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公文与应用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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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公文写作”是“应用文写作”下面的一个子概念,也就是说,公文写作是应用文写作的一种,但应用文写作不仅仅包括公文写作。要弄清这两者的异同,主要是弄清“公文”和“应用文”这两者的定义有什么异同。
所谓“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事务作用的载体。广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文件、调查资料、记录、登记表册等。狭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所谓“应用文”,是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为处理实际事物而写作,有着实用性特点,并形成惯用格式的文章。应用文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文体,是人们传递信息、处理事务、交流感情的工具,有的应用文还用来作为凭证和依据。
从上面两个定义就能看出来,“公文”说直白点是指单位处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格式的文字材料,严格意义上的党政机关公文都有专门的公文处理条例和固定格式,比如有明确的15种文种等等,形式上的要求清晰而严格。“应用文”则不仅仅限于单位,包括个人在内,只要是为了一定的实用目的、具有一定惯用格式的文字材料,都是应用文。
如果我们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的15种文
种作为公文的一般范围的话(其实实践中一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使用的公文也不仅限于这15种,党政机关则比较严格地执行这个标准和范围),有一些应用范围比较广泛的公文文种,其实也是各类“应用文”写作的重点,如“通知”、“函”等等。但应用文不仅仅限于这15种文种的范围,比如个人出具的借条、私人或者商务活动的邀请函、请柬等,这些都是应用文,但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公文了。
应用文包括的范围很广,应用文是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在工作、学习与日常生活等社会活动中,用以处理各种公私事务、传递交流信息、解决实际问题所使用的具有直接实用价值、格式规范、语言简约的多种文体的统称。
应用文的分类主要有:党政公文、事务文书、专业文书等大的类型,每种类型里面又分为很多具体的文种。
公文广义指公务文书,只要是处理公务的都算是公文。狭义的公文指党政公文,具体有15种。
公文是应用文的一种类型。公文比一般的应用文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体式格式更加规范,处理程序更加严密。
公文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其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格式的文书
公文的基本特征:法定的作者;权威性;程式化。
公文的特点
1、公文是由法定的作者制成和发布的。法定的作者是公文与
其它报刊、图书、资料上发表的着作、文章等在来源上和出处上的不同。
公文虽然也是一种应用文,但它不是谁都可以随便写的。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
2、有法定的权威和效力。作为机关的喉舌,代表机关发言。一份文件代表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反映与传达了它的制发机关对于某项工作问题所作出的决断和意见,收到的机关可以作为办事的凭据。
3、公文有特定的体式并需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
为了维护公文的严肃性,保证它的效用和方便文书处理工作,撰写公文须按照规定的体式进行。体式指文体的格式、程式任何机关不能标新立异,各行其是。公文的制发和处理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4、公文有现实执行效用。从一份文件来说,都有它的特定效用,代表它的制发机关赋予它的具体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