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
应届生招聘、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
应届生招聘、培养与考核管理方法一、总那么应届毕业生是公司干部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后备力量,应届生招收工作是公司人才引进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公司对新聘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接收、培养、考核工作,建立导师培养制度,加快个人职业成长,满足符合公司战略开展的人才需求,制定本方法。
二、招聘与接收1.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的制定:〔1〕每年7-8月,各中心、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和岗位人员配置需要,提出次年度应届生招收方案,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2〕每年9月,由综合管理中心提出公司次年度应届生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
〔3〕每年10-12月,综合管理中心按照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的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启动校园招聘工作。
2.招收原那么:应遵循“按需招收〞、“专业对口〞、“质量优先〞、“结构匹配〞和“双向选择〞的原那么。
3.应届生招收条件:(1)一类〔重点院校〕和二类〔普通院校〕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优先招收博、硕士研究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
〔2〕与接收方案中需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无两科以上的补考记录,无行政处分记录。
〔4〕能按期顺利毕业,报到时能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5〕体检结果正常,无重大疾病。
4.实行招收回避制度,即与公司员工有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招收进入公司。
5.招收程序:(1)通过校园、招聘会、网络途径收集应届毕业生简历→(2)对照招收方案和本方法的招收条件进行筛选→(3)组织面试,并向面试合格者征求实习/签约意向,初步确定招收人选→(4)报公司领导讨论审议→(5)签订实习协议/三方协议→(6)报到后签订包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7)办理接收、入职手续。
6.效劳期限:〔1〕短期:不签订三方协议。
公司与应届毕业生约定一定工作期限内,来司实习工作与其签订实习协议书〔详见附件1〕,不签订三方协议书。
应届大专毕业生欠费清收奖惩管理规定
应届大专毕业生欠费清收奖惩管理规定背景随着全球教育的普及和中国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某些原因,一些学生会在毕业之后留下一定的欠费,这对于学校的财务管理和其他缺乏资金的学生造成了不利影响。
同时,在欠费清收方面,一些学生往往对清收不积极配合,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为了规范欠费的清收行为,提高学生缴费的积极性和时效性,本文规定了应届大专毕业生欠费的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应届大专毕业生,指导学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管理行为。
应届大专毕业生的学费支付标准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
奖励管理及时缴费奖励1.应届大专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学费的,可以获得学校的证书和奖金,奖金的数额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
2.应届大专毕业生若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全部学费并选择线上缴费方式,则可优先获得毕业证书及成绩单。
资助申请奖励1.应届大专毕业生如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校资助,并通过资助申请审核,则可以获得学校的证书和一定额度的资助金,资助金的数额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
2.应届大专毕业生如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中国政府的助学贷款或其他相关助学金,并通过审核,则可以获得学校的证书和获得优先推荐就业机会的权利。
惩罚管理逾期缴费惩罚1.应届大专毕业生如果在规定时间之前未能缴纳全部学费的,需要向学校提出缴纳延期申请,否则学校将视为逾期缴费。
2.应届大专毕业生如果逾期缴纳学费的情况总次数超过 1 次,学校将一定比例扣除其获得的奖励金或资助金。
具体扣除比例和金额数目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
恶意欠费惩罚1.应届大专毕业生如果存在恶意拖欠学费或无意退学而未提出相关申请的行为,学校可采取比例扣除奖励金,禁止毕业证书领取,停止推荐就业机会等措施。
2.应届大专毕业生如果存在恶意拖欠学费或无意退学而未提出相关申请的行为,学校可采取法律措施,包括限制其在社会上的活动和工作,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应届大专毕业生欠费清收奖惩规定,加强了对毕业生欠费行为的规范管理,保护了学校和其他学生的利益,并倡导学生缴费的积极性和时效性,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成长和发展机会。
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1)
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应届毕业生的管理,使其尽早融入企业文化,适应工作环境,将其培养成为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合格员工,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储备人材,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或是已取得毕业证且毕业时间在一年以内学生。
实习期: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相关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期间。
实习期间的应届毕业生尚未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人员招聘一、各事业中心于每年10月份提报《员工增补申请表》至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和各事业中心年度用人计划,制定本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计划,于元旦前参加毕业生招聘会,安排面试、复试,确定实习生录用名单和数量。
第四条报到手续办理毕业前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组织其签订《实习协议》或《三方就业协议》;毕业后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组织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入职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实习生到各子公司报到还需要准备好一些生活用品:洗澡桶、床上用品、毛巾、拖鞋、洗漱用品、衣架、纸巾、床上用品、女生还需要备好姨妈纸等日用品。
另外报到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到达公司培训地点后统一安排到相关银行开通工资卡号。
