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确保卫生监管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对公共场所、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等相关领域的全面监控,提高卫生质量和防传染病的能力。
工作的原则是科学、公正、法制和中立,依法管理和监督相关行为。
二、职责与权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检查:监督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状况,对不合格的场所和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
2. 信息收集与分析:收集公众投诉和举报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和分析,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协助执法:协助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4. 宣传与教育: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的意识和素养。
5. 数据统计与报告:统计监督工作的数据和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和汇总。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计划制定: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指示,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
2. 实施执行:按照工作计划,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协助执法等工作,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3. 结果整理:对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和相关材料。
4. 反馈和沟通:将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
5. 监督评估:对协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工作标准与技能要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标准和技能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具备相关卫生知识和技能。
2. 调查取证:掌握相关调查和取证技巧,能够准确获取和保护证据。
3. 问题判断:具备辨别问题和判断问题严重程度的能力,能够准确判断违法行为和健康隐患。
4. 与人沟通: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2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和统一卫生监督协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督协管队伍建设,保障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1.执行卫生监督任务:负责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执行巡查、检查、抽查、取证等监督任务。
2.督促整改:发现卫生违法行为或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收集和整理资料:收集与相关卫生监督工作有关的资料,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及时上报汇总。
4.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素质,推动卫生监督工作落地实施。
5.协助处理投诉举报:接受和处理公众的卫生投诉举报,及时核实并给予处理,保护公众的卫生权益。
6.协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协助对卫生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卫生安全。
7.开展卫生监督培训: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
8.其他职责: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单位的要求,承担其他与卫生监督协管相关的职责。
三、卫生监督协管权限1.进入场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有权依法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巡查和检查工作。
2.检查证据: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有权向相关单位和个人索取与卫生监督工作有关的证据材料,并进行复印和留存。
3.查封扣押:发现严重卫生违法行为或存在严重卫生隐患时,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4.责令停业整治: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有权责令相关单位停业整治,并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5.收集证据:有权对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包括拍照、录像、录音等。
6.调取监控录像: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有权调取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监控录像,作为卫生违法行为的证据。
7.发布通告警示:发现严重的卫生违法行为或隐患时,可向社会发布通告警示,并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二篇)
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是指由卫生监督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人员对卫生监督协管对象进行定期巡查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的范例:1. 巡查目的: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对象的卫生条件达标,保障公众健康。
2. 巡查频率:根据卫生监督协管对象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巡查频率,一般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3. 巡查内容:- 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供水设备、排污设备、卫生间等。
- 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环节的卫生控制情况,包括餐饮场所、食品生产企业等。
- 检查医疗机构的卫生措施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 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如公园、商场、学校等。
- 检查废弃物处理情况,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
4. 巡查方法:- 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卫生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 检查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卫生许可证、员工培训记录等。
- 进行抽样检测,通过对食品、水源等进行化验,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 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
5. 巡查结果处理:-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限制。
- 对于重大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严肃追责。
- 建立巡查记录和档案,及时更新和保留所有巡查相关的信息和报告。
6. 监督与评估:- 对巡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和提升效能。
- 监督协管对象按要求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 定期向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巡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接受监督。
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二)(一)食品安全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办公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范本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力度,推动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卫生安全。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2. 监督协管工作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必须立足科学、理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公正性原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必须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各类卫生主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规范性原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责和权限(1)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开展卫生检查和卫生监测,及时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卫生监管政策和标准,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4)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5)协助政府部门处理卫生安全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协调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
(2)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3)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质量。
(4)建立健全监督协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5.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配套措施(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加强源头管理,提高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减少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紧急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法制建设和执法力量建设,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负责本乡镇、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1、及进掌握协管范围内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
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返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4、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并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加强对公共卫生的监督,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是指卫生监督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承担的卫生监督工作,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督活动的合法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加强与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卫生监督共治的局面。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
第七条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岗位,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第八条卫生监督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第十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环境卫生监督:对公共场所、居民区、工商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排污、噪音、灭鼠等情况,确保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二)食品卫生监督: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职业卫生监督:对工商企事业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卫生监督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目标:确保卫生保健场所和相关从业人员遵守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2.职责:(1)监督卫生保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纠正违法行为。
