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
大学生就业中的就业政策与支持措施
大学生就业中的就业政策与支持措施大学生就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政府和教育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与支持措施。
本文将从就业政策与支持措施的角度探讨大学生就业问题,分析其影响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就业政策就业政策是指政府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旨在促进大学生的就业。
目前,我国的就业政策体系相对完善,包括就业优惠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首先,就业优惠政策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机会。
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如就业见习、实习津贴、高校毕业生补贴等。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同时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其次,创业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激励。
政府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领域,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降低了创业者的创业门槛,帮助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克服困难,实现自身价值。
二、支持措施除了就业政策以外,教育机构也积极推行一系列的支持措施,帮助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首先,大学提供了多样化的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服务。
学校设立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职业规划、招聘信息等多方面的支持。
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提升课程,帮助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其次,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
通过校企合作,学校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需求,提前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企业也能够借此更好地挖掘人才资源,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人才。
三、问题与改进建议尽管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支持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就业政策实施不够精准。
由于大学生就业面广,就业政策需要更加具体和针对性,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就业需求。
其次,一些高校的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服务还有待提高,需要更加贴近学生实际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支持。
最后,学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建立更加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大学生就业中的就业政策与法规解读
大学生就业中的就业政策与法规解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大学生人数的逐渐增加,大学生就业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出台了多项就业政策和法规,以促进大学生就业。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就业环境和权益保障。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指各级政府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培训与指导:政府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培训和指导的力度,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各高校也设立了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简历撰写、面试技巧等服务。
2. 就业创业扶持:政府给予创业者一定的启动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同时,大学生创业者还可享受一系列培训、指导和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风险。
3. 就业信息发布平台:政府建立了各种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供大学生浏览就业岗位,提高就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就业暂住证政策: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一些城市出台了就业暂住证政策,方便大学生顺利就业并享受相应福利。
二、劳动法与用工规定劳动法与用工规定是指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提供合法用工环境。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也受到这些法规的保障。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约定劳动条件、权益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大学生在就业时应签订与雇主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
2. 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设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
大学生在就业时应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
3. 工时和休假:劳动法规定了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间,以及法定假日和年假等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理工作时间和休息权益。
4. 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障:政府要求雇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福利。
三、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除了政府的政策和法规,大学生在就业中还需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相关政策法规
一、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扶持政策?1 社会保险补贴(1)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最长3年的全额补贴;(2)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按市级缴纳的2/3给予不超过2年的补贴。
2 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可按5000元/人的标准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3 就业见习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见习企业(单位),可享受最高1200元/人/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4 暑期带薪实习参与暑期实习的大学生,可享受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的实习补助。
5 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享受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参加培训,有什么优惠政策?1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四方联动”就业培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四方联动”就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2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 GYB创业意识培训在渝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参加GYB创业意识培训,可按规定享受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3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成功创业的按规定享受1500元/人培训补贴,未创业的按规定享受900元/人培训补贴。
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鼓励政策1 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合伙经营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15万元和100万元的全额贴息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200万元贴息50%的贷款。
2 创业大赛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或企业可参加“泛海扬帆杯”重庆创业大赛、“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以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可获得2-10万元不等的资助金。
3 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或企业可以申请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创业指导场租减免、代办注册及代账等服务。
大学生常见就业政策法规材料