第五条实习安排一、实习内容(一)每年3-4月份,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实习生进入公司实习,实习的第一阶段为岗前培训与轮岗实习阶段(时间为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实习生实习计划和安排表》(附件3)。
第二阶段为用人岗位实习阶段(时间至毕业)。
如用人岗位因工作需要,取消轮岗实习,应由用人部门所在中心的领导签字批准。
(二)毕业后入职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安排至用人岗位,若用人部门提出轮岗学习,由人力资源部协调组织。
二、职责与义务(一)人力资源部1、制定实习计划,组织计划的落实、实施。
跟踪检查实习情况,分阶段考评,实习期满后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
应届毕业生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优惠政策如果⾃⼰是属于毕业⽣的话,⼀般情况下还是可以享受到⽐较多的优惠待遇的,特别是在⾃主创业⽅⾯,那么具体的优惠政策是如何进⾏规定的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毕业⽣毕业⽣,意思是在学校或训练班学习期满,达到规定的要求,准予结业的学⽣或学员。
⼆、应届毕业⽣优惠政策除了国家层⾯,地⽅层⾯也出台了政策、措施,为⾼校毕业⽣就业“保驾护航”。
例如,浙江去年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段时期就业创业⼯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吸纳⾼校毕业⽣就业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科研单位吸纳⾼校毕业⽣参与研究的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贴纳⼊劳务费列⽀,以及推荐⾼校毕业⽣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近⽇,海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出台了《海南省就业专项资⾦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了为劳动者提供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商户⾃⼯商注册登记之⽇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3年内⾼校毕业⽣(含技师学院⾼级技⼯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和就业困难⼈员。
补贴标准按每个法⼈6000元给予⼀次性补贴。
同时,对招⽤毕业年度⾼校毕业⽣的⼩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与补贴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合同满1年后,按每招⽤1⼈给予⼀次性奖励1000元。
北京本⽉则启动了“北京地区毕业⽣就业服务⽉暨公共就业和⼈才服务进校园活动”。
活动期间将举办86场就业招聘会,主要⾯向北京地区的⾼校毕业⽣,届时将有4000余家⽤⼈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4万余个。
另外,不少地区对于寒门⼦弟也有明确的帮扶政策。
江西对困难⾼校毕业⽣发放⼀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本省⾏政区内普通⾼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家庭、建档⽴卡贫困家庭和特困⼈员中的应届毕业⽣,可以申领⼀次性求职补贴。
企业内部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1.引言应届毕业生是企业的宝贵人才资源,他们具有新鲜的知识和技能,对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培养应届毕业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我公司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招聘与选拔2.1招聘渠道多样化:我们通过高校宣讲会、招聘网站、校园招聘会等多种途径进行招聘,以吸引更多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和参与。
2.2选拔标准公平公正: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岗位的要求,制定选拔标准和流程,并在面试过程中注重考察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3.培训与发展3.1入职培训: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将接受一定的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以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3.2岗位培训: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并安排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以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岗位素质。
3.3职业发展规划:对于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我们将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包括晋升通道、培养计划和发展机会等,以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并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培养人才。
4.考核与激励4.1考核机制建立:针对应届毕业生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流程,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评价他们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
4.2绩效奖励:对于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我们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薪资调整、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以激励他们持续进取和优秀表现。
4.3岗位轮换与交流:为了拓宽应届毕业生的视野和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我们将鼓励和支持他们进行岗位轮换和部门交流,以让他们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各个方面,并获得更多的工作经验。
5.关怀与支持5.1导师制度:每位应届毕业生将分配一名导师,导师将负责引导、帮助和支持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和成长,提供相关指导和经验分享。
5.2沟通渠道畅通:建立开放和互动的沟通渠道,鼓励应届毕业生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和解决方案,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惑和难题。
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届毕业生管理,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层次。
