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创作中声音的运用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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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创作中声音的运用与表现
作者:曾思思
来源:《电影评介》2011年第23期
[摘要] 当代动画电影创作中声音的重要性已经被更多的人所关注,声音的质感与表现力能极大提升动画片主题的内涵,它赋予卡通角色鲜活的生命、活力与情感,创造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虚拟空间形态,赋予观众一种梦的体验。
[关键词] 动画声音节奏
doi:10.3969/j.issn.1002-6916.2011.23.010
声音是动画创作的灵魂
动画中的视觉艺术与声音的创作并不是相互脱离的,好的动画片需要将视觉和听觉完美的结合起来,这也是动画的魅力所在。声音创作的核心就是动画声音节奏设计。从整体的结构来讲,声音在动画的作用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一、声音能使画面活起来,画面只有伴以声音才能表达有价值的信息,动画才能变得活灵活现。二、声音是多层次、多色彩的表现因素,声音中同时出现语言、音乐和音响,声音层次有远的近的,强的弱的,构成了非常丰富的听觉世界。三、声音是画面立体化的因素,声音的不同特性,在不同的空间产生不同的效果,创造出动画片的立体感觉。
动画片中具体动作与音乐的匹配
动画创作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音乐与角色动作的关联性。动画中往往需要音乐来造势或配合动作节奏,音乐节奏对表现动画的空间感和重量感至关重要。音乐带出动画片的节奏,加强情感的气氛,微妙而又直接地影响着观众的情绪。音乐节奏加强了动画片的流畅感,替观众诠释了动画片。迪斯尼经典动画电影《幻想曲》中大量运用了古典音乐,导演和作曲有意使画面与声音形象之间在情绪、气氛、节奏以至内容等方面互相统一起来,从而深化了影片的主题。
动画和音乐节奏的巧妙配合是因为:两者都有精确的数字依据,以规定的速度前进,由于动画是逐格制作的,它能精确地配合音乐。它能抓住音乐的节奏、情绪,能准确地把拍子打在某一格上,大多数动画都能利用这个长处。
为了更好的配合动作节奏,在一些动画片或短片中,根据导演的艺术处理和剧情的需要,往往采用全部先期音乐或部分先期音乐的方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使画面动作与音乐旋律协调、和谐,动作节奏鲜明、强烈。所谓先期音乐,即先由作曲家根据剧本情节及导演要求创作
出音乐并将它录制好,再由动画制作人员根据录制好的音乐逐格绘制动画画面。动画片先期音乐对画面制作的要求很高,生产周期较长,生产成本也很高。但它具有与动作结合紧密、准确和与故事情节和谐等优点。迪斯尼制作的动画片中,角色随着音乐的节奏起伏而移动,即使角色不是在跳舞,他们的动作节奏也经常与音乐节奏完全同步。在动画片《米老鼠与唐老鸭》中米老鼠演奏的《匈牙利狂想曲》,其音乐节奏与动作节奏结合得精确到位,画面上的米老鼠弹奏钢琴键盘时的指法及琴键位置和所配音乐丝毫不差,充满了诙谐幽默的情趣。好莱坞动画片中的歌舞段落基本上也都是采用这种手法。先期音乐的运用使画面与音乐准确到位的结合,不仅使音乐更赋表现力和感染力,也使得画面更富有节奏和戏剧性。采用先期音乐必须根据导演的要求和画面分镜头台本,经过导演与作曲者共同研究、详细讨论,事先对全片的剧情发展、气氛、节奏、动作和分段长度取得统一的意见,计算出比较精确的时间,然后作曲者才能谱写乐章,经过乐队演奏,先期录音,再按照音乐节拍在声音文件中找出每个音符的位置,将音乐长度和节拍、音符写在每一个镜头的摄影表上,动画设计师届时必须依此来设计动作。
