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实施细则
轨行区管理制度
轨行区管理制度一、前言轨行区是指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行驶区域范围,包括轨道、轨枕、轨距、轨道结构、车辆安全带等。
轨行区管理制度是确保列车和乘客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管理制度展开讨论,探讨其内容、实施和应对措施等方面。
二、轨行区管理制度内容1. 轨行区划分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运行规模,将轨行区划分成站场区、区间区和站台区。
站场区是指列车进行停靠、进出调车等操作的区域,需设置信号设备确保安全。
区间区是列车运行的区域,需设置信号设备和轨道检测设备。
站台区是列车进出站的区域,需设置站台边界设施和监控设备。
2. 轨行区安全设施轨行区内应设置进入口和出口,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
另外,还需设置信号灯、报警装置、轨道检测设备、自动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以提高列车运行的安全性。
3. 轨行区巡视与维护轨行区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轨行区的巡视,检查轨道、信号设备、站台边界设施等是否完好,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另外,轨行区内还需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 轨行区风险评估轨行区管理人员应根据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情况,对轨行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同时,还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轨行区通行许可轨行区内仅允许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通行,其他人员严禁擅自进入轨行区。
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人员的权限,制定轨行区通行许可规定,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
6. 轨行区管理责任制轨行区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轨行区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轨行区管理制度的实施1. 推动制度化建设轨行区管理制度需要得到轨道交通系统公司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应将相关制度纳入公司管理制度体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2. 完善培训机制对轨行区管理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管理、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轨行区管理
轨行区管理第二十四条轨行区照明由轨行区总负责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隔离围护、警示标识及消防器材,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
第二十六条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果损坏则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裁定。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或者装袋整齐堆码在线路两侧,定期进行清理,人走场清,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第二十八条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防护工作,防护人员需穿反光背心,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的施工。
2.在轨行区进行测量、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作业的施工。
3.在轨行区作业,人员、材料、机具侵入轨道车等车辆限界的施工。
4.除轨行区管理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施工时在线路上使用手推平车、单轨车等。
5.在车站站台上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侵入车辆限界。
第二十九条在未封锁的区间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根据情况和规定设置黄色或红色防护信号标志,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侵限物品。
第三十条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距离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曲线地段要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设置方位有利于机车司机瞭望,不能遮挡。
防护的具体要求如下:1.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从事专职防护工作。
2.防护员在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携带的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用品性能良好。
3.施工时如果对列车运行有影响,不能确定是否允许列车通过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信号标志,停车后通知列车的司机和车长,并做好记录;侵限物品撤出后防护员才能撤除防护。
4.如果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施工点间距超过200米时,必须在每个施工点都安排防护员,跨区间施工无论施工点间距的大小,都必须安排防护员进行防护。
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查清人数后, 向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消点,撤出轨行区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轨行区的人数和工 机具相同。如有变化,消点时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看管方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 限。
第二十五条 轨行区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并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全面负责。
第二十三条 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应配置专职施工负责人管理,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须学习 轨行区管理办法并经培训和交底,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穿戴标记本单位名称的反光服和安全帽才 能进入轨行区施工。
第五章 轨行区施工安全用电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轨行区临时照明由铺轨单位负责,临时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并符合安全用电相关规 定,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不得在照明线上私拉乱接。
第二十一条 在未封闭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防护灯,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
时躲避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