第三条应届毕业生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毕业生的综合素质;2. 坚持服务就业,助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3. 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应届毕业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应届毕业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公室下设以下部门:1.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政策宣传等工作;2. 毕业生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3. 毕业生档案管理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七条学校应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帮助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明确职业目标,制定职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举办就业指导讲座、招聘会等活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意识和求职技巧。
第九条学校应鼓励毕业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就业服务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就业推荐等服务。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为学校就业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章毕业手续第十三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方可申请毕业。
第十四条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成绩审核、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十五条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包括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第十六条毕业生档案管理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完整、准确。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毕业生违反本制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应届毕业生培养及考核制度
应届毕业生培养及考核制度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入职前培训:在应届毕业生正式入职之前,企业应为其提供一定的入职前培训,使其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岗位和职责有所了解,为之后的工作做好准备。
入职前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二、入职后导师制度:每位应届毕业生入职后应分配一位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导师,通过一对一的指导和交流,帮助应届毕业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工作能力。
导师可以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进行指导和反馈。
三、轮岗培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入职初期通过轮岗的方式,参与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
这样可以帮助他们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运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和多样性。
轮岗培训期间需要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培训和指导,让他们逐步熟练掌握各个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四、定期培训:除了入职前培训和入职后导师制度外,企业还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培训、职业素养培养、沟通与协调能力提升等。
通过持续的培训,提高应届毕业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五、工作考核:为了对应届毕业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认可,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该制度应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通过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对应届毕业生的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六、晋升机制:总之,应届毕业生培养及考核制度是企业为了帮助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快速成长和适应工作环境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应届毕业生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为企业发展和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湖北电力公司应届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
湖北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毕业生招聘质量和效率,优化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毕业生招聘遵循的原则(一)需求导向、专业对口;(二)流程规范、标准统一;(三)公开公平、择优录用;(四)从严审核、宁缺毋滥.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二)负责审批各单位毕业生招聘计划;(三)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招聘工作;(四)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毕业生招聘政策;(二)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三)负责毕业生报名受理、资格审核、面试初步筛选、岗位志愿填报等招聘工作;(四)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第六条公司成立招聘考试工作小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相关生产业务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招聘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招聘考试工作及其他招聘考试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招聘对象及条件第七条公司系统招聘毕业生的对象及范围为:(一)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二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三类本科(独立学院)主营专业毕业生;(三)属于国家统招计划、就读于高职高专一的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应届主营专业专科毕业生;(四)通过国家教育部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具体招聘条件和程序见本办法第五章);第八条网络生、民办院校、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函授等国家统招计划外办学性质的各类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国家统招计划外的军事院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第九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规等不良记录;(二)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下列条件:专科(高职)生22周岁、本科生25周岁、硕士研究生28周岁、博士研究生33周岁。