大学生常见就业政策法规材料1. 基本介绍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就业政策和法规,以确保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材料,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政策,并为他们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2. 就业政策材料2.1《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是我国为了促进就业而制定的基础法律文件。
该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义务,明确了就业服务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规定了就业歧视的禁止和惩罚措施,以及鼓励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
大学生应该了解《就业促进法》的相关内容,以便在就业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2.2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条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条例》是专门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而制定的法规文件。
该条例规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扶持创业、提供就业信息等政策措施。
大学生应该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条例》的具体内容,以便在毕业后能够得到相关的支持和帮助。
2.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法律,其中也包括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大学生应该了解自己的劳动合同权益,并在就业过程中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常见问题解答和建议3.1 如何提高就业竞争力?•了解就业市场需求:大学生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当前就业市场的需求和趋势,以便调整自己的就业方向和策略。
•提升个人技能: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增加实习经验:大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实习,通过实习获得实际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建立良好的人脉关系: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与行业内的专业人士建立联系,并参加各种就业招聘活动和行业展览会,扩大自己的人脉圈。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未来将涌现出许多新兴行业和职业,如人工智能、 大数据、新能源等,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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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准备
为应对未来就业市场的变化,大学生需要加强自 身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提高综合素质和竞争 力。
THANK YOU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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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划教育
引导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 优势和价值观,制定符合 自身特点的职业规划。
职业发展教育
提供职业发展教育,帮助 学生了解职业发展的路径 和机会,提高职业发展的 意识和能力。
行业分析与展望
帮助学生了解不同行业的 发展趋势和未来展望,为 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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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市场与就业形势
政府提供创业孵化器、创业园区 等场地,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办 公场所和设施。
80%
创业培训与指导
政府组织创业培训和导师团队, 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 咨询服务。
大学生就业见习政策
见习岗位提供
政府联合企业、事业单位等机 构,为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岗 位,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
见习补贴
政府给予参加就业见习的大学 生一定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大学生就业市场概述
大学生就业市场定义
指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的场所,包括各 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点
竞争激烈、多元化、信息不对称等。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分类
按照行业领域、地域范围、企业规模等标准进行分类。
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
01
当前大学生就业形 势
随着高校扩招和经济发展放缓, 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竞争 激烈,就业难问题突出。
大学生专业就业的就业政策与法规解读
大学生专业就业的就业政策与法规解读大学生在毕业后进入职场,专业就业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大学生顺利就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与法规。
本文将对大学生专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
一、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政策与法规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是保障大学生顺利就业的基石之一。
为此,国家鼓励高校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服务,确保毕业生能够做到“马上就业、稳定就业、好就业”。
在此方面,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条例》等。
这些政策和法规规定了高校就业指导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包括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供就业咨询和信息服务等。
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与法规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国家积极推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具体政策包括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
例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针对大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要求高校积极参与培训工作,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三、就业歧视禁止政策与法规国家对于就业歧视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态度,并发布了相关的禁止就业歧视的政策与法规。
这些政策和法规主要保护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受歧视待遇,确保他们能够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权益。
相关政策包括《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等,明确了雇主不得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因素而歧视求职者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与法规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业就业的政策与法规。
这些政策主要从资金支持、创业培训、税收减免等多方面提供帮助,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和潜力。
相关政策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支持办法》等,提供了创业培训、创业资金和创业场所等方面的支持。
五、大学生就业市场监管政策与法规为了规范就业市场秩序,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国家加强了对就业市场的监管。
相关政策和法规包括《就业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明确了就业中介的资质和行为规范,并对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大学生就业权益与法规政策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1 原则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3 方法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2 途径
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及义务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原则
双赢原则
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应以避免意气用事,相互猜忌,并通过适当的渠道解 决就业过程中的分歧,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就业协议