第二十二条 任何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禁止吸烟,施工现场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 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各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做好垃圾清理工作,未使用完材料堆放整齐、稳固, 不得侵限为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通报 其单位并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 4、 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 制止、指正并向上级汇报; 5、 如发现违章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的轨行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轨行区范围包含正线、 辅助线、停车场等行车区域。
轨行区管理办法范本参考
轨行区管理办法范本参考一、总则轨行区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运行的区域,包括轨道、道床、隧道、桥梁等设施。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运营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轨行区的人员、设备和作业活动,包括运营单位、施工单位、维修单位、设备供应商等。
二、管理职责(一)运营单位职责运营单位是轨行区管理的主体,负责轨行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轨行区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轨行区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组织开展轨行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进入轨行区的施工、维修等作业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管,确保作业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轨行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单位是在轨行区进行施工活动的主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运营单位审批。
2、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防止施工对运营造成影响。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和杂物,保持轨行区的环境整洁。
(三)维修单位职责维修单位是在轨行区进行设备设施维修活动的主体,负责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维修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运营单位审批。
2、按照批准的维修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3、加强维修现场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防止维修对运营造成影响。
4、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及时记录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建立维修档案。
三、进入轨行区的管理(一)人员进入轨行区的管理1、所有进入轨行区的人员必须经过运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进入。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供列车或车辆行驶的线路范围。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和运营效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的管理要求、安全措施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轨行区管理要求1. 安全第一:轨行区是轨道交通的关键部分,管理者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行车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2. 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3. 环境整洁:轨行区需要保持整洁干净,避免杂物杂草的堆积,以确保列车或车辆行驶的安全和顺利。
4. 定期维护检查:对轨行区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二、轨行区安全措施1. 设立标志标线:轨行区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志标线,指示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限制区域,避免误操作。
2. 安装信号设备:在轨行区的出入口处,应安装信号设备,确保车辆进出轨行区时的安全。
3. 防护设施建设:根据轨行区的特点和需要,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围栏、护栏等,以确保轨行区的安全。
4. 制定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对轨行区的日常运营、安全检查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符合标准。
三、轨行区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轨行区投入运营之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制定管理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轨行区的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巡检:安排专人对轨行区进行定期巡检,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清理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应急处理:在轨行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列车或车辆的安全。
5. 完善培训教育:对轨行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轨行区管理的挑战与应对1. 人员素质:轨行区管理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轨行区的安全运行。
轨行区管理办法本月修正简版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1. 引言轨行区是指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的行驶区域。
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轨行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实施细则。
2. 轨行区划分2.1 主线轨行区主线轨行区是指地铁或有轨电车的正常行驶区域,一般由上下行构成,以保证车辆的平稳运行。
2.2 站台轨行区站台轨行区是指地铁或有轨电车进出站时经过的区域,其安全和顺畅运行对乘客的乘降有着重要影响。
2.3 联络线轨行区联络线轨行区是指连接不同区段的轨道交通线路,用于保障不同线路之间的交通衔接和调度。
3. 轨行区的标识和标线为了使乘客和驾驶员对轨行区有明确的辨识和指引,轨行区应进行标识和标线的设置。
标识和标线的颜色、形状和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与更新。
4. 轨行区的安全管理4.1 安全检查轨行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轨道的平整度、弯道的曲率、道岔的开关情况等方面的检查,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2 设备维护轨行区的设备,如信号设备、分离区设备等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应急处理对于轨道交通事故、突发故障等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乘客和运营人员的安全。
5. 轨行区的交通管理5.1 限速管理根据不同的行车区段和条件,制定不同的限速规定,确保车辆行驶在安全和稳定的速度范围内。
