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全文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第二章道路运输企业的组织管理第五条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所从事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车辆;2.有正常的运营资金和安全保证;3.有与所从事运输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对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管理,保证运输安全;5.其他与所从事运输业务相关的条件。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满足工作要求。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适量的安全设备、设施和工具,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技术装备。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道路运输活动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道路运输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2.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或者超时运行;3.严格控制车辆载重和乘员数量,确保安全运输;4.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5.运输过程中,应当加强运输车辆和货物的监管,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问题的发生;6.依法履行运输合同,确保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活动中涉及特种运输车辆的,应当按照特种运输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特种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篇)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车辆运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1.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机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和推行本制度。
2. 具体执行和监督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三、车辆管理1. 所有经营公路货运的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验和年检。
2.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超载或超限。
3.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修养护,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需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修。
4. 车辆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和安全标志,且车辆驾驶员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
5. 车辆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超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四、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要求具有一定的道路驾驶经验。
2.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且参加相关考试评估。
3. 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并在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4.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五、货物管理1.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运输违禁品或危险品。
2. 货物必须进行合理的包装和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损坏或危险。
3. 货物运输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目的地或转卖货物。
六、安全检查1.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驾驶员和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责令整改。
2.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3. 驾驶员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事故现场的安全,并及时报警和组织人员救助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1.1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玉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肖亚庆2019年11月10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十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道路运输经营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驾驶员管理1. 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四、车辆管理1.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定期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六、事故处理1. 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2. 及时报告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和制定改善措施。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八、应急管理与救援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安全投入与保障1.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十、持续改进1. 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2. 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系数。
通过以上十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交通厅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和范围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
第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应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资质条件,把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应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应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能够适应职业要求。
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应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站、上车,防止超员车辆出站。
第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应严格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坚持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坚持“关口前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第二章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第九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的开业条件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以下安全生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经营许可或允许继续经营。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玉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肖亚庆2019年11月10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八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限。
2. 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建立和完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确保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
3.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立培训计划和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5.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减少和控制事故风险。
6.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机制,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7. 安全生产事件处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件的报告、处置和追责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和经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公司概况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总则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职务:法人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____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道路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运输活动的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企业安全管理责任1、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二、驾驶员管理1、严格驾驶员的招聘标准,对其驾驶资质、从业经历、安全记录等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招聘的驾驶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驾驶技能。
2、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3、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记录其日常驾驶行为、违法违规记录、事故记录等,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4、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任务,避免疲劳驾驶。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驾驶员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三、车辆管理1、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购置、维护、检测、修理、报废等全过程进行记录。
2、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带、防滑链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当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四、运输过程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避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2、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货物的装卸管理,确保货物的装卸安全,防止货物掉落、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4、遇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暂停运输、调整路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发布:2019-03-02实施:2019-03-18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效力级别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发布日期2019-03-02实施日期2019-03-18发布机关国务院法律修订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门路运输管理,应当公正、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门路运输经营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职员,应当吻合以下条件:(一)获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门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游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货物运输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及车辆驾驶员。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货物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3.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升驾驶员的技能水平;4. 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6. 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检查和巡查。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车辆应当符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经过年检并取得合格标志;2. 车辆的装载货物必须符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超载、超高、超宽;3. 车辆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如防抱死系统、防侧翻系统等;4. 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定期的体检和培训;2. 熟悉道路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3. 具备安全驾驶技能,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4. 保持良好的驾驶纪律,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驾驶员的安全。
1. 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2. 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建立驾驶员扣分制度,对违章驾驶的驾驶员进行惩罚和教育,严重违法行为可以暂停其驾驶资格;3. 道路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旅客、旅游、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适用于本办法。
城市公交、农村便民车、出租汽车和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办法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行政管理未来1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按职责负责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安全管理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对承包、挂靠车辆实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台以上车辆的运输企业设置专职机构,其他运输企业应设置兼职机构或设专职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按每100台营运车辆不少于2人配备。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持安全管理资质证件上岗。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道路运输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规章制度,是指国家关于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管理人员。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规章制度。
第二章道路运输管理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维护,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保障驾驶员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履行道路运输合同,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及时、准确到达目的地。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管理规章制度,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第三章道路运输安全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旅客和货物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旅客和货物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旅客和货物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报告道路运输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八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交通
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依法
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会更加详细,包含更多的条款和具体规定。
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时,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实际情况。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篇)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____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____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____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5,发生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____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____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____至____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____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人签名或单位盖章: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货物运输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旨在确保企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原则如下: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零事故、零伤亡、零环境污染。
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4.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5.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6.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7.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
(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5)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修订。
2. 工作机构企业设立以下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改。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安全技术改造。
(3)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安全稳定。
(5)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修订,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确保实施。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第七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八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旅客运输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汽车客运站经营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协同做好对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安全主体职责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应当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足额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四)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企业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人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五)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实施;(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驾驶人员负有安全驾驶的责任。
第四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标准。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合理安排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保障驾驶员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情况,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应当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违法超速、疲劳驾驶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休息,确保身心状态良好,保障安全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按照企业要求,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并及时上报车辆故障情况。
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做出相应的记录。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部门、卫生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安全。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数据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获取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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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1)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 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 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2、安全例会主要内容:(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
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1、对运输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8、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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