(2)检查场所的卫生环境和消毒情况,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
(3)监督从业人员的卫生素质和执业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4)教育和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
二、工作流程和措施1.工作流程:(1)定期巡查卫生保健场所,检查内外环境、用具设备、消毒管理等情况。
(2)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场所负责人沟通,要求其整改,并做好记录。
(3)对重大卫生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理。
(4)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2.工作措施:(1)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和内容,确保全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在巡查过程中,就卫生问题向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卫生意识和技能。
(3)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估,对卫生保健场所进行性能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4)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问题进行追踪和督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工作要求和职业道德1.工作要求:(1)必须具备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卫生法律法规,了解相关卫生标准和监督要求。
(2)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巡查任务,不得违规有私。
(3)必须保持公正和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相关信息。
(4)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从业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职业道德:(1)必须忠于职守,严守职业操守,不为私利和非法利益而做出违法行为。
(2)必须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歧视或虐待任何人。
(3)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态,不与他人发生纠纷或争吵。
四、工作评价和奖惩制度1.工作评价:(1)根据巡查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激励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为规范和加强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1、例会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或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协管站全体人员、信息员参加;2、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可随时召集;3、例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卫生局或卫生监督所会议、文件精神;(2)讨论、指定、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3)总结汇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4)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5)需要例会套路解决的其他事项4、根据工作需要,例会可由会议召集人邀请卫生局或监督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5、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请假;6、需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7、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例会的人员,由会议记录人负责传达例会内容和精神。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管理,具体实施职责范围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工作;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表册分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可疑职业病患者与报告记录表、职业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等____个表;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和半年报三种,具体按照《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4、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报告原始资料由协管站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____年;5、不得虚报、瞒报、露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6、按时完成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三)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是卫生监督工作中的一种人员,主要负责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卫生管理情况。
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检查、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卫生管理情况,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理;并且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和上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 工作要求:卫生监督协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卫生学知识和技能,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卫生管理问题。
3. 工作流程:卫生监督协管员需要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对所负责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并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报告和评估处理情况。
4. 工作保障:卫生监督协管员需要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用品,如口罩、手套、测温仪、洁具餐具卫生检测器等,并享有相应的社会福利和保险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制度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流程以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范文(2篇)
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范文1、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
2、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推行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
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学时。
3、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督促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组具体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学时。
4、做好学习培训资料的收集,包括培训讲义、签到册及考核结果等卫生监督协管五项制度范文(2)一、履职责制1. 严格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不得延误、迟滞。
2. 组织开展定期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 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督导,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 积极争取相关资源和支持,为卫生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二、健全记录制度1. 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督记录档案制度,对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纪实。
2. 配备专人负责卫生监督记录的整理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做到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归档并进行后续跟踪,追究责任到底。
4. 定期对记录档案进行核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提高责任意识1. 强化卫生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履行好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 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3. 制定明确的考核制度,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激励优秀,惩罚失职。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四、加强协作配合1. 主动协调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生监督工作。
2.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和交流卫生监督情况,共同解决问题。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单位特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以确保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一、工作职责1. 卫生监督单位承担卫生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单位、个人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 卫生监督单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他们具备相关卫生知识和技能。
二、协管员选拔1. 根据需要,卫生监督单位组织选拔具备相关卫生知识和经验的协管员。
2. 协管员选拔应公开、公正,符合选拔标准,确保选拔的人员能够独立、公正、准确地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三、培训与考核1. 卫生监督单位组织协管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监督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 协管员应参加定期考核,通过考核者,可以继续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培训和考核。
四、工作程序1. 卫生监督协管员应按照规定的领域和范围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面、细致地开展工作。
2.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出示工作证明和相关文件,并向受检单位或个人说明检查事由、检查问题等。
3. 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卫生监督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五、行政处理1. 对于发现的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应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理措施。
2. 行政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具体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决定。
六、保密工作1. 卫生监督协管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用于非法用途。
2. 卫生监督单位应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保密,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七、奖励与惩处1. 卫生监督单位听取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出色完成工作的协管员进行奖励和表扬。