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3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受到《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保护。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与其他相关合同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是平等主z体zz公zzz民zz之zz 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 容而签订的协议,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内容及要求
对学校的要求
学校作为签约的一方要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学校 具有管理职能,该职能要求学校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 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核,做好派遣工作。
接受就业指导与服务是每个毕业生享有的权利。 毕业生应充分利用该权利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
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就业指导,帮助自 己早日找到适合的职位。
近年来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或思想
近年来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或思想[摘要] 我国已经出台了不少大学生就业政策,但相关具体政策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为此,必须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关键词] 大学生就业政策我国每年都有数百万大学毕业生涌向社会寻求职业,大学生就业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而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完善的国家大学生就业政策。
我国已经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为此,必须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一、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所谓大学生就业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下,为解决大学生就业与社会需求间的矛盾,正确引导大学生就业,从而为大学生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增加就业机会,维护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制定的指导方针和行为准则等。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国家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家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它包括国家基本方针政策、具体政策和各省、自治区以及各地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政策规定。
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方针、原则1、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等。
2、依据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优先保证国防、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的需要。
3、师范类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教育系统内的教学教育岗位上就业。
4、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育第一线的方针。
5、定向生、公费、收费委培生,毕业后按合同规定派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地区)工作。
单招定向生毕业后回生源地所在县,安排到乡镇一级农业技术推广、职业技术教育等岗位工作等。
6、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择业不得做出有性别歧视的规定等。
(二)关于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政策1、有关大学毕业生安置的规定,如调配派遣对象,就业协议签订等。
2、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跨省就业的宏观调控,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其经费来源,鼓励企业接收毕业生,就业健康体检。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 广东方面的具体规定,参见广东省人事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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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广东省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背景资料:2008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 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 行)》。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也叫优大生调干生经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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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的的有关内容
1、财政保障:人均每年15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
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 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
☆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 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大学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法规
1.5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1.5.1 劳动合同书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
一边倒性合同 违法型合同 生死型合同 保证型合同 假冒型合同 抵押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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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1.5.2 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五:计件工资制度如何计算加班费
李某在一家私营服装企业从事缝纫工作,公司对缝纫岗位实行的是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计件工资制度,规定职工轮班作业,每做好一件 服装发给工资20元。李某一般每月工资为1200元左右,效率高时可以得 1600元左右。有一段时间,公司由于需要赶制一批时装,在李某已经 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安排李某 等人在休息日加班。过后,公司以李某每月工资1200元为基数,折算 出其平均小时工资标准,并据此向其发放加班工资。李某觉得公司的 做法不合理,因为在加班期间,她急公司之所急,工作十分努力, 工作效率与平时最高相仿,因此她认为公司应该以每月1600元为基数 计算加班工资,或者至少以平均月工资1400元为基数。为此,李某向 有关机构咨询,希望了解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应该如何确定她的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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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大学生就业签约及就业报到程序
1.3.2 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践来看,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 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就业单位是否已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和有审批的用人计划 2.明确就业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 3.明确毕业生升学或公务员的处理办法 4.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 5.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大学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法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表大学生职业生涯与规划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职业生涯范文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就业程序(四)
三、大学生就业协议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三)应注意的问题
(四)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四、毕业生就业权益及其保护
(五)违约和违约责任 (一)毕业生就业活动中的政策法律依据
五、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有关政策
(二)毕业生就业求职中个人权益保护的 重要环节