应届毕业生接收管理方案(草案)
应届毕业生接收、安排方案(草案)公司基于规范应届毕业生接收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特拟定应届毕业生接收、管理方案。
望公司各部门、单位对于应届毕业生接待、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彻底贯彻落实。
一、应届毕业生具体安排:1、应届毕业生接收时间为2012年7月中下旬。
要求各部门、单位2012年7月15日之前准备好应届毕业生的接待工作。
2、应届毕业生到岗之后7日内,为应届毕业生举行一场见面会,使员工能尽快融入团队。
要求各部门、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报具体见面会方案(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
3、行政部为应届毕业生准备好办公用品(第一天内),让员工到任后能尽快投入工作。
4、行政部送应届毕业生一份纪念品。
可以是匙扣、茶杯等小礼品。
以强化应届毕业生的工作热情。
5、接收应届毕业生各部门、单位负责向应届毕业生介绍他的工作内容的简介,使其能尽快了解其工作内容。
同时,必须向员工明确其工作目标及公司对他的期望和时限。
要求各部门、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报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提供给应届毕业生学习的工作内容简介、制定的工作目标等文件。
6、进行入职培训。
向应届毕业生灌输公司的经营理念及企业文化,帮助员工做好角色转换。
(1)长春总部人力资源部作为整体应届毕业生入职培训总体协调部门。
(2)和龙人事行政部负责应届毕业生入职培训工作实施部门。
拟定培训方案(时间、地点、培训人名单、参加人员名单、培训效果评估表)并提报人力资源部。
(3)各厂矿作为应届毕业生入职培训工作协助部门。
积极配合总部人力资源部、和龙行政人事部入职培训工作开展。
7、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管理、食宿管理工作。
总部人力资源部作为总体协调部门、和龙行政人事部作为主体管理部门、各厂矿相关部门作为协助管理部门。
二、注意事项:要求各部门、单位接收、安排应届毕业生工作过程中注意以下内容:1、让应届毕业生明确内部晋升渠道,并保持沟通、畅通。
2、让应届毕业生明确建议制度。
鼓励员工对本部门或公司的发展提建议。
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编制:肖文军审核:项品峰批准:温焯东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为了促进人才梯队的建设,为公司各岗位选拔、储备中长期的人才梯队,吸引和储备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宝公司所有各分公司、中心对应届毕业生的选、育、用、留。
应届毕业生分为应届中专生和应届大学生,中专、技工、职高类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中专生,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大学生。
三、权责3.1人力资源部:主导应届毕业生的规划、招聘等工作,组织对应届毕业生需求分析、入职前考核、实习安排与鉴定、分配、入职以及跟踪培养,参与应届毕业生的人事关系调动、户口调迁、档案管理。
3.2各分公司、中心用人部门:提出应届毕业生的需求,组织应届毕业生实习、入职、任用与考核、跟踪培养。
3.3各分公司综合部、中心文秘:负责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单位实习、试用、入职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应届毕业生基本要求4.1原则上,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少部分未年满18周岁的应届中专生,可酌情考虑入职电子、电机、不锈钢、五金厂等二级分公司(非验厂范围内)。
4.2应届中专生必须在校两年或以上,中专、技工、职高等专业院校毕业生。
4.3应届大学生必须是全日制三年以上,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本年度毕业人员。
4.4应届毕业生是经毕业院校推荐,在校表现良好,无不良违规记录,已完成全部学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必须具有“学位证书”。
4.5应届毕业生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入职,不合格人员一律退回原学校处理。
五、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和招聘计划5.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各分公司、中心的用人需求,人力资源部拟定公司应届大学生和应届中专生的需求计划、招聘计划,报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5.2应届大学生的招聘计划和需求计划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份正式启动,8-10月份联系相关院校,11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团队到相关院校开展招聘工作。
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身份
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何界定身份根据《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①应届生的分类当年: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择业期的:已经拿到毕业证,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在择业期内。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为2年,有些地方延长至3年。
“择业期的”需满足以下条件:拿到毕业证;在规定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缴纳社保记录;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
②应届生身份的现实界定在企业招聘中,“应届生”大多指“当年”,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要求20__年毕业的。
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公告中提到的“应届生”大多包含“择业期的”在内。
这也提醒我们,如果同学们希望进入企业工作,一定要好好利用在校最后一年的机会,通过校园招聘找到心仪工作。
如果立志从事公职,也要好好利用应届生身份,不要随意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哦~应届生身份保留多久应届生身份可以保留两年。
应届生的一般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
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生的优势有哪些应届生是作为培养的对象,不要求工作经验,更多的要求转业知识和在学校的表现,还有个性方面的东西。
应届生在校园招聘中占有绝对优势,因为它只有应届生可以参加,往届生是不能参加的。
应届生的机会更多,更可塑性强。
应届生就是职场中人们俗称的白纸一张,怎么写怎么画怎么塑造都是由公司来完成。
相对于经验丰富的往届生,他们更容易融入公司的文化,更容易接受公司的理念,由于没有对比,他们也不会对工作产生诸多挑剔。
(标准版)公司国企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标准版)公司国企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新入职员工岗位管理,更好的培养多技能人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配至公司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集团系统内工龄未满一年的调入人员(以下简称新分配员工)。
二、管理办法
