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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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
一期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备案稿)
委托单位: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主持编制机构: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六月
目录
1.前言 (1)
2.概述 (3)
2.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3)
2.2.调查评估内容 (3)
2.3.调查范围 (5)
2.4.调查依据 (7)
2.5.调查方法 (8)
2.6.调查工作分工 (8)
3.场地概况 (10)
3.1.区域环境状况 (10)
3.2.场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18)
3.3.用地未来规划 (48)
3.4.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总结 (51)
4.工作计划 (52)
4.1.布点与采样方案 (52)
4.2.分析检测方案 (59)
5.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66)
5.1.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 (66)
5.2.采样方法和程序 (69)
5.3.样品送检筛选 (73)
5.4.实验室分析 (74)
5.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4)
6.结果和评价 (76)
6.1.场地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76)
6.2.样品检测结果分析 (80)
6.3.结果分析和评价 (103)
6.4.不确定性分析 (103)
7.结论和建议 (104)
7.1.结论 (104)
7.2.建议 (104)
8.样品检测报告 (105)
II
1.前言
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自1999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了9届,最近的第十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于2018年9月在江苏省扬州市举行。

目前南京已成功申报了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并定于2020年举行,第十一届江苏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以下简称园博园)的园址选定在江宁区汤山街道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北部,其所在地理位置见图1.1。

汤山作为世界著名温泉小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长江三角洲核心区高端商务会场和旅游基地,有着优良的生态资源与丰富的旅游资源。

该园址周边区域涉及五街道、四个管委会,分别是江宁区汤山、麒麟街道、栖霞区仙林、马群街道和经开区西岗街道;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南京麒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南京汤山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法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依据上述法规规定,并结合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项目总体规划,需重点针对场地内生产性企业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因此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园博园承建单位)委托我方(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园博园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本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展开了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共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对场地土地历史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并对该地块进行了实地踏勘。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场地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对地块开展了必要的现场采样、检测工作,提出了场地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并最终编制形成了本场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江苏省第十一届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
图1.1 园博园项目场地地理位置
2.概述
2.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2.1.1.调查的目的
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本次调查的性质为场地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目的为:
(1)通过资料分析,判别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的类别;
(2)通过现场初步采样、检测分析,以数据来说明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的类型及污染程度,并分析该场地是否符合园博园规划用地类型的相关要求;
(3)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2.1.2.调查的原则
(1)针对性原则
根据园博园规划范围内场地历史使用情况,将该场地内原水泥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实木楼梯生产厂等生产性企业地块作为本次调查的重点;根据其生产工艺、生产原辅料和产品的毒性(风险)、可能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处理环节,有针对性的设定调查项目。

(2)规范性原则
严格遵循目前国内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的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对场地现场调查样品采集、样品保存运输、样品分析检测等一系列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项目场地地形条件、原生产性企业污染特点、钻井采样设备条件等多种因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场地调查方案和采样计划,确保调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2.调查评估内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实施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的内容与大体工作程序如图2.2-1所示。

本次场地调查包含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采样分析调查,主要工作方法和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工作为收集园博园场地原生产性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场地污染情况相关资料,查阅有关文献,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初步划定疑似污染区域;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结果,对重点关注区域的土壤、地
6.3.结果分析和评价
通过对园博园场地进行现场勘查及采样分析,场地内各采样点位土壤样品(包含底泥样品)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相应筛选值;地下水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等有害物质检测浓度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及荷兰住房、空间规划与环境部发布的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干预值(DIV,2013);地表水检测因子检出值也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的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和表3中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因此,该场地合场地后期规划用地要求。

6.4.不确定性分析
引起污染场地调查结果不确定性的主要因素常存在于污染识别、地层结构和水文地质调查、布点及采样、样品保存和运输等环节。

开展调查结果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分析,对污染场地的管理,降低场地污染物所带来的健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从场地调查的过程来看,本项目不确定性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资料收集和分析阶段:由于场地使用历史距今时间较长,因历史资料缺失,只能通过人员访谈和网络查询等方式获取企业生产相关信息,可能对场地调查工作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2)布点采样阶段:本次采样遵循分区布点法进行布点,以尽可能的捕捉潜在污染风险大的区域,但由于污染物与土壤颗粒结合的紧密程度受土壤粒径及污染物理化学性质影响,考虑到土壤的不均匀性,其可能使污染调查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现场施工的影响:场地现场其他专业的施工作业,如场地平整、道路新建等都会对场地原来的土壤环境造成一定的扰动,给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7.结论和建议
7.1.结论
(1)场地土壤样品的pH值在5.79-9.0之间;部分土壤样品中检出了有机物,但检测结果值未超过其对应的土壤筛选值;全部送检土壤样品均检出了铜、镍、铅、镉、砷、汞等重金属,但均未超出其相应的土壤筛选值;
(2)场地地下水样品的pH值在7.10-11.37之间,有3个点位的地下水样品偏碱性。

其余样品均为中性;GW5、GW8点位样品中重金属铅(Pb)、GW11点位样品中重金属砷(As)的检测结果值略大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相应的浓度限值,但未超过荷兰干预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相应的浓度限值。

鉴于场地后期规划不开发利用地下水,人体与地下水无直接接触,不饮用地下水,超标因子均为无机元素、不具备挥发性,无暴露途径,故地下水偏碱性区域和重金属超标区域对人体健康构成的危害的风险性较小,不是限制场地开发利用的关键因素;但需在施工期予以关注,建议施工期间不应将这些区域的地下水作为施工用水,且实时监控基坑降水PH示数和重金属浓度,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限制要求,方能接管。

(3)场地地表水样品均检出了重金属,但其检出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水的标准限值和表3中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检出值也都低于其相应的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该场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

7.2.建议
(1)后续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制定详实与环保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后续开发利用对场地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2)鉴于场地环境调查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开发利用期间,如发现土壤、地下水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3)因S12、S22、S27、S41、S62点位处重金属As检出浓度介于50-60mg/kg,
浓度较为接近筛选值(60mg/kg),建议在场地后续开发过程中根据实际工程需要通过对S12、S22、S27所在区域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开挖S41、S62所在区域土壤作为场地内道路路基填土等手段,切断土壤中重金属As的暴露途径,以尽可能的降低其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风险。

(4)GW5、GW11、GW17三个点位的地下水偏碱性,GW5、GW8、GW11点位地下水重金属略大于Ⅲ类地下水限值但满足Ⅳ类地下水限值,因此在施工期应予以重视,建议上述四个点位所在区域施工期间不应将地下水作为施工用水,且实时监控基坑降水PH示数和重金属浓度,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限制要求,方能接管。

(5)因园博园地块开发建设需要大量的外来土石方进行回填,建议严格控制外来土石方的来源,确保外来土石方均为清洁土壤。

8.样品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出具的样品检测报告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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