(三)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四)毕业生权益的保护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条款
第三条 (有关条款的约定)(注:此条必须填写,如有需要可 另附约定条款) 1、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聘用的初次合同 期限为 年,试用期 月,试用期从毕业生报到之日起计算。 2、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应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3、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以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 险、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 等福利 4、扣除上述社会保险和福利后,毕业生第一年的收入约为元/月 5、学校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 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 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 准。
(一)主要政策
(二)就业派遣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 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 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二)就业派遣
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派遣时未 获准出境的,学校可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 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防科工委等六部委《关 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2006年3月) 对象:回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期限: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见习期间 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 计算。 待遇:期间可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各级政府人事部 门人才交流机构和劳动保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见习毕业生免 费提供档案管理、户口挂靠、代办养老保险等人事劳动代理服务。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大学生就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大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法规,旨在促进大学生就业,解决就业难题。
本文将围绕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展开讨论。
首先,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的背景和意义需要被明确。
当前,大学生的结构性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是就业市场供求不平衡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是大学生自身就业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因此,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是为了调整就业结构,积极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就业咨询和职业培训等一系列服务,以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其次,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需要被详细介绍。
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主要分为两个层面: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
在国家层面,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鼓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其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创办自己的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支持措施。
此外,国家还积极推动大学生就业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了一系列大学生就业平台和网站,方便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和交流经验。
最后,国家还加强就业援助和服务,提供就业补贴、社保福利和职业指导等多元化的支持措施,以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和创业成功率。
在地方层面,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也有一些特色和差异。
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优惠政策和特色就业项目。
例如,一些地方给予优惠税收政策和用地政策,吸引企业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
另外,一些地方还推出“村官”“社工”“乡医”等特色就业项目,引导大学生到基层服务和支持农村地区发展。
这些地方性政策与法规的出台,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选择和机会。
此外,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还需要注重实施和监督。
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大对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并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凡机要局无法寄递的单位,可由就业单位持介绍信来校领取毕业生 档案。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应在档案寄递后一周内到寄到用人单位,毕业可向就业 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如较长时间没有收到档案,应向学院就业主管部门 申请查询。
第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4.1 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 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 义务的协议。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4.2 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
4.加班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 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 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 秋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国家 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加班进行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 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第二章大学生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第⼆章⼤学⽣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第⼆章⼤学⽣就业制度与政策(2学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及教育体制改⾰的不断深⼊,⾼校毕业⽣就业制度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向发展。
⽬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完善,经济结构发⽣了很⼤变化,对⼈才的需求也相应地发⽣了变化。
这些变化导致⾼校毕业⽣就业出现了暂时的结构性困难,尤其是1999年全国⾼校⼤规模“扩招”以来,毕业⽣的数量急剧增加,使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虽然“双向选择”、“⾃主择业”是当前⼤学⽣就业的基本制度,但“⾃主择业”并⾮⾃由择业,不同⾪属关系的学校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毕业⽣在就业途径和就业规定等⽅⾯都略有差异,不同地区接受毕业⽣的办法也不尽相同。
因此,掌握毕业⽣就业政策和制度,了解就业市场的动态,是⼤学⽣毕业⽣顺利就业的前提条件。
只有把握了就业政策、就业制度和就业市场动态,才能提⾼求职命中率,少⾛弯路,顺利实现⾃⼰的职业理想。
第⼀节⼤学⽣就业制度⼀、就业制度的含义就业制度(Employed system)是指国家对⼈们合法取得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就业⾏为的根本性规定,是党和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才、⼈⼒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政治状况,为充分利⽤劳⼒、⼈⼒资源和实现供需平衡⽽确定的指导劳动就业⼯作的⾏为规范和⼯作标准体系。
⼤学⽣就业制度是国家整体劳动⼈事制度的⼀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发展、改⾰与经济体制的变化密切相关。
⼆、我国⾼校毕业⽣就业制度的历史沿⾰⼤学⽣就业制度作为⾼等教育体制的组成部分,必须与我国的⽣产⼒和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其他体制改⾰相适应,并随着各项体制改⾰的深化⽽不断深化。
毕业⽣就业制度与⽣产⼒发展、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各项体制之间的⽭盾,是推动毕业⽣就业制度改⾰发展的基本因素。