5.2 车辆间隔管理为了保证轨道交通的运营效率,需要严格控制车辆之间的间隔,避免发生车辆相撞等事故。
5.3 人员行为管理轨行区内严禁乘客和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6. 轨行区的应用技术6.1 信号控制技术信号控制技术是轨行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信号灯设置和信号机械设备的运行,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6.2 轨道电路技术轨道电路技术是轨行区电气系统的核心技术,通过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管控,保证轨行区的安全和畅通。
轨行区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出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轨行区管理办法》。
二、轨行区划分1. 轨行区的定义:轨行区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正常行驶的区域,包括轨道、道床等。
2. 轨行区划分:根据列车运行速度和行驶方向,将轨行区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上行线:即列车正常行驶的方向为上行方向的轨道。
- 下行线:即列车正常行驶的方向为下行方向的轨道。
- 双向线:即列车可以双向行驶的轨道,包括上行线和下行线。
三、轨行区管理责任1. 轨行区管理责任的划分:轨道交通系统的轨行区管理责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轨行区线路的日常巡查、维修工作,并确保轨行区的安全运营。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轨行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管。
- 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在轨行区内乘坐列车时,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责任:- 加强轨行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轨行区存在的安全隐患。
- 定期对轨行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轨行区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 建立健全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轨行区安全管理1. 轨行区安全设施:轨行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轨道防护栅栏。
- 盲道警示标线。
- 火灾报警器。
- 紧急停车按钮等。
2. 轨行区安全指示标志:在轨行区的关键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指示标志,以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遵守规定。
3. 轨行区巡查与维修:轨行区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定期对轨行区进行巡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轨行区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轨行区交通管理1. 乘客乘车安全:乘客在轨行区乘坐列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站台上行人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要站在黄线以外。
- 乘车时应排队有序,不得拥挤。
- 上下车时要小心,注意车门和站台间的缝隙。
2. 轨行区交通违法行为:在轨行区内,以下行为被视为交通违法行为:- 越过安全栅栏进入轨行区。
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地铁2号线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地铁2号线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目录一、目的 (2)二、适用范围 (2)三、部门职责及岗位划分 (2)四、施工分类及施工进出场制度(请销点制度) (4)五、轨行区施工计划申报 (4)六、轨行区施工计划审批 (5)七、轨行区施工计划实施 (5)八、轨行区施工计划调整 (6)九、制度落实 (6)十、安全规定 (7)十一、信息通报流程 (7)十二、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的奖惩细则 (8)十三、附表 (12)一、目的进入轨行区内的机电设备运输和安装等施工作业是成都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轨道区域内的施工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进度,规范轨行区施工的计划调度管理,使各参建单位明确轨行区施工作业的各项办理程序和各自的职责,根据《成都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和《成都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地铁2号线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一)、所有进入轨行区(包括车辆段、停车场)或影响轨行区的施工作业,作业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另有规定时终止。
三、部门职责及岗位划分成都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工程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由建设分公司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轨道1标段调度以及轨道2标段调度负责。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织构架如图1所示。
计划调度小组计划实施组图1 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织机构图建设分公司总工程师任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总体分部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分部派员组成。
(一)、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的各项管理工作,协调轨行区的相关事务,负责各项与行车相关工作的策划、审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计划调度会议安排相关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建设分公司的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
(二)、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副组长协助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工作,定期参加计划调度会议,监督和检查各实施组的计划落实情况。
地铁施工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地铁施工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项目轨行区从铺轨单位接管自移交运营单位期间,进入轨行区相关作业管理。
轨行区的范围包括区间(含风井、风道、联络通道)、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1米范围(含上空)。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第三条在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项目部设置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组员为安质部长、工程部长、调度(含工区)、各工区领导班子。
第四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调度室,配备专职调度员,负责作业计划的申报和定期巡查。
第三章出入口管理第五条按照轨行区管理办公室要求申请办理出入卡,出入卡应记录持卡人员基本信息。
第六条出入人员均应持卡,并经现场保安核证登记后方能进出。
