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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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自查报告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制造良好进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型建设,依照《转发吐鲁番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吐市群组方法[**]55号),现就吐鲁番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事情报告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事情

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权进行了清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发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自治区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经清理合并后国土资源治理部门的审批项目

1、集体土地征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治理法方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查。

设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治理法〉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四条。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4、农用地转用审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方法第三十一条。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5、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九、六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治理法方法》第三十三、四十六条。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6、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九、六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治理法方法》第三十三、四十六条。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7、暂时用地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七条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8、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权抵押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十一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登记方法(政府令96号)。《土地调查条例实施方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五条。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9、土地使用权登记(含划拨、转让、抵押)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十一条、《土地登记方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和《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

登记方法(政府令96号)。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10、土地登记及土地证书工本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十一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11、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依照《土地治理法》第五十八条、《土地登记规则》第六章“注销土地登记”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资函215号的有关规定精神。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12、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院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13、行政收费许可项目:

(1)划拨土地收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其他补偿费。

(2)新菜地开辟建设基金收入:新菜地开辟建设基金。

(3)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土地出让总价款。

(4)补缴的土地价款收入:补缴的土地价款。

(5)土地复垦费收入:土地复垦费。

(6)土地闲置费收入:土地闲置费

(7)土地登记费收入:党政机关、团体的土地权属调查费;企业的土地权属调查费;事业单位的土地权属调查费;城镇居民的土地权属调查费;农村居民的土地权属调查费;开辟利用国有农用地的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

(8)地治理费收入:土地征迁治理费;非农业建设征拨未利用土地治理费;暂时用地治理费-施工和勘探用地;暂时用地治理费-经营性用地;暂时用地治理费-其他暂时用地。

(9)耕地开垦费收入:耕地开垦费。

(10)其他缴入国库的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暂时用地许可证;土地勘界许可证;

设定依据:新计价房[**]500号、新计价房[**]470号文件。

(11)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12)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设定依据:新财建[**]2号、新国土资发[**]820号文件。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14、砖瓦用粘土矿、砂石料矿采矿权审批(采矿权新立、连续、转让、变更、注销)

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治理方法》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15、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0号《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治理规定》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我局原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中的“采矿权”出租、抵押事项取消,对别属于行政许可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作为政府实施治理的必要手段予以保留的,我们也都加以规范。经清查,没有发觉越权越级或违规审批的现象,也没有接到涉及行政审批的投诉。

二、规范审批行为和提高行政效率事情

一是规范审批行为。我们明确了吐鲁番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事大厅的唯一受理点,规定申报材料一律由窗口直接受理,杜绝了原来“多头受理”妨碍时效的现象。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坚持并贯彻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充分授权给窗口。将审批权限整体前移,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私人用地、抵押登记、分割登记等申请,可先由窗口办事大厅直接受理、代审,为更好地配合窗口做好各项工作,建立了局领导轮流到窗口值班制度,每星期一下午由一名领导到窗口坐镇指挥,提高了窗口运行效率。

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一)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抓好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公开制度、采矿权有偿出让的信息交易制度、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完善建设用地审批的供地打算、征收标准、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矿业权的设立、变更等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市场的健康进展。

(二)在内部会审制度建设方面。要紧抓好建设用地报批的项目预审、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审、城镇国有土地资产处置会审、矿业权行政审批内部会审等。年初,我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收文、办文、发文工作程序,对涉及到和矿业治理的行政许可进行了明确规范。经过采取这些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三)在现代行政程序建设方面。拟设行政电子;已设交易信息显示屏,别间断地发布土地、矿产资源信息事情。增强土地审批、交易矿业审批等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自觉同意广阔群众的监督。

(四)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方面。我们要紧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错案制度,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等。明确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行政部门、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咨询题和别脚

要紧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和自觉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审批运作机制还未摆脱原有的轨道,审批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还有不少别尽如人意的地点。待经济允许的时候,实行电子政务审批。这都需要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简政放权自查报告(二)

省审改办、省政府督查处:

依照省审改办《对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降实事情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于近期对省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降实事情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事情报告如下:

一、紧紧环绕简政放权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迅速动员,全面部署

十八大以来,工商机关作为政府从事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承担职能转变、治理体制改革等任务特别繁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反复研究,成立领导小组,由郭局长亲自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由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和协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事情和咨询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将改革任务进行细分,限时完成。并且召开会议,对全省工商系统进行动员和部署,确保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识到位、行动积极。各地迅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把握简政放权的工作指向,健全制度,优化流程、确保降实

(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我局依据国务院和工商总局有关注册资本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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