1、“统包统配”到“双向选择”的过渡阶段(1977年- 1984 年)1977 年恢复全国统⼀的招⽣考试制度,4年后的1981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关于改进 1981年普通⾼等学校毕业⽣分配⼯作的报告》,确定在国家统⼀计划下,对毕业⽣分配实⾏“抽成调剂,分级安排”的办法;1983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关于1983年全国毕业研究⽣和⾼等学校毕业⽣分配的报告》,决定实⾏学校与⽤⼈单位直接见⾯的就业办法,即“供需见⾯”,使培养、分配与使⽤更好地结合起来。
2024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
2024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
一、普遍就业服务
1. 政府负责提供就业相关信息和政策指导。
2. 学校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协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和职业规划。
3. 学校和企业合作,举办就业招聘活动。
二、就业促进
1. 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2.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提高就业竞争力。
3. 学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技能。
三、就业信息公开
1. 学校公开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政策。
2. 学校与企业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方便学生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
四、就业保障
1. 学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机会。
2. 学校鼓励优秀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就业见习计划等就业保障项目。
五、就业监测和评估
1. 学校普遍进行毕业生就业质量监测,了解就业情况。
2. 学校评估就业培养方案的有效性,为调整教学内容提供依据。
六、保障权益
1. 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择业自由权益,禁止就业歧视。
2. 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适应职场环境。
【注意】以上内容为根据____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总结得出,具体2024年的就业工作条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需要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解答
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大学毕业生进入职场,将面临与学校截然不同的环境。
由干目前存在着就业难的客观现实,某些用人单位动锄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或随意处置双方的法律关系,或不合理地加大工作指标、压低劳动报酬,甚至不给劳动者缴纳“四金”。
因此,学习与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今后畅行职场的必修课。
一、如何签定劳动合同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该是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目前仍然有许多的用人单位逃避约束,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此,有关专家对劳动者提出两条建议,与其任人宰割,不入趁早远离这样的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劳动合同的期限。
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
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
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
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
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最新版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最新版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中国加入WTO也给我们大学生的就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不知不觉我们已在大学中度过了三个初秋,一年后走出大学校门我们就要向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迈进,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是我们不可否认的事实。
社会需要、市场需要和自身价值就是就业选择的方向。
充分分析自身价值额所学的专业方向及优势,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业;一个职业的前途是与社会需要息息相关的,只有准确把握社会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选择的职业才有发展潜力,个人在职业方面的努力和投入才会增值,个人才能获得比较大的发展空间,自我发展才会有可靠的保障。
我们要时刻准备着,不断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优势,给自己的未来加大筹码。
我们要时刻把握:一、重视自我发展和职业前途网络工程专业分析网络工程师能够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我国政府机关政府上网工程、企业上网、现有媒体的网站和教育、商业、专业性质网站等领域对网络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1、最具增值潜力的职业,掌握企业核心网络架构、安全技术,具有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2、新型网络人才缺口大,27%的行业增长速度导致网络人才年缺口达30万,高薪高福利成为必然;3、可实现专业零基础入行,4-10个月的强化训练和职业化引导,就可成为企业急需的技能型网络人才;4、就业面广,一专多能,实践经验适用于各个领域;5、增值潜力大,职业价值随着自身经验的丰富以及项目运作的成熟,升值空间一路看涨;6、职业发展前景广阔,网络工程师到项目经理仅一步之遥,从容晋升Manager。
大学四年我们培养了深刻的专业理念,我们要多方面的积累专业知识。
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让自我的发展得以实现。
坚持自己的理想目标,坚信职业内涵是没有高下贵贱,对社会有用的就可以,没有优劣之分。
适合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可能不止一个,在有多个职业可供选择时,则应对比了解职业的就业机会和前景,所在单位的行业性质等,辅助其作出职业选择。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最新版(2)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最新版(2)2. 国家对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等文件规定:(1)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2)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3)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3. 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规定,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根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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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教学目的:让学生明确就业政策的重要性,了解一些与大学生就业息息相关的就业政策及在就业中应注意的一些政策问题。
教学重点:掌握国家就业政策法规教学内容:1、就业政策法规含义2、就业政策法规的作用3、国家的就业政策法规4、地方的就业政策法规5、学校的就业政策法规具体教学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大学生就业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任务艰巨复杂的工作,为保证它的顺利进行,也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一、就业政策法规含义就业政策法规是指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高等院校,为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而制定的基本原则、具体的实施程序、实施办法、权益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等等。
主要包括国家教育部及其他有关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培养学校、为大学生就业工作颁布的有关文件。
这是为我们大学毕业生制定的,我们就应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使自己在求职时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少遭受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令人遗憾的是,毕业生往往对这方面的信息不够重视,只有在就业过程中出现争议或者自己受到伤害时,才想起有关的政策、法规条文。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
二、就业政策法规的作用1、少走弯路,提高就业成功率我们在求职之前,应先掌握就业政策法规,它可以指导你按正确的方向去求职,减少失误,节约你的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可以帮你了解国家的相关奖励或优惠政策,让你更理性的选择,这样毕业生在就业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求职择业,就能保证就业的有效性,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案例] 小赵是上海某大学软件工程专业2002届毕业生,他来自安徽,毕业后想留在上海发展。
