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创新投融资方式建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三五”创新投融资方式建议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需要实施投资和消费双驱动,实现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力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人均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旺盛的投资需求不仅为保持和稳定经济增长产生内在的推动作用,而且将为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据预测今后五年我省每年将需增加3万多亿巨额投资,钱从哪里来?由谁来投资?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加以破解的重大问题。今后五年,要继续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不断取得新突破。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推动我省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和小规模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积极引入美国、欧洲市场投行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建立与国际知名投行、私募基金长期合作机制。邀请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与其开展融资对接,引导和促进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我省企业投资。组织筛选拟上市企业、发债后备企业,谋划、筛选符合上市或发债要求的募投项目,加快我省企业上市、发债进度,扩大上市、发债融资规模。筛选一批符合信托资金融资条件的重点项目,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有意向利用信托资金的项目单位与省内外信托机构进行对接,推动信托业务创新,

培育项目融资主体,完善项目融资条件,扩大信托融资规模。按照国家关于保险资金投资的要求,深入研究保险资金投资特点和要求,以省铁投公司、省交投集团、省豫资公司、河南城际铁路公司、郑州轨道交通公司为主,开展重大项目与保险资金管理机构的深度对接,争取我省运用保险资金实现突破。组织有意向中小企业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技术产权交易所开展交易。由省工信厅牵头,组织有股权转让意向的中小企业,与国内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对接,扩大中小型企业股权融资渠道。

加强融资对接服务,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融资对接要实现三个转变,必须立足长效、覆盖全面、时时对接。尽快建成一个覆盖银行贷款、上市、债券、信托、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融资租赁、保险资金等多个融资渠道和省市重大项目、产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区、先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多个行业领域以及全部省辖市;能够及时提供融资主体、金融机构用户免费注册和项目建设内容、进度,重点项目、中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净资产或资本金、现金流、盈利率、资产负债率、授信规模,融资主体信用情况等融资信息及各金融机构资金投放政策,具有信息收集、发布、整理、分析、交流、保密和对接难题求助、及时回应、协调解决以及融资对接成果统计多项功能的信息系统平台。

项目融资是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资金供需双方的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四大国有

银行能够提供的单笔贷款规模也是有限制的,如果建设项目足够大和资金需求过多,仅凭一个银行是满足不了特大项目资金需求的。对于特大资金需求的项目,可按照国家信贷政策,由一个大型银行作为牵头行,几个银行作为代理行,一些银行或信用社作为参与行,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组织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村信用社参加银团贷款,共同提供资金。

统筹协调推进多渠道融资。为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保障企业资金链条的安全和企业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项目融资应当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选择多种渠道融资,适应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多样化、多形式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推动省内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机构横向联合,多种融资渠道协同,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和不同期限、规模的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一是支持各银行与总行的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机构的协同,通过提供多种金融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扩大贷款授信规模和资金投放量。二是鼓励缺少资本金的融资主体以发行企业债券、企业上市,发行信托、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引进创业投资等方式筹措资本金,并以此撬动银行贷款。三是鼓励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通过合资设立和引进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再融资。四是推动高成长中小型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促进贷款,或以发债促进贷款,或以发

行股票促进贷款,形成投贷联运、债券联运、股贷联运、赁贷联运的新模式。

大力发展PPP模式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大力推广PPP模式,总结经验,加强引导,发布信息、帮助完善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资源。

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根据不同项目情况,可采取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放大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效用。

创新借贷方式,积极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以及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在基础设施、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1+N模式、政府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报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建设项目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专业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