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何正确定位教学目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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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如何正确定位教学目标》有感

一、正确认识目标教学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的深化,目标教学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目标教学是从素质教育的实质出发,而且符合新课改理念。但几年来教学实践中,目标教学轰轰烈烈喊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没有感受到目标教学的实际作用呢?(效果呢?)甚至有些人曾认为目标教学不可取呢?原因是我们首先疏忽了目标教学的核心,那就是“教学目标”,盲目的认为“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只不过是改头换面,这是完全错误的。那么“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到底区别在哪儿呢?面对新教材,我们又将如何把握课程目标呢?

过去我也是模糊的,甚至就俩者当作是一回事了,因此也在教学设计是不很重视的。通过学习本篇文章,我明白了,其实,从概念上讲,教学目的就是教学活动预期要达到的结果,教学目的在教学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教学任务。教学目标是指教学主体预先确定的,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可以测度的教学结果。

举例:高二政治《政府的职能》

教学目的:

(1)使学生明确我国政府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2)帮助学生培养热爱、拥护政府之情,进而学会监督政府。

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①知识目标:了解我国政府的性质和主要职能。(包括会说出、辨析、例举、复述)

②技能目标:A.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及我国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包括会描述、表述、说明、解释、转化此知识点等能力);

B.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并会灵活运用(在“理解”的基础上把知识运用到生活情境中去,它与“理解”是有区别的。“掌握”是指面临对学生来说是新课题时,能用相关概念选择与当前问题的解决有用的信息,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而“理解”是指学生能表述概念、定义、并按常规思路,也能解答例题的,但不能在变的情况处理特殊问题。例如:

灵活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选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过程目标:

体验我国政府的性质和主要职能及我国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包括感受、尝试、收集、交流等)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是有区别的,当然又是有联系。这里只看区别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教学目的所说的“使学生明确”、“帮助学生培养”都是对老师说的,是对教师的教提出的要求。即教学目的只是直接为教师的教指方向,而不直接对学生的学提要求、指方向。我们把这称之为单指性。而教学目标中的会说出、辨析、例举、复述也好,会描述、表述、说明、解释、转化,都是对学生的直接要求,其省略的主语首先是学生,当然也包括教师。因为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然要首先做到。由此看来,教学目标既直接向学生提要求、指方向,也直接向教师提要求、指方向。教学目的省略了主语,既有学生,又有教师,但首先是学生。教学目标既导教,又导学,我们把这叫“双指性”。

(2)变化形态不相同。

可以说教学目的表述学用内隐体验动词,如“认识”、“懂得”、“受到”、“理解”等等,因此,这

种变化是思想认识上的变化,是藏在内心的一种心理感情的体验,是看不见的,摸不着的,是一种无法操作、不易检测的隐性变化。教学目标则不然,它的表述常用外显行为动词,如说出、辨析、例举、复述等等,因此,这种变化是从思想到行为的变化,是发于内而形于外的变化,是从心理到行为的显性变化。既然这种变化要表现在行为动作上,因此这种变化就具有外显性。也就具备了可测性,带来了教学目的所没有的评价功能。

可见,教学目标和教学目的虽只一字之差,却具有重要的革新意义。对于课堂教学来说,的确是易一字动全身。

从课堂实践来说,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第一要素,它既是教与学的出发点,也是最终归宿,所以在评课、看课时,第一要看的就是这节课的教学目标是什么,这是由目标本身的可测性与激励性所决定的。

二、树立目标意识

首先走出三个误区:

1、忽视目标的误区

我们在做课、看课、评课时,往往关注课的表现形式,过程因素等,评述课中教师的教与学,例如:引导是否到位、气氛是否活跃、学生的参与程度、知识的拓展限度等,而忽视了节课的目标是什么。那么这样的评价就是片面,教学过程中只顾课堂的气氛与活动的参与而脱离主体目标,那么,这样的教学也是不完整的。

2、主体错位误区

我们都知道,新课标强调以学生为主体,但是在制定目标时往往偏离这一主体地位。

例如:高二政治《政府的职能》一课

目标: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①使学生明确我国政府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②培养学生归纳与分析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

③使学生在情感得以升华。

这些动作的发起者是谁?目标陈述的主体是谁?仍旧是我们老师。这里我们最终要达到的教学目的,我们虽然在意念中要改变自我中心的主体定位,但在行动中,依然把学生定位于我们的想象中的执行者,是教师使学生如何如何,而不是学生自己怎样了。如果我们把上面的目标重新调整,对比中我们就会发现何处错位。

这类的目标的发起者才是学生,陈述的主体才是学生,否则,学生是主体就成了喊一喊,炒做的空号子。

3、行为含混的误区

所谓目标的可测性,就是指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检测的外显的达标情况,在教学实践中由于我们对行为动词的含混不清,导致目标失测。比如对“理解”一词,笼统的使用,一课多节,节节都去“理解”,那么究竟具体理解到什么程度,就不可知了。其实“理解”的层次是不一样的,把目标定为理解什么是不具体的,因为它的含义是很广泛的,同时它也是一种内在的东西,是不容易测量的。

举例:

理解我国政府的性质和主要职能(内隐、不可测)

理解我国政府的性质和主要职能,能举例说明(外显、可测)

总之,只有走出这三大误区,我们才能真正明确教学目标的指向、作用;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可以测定的、符合新课标精神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忽视教学目标,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就没有鲜明的教学设计,没有教学目标的预设,就没有课堂上精彩的生成,虽然在课堂上我们看不到它的魅力,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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