2. 对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干扰监督工作的协管员,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解除协管员职务。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模板(2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模板【引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保障公众健康和提高卫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1. 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保障公众健康和提高卫生水平。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
【二、工作职责】1.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所辖区域内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
2. 负责对卫生机构的卫生设施、卫生标准、卫生宣传和卫生规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3.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卫生突发事件和卫生紧急情况。
4. 负责统筹协调所辖区域内卫生机构的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5. 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统计分析。
【三、工作要求】1. 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3. 积极主动,做到全面、严格、细致的卫生监督工作。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5.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统计和分析工作数据。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批。
2. 根据工作计划,组织进行卫生监督工作。
3. 对卫生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并编制检查报告。
4.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跟踪督办,直至解决。
5. 按照规定程序,对卫生机构进行评估并给予奖惩。
6.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
7. 积极参与协作机构的例会和工作研讨会议。
8. 编制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及时提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
3.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工作。
5. 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文(2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文一、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村、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村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村、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村、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村、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村、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卫生监督机构在本村、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1、凡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或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领导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回乡镇卫生监督组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归档、上柜保存,以便利用。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
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借阅审批手续。
4、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应在档案室永久保存。
5、定期对已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凡是需要销毁档案,均应有领导、监销人、经办人员在场。
销毁现场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以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
6、档案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到防鼠、防潮、防火、防尘等。
7、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乡镇卫生监督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并随时加以修订和更新。
第四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居民健康,维护和发展卫生监督工作。
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机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点是对重大卫生事件、突发事件以及卫生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卫生检查、卫生管理、卫生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二)监测卫生风险,及时发现和报告卫生安全隐患;(三)实施卫生防控措施,减少卫生风险;(四)协助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五)参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九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医学或卫生相关专业学历;(二)熟悉卫生监督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三)具有卫生监督工作经验,熟悉卫生监督法规和标准;(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流程包括信息收集、问题调查、处置措施制定、执行监督和效果评估五个环节。
第十一条信息收集阶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了解状况,进行初步分析。
第十二条问题调查阶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深入调查,采集证据,查清问题的具体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措施制定阶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影响,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执行监督阶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法规和标准,对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前言。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目的。
本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等。
四、工作职责。
1.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卫生安全。
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卫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卫生安全。
3.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促进卫生健康。
4.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卫生安全事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工作程序。
1. 接到卫生安全隐患举报或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核实。
2. 核实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 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进行检查,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1.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3.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敬业精神,服务大众,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七、结束语。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希望各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1 工作目标卫生监督协管员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一环,他们的工作目标是维护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1.2 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协管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包括餐饮店、食品市场、公厕等;•检查食品从供应到销售的全过程,确保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社区居民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素养;•接受社区居民的卫生投诉,并及时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流程2.1 日常巡查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天进行日常巡查,主要工作包括:•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包括卫生间、餐桌、厨房等;•检查食品市场的食品摊位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食品从供应到销售的全过程,包括食品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
2.2 投诉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员接受社区居民的卫生投诉,并及时处理,具体步骤包括:•接受投诉后,立即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监督整改工作的进行,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3 宣传教育卫生监督协管员定期组织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在社区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制作宣传资料,如宣传海报、宣传单页等,通过社区媒体进行宣传;•开展公共场所的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素养。
三、工作要求3.1 专业知识卫生监督协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包括:•具备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熟悉卫生监督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掌握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相关知识。
3.2 岗位技能卫生监督协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岗位技能,包括:•具备一定的卫生检查和监督技能;•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突发事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3 工作态度卫生监督协管员要求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包括:•保持工作积极性,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参与贪污腐败行为;•保持与居民和相关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引言。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之一。
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对于加强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基本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指卫生监督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其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卫生环境监督,对公共场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卫生监督,确保环境卫生符合相关标准。
2. 食品安全监督,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传染病防控监督,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确保传染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4. 医疗机构监督,对医疗机构的卫生条件、医疗质量等进行监督,保障医疗安全。