原则上不允许作业人员异地离场,因特殊情况确需异地离场的,需经出口、入口保安核实确认后方可出场。
第七条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作业负责人需核对作业人员信息,如发现人证不符情况严禁进入。
施工作业负责人应在施工作业时随身携带作业票以备查验。
第四章施工计划管理第八条轨行区计划实行报批制度。
每月二十日前提报下月的计划申请表(附件三)至轨行区管理办公室审核。
每周三18:00 前提报下周的计划申请表(附件三)到轨道施工单位调度组审核。
每日14:00前将次日计划提报给调度组审核。
项目部及工区调度及时收集审批后发布的计划。
第五章请销点管理第九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调度组于每日17:00 前公布次日施工计划,并下发作业票(附件六)。
特殊情况下,临时申请施工的必须提前一天向轨行区办公室申报,并提交临时施工计划申请表(附件四),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轨行区作业。
每周的临时施工计划申请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需报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作业人员凭作业票及出入卡,按作业票明确的作业时间、区段、指定的出入口等内容,经由施工作业负责人带队进入轨行区。
贵阳地铁项目部轨行区管理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行车指挥机构(调度所)与职责 (2)第三章运输班组设置及人员职责 (4)第四章施工管理 (6)第五章运输管理 (8)第六章道岔管理 (9)第七章手推平板(含梯车)管理 (10)第八章轨行区限界及加固 (11)第九章列车车次的规定 (12)第十章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12)第十一章司乘人员交接班制度 (13)第十二章针对长大下坡道行车工作“重点卡控事项” (14)第十三章运输人员证件 (16)第十四章相关考核办法 (16)第十五章附则 (16)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轨行区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轨道运输工作的管理,实现项目部“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管理目标,本着“施工生产,安全第一”的原则,贯彻行车工作“高度集中,职责明确、逐级负责”的管理理念,为充分发挥参建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安全责任心,保证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此办法,依据公司《城市轨道轨行区运输管理办法》、《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轨行区管理办法》和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参与本项目轨行区运输生产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条根据贵阳轨道交通项目部的施工组织方案和现场施工生产的实际需要,项目分别在金阳车辆段、雅关站、大关和大寨区间设3处铺轨基地,各作业面。
计划左右线交替向前推进,只保留一个作业面正常施工。
第三条施工期间涉及多家单位交叉施工,严格执行贵阳市轨道交通公司下发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二章行车指挥机构(调度所)与职责第四条根据轨行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部设中心调度室(调度所),是项目部的行车指挥机构负责施工期间全线的行车指挥工作,设调度主任一名,分别在金阳基地、雅关基地、大大基地各设调度员一名。
附图第五条调度室工作职责1、详细了解项目的重难点施工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实际工作中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上呈下达、准确及时;2、负责施工期间全线的行车指挥工作,统筹规划全线区间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计划的申请,合理安排各单位的交叉施工,负责轨道车运输计划及区间施工交叉作业的统筹安排;3、轨道施工期间,调度室以工程调度组织为主,经常添乘了解行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合理的安排;4、焊轨施工期间,调度室要以组织轨行区的行车和施工为主要工作,安全有序的组织行车和施工;第六条岗位职责一、调度主任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本项目的施工生产,协调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和汇报;2、掌握各基地的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根据施工的需要合理组织行车,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地进行;3、严格按照《技轨》、《行规》、公司运输部下发的管理办法、《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轨行区管理办法》、项目部下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行车;4、负责召开轨行区施工协调会议,协调组织轨行区管辖范围内的施工计划和行车计划的审批及请销点,并将轨行区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5、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现场施工的需要以及区间占用的情况,及时、正确的发布调度命令,随时掌握管内车组的位置并做好行车记录。
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轨行区间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轨行区间,包括车站、线路、隧道、桥梁、涵洞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2.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 科技支撑,持续改进。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轨行区间安全管理水平。
4. 法规先行,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轨行区间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2. 设立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要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工作。
五、安全管理制度1. 轨行区间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对轨行区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2. 轨行区间施工、维修管理制度(1)施工、维修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施工、维修安全。
(2)施工、维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维修质量。
3. 轨行区间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2)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轨行区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5. 轨行区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2)严格执行交通信号规定,确保行车秩序。
六、奖惩措施1. 对在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轨行区间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轨行区管理办法
武汉地铁七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轨行区管理办法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各施工单位:为解决轨道施工及设备安装、装修期间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土建承包商完成结构施工并移交给轨道承包商进场施工后,所有轨道的车辆(设备)限界范围内。
