原则上至少安排3至4次,即金工实习、工厂见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

3、外出实习应按一个自然班或25名学生配1名实习带队教师.对班级人数小于或等于50人的按平均两个头实习,对班级人数小于或等于75人的按平均三个头实习,以此类推。

第三条实习经费预算及支出范围1、实习经费预算由教务办公室统筹分配与管理,按文理专业标准、各系部学生人数划拨至各系部使用。

预算分配标准按学费为10000元的专业每生每年110元、学费为8000元的专业每生每年90元,实习经费由各系部负责在全系范围内统筹使用。

2、实习经费的支出范围(1)差旅费。

包括带队教师的城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企业实习期间的交通补助费等。

(2)企业进场费。

对于一些进场费较大的实习专业,需先审批后实施。

(3)校外实习聘请专家(老师)讲座薪酬.(4)集中外出实习的学生交通、住宿补贴。

(5)实习基地维系费用.(6)院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费用,部分学科竞赛项目的补充经费。

用于院内实习基地建设和部分学科竞赛项目的补充经费的须先立项、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实习的报告、审批与监督1、实习报告制度。

在每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出发前,由实习带队教师负责按《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单》报学工办备案.2、实习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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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精神,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已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升级改造项目。

二、经费来源
中央财政、省财政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

三、申请和建设程序
1、各院、系(部)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人才培养需要,提出建设申请,形成建设规划;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纳入本科人才培养项目库,并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3、发展规划处按照年度中央财政、省财政核拨经费,下达项目任务及经费,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预算管理
1、各院、系(部)按照项目确定的经费额度编制项目建设预算,编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项目预算应满足实际需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2、项目建设经费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

如确有必要,需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3、项目建设经费预留额度,先列支后报销;
4、项目建设资金应确保按期执行,建设周期内经费未执行完毕,学校予以统筹。

五、支出管理
xxxx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教学软件购置及基地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环境条件改造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不得用做其他开支。

六、资产管理
严格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对所购置设备、软件、模型等的入库手续,明确学校
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方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使用保管等制度,定期对基地资产进行核查,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性。

七、绩效考评
1、项目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即为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按预算支出项目经费,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对项目主体负责;
2、经费考评与项目检查同步进行,经费使用及项目推进情况,将作为预算调整安排的重要依据;
3、项目经费核报按照学校现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附则
1、本办法在征求发展规划处、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意见的基础上,于2017年1月11日教务处处务会讨论通过,试行期一年;
2、本办法试行期满,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修订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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