(一)新分配员工入职时须参加公司的入职培训,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见习期。
(二)新分配员工见习期工资标准按新增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中规定发放。
(三)新分配员工需在生产一线工作满三年,才能参加管理类岗位竞争上岗考试及管理类岗位调动。
(四)上级公司按专业定向分配的人员,以上级公司规定为准。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应届毕业生逐渐成为就业市场的重要群体。
针对应届毕业生的管理,不仅需要规范性的政策,更需要一系列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本文将探讨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以确保他们的顺利就业和职业发展。
二、招聘渠道多元化为了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有机会找到理想的工作,管理者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招聘渠道。
除了传统的招聘会和校园招聘,还可以开展线上招聘、走进社区、企业开放日等活动。
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能够更好地与应届毕业生进行沟通,并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
三、职业规划指导应届毕业生对职业未来充满期待,但在就业前往往缺乏明确的职业规划。
因此,管理办法应该包含对应届毕业生的职业规划指导。
可以设置职业咨询机构或提供专业人士指导,帮助毕业生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职业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
四、实习机会的提供为了帮助应届毕业生更好地适应职场,管理者可以积极提供实习机会。
通过参与实习,毕业生可以了解职业环境和职业要求,积累工作经验,并通过实习表现来展示自己的能力。
因此,在管理办法中应规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提供实习机会,并积极引导应届毕业生申请实习岗位。
五、岗前培训计划对于毕业生来说,岗前培训是提高适应能力、增加工作技能的重要环节。
管理办法应该包括岗前培训计划,确保毕业生可以适应工作,并在短时间内融入企业文化。
培训计划的内容可以涵盖专业知识、工作流程、团队合作等方面,以确保毕业生能够胜任工作并取得好的工作绩效。
六、职业发展支持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是企业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
管理者应积极提供职业发展支持,包括定期的职业发展指导、晋升机会和培训计划等。
企业可以设立内部晋升通道,为应届毕业生提供晋升机会,并鼓励他们参加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自身竞争力。
七、绩效评估机制为了激励应届毕业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投入度,管理办法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
这可以是定期的绩效考核、项目评估或360度评价等形式。
通过有效的绩效评估,既可以鼓励毕业生努力工作,也可以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应届毕业生就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每年都有大量应届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
为了保障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就业市场的公平、公正,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就业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应届毕业生就业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旨在帮助应届毕业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应对就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二、就业法律概述1. 就业法律的定义就业法律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和调整就业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就业市场的稳定,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2. 就业法律的作用(1)规范和调整就业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2)促进就业市场的公平、公正;(3)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三、应届毕业生就业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就业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1)平等就业权: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2)劳动合同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工资权:劳动者有权获得按月支付的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休息休假权: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的权利;(5)社会保险权: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3)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提供劳动条件;(4)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接收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接收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事业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的关于应届毕业生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目前师资队伍、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原则:1.根据教育部对直属高校接收应届毕业生工作的要求,要坚持以补充教师为主,接收毕业研究生为主的原则,高等学校接收毕业研究生比例不得低于80%。
学校要求各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时,必须坚持以接收毕业研究生为主的原则。
2.各学院确需补充的教学、科研人员。
3.各缺编单位应补充的工作人员。
4.各单位不得先用后报,不得擅自应允许诺。
第三条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基本业务条件:1.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其毕业学校必须是重点大学,学习成绩排名需在班级的前三分之一,通过外语四级考试,且无补考现象。
3.当部分急需特殊专业无法从重点大学选到合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时,经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从专业突出的非重点专门性高校毕业生中选留,但学习成绩要求应符合上述第2款。
4.根据教育部对部直属高校的要求,学校不接收自费生、定向生、委培生以及自筹经费研究生。
5.各单位接收已取得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学校从事科研、管理、辅导员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也应按上述第二条做好用人计划,其要求同第2款。
