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休费计算方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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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

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

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是指适用于辽宁省内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规定和相关政策。

该政策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和福利待遇。

下面将从退休年龄、退休金、医疗保险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退休年龄:根据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规定,职工的退休年龄根据性别和工龄来确定。

男性职工,工龄满35年或年满60岁的,即可申请退休;女性职工,工龄满30年或年满55岁的,即可申请退休。

对于独生子女的职工,可适当提前退休年龄。

二、退休金: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对职工的退休金待遇做出了具体规定。

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的退休金。

退休金的计算是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工资水平以及退休时的工资指数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职工的退休金会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而增加,工资水平和工资指数越高,退休金也会相应增加。

三、医疗保险: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还规定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内容。

职工在退休后,仍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福利待遇。

退休职工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同时,辽宁省还为职工退休后的大病治疗提供了补充医疗保险,确保他们在面对严重疾病时能够获得更好的治疗和护理。

四、其他待遇:除了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外,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待遇。

例如,退休职工可以享受养老金补贴、生活津贴等福利待遇。

此外,对于因工作受伤或患有职业病的退休职工,还会提供相应的伤残补助金或护理费用。

五、退休政策的落实:为了保证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的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执行。

单位应提前通知职工退休的程序和申请流程,确保职工能够按时申请并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

同时,单位还需加强对退休职工的管理和关怀,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总结:辽宁省职工退休政策为职工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和福利。

通过合理的退休年龄设置、退休金计算和医疗保险安排,职工能够在离开工作岗位后享受到相对稳定的收入和医疗服务。

同时,政策的落实也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和努力。

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退休工资计算公式退休工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他补贴(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退休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根据个人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来确定。

(三)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1.3%。

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四)其他补贴其他补贴主要包括工龄补贴、特殊贡献补贴、独生子女父母补贴等。

这些补贴的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退休工资和养老金区别1、概念不同;(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当事人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资金渠道不同;(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3、缴费方式不同;(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

辽宁省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计算流程(草案)

辽宁省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计算流程(草案)

一、基础数据:1、退休当月工资(93年之前退休用):查档1)85年6月30日之前退休:退休时的档案工资2)85年6月30日到93年前退休:85年的档案工资(计算职务工资用)2、退休费比例:高级职称:按辽委发[92]14号为100%中级职称且工龄30年和不足30年:按辽委发[92]14号为90%中级职称且工龄30年以上但不足35年:按大人发[93]48号为75%+(工龄-15)% 中级职称且工龄35年以上:按大人发[93]48号为95%3、工龄退休年-参加工作年+14、教龄5-10年以下:3元/月10-15年以下:5元/月15-20年以下:7元/月20年以上:10元/月5、退休时职称任职年限:退休年-定职称年+16、是否独生子女:是每月加10元二、93年工改前计算流程:1、职务工资(甲8):85年后退休有用附表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根据当时职称、和(当时档案工资+10元)就近就高套入标准表2、基础工资(甲9):403、工龄工资(甲10):1元*工龄4、教师10%(甲11):(甲8+甲9)*10%5、退休费比例(甲12):6、退休时基本退休费(甲13):(甲8+甲11)*甲12+甲9+甲107、89年增资(甲14):89年前退休的有根据辽人发[89]36号文件:职务+基础低于122升一级8、93年工改纳入部分(甲15):使用“93年工改前退休和未参加套改的离休人员纳入离退休费标准”根据职务选定行、根据退休时间选定:合计1、合计2、合计3中的1列行、列交叉处为金额。