先期音乐的动画镜头设计的几点要求:1、充分研究导演分镜头台本,反复聆听先期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从中得到动作设计的有益启发。准确把握音乐旋律和动作情绪、音乐节奏与动作速度的密切关系,从而在头脑里逐步形成声音与画面协调吻合的创作构思。2、世间万物都在运动着,而这个运动过程都有一定的规律,运动中出现的有规律的声响就是音乐中节奏的来源。例如钟表的滴答声,奔跑的马蹄声,人们走路的脚步声等等。音乐中的节奏是通过声音的节拍来体现的,音乐中的节拍是衡量节奏的单位。动画设计师设计动作,应该抓住音乐中的节拍,特别是节拍中的重音,动作与音乐节奏就能合拍、协调。3、先期音乐动画镜头设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旋律性、气氛性的镜头,要求音乐的旋律与动作的情绪有机地结合、协调,不一定要按照音乐的具体节拍,设计这类镜头,必须注意音乐情绪和气氛的总体和谐,做到动作、情感和音乐融为一体,互相烘托。另一种是节拍性的,动作的节奏必须按照音乐的节拍来设计。例如人物的走路、舞蹈、弹琴、唱歌及一些强烈的动作,这些动作的起伏、停顿、指法、口型完全要求对准音乐的每一个节拍。4、每一个镜头动画被完成之后,必须将其动作画面与先期音乐,做声画同步检查,看音乐与动作是否协调、吻合。
动画音乐形象与动画视觉形象的统一
动画的听觉形象与视觉形象在动画艺术中都是举足轻重的,不可分割的。视觉形象借助听觉形象使画面更加传神、逼真,听觉形象又依托视觉形象的直观感受而更具有感染力,两者缺一不可。同一时间不同事件的若干组画面的交替,同一事件的若干不同侧面的各组镜头的交替,不同时间、空间的跳跃、交错等等,都可以通过音乐衔接起来。这种音乐的组接方式推动动画的剧情发展,使动画片的整体节奏更加连贯。
舒曼(Robert Alexander Schumann)说过“在音乐的想象中,视觉对听觉起了配合的作用。视觉这个永远在积极活动的感官,能把音响中产生的形象加以巩固和保持,随着音乐的进展,使它的轮廓变得越来越明确。” 如果把这里所说“形象”理解成“可见的图像”,那么,可以说音
乐没有它。如果把“形象”理解成“具体可感的情形状态”,运用具体的可感觉〈可听或可见〉的物质材料的运动结构表现具体的情状形态,包括感情状态,那么,应该承认音乐艺术是具有形象的。这里的“形象”一词,是借用绘画中“可见图像”的“形象”一词,但并非实指“可见图像”之意。在动画艺术中,创作者通过分析、选择、提炼生活中的素材,加以艺术处理,创造出与画面内容、动作、情绪相符或具有特殊含义的声音形象,成为银幕形象的组成部分。
对于一个没有生活经验、感觉经验的人来说,他是不可能理解和欣赏形象和艺术的。没有生活经验的人,听不懂音乐的“形象”的具体情状,这不能作为根据来否定音乐有形象,也不能否定一切文艺要有形象。我们对音乐的欣赏,必然要经历生理感官的接受到达心理层次的感受,再加上理性认识的参与,从而形成一种全身心的、深刻而持久的审美体验。可见,理性认识在强化审美主体的心理体验、深入理解和领会音乐作品内涵等方面,它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通过对音乐创作中形象化手段的总结与阐述,得出形象化音乐审美的价值在于追求音乐的"可视性"、"可知性"。音乐这门艺术它所要传达的东西往往是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法无法捕捉到的,只能借助于音乐的形象,使这种“神秘”信息的传递成为可能,同时,理性思维也通过形象的中介去接近音乐的本质。比如:贝多芬《#C小调钢琴奏鸣曲》(作品二十七号之二),当时并无“月光”的标题,而是由于德国音乐批评家雷尔斯塔勃(1799-1860)把它的第一乐章比作瑞士琉森湖上的月光而得名。雷尔斯塔勃听了乐曲之后,产生了“湖畔月光”这样一种形象化的联想,是为了借助某种可见的空间实体与可知的概念来表达他内心无可名状的音乐审美体验,把不可言传之情付诸语言,把不可见的美感付诸视觉。就是在那些音乐的形象化描述中,理性认识的作用才得体现。可见音乐形象在音乐欣赏过程中,为更好地理解、把握音乐起着一种桥梁、化解的作用。音乐的形象化能更好地与观众的体验、经验和情感相沟通,更好地发挥音乐的审美功能。
结语
动画属于视听艺术,图像和声音是其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声音的视觉化、形象化的特点使图像和声音可以在动画这个共同体中融合得天衣无缝。这就要求动画设计师们自身应该多加强音乐方面的艺术修养,可以使设计的动作以及整个动画片更具节奏感和韵律感,使动画艺术更富有艺术感染力。
动画的听觉形象加强情感气氛,微妙而又直接影响着观众的情绪,自然地带出了动画片的节奏。音乐和音效固然有它们自己的运动韵律和节奏,而又与整体作品的运动、节奏相扣相连,浑然一体。音乐和音效加强了动画片的流畅感,替观众诠释了动画片。动画视觉形象和听觉形象相结合时,听觉形象通过它的独特作用强化了视觉形象的感染力和概括力,视觉形象则以其形象属性赋予音乐具体性和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