即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以内的所有范围内、区间两侧距离轨道中心线2.6m范围内,上空4.4m范围内,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等。
本办法所称行车限界是指保证轨道车辆安全通行的尺寸要求,即所有施工设备、机具、材料和临时搭建的脚手架等不得侵入高以轨面标高4.0m、宽以轨道中心两边各1.7m(即宽3.4m)的范围内。
本办法管理范围为在轨道工程施工作业阶段,需要在轨行区建筑限界内施工作业或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一、轨行区作业危险因素在轨行区施工、运输过程中,存在下列危险有害因素:1、因人员与正在运行的轨道车抢道或避让措施不当,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2、因人员在轨道上行走、坐卧、休息,而产生碾压危险;3、因施工作业,不设置正确的防护措施,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4、因施工用工机具和物料侵入轨道车辆行车界限,使正在运行中的轨道车脱轨、倾翻等危险;5、因轨道运输车辆超宽超限,与现有构筑物产生碰撞等危险。
二、轨行区的管理机构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地铁公司”)是轨行区日常施工的协调部门,负责各单位施工计划的协调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为地铁公司授权委托的轨行区管理单位,轨行区的行车运输由轨道施工单位负责调度、管理。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并组建轨行区调度指挥中心(下称“调度中心”),成员由铺轨单位的轨行区调度员和申请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其它各沿线施工单位指派的联络员(调度员)担任,负责与轨行区管理单位对轨行区各自的施工作业进行协同对接监管。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轨行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
第三条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专用通道,包括轨道、轨道道床、架空线缆、信号设备等。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责任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是轨行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制度,保证轨行区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轨行区的设计、建设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维修,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第六条轨行区的管理包括轨道的维护保养、信号设备的运行维护、隧道的安全检查等。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轨行区管理措施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运行。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检查,确保隧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确保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信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准确和可靠。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行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众可以通过热线方式、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轨行区管理问题。
第十四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的隐私进行保护。
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轨行区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轨行区作业、巡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轨行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轨行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3. 作业人员:遵守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作业前安全检查(1)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轨行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无障碍物、无安全隐患。
(2)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作业前安全会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作业任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 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1)作业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作业负责人报告。
(3)作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3. 作业后安全检查(1)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物品和安全隐患。
(2)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4. 轨行区巡查(1)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轨行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应急处置(1)发生轨行区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置。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各施工、监理单位:为合理解决各施工单位在轨行区范围内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行车安全事故,确保全线施工作业安全、平稳、有序地推进,特制定《XX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修订)》。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XX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地铁建设工程铺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作业之间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轨行区管理是指依据“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建管公司铺轨项目负责人现场统筹领导和具体协调下,由铺轨单位承担轨行区管理总负责单位职责,筹建联合调度室,具体负责对相应管段已完成铺轨的正线线路和车辆段线路实施轨行区管理工作,其他需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单位应服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轨行区管理的范围包括:1.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范围(含上空);2.单圆隧道:单圆隧道内全部空间;3.矩形隧道及地面线: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以内。