9、历次增资合计(甲16):使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历次增资额”表根据职务(职称)定行:(工龄38年以上为职称这行的第二档)、根据参加工作年限在93.9.30这个范围内选定列行、列:交叉处为金额10、06年增资:与9、用同样表,根据职务(职称)、03.7-06.6确定金额11 基本退休费合计(甲17):甲13+甲14+甲15+甲+甲1612、退休人员补贴(甲18):使用“市属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标准表”根据职级(职称)确定补贴金额13 住房补贴(19):(甲17+甲18+甲20+甲21)*13%14 独子费(甲20):有则填写10元15 教龄津贴(甲21):根据教龄选档填写16、特教津贴(甲22)、劳模津贴(甲23):原来有的保留17、退休费合计(甲24):甲17+甲18+甲19+甲20+甲21+甲22+甲2318、原退休费(甲25):2010年12月退休金19、增资额(甲26):甲24-甲25三、93年工改-06年工改期间计算流程:1、职务工资(甲8):(1)确定职务工资档次:使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表”根据职务(职称)、任职年限、工龄确定档次(2)确定职务工资金额:使用“事业单位职务工资标准表”根据类别(学校性质)、等级(职称)、档次、退休时间这四项确定职务工资金额2、计算退休当月工资:工资=职务工资(甲8)+津贴(甲8*30%)+教师10%(职务工资*10%)+教龄3、津贴(甲9):退休当月工资*30%4、教师10%(甲10):(退休当月工资)10%5、退休费比例(甲11):6、退休时基本退休费(甲12):(甲8+甲9+甲10)*甲117、历次增资合计(甲13):使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历次增资额”表根据职务(职称)确定行、根据退休时间确定列:交叉处为金额8、其中06年增资:与7、用同样表,根据职务(职称)、03.7-06.6确定金额9、基本退休金合计(甲14):甲12+甲1310 退休人员补贴(甲15):使用“市属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标准表”根据职级(职称)确定补贴金额11、住房补贴(甲16):(甲14+甲15+甲17+甲18)*13%12、独子费(甲17):是则加10元/月13、教龄津贴(甲18):根据教龄14、特教津贴(甲19)、劳模津贴(甲20):原来有则填写15、退休费合计(甲21):甲14+甲15+甲16+甲17+甲18+甲19+甲2016、原退休费(甲22):2010年12月退休金17、增资额(甲23):甲21-甲22具体情况依据当地规定,以上情况为辽宁省国有企业在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上的计算方法,谨供参考。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11.28•【字号】辽劳社发[2006]81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辽宁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8号)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条件,按以下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达到退休条件时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计算到月)每满1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统一按国务院国发[2005]38号规定的计发月数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见附件)。

(三)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乘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过渡系数1.4%。

二、本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不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三、为保证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本办法实行5年过渡期,即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按本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辽劳社发[2002]105号文件)规定办法计发数额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老办法计发数额61元以下的部分据实发给,超过61元以上的部分,实行分年度按不同比例计算确定增加额的办法计发,即: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10%;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30%;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50%;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70%;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90%。

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0号)、《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资制度改革后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职)费计发办法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职)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职)费:(一) 离休人员离休费计发办法1.公务员离休后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全额计发离休费。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后按本人离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离休费。

( 二)退休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三)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计发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人员,按下列办法计发退职生活费:1.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2022年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 2022年企业退休养老金

2022年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 2022年企业退休养老金

2022年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2022年企业退休养老金2022年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辽宁省将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参与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方法对比,保低限高。

此次改革范围包括根据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和人员,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

对于应转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连续参与;尚未参与的,暂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辽宁省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一)2022年10月1日后参与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依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参与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根据合理连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详细为:新方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方法待遇标准的,按老方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方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其次年退休的人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退休养老金是指国家为退休人员提供的一种经济保障,是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重要来源。

那么,如何计算退休养老金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年限是指个人在职工生涯中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而缴费基数则是指个人在缴费时的工资基数。

通常情况下,个人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那么获得的退休养老金也就越多。

其次,退休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当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比例。

其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指个人在缴费期间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金额,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当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比例则是由国家规定的。

再者,在计算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当地的养老金发放标准。

不同地区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具体的发放标准。

除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有单位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

单位缴费部分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而政府补贴部分则是指政府根据国家政策给予的养老金补贴。

这两部分的金额也会对最终的退休养老金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比例以及当地的养老金发放标准等多个因素。

只有全面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计算出个人的退休养老金数额。

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咨询,获取详细的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和政策规定。

通过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退休生活,确保退休养老金的准确计算和发放。

综上所述,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一个涉及多个因素的复杂过程,需要全面考虑个人的缴费情况和当地政策规定。

只有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确保退休养老金的准确发放,为退休生活提供经济保障。

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导读:本文是关于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希望能帮助到您!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举例:李女士是沈阳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2010年退休,工龄一共30年。

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一、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当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

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在企业人员退休工资的组成中有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的钱才能构成一个退休人员的月基本退休工资。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辽宁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辽宁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辽宁省养老金上调细则今年,辽宁省出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试行)》,明确了5个方面、26项应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政策措施。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最新的辽宁省养老金政策消息吧!辽宁退休职工养老金最新细则辽宁冒领养老金59万元被追回上半年,全省共对807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未予办理退休手续;查处冒领养老金92人,追回冒领养老金59万元。

辽宁养老金并轨后如何计发1.新人新政策2021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中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靠过渡对于2021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为确保“中人”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3.老人老办法2021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退休金老办法和新办法计算方法

退休金老办法和新办法计算方法

退休金老办法和新办法计算方法退休金作为一项重要社会福利,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退休金计算方法也日益变得复杂和多样化。

本文将介绍退休金的老办法和新办法计算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自己可能获得的退休金待遇。

一、退休金的老办法计算方法退休金的老办法,一般是根据工作年限和参保缴费基数来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工作年限计算在老办法下,退休金的计算是以一个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为基础的。

在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中,工作年限是指一个人在正式工作的单位(即在社会保险局注册登记的单位)中工作的时间。

