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EPC、EMC等几种节能服务模式的共性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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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EPC、EMC等几种节能服务模式的共性与区别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即业主与服务商签订特许权协议,特许服务商承担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服务商向业主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系统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结束,服务商将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业主的一种投资模式。

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目前国内EMC的运作模式和BOT的运作模式有很多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BOT在运营期的收益一般由服务方全部收取,而EMC则由服务方和业主按合同约定比例共同分享节约的能源成本。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设计-采购-施工)

节能环保工程建设行业总承包业务的普遍模式,即服务商承担系统的规划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将系统整体移交业主运行。

EPC+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 Commission (总承包+托管运营)

在系统建设阶段采用EPC总承包的服务模式,在运营阶段采用系统托管运营模式。

系统托管运营模式的应用和推广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节能减排项目运营技术往往与其主营业务技术要求差别较大,而节能减排项目往往结构复杂、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项目建成移交后,对企业承接的操作、维护及管理人员技术素质要求较高。企业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接手节能、减排项目后往往出现运营效果不理想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壁垒等原因,业主在招标确定总承包方时,很难从书面材料中确定投标方案的优劣,而增加运营要求,可以将项目质量风险交给总承包方自己承担,从而规避项目风险。

BOT与EPC+C的最主要区别是:在BOT模式下,服务商以自有资金进行工程投资建设,拥有特许期限内相关资产的所有权,特许期结束后,该所有权转至业主,带有融资性质;而在EPC+C 模式下,服务商全程都不拥有工程相关资产所有权,仅依所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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