第三条接触轨等需在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承担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但经过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协调确认后可以承担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XX地铁建设工程各线路轨行区范围内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
进入轨行区前均应先提出申请,在征得批准,经统一安排后,方能进入轨行区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特大质量事故,遏制较大和重大质量事故。
确保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内施工各道工序可控,真正实现标准化管理,XX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轨行区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负责轨行区的施工总体协调及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原则上设在铺轨标项目部。
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办法-最新版
***轨道交通集团(工程施工期)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期轨行区范围(以下简称轨行区)内各阶段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任何活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工程施工期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机构第四条轨行区管理组织设两级管理机构:第一级是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成立,具体领导协调轨行区管理工作;第二级是轨行区调度办公室(以下简称调度室),轨行区工程施工期阶段由铺轨施工、监理单位及各申请单位组成,并具体负责轨行区日常管理。
第五条长春地铁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安委会、工程管理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六条工程施工期领导小组架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员:第三章施工期轨行区管理第七条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是指由土建单位交付给铺轨单位的所有工程部位,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一)车站: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二)隧道:整个隧道内部空间;(三)高架:车站及区间。
第八条本阶段进入轨道交通轨行区范围内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机构分工与职责第九条各部室分工为:安委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轨行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督促调度室做好轨行区调度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铺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轨行区的巡道检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督促车站安装施工单位做好属地管理;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安质部:负责制定并补充、完善本管理办法;负责检查、抽查、督促铺轨施工及监理、各申请单位及相关车站属地管理单位员汇总报告。
轨行区管理细则
c)土建专业人员在对隧道、桥梁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区间旁通道门体、围墙 隔离设施等方面的检查;
d)巡视人员在登乘检查中必须携带登乘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携带轨行 区设备应急处置所需工具包,在现场步行检查中,根据安全要求穿戴工作服 装及劳防用品,并携带轨行区设备应急处置 所需工具包。轨行区设备应急处 置工具包中应包括如手电、老虎钳、螺丝刀、扳手、捆扎带、电笔等;e)巡视人员应做好检查的相关记录。
d)在巡道过程中登车巡视人员不得干扰司机工作;
e)登车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告知司机,及时停车,可以快速处理的问题(如 触网上塑料袋)应按照即知即改的原那么立即处理,不能单人完成处置的,需 报维保调度,由维保调度通知各专业的专业抢修职守点抢修,尽快排除问题, 恢复通车;
f)登车巡视结束后,向公司调度汇报巡视情况,无论是否发现问题,均要求 填写登车巡视记录单,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需汇总至生产计划部调度室,由 其统一存档。
5.2登车巡视人员管理要求:
a)登车巡视人员必须熟悉运行图பைடு நூலகம்排和巡道车发车时间;
b)登车巡视人员需提前联系相应线路运转,了解巡道车发车时间,在发车15分钟前到位,到该线运转值班室、车控室进行巡视登记并候车,并向行车调 度汇报;c)多专业人员联合巡视作业时,公司质量安全部需与各专业单位联 系,确定各专业单位登车巡视人员,并将其他单位登车巡视人员信息告知我 司登车巡视人员,我司登车巡视人员在登乘前主动联系其他专业人员,确保 人员到位,在巡视过程中通力合作,发现问题一同处理。
Q/SD-WBZ- FJ-BD-G1-2018附录E
(规范性附录)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地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喜爱和使用。
然而,在地铁线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轨行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管理办法展开论述,从管理的必要性、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的挑战以及改进轨行区管理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管理的必要性1.1 保障乘客安全轨行区作为地铁车辆行驶的核心区域,乘客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通过对轨行区的严格管理,可以确保乘客在地铁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合理的轨行区设计,如设置有效的屏障、信号灯以及紧急停车装置等,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 保护设备设施轨行区管理还能够有效保护地铁设备设施的安全。
通过规定只有经过认证和培训的人员才能进入轨行区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设备设施的损坏,并提高其使用寿命。
1.3 维持良好运营秩序轨行区管理还有助于维持地铁的良好运营秩序。
通过规定乘客进出站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限定行李物品的尺寸和数量等,可以有效减少人员拥堵,提升乘车效率。
同时,合理的管理措施还能够防止不法分子对轨行区进行破坏和危害地铁线路运营。
二、管理的主要内容2.1 人员管理轨行区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
包括轨道巡视员、维修人员等。
他们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轨行区的特性和安全规范,保证日常作业时的安全。
此外,还要加强对职工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在轨行区执勤期间严守纪律。
2.2 设备管理一个完善的轨行区管理办法应该建立起对设备的管理体系。
包括了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和紧急故障处理等环节。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设备故障对地铁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3 安全防护措施轨行区管理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例如,设置防护栏杆、安装摄像头、引导标识等,以确保乘客和职工的安全。
同时,还需建立紧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迅速地做出反应。