2. 参保缴费基数计算参保缴费基数是指一个人在参加社会保险时,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在老办法中,退休金的计算是基于参保缴费基数的。

3. 退休金计算公式根据老办法,退休金的计算公式可以分为三部分进行计算:退休金=个人工龄月数 ×个人月工资 ×个人缴费比例 ×退休金月数×(1+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数确定的调整系数)在此计算公式中,个人工龄月数是指个人工龄(以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开始时间至退休前一天为准)除以12个月;个人月工资是指个人参保单位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个人缴费比例是根据个人的缴费比例确定的;退休金月数是个人参保下来的有效缴费月数;调整系数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月调整的。

二、退休金的新办法计算方法随着退休制度的改革,退休金的计算方法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目前,我国的新办法主要采用“个人账户和国家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

下面是新办法的计算方法介绍:1. 个人账户计算根据新办法,一个人的退休金主要由个人账户和国家账户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是由个人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所形成的账户金额。

2. 国家账户计算国家账户是由国家根据一定的规定和政策来划拨资金所形成的账户金额。

3. 退休金计算公式新办法的退休金计算公式根据个人账户和国家账户的结合来进行计算:退休金=个人账户金额 ×个人缴费比例 + 国家账户金额 ×国家补贴比例这一计算公式是基于个人账户和国家账户的实际金额来计算,其中个人缴费比例和国家补贴比例是根据个人的缴费比例和国家规定来确定的。

2018年辽宁养老金细则-优秀word范文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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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养老金细则
辽宁退休养老金细则
1月9日,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专题协商中,市政府副市长祁鸣告诉
在座委员,201X年沈阳退休人员养老金有望上调10%。

按目前基数测算,企
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接近201X元。

1月7日,本报曾报道,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凤翔表示,
在企业退休金连续上涨9年后,201X年,沈阳市退休金将实现“十连涨”,
上调幅度初步定为6%至10%。

这意味着,今年沈阳市企业退休金有望平均上
涨至少106元左右,预计上调后企业退休金月平均将达到1875元至1945元。

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X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
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

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

据了解,按照国家标准,辽宁省已经从201X年至201X年连续9年实现
养老金的上调,通过这9次调整,目前沈阳市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
平比9年前的500多元上调了约1200多元,从而进一步缩小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辽宁201X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养老金涨幅或10%
今年辽宁省养老金调整的幅度还没有决定,201X年将继续提高辽宁省退
休人员养老金,根据3月数据公布,辽宁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幅度预计10%。

今年上调养老金涨幅或10%。

辽宁省退休费计算方法(举例)

辽宁省退休费计算方法(举例)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0号三、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在企业工作期间,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岗位累计工作年限,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的工作年限,到其他企业或到个体工商户就业及从事自由职业的,在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办理退休。

试点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怎样计算?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全部储存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建立个人帐户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0.6%。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调整为120。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变,将过渡系数由原1.4%统一调整为1.2%。

试点方案实施后3年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发数额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S=X+Y+ZS-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X-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Y-月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Z-月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X=C1÷12×[20%+(N-15)×0.6%]Y=F×N1×PF=C1/12×[(a1/c1+a2/c2+…an/cn)÷n]其中:N-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拆算增加的年限,不足12个月不予计算)N1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P为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1.2%F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a1、a2…an 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c1、c2…cn 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市职工平均工资(行业为省职工平均工资)n 为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来的缴费年限Z=m/120 m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例:某企业一男职工,1941年8月3日生人,1960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退休。

辽宁退休政策

辽宁退休政策
十四、退休人员互助合作
14.1鼓励退休人员开展互助合作,提高自我服务能力,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14.2社区应支持和引导退休人员成立互助小组,开展各类互助活动。
14.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退休人员互助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十四、退休人员互助合作(续)
14.4退休人员互助合作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
2.2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2.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和预期领取年限计算。
2.4过渡性养老金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三、退休办理流程
3.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所在单位或本人应及时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退休申请。
3.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退休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出具退休审批表。
18.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18.3加强与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国退休政策的发展。
十九、退休政策宣传普及
19.1加大对退休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普及退休政策知识,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政策知晓率。
19.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开展退休政策宣传活动,解答群众疑问,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
6.3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按照政策规定支付。
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7村)提供的相关服务。
7.2社区(村)应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了解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7.3退休人员应积极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活动,丰富退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5.5退休人员再就业期间,原养老金继续发放,不影响其享受退休待遇。

沈阳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公式

沈阳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公式

沈阳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公式1、先增加55元;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

上述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65元的,补足到65元。

补充养老金”,下同)的人员,每人每月再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二、养老金如何算呢(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例:50岁195个月、60岁139个月)(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本人97年以前缴费年限(工龄)×1%上述人员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退休工资新规定2024