第四条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工作程序:(一)每年9月底前各单位申报下一年度接收应届毕业生计划。
各单位上报计划时,要考虑到教育部的要求及定向研究生的补充数量,统筹计划,合理安排,认真填报《接收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对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人员要严格控制,对于个别必须接收非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并将用人单位所在教研室的人均工作量情况报人事处,由学校统研究决定是否选留非研究生学历人员。
(二)每年10月份学校审查并上报接收应届毕业生计划。
计划确定后,各单位要严格按进人计划选留应届毕业生。
(三)每年11月至第二年3月人事处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招聘、考核,签订协议。
公司应届大学毕业生轮岗见习管理办法
公司应届大学毕业生轮岗见习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招录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培养,尽快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员工见习、试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录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三、见习期时长
大学毕业生自入职起见习期为6个月(与试用期一致),其中除去入职培训以及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大学生培训,实际时长约为20个工作周。
四、轮岗见习模式
为使大学毕业生能更为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原则上在公司每个部门均参与见习,轮岗见习期大致安排:
操作部约6个工作周,其余部室约2个工作周,实际安排以当年大学生见习期计划表为准。
如年度有多名大学毕业生入职,其见习期计划原则上不应多人同时安排在同一部门见习。
五、见习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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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部结合实际制定大学毕业生见习计划,并提前将大学毕业生入职见习工作函(见附件1)送至见习部门并履行会签手续。
2、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做好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并于见习期结束后对其进行评价(评价表见附件2)。
3、大学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部门的工作安排。
4、大学毕业生见习期整体结束后,公司将通过相应会议研究决定其定部门及定岗事宜。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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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应届生培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充实、优化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各项目部的人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管理领域的人力资源梯队建设,为公司打开人才储备输送的通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实习或试用的应届毕业生的管理。
三、培养方式
1、定向培养方式。
2、非定向培养方式。
四、定义
1、定向培养是针对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一种培养方式,通过合同的形式,与高等建筑院校联合协
作,在学校常规授课基础上,加入公司对学生的特殊培训课程,包括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共同培养适合华西建筑装饰集团的优秀人才。
2、非定向培养是针对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一种培养方式,通过应届毕业生双选会的招聘渠道,引
进优秀人才,通过实习工作期间的系统管理,培养适合华西建筑装饰集团的优秀人才。
五、权责
1、人力资源中心工作职责
根据人员编制及运营发展需要,拟定实习生招聘计划,报审后统一组织招聘、面试、筛选,确定录用实习人员;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岗位工作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培训指导目标、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及
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等方面的岗前综合培训及考核;
配合各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及时优化调整,实习期满后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确定录用、清退情况;
及时办理毕业鉴定、实习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定岗定级等工作。
2、用人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岗位专业知识的培训及指导,使其了解建筑装饰行业经营管理的基本运作模式;
根据培训指导计划,组织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等岗位工作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指导计划,实现实现效果;
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负责实习生的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及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
实习期满后负责进行工作鉴定,并出具建议使用意见;
确定指导老师。
六、具体内容
1、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1.1.1加深对企业文化及各部门运营状况的了解,结合实习情况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1.1.2解决员工实习期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员工更快、更好地融入企业。
1.1.3以“见习经理”为培养目标,结合企业内部和外部培训资源,全方位提高职业理
论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
培养岗位:主要分布于一般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
培养期:
1.3.1定向培养:理论培训期1-2个月,工作实践培训期3-6个月
1.3.2不定性培养:实习期3-6个月
培训方式
1.5.1采用“基础锻炼”和“部门实习”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深入一线现
场,掌握、熟悉基本工作流程,将理论学习更好的运用到实践中去,另一方
面实习部门管理岗位,宏观掌握部门运作程序、人员结构、岗位职责、管理
技巧等内容;
1.5.2建立“实习导师制”,为实习生指定实习导师,对实习生的工作理念引导和专业知识学习全程
负责。
公司对“双优秀”的实习导师(即导师本人考核优秀,所指导的实习生考核优秀)
发放专项奖金,鼓励对实习培训工作尽心尽职的行为;
实习生见习期考核
1.6.1考核目的:为了正确评价实习生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改善实习生工
作态度,加强和提升实习生绩效,合理确定实习生的录用、解聘等重
要的人才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公正、客观的依据
1.6.2职责
1.6.