三、管理的挑战3.1 矛盾调和轨行区管理涉及到诸多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轨行区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特制定本轨行区管理办法。
二、定义1. 轨行区:指地铁、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区域。
2. 轨道交通:指在固定轨道上运行的交通工具,包括地铁、电车等。
3. 轨行区管理:指对轨行区内车辆、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活动。
4. 措施:指为实施轨行区管理而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方法。
三、轨行区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轨行区管理工作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和事故。
2. 公平公正:对乘客和工作人员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任何个体。
3. 高效运营:通过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流程优化,提高轨行区的运输效率,减少拥堵和延误。
四、轨行区管理措施1. 客流控制:采取人工或技术手段对轨行区内的客流进行合理控制,确保乘客安全有序乘车,避免超员情况发生。
2. 安全检查:加强对轨行区内车辆和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候车秩序:通过设置候车区域标识和引导人员,引导乘客有序排队候车,避免拥堵和混乱。
4. 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5. 乘务人员培训:加强乘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乘客的能力。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轨行区管理办法的乘客或工作人员,将被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因违反管理办法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监督与评估1. 轨行区管理工作将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2. 听取乘客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办法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作废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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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4号线及支线 IV-GS-02标轨行区管理细则编制:复核:审核:中铁三局集团市轨道交通4号线轨道工程02标段项目经理部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机构组织与职责 (3)第三章计划管理 (9)第四章轨行区作业管理 (11)第五章安全与防护 (17)第六章处罚 (20)第七章附则 (22)地铁4号线及支线IV-GS-02标轨行区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协调各参建单位在地铁 4号线及支线IV-GS-02标轨行区的施工与运输作业,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建设过程中施工与运输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轨行区,指地铁地铁4号线及支线区间、车站行车区域、出入段线、正线辅助配线铺轨区域以及松陵车辆段段行车区域和天鹅荡停车场行车区域。
其中,车站行车区域是指车站头尾端墙之间的列车行车区域,与车站属地管理的分界为车站站台边缘1m。
第三条本办法自IV-GS-02标与土建施工单位办理轨行区场地移交后开始施行,至与运营公司办理移交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手续后终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地铁地铁4 号线及支线建设期间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作业,进入4 号线及支线轨行区的任何活动(包括工程检查、新闻参访等),所有进入轨行区的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轨行区作业联合调度室1、组成轨行区联合调度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调度室)由铺轨监理、铺轨施工单位、供电施工单位、各申请单位组成。
2、组织机构人员主任:欧阳飞飞联系:主任:世保联系:总调度员:乔巍联系:调度员:郭庆山联系:第六条轨行区作业分调度室1、组成在中铁三局IV-GS-02标项目部(与总调度室共用)和中铁三局IV-GS-02标红庄铺轨基地分别设立轨行区作业分调度室(以下简称“分调度室”)。
分调度室是轨行区作业联合调度室的调度执行机构,负责轨行区管理日常工作。
2、组织机构人员(1)中铁三局IV-GS-02标项目部分调度室调度员:乔巍联系:松陵车辆段调度值班员(编号01):罗春龙联系:松陵大道基地调度值班员(编号02):付永刚联系:办公地点:吴江区庞金工业坊院3号楼中铁三局IV-GS-02标项目部项目部轨行区管理围:正线起点~花港路站站前(DK41+780~DK24+180)及松陵车辆段。
松陵车辆段调度值班员请销点管理围:松陵车辆段及正线起点~路站前(DK41+780~DK36+341)松陵大道基地调度值班员请销点管理围:路站前~花港路站站前(DK36+341~DK24+180)(2)中铁三局IV-GS-02标红庄铺轨基地分调度室调度员:郭庆山联系:红庄站调度值班员:郭庆山(编号03) 联系:天鹅荡停车场调度值班员:周根生(编号04)联系:办公地点:吴中区东吴南路中铁三局红庄铺轨基地轨行区管理围:(1)花港路站站前~红庄站(DK24+180~DK20+055)(2)地铁4号线支线全线(ZDK0+052~ZDK10+765)及天鹅荡停车场。
红庄调度值班员请销点管理围:花港路站站前~红庄站(DK24+180~DK20+055)。
支线红庄站至邵昂路站前(ZDK0+0-ZDK1+683)天鹅荡停车场调度值班员请销点围:地铁4号线支线邵昂路站站前至支线设计终点(ZDK0+052~ZDK10+765)和出入场线及天鹅荡停车场。
第七条轨行区作业联合调度室职责1. 根据各参建单位上报的轨行区作业周、月计划,审核轨行区作业周、月计划。
2. 组织召开周计划协调会。
协调、审批各施工单位申报的轨行区周、月施工计划,签发《轨行区周、月施工计划》。
3. 负责审核、批准轨行区的各项施工、运输计划。
4. 制定轨行区管理细则。
5. 向建设分公司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
6. 处理与轨行区作业相关的事故及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
7. 管理、指导分调度室工作。
第八条分调度室职责1. 向各相关单位下发已签发的《轨行区周、月施工计划》。
2. 组织实施轨行区周(日)施工计划,对各自轨行区管理围作业实施统一的调度指挥与管理。
3. 负责审批日计划,签发《轨行区作业票》。
4. 汇总、分析各项轨行区施工计划指标。
5. 分调度室有权立即终止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任何施工作业。
6. 负责分析、处理、上报与轨行区作业相关的事故及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调度职责1、制定本单位的轨行区作业月、周、日计划及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联合调度室。
2、参加联合调度室组织召开的计划协调会。
3、按要求落实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
4、根据《轨行区周施工计划》,监督本单位各施工队伍的执行。
5、施工当日施工单位调度凭分调度室批准的《轨行区作业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确认,进行进、出轨行区施工的请、销点登记。
6、汇总、分析本单位各项轨行区施工计划指标,并定期上报分调度室。
第十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1. 负责履行本专业工程围监理职责。
2. 负责审核本专业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3. 负责监控管理本专业施工单位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现场实施4. 负责对本专业施工单位在轨行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与检查。