退休工资新规定2024
十二、退休工资的调整与经济发展联动机制
1.建立退休工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确保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a.根据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合理确定退休工资调整的频率和幅度。
b.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作为调整退休工资的主要参考指标。
2.定期开展经济发展与退休工资关联性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十七、退休工资的长期规划与发展
1.根据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退休工资长期发展规划。
a.确保退休工资制度可持续发展,适应未来人口结构变化。
b.强化退休工资制度的预防性和前瞻性,提前应对潜在风险。
2.推进退休工资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探索多元化退休收入来源,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十八、退休工资与社会和谐稳定
八、退休工资的税收政策
1.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于退休人员通过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获得的退休收入,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退休工资的宣传教育与咨询服务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退休工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退休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十六、退休工资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积极参与国际退休金制度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退休工资制度的建设水平。
a.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分享退休工资管理经验,开展联合研究。
b.学习国际退休金制度的优点,结合我国实际,推动退休工资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2.加强与国际社会保障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我国退休人员在海外的退休生活提供便利和支持。
3.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六、退休工资管理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退休工资的管理工作,确保退休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002辽宁社保计算方法

2002辽宁社保计算方法

2002辽宁社保计算方法辽宁省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计算公式跟全国的计算公式差不多。

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全国计算方式统一。

现在我们参保缴费,每缴费一年都会增加这两部分养老金待遇。

过渡性养老金是对国家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前的缴费年限,由于缺少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一种补偿。

时间已经锁定,未来会越来越少。

基础养老金等于全省或者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1%简单的说,如果我们按照社平基数缴费,每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年龄不同,计发月数也不一样。

年龄越大,计发月数会越来越少。

50岁是195个月,60岁是139个月。

个人账户的形成是每个月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然后每年按照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增加相应的记账利息。

不过国家统一公布记账利率是从2016年开始,2016年是8.31%,2017年是7.12%,2018年是8.29%。

这是非常不错的。

但对养老金的负担也非常大。

辽宁省的过渡性养老金等于全省或者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4%跟基础养老金差不多,但是比基础养老金更合算,因为它的过渡系数是1.4。

总体来看,我们养老待遇的基本原则是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待遇越高;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也越高。

如果想我们退休后养老金能够拿到退休前到手工资的一定水平,一般至少要交费40年以上。

如果交费15年退休待遇就只有八九百元,也就是低保线水平了。

所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时间来进行养老保险缴费,才能对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有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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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0号
三、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在企业工作期间,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岗位累计工作年限,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的工作年限,到其他企业或到个体工商户就业及从事自由职业的,在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办理退休。

试点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怎样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全部储存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建立个人帐户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0.6%。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调整为120。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变,将过渡系数由原1.4%统一调整为1.2%。

试点方案实施后3年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发数额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
S=X+Y+Z
S-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X-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
Y-月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
Z-月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
X=C1÷12×[20%+(N-15)×0.6%]
Y=F×N1×P
F=C1/12×[(a1/c1+a2/c2+…an/cn)÷n]
其中:
N-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拆算增加的年限,不足12个月不予计算)
N1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
P为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1.2%
F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a1、a2…an 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
c1、c2…cn 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市职工平均工资(行业为省职工平均工资)
n 为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来的缴费年限
Z=m/120 m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例:某企业一男职工,1941年8月3日生人,1960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退休。

1992年7月1日起实行个人缴费。

其历年缴费工资为1408元、3445元、4505元、4965元、5578元、6230元、6743元、7841元、8563元。

对应期内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为2800元、3345元、4405元、4900元、5198元、5801元、6090元、6517元、6995元、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为41年。

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35.25年,1996年1月建立个人帐户后至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为8942元,按新办法怎样计算基本养老金?
按上述规定进行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
X=C1÷12×[20%+(N-15)×0.6%]
=6995÷12×[20%+26×0.6%]
=582.91元×35.6%
=207.52元
(二)过渡性养老金
Y=F×N1×P(另外加调剂金25元)
F=C1÷12[(a1/c1+a2/c2+…an/cn)÷n]
=6995/12×[(1408/1400+3445/3345+4505/4405+4965/4900+5578/5198+6230/5801+6743/6490+7841/6517+8563/6995)÷9]=628.17元
Y=628.17×35.25×1.2%+25元=290.72元
注:该职工92年个人缴费期半年,在计算当年指数化时,职工平均工资按半年计算
(三)个人帐户养老金
Z=m/120=8942/120元=7451元
该职工退休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合计:
S=X+Y+Z
=207.52元+290.72元+74.51元
=572.25元
而按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略)为517.63元,由此,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数额。

因此,该职工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572.25元.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2%。

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按退休前一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为15%),个人账户养老金则等于个人账户本息之和除以支取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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