2.1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管理办法的设计,实习生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监控和评
价绩效管理系统的实施,负责员工绩效申诉工作和绩效结果的运用。
1.6.
2.2各级直线管理者:负责对实习生的绩效管理,针对实习生的表现提供绩效反馈,
绩效评分,参与绩效结果的运用、规划实习生发展,针对绩效管理系统向
人力资源部提供反馈。
次级领导(直接上级的上级)负责监督,并有最终
调节权。
1.6.3考评内容与方式
对于实习生,考核内容侧重团队协作、工作作风、知识技能、创新能力
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见附件4《见习生绩效考评表》具体采取以下
方式:
1.6.3.1述职报告:先由被考核人按要求如实填报《实习生述职报告表》(附件
3),即围绕服务部门确定的关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用最精炼的语言
描述其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以及将来的工作打算。
在考评会议
上,要求实习生要以严谨、认真地态度做述职报告,并以此作为考评赋
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1.6.3.2考评项目与赋分原则:为了对实习生的服务工作作出一个如实、全面的
考评,结合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在《实习生绩效考评表》中设置5项考
评内容,并根据其重要性确定不同的权重与分值,各项内容之和的最高
分值为100分(详见附件4)
1.6.3.3等级评定:由各实习生导师按照考核赋分原则和权重划分原则
对绩效考核表进行综合统计打分,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基本分数是:
A、优秀100-90分
B、称职:89-60分
C、不称职:59分以下
1.6.4结果运用
1.6.4.1对评分等级为优秀者予以录用,成为四川华西建筑装饰集团正式员工,录用人数
不得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15%。
1.6.4.2对评分等级为称职者,转入试用期,进行深入考核,试用期通过者,将成为四川
华西建筑装饰集团正式员工。
1.6.4.3对评分等级为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实习生来源
与公司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经公司批准,到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与公司签订定向培训协议,经公司批准,到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持有学校推荐信及相关证明的在校大学生,择优给予实习资格
3、实习生接收原则
接收实习生必须坚持业务需要、工作条件许可、专业对口的原则。
接收的实习生原则上为本科(含)以上的学历,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期(以学校实习推荐信为准)。
接收的实习生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接收前要了解实习生的德才情况,把好质量关,凡有劣迹的实习生,一律不得接收。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实习生皆需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
毕业实习期期限为3至6个月,实习成绩优异者可缩短实习期。
4、审批程序
有实习生需求的部门,要严格控制人数和使用时间,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的理由、人数、时间,人力资源审核,总经理审批。
实习生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实习推荐信、身份证、学生证、健康体检证明等资料供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后,综合意见交总经理审批,签订实习协议,办理实习手续。
毕业实习生的实习须根据公司年度人才储备计划,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并结合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持续考核的结果,可择优录用为公司试用员工。
5、实习生日常管理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安排。
使用部门对实习生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指导实习,实习结束后,所在部门根据每个实习生的表现以书面形式做出评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实习生须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
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
未经许可,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得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对外泄露。
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
生,有关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凡是未经批准使用实习生的、未到公司要求办理实习手续、未按公司规定进行有效管理,对部门首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公司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相应的行
政和经济处罚。
除上班时间在公司实习外,实习生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公司无关。
使用部门负责人对不同岗位的实习生制定实习工作规划,及时安排指导老师,明确指导老师的职责。
6、实习生的离职管理
实习生经评议后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违反公司实习管理相关规定,由实习部门负责人以书面
形式提交终止实习申请,经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
理离职手续。
7、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8、相关记录
附件1、实习生登记表
附件2、实习终止申请表附件3、实习生述职报告表附件4、实习生绩效考核表附件1实习生登记表
附件2实习终止申请表
附件3实习生述职报告表实习生述职报告
附件4实习生绩效考核表
实习生绩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