5. 负责协调解决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6. 按时参加周计划协调会。
7. 轨道监理单位还应对各施工单位在轨行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轨道施工单位主要职责1. 负责轨行区的现场管理,及轨行区各施工单位的统一协调工作。
2. 与其他轨行区施工单位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
3. 对轨行区现场作业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要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落实,同时向联合调度室报告。
4. 负责配置轨行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主要设施、设备,包括临时照明、应急照明,临边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火防盗设施以及现场的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等。
5. 委派专人参加联合调度室和分调度室的管理。
6. 派驻车站轨行区值班员。
7. 负责轨行区轨道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
8. 负责轨行区排水及保洁工作。
9. 制定本标段轨行区施工行车、运输方案。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1. 遵守轨行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进出轨行区、安全防护等管理制2.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
3. 服从轨道施工单位在轨行区作业的统一协调和现场管理。
4. 对各自施工围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负全责。
5. 制定本单位轨行区施工安全措施并遵照执行。
6. 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设置本单位施工调度,并将调度人员报联合调度室备案。
7. 与轨道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8. 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本单位、本责任区域轨行区的安全作业负责,并承担安全施工的直接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为施工安全主管,带队施工。
施工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1)每次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先在集合地点清点人数,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与准备工作。
(2)确认施工作业是在批准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凭分调度室批准的《轨行区作业票》向本单位调度确认请点登记后进场。
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对各种安全保护措施进行安排和检查,并与本单位调度保持联络。
(3)负责施工区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其作业人员和自身的人身安全。
(4)负责事故紧急处理的指挥、报告。
(5)在每次撤离工程区域前负责指挥撤除保护措施、进行清道和施工场地的清洁,确保站台、横通道各项临时设施、机具、材料的堆放不侵入行车限界且稳固,并确认其作业人员已携同设备全部撤离施工、轨道畅通。
(6)向本单位调度确认销记。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三条计划分类1. 月计划需进入轨行区进行作业的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经过监理、项管部批准的次月施工计划申请报联合调度室审定。
晚于22日提报的月度计划将不予受理。
联合调度室应在每月26日前完成月度计划的审批,并下发个单位。
2. 周计划各施工单位应依据已审批的月度施工计划于每周四前将经过监理、项管部批准的下周施工计划申请报联合调度室审批。
3. 日计划各施工单位应依据已审批的周计划于每日16:00时前向分调度室上报次日施工计划,分调度室须在每日20:00时前安排好次日施工计划(0:00~24:00时),向各施工单位的调度室统一下达。
4. 临时计划对于临时计划的申请,各申请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分调度室申报,并提交轨行区临时计划施工申请单,分调度室根据现场情况予以批复。
第十四条计划的实施1. 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向本单位调度确认请点,施工单位调度根据《轨行区作业票》和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确认在分调度室驻地、或向分调度室驻铺轨基地值班员请点,经分调度室批准,给予施工作业号(为保证作业令号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作业令格式为:年月日值班员编号-当日请点顺序。
例如:15041001-01)、登记进入时间、地点、人数等后,方可进入。
2.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清查人数后,以书面形式向分调度室进行销点登记。
3. 施工负责人带领持有轨行区作业证的施工人员在车站出入口登记进站,凭《轨行区作业票》在轨行区车站值班员处登记进入轨行区。
4. 请点后,施工负责人及驻地监理在确认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
5. 轨行区作业必须在规定的区段和时间进行施工,严禁超围施工。
6. 施工作业请、销点,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后进行。
严禁施工单位调度在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的情况下进行请、销点。
因施工单位调度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进行请、销点而造成隐患或事故的、追究相关施工单位的责任。
7.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用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必须经设备所属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恢复正常,并通过设备所属单位书面确认。
8. 多方配合作业的施工,有牵头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施工请、销点手续。
9. 未取得《轨行区作业票》的施工,车站轨行区值班员不得允许其进入轨行区作业。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1、计划的检查与控制(1)轨行区施工的各相关专业业主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对各项作业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分调度室和施工单位调度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设备运输和线路使用进行实时调度工作。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围和防护措施等。
(3)分调度室对违反调度计划和作业令的作业行为,应立即发布停止作业的命令,该施工单位对因此停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2、信息的反馈(1)施工负责人应及时向本施工单位调度确认请点、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情况和确认销点。
(2)施工单位调度应及时向所属分调度室进行请点,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情况和确认销点。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管理第十六条施工人员进入轨行区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由施工负责人凭作业票带领进入轨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