大学四年,他成绩优秀,凭着过硬的专业功底,上海一家著名的软件公司向他发出录用通知。
到公司报到后,公司老总对他很器重,在大四的最后一学期的6月份就开始上班了,先实习三个月,三个月后到了02年9月底,小赵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该公司与他签订的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接着他就忙于负责公司交给他的新项目。
到了12月,他无意中从同学处得知,外地毕业生在上海就业需要办理“蓝表”审批手续,他这才模模糊糊地记起学校还有一些手续,由于忙于公司项目,一直拖着没办。
于是他请假,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老师告诉他按照当年的政策规定,进上海审批已经在10月底截止,也就是说,他再不能通过毕业生留上海这条途径解决上海户口,而以后若想解决上海户口则需要通过办理复杂的人才引起手续。
对于只有本科文凭,又没经验的毕业大学生来说,人才引进是很难的。
[案例点评]小赵品学兼优,找到一个好工作也是应该的,但是他却对相关的就业政策和就业程序不够重视,这样就错过了办理毕业生进沪的审批时间,要多走很多弯路。
在此,要提醒同学们,求职就业并不仅仅就是找一个接收单位,平时要多留意就业政策,特别是想进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的同学,要特别关注外地毕业生进这些城市的一些政策规定,进这些大城市对毕业生都有特别的要求,不是每一个同学都能满足的。
2、维护权利,确保就业公正性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相对来说,毕业生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有些就业政策和法规条款就是针对以前就业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对毕业生不公正的现象制定的,以保护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当然,就业的政策法规对供需双方都是公正的,毕业生自己违反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说,找工作双方签订协议,如果公司违反协议,工资数低于规定,或者私自解雇毕业生,毕业生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相应的赔款。
如果是毕业生自己违约,那得支付违约金。
这方面的案例较多。
三、国家的就业政策法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工作体制。
国家制定的就业政策是针对全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的,它虽然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的就业政策法规还是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近年来,随着大学毕业生人数的大幅增加,中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越来越重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比如,毕业生到西部工作采取优惠政策,后面会谈到。
2、培育和建设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比如,严格规范各种毕业生招聘会秩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严惩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单位和中介等。
3、继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比如,政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贷款和担保。
4、深化人事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比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地(市)、县、乡级机关录用公务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在对大学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的同时,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对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一些与我们以后的就业是息息相关的。
下面我们具体的来看看这些就业政策:(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部分)1、统分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国家教育部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家负责派遣;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粮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委托培养与定向生按合同就业。
2、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国家对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就业。
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如在教育系统外就业,原则上应缴纳全部培养旨及师范奖学金后。
3、结业生的就业政策。
结业生是指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学生。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一次性推荐或自荐就业,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受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已被录用的结业生,在国家财政拨款单位就业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比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低一级。
结业生在一年内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毕业资格,工资待遇从补发证书之日起按毕业生对待。
4、肄业生的就业政策。
大学肄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国家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其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5、有病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此类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
一年内治愈的(须级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
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6、毕业生到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应注意的问题。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当是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
经挂靠的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后,学校才能为该毕业生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7、考研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多数考研的毕业生在择业时,考研的结果还未确定,因此这类毕业生就业时,应在协议中向用人单位声明,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
如果毕业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则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不愿接受此条款,则毕业生不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8、毕业生改派的政策。
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1)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2)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育部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3)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毕业生申请改派,须向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符合以上原则的,由学校到相关教委或教育局办理改派手续。
针对毕业生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对其中就业困难的人员将予专门指导,并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的政策2000年底,中央做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号召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于西部的开发与建设之中。
紧接着国家教育部、人事部等职能部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出台了许多鼓励措施。
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同时,为志愿者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1、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免费提供代理服务。
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现行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6、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7、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8、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国家对志愿者的鼓励政策切实到位,近年来报名的大学毕业生非常踊跃,报名参加的人数多于招募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