5. 其他相关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卫生宣传教育、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目标:1. 提高卫生监督效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的资源和优势,提高卫生监督效率,确保相关工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开展。
2. 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局面,从而加强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监督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3.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 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协同合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
2. 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样本一、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同承担卫生监督协管职责。
二、协管服务对象明确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特设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办公地点显著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标识牌。
该室至少配备____名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县卫生局从在职在岗人员中遴选聘用,并授权乡镇卫生院从村卫生室中选拔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职责具体细化为:(一)乡镇卫生院职责1. 全面掌握协管区域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状况,建立详尽的底册与管理档案,确保一户一档的精确管理。
2. 积极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3. 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并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严重的,迅速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并全力配合其调查取证工作。
4. 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进行迅速核实并上报,同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局开展执法工作。
5. 受理并认真调查核实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与举报,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并协助其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6. 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定期指导与检查,同时配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对协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7. 全力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1. 密切关注并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全力配合上级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2. 积极开展卫生法律与卫生知识的咨询与宣传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的填写及时且准确。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4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权益,保障卫生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的所有人员。
三、职责和义务1.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卫生监督协管职责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3.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5.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工作流程1.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
2.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经常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3.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参与相关会议和活动,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相关信息。
4.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五、奖惩措施1. 对于优秀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工作纪律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3. 连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错误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给予停职或解聘。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卫生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指卫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卫生监督工作的一种工作模式。
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卫生监督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负责配合和协助卫生监督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目标是全面监管和管理食品安全和卫生环境,确保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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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
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四、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五、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七、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九、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二、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范围内内管理相对人的本底资料档案;协助卫生监督所构收集、核实卫生监督信息。
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上报卫生监督信息;三、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四、对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进行指导:五、对管理相对人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及时提醒其纠正;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六、承办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工作职责一、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三、了解责任区内无证行医情况,对责任区内被查处的无证行医点进行统计汇总,及时向一级哨点(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无证行医行为;协助卫生监督所查处无证行医行为。
四、发现卫生监督协管范围内违法行为及时报告。
协助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五、完成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和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一、禁止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收受贿赂;二、禁止工作时故意刁难、拖延或者不作为;三、禁止无法定依据的收费;四、禁止与被监督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五、禁止接受管理相对人安排的任何休闲娱乐活动;六、禁止执行任务时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七、禁止泄露监督工作机密及被监督单位的商业技术机密;八、禁止参与有损卫生监督协管员形象的活动。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一、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规定职责,深入辖区集镇、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委人员、乡医、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委工作人员或乡医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与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所。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市卫生监督所。
五、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或卫生监督信息员参加。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一、根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发展需要,适时选派卫生监督协管员到市内外参加法律、法规、规章及专业技术理论和技能等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
二、积极鼓励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通过自学等形式自行完成法律专业和相关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做到学以致用;三、结合我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群众投诉举报主要包括电话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
卫生监督协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
一、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1、卫生监督协管室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4、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1、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3、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
市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并告知投诉人。
4、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
五、接到举报、投诉事件报告的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在不能处理的情况下,未及时向院长、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或漏报、瞒报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即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责任区域内落实案件处理,全程跟踪,协助办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或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较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案转交和处理工作。
三、案件转交前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事实,并填写协管员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处理意见。
四、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起交市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市卫生监督所相关经办人要签字受理。
五、市卫生监督所在查处该案件时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
六、市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
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一、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人才竞争环境,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