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单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志愿者及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单位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选拔1.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特长,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3. 志愿者应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条件。
4. 单位将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活动,面向全体员工公开选拔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2. 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8小时。
3.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确保志愿者具备良好的服务素质。
第六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单位将鼓励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单位将建立志愿者关爱机制,关心志愿者身心健康,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第七条服务项目1. 单位将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者特长,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第八条服务流程1.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提前规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2.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报单位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3. 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九条服务考核1.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友爱的原则。
第四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第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组织章程,制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信息库,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经历和培训情况。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素质和志愿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举办的培训,提高自身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志愿者有权了解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有权要求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七条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组织给予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九条志愿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提前向志愿服务组织请假。
第二十条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组织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志愿服务组织有权终止其志愿服务资格。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
第三条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互助、进步的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目的。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招募:1. 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2. 招募志愿者应进行基本资格审查,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应的条件。
3. 志愿者报名后,由招募部门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参加面试。
4. 面试合格者,经审批通过后成为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2. 岗前培训主要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 在职培训主要针对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1. 志愿者服务应遵循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 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纪律,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
3. 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应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第七条志愿者保障:1. 志愿者享有免费参加志愿服务培训的权利。
2. 志愿者服务期间,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3. 志愿者因志愿服务活动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章考核与激励第八条志愿者考核:1.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2. 平时考核主要根据志愿者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
3. 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
第九条志愿者激励: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
3.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给予理解和关怀。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志愿服务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服务的组织、招募、培训、开展、监督、评价和激励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互助的原则,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构,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广泛吸纳有意愿、有能力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第六条志愿者招募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4.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5.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七条志愿者招募程序:1. 发布招募公告;2. 收集报名资料;3. 进行资格审查;4. 组织面试或笔试;5. 确定志愿者名单;6. 发放志愿者招募通知书。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培训内容应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知识、志愿服务技能、志愿服务安全知识等;2. 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3. 培训结束后,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服务开展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根据志愿者的专业特长、时间安排和活动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志愿者和受助者的安全;2. 尊重受助者意愿,保护受助者隐私;3. 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志愿服务纪律;4. 公正无私,不谋取私利;5. 保持良好形象,传播正能量。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流程:1. 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2. 组织志愿者进行活动前的准备;3.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 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
制定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帮困、文化教育、科技普及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1.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和合法权益。
2. 鼓励志愿服务,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3. 完善志愿服务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效率,确保志愿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志愿服务工作。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审批志愿服务项目。
3. 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和表彰。
4. 协调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 推动志愿服务与社会资源的对接。
第六条成立志愿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志愿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志愿服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1. 招募、注册和管理志愿者。
2. 组织志愿者培训。
3. 实施志愿服务项目。
4. 维护志愿者权益。
5. 收集、整理和发布志愿服务信息。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凡年满18周岁,具备志愿服务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2. 招募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
3. 招募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九条志愿者注册:1. 注册程序:志愿者需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进行注册。
2. 注册信息:志愿者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技能、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
2.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指导等。
第十一条志愿者考核:1. 考核方式:根据志愿服务表现、考核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定。
2. 考核内容: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志愿服务精神等。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和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本细则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服务是基于志愿者的自愿参与,不得强迫;(二)公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公开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规范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前,应明确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基本信息。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一)单位内部宣传;(二)社会公益组织推荐;(三)网络平台发布;(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招募。
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四)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八条志愿者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
第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法规政策;(二)志愿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的特点;(三)志愿服务技巧和方法;(四)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知识;(五)志愿服务礼仪和团队协作。
第十条培训方式可包括:(一)集中培训;(二)在线培训;(三)现场观摩;(四)经验交流。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者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二)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三)监督志愿者服务过程;(四)处理志愿者投诉;(五)开展志愿者表彰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纪律,服从管理;(二)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三)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四)维护志愿者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志愿者形象的活动;(五)对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
单位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及志愿者。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志愿服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表彰等活动;3.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管理制度;4. 协调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5. 推广志愿服务理念,营造志愿服务氛围。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1. 公开招募:通过单位公告、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2. 筛选选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具备一定素质和能力的志愿者;3. 培训:对入选志愿者进行专业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培训。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1. 志愿者需填写注册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2. 志愿者需签署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3. 志愿者注册后,将获得志愿服务编号。
第九条志愿者管理:1. 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包括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参与度等;2. 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服务情况;3. 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第十条志愿服务项目:1. 社区服务:关爱老人、扶贫助困、环境保护等;2. 教育服务:支教、辅导、科普等;3. 文化服务:文化活动组织、文化宣传等;4. 灾害救助: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5. 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项目实施:1. 项目策划: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志愿服务项目方案;2. 项目实施: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 项目评估: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
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管理、活动开展和人员管理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队长、副队长及部分成员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精神;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程序:1. 向志愿服务队提交申请;2. 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3.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培训;4. 领取志愿服务证。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2.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民主管理;3. 对志愿服务队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遇到困难时,享有志愿服务队的帮助。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参与有损志愿服务队声誉的活动;4. 自觉接受志愿服务队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殊活动。
第十四条常规活动包括:1.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2. 定期开展社区服务;3. 定期开展公益活动;4.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竞赛。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志愿服务活动。
民政、财政、教育、文化、卫生、环保、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未满十八周岁的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在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行。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一)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二)选择志愿服务项目;(三)了解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四)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培训和必要条件;(五)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六)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二)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三)不得获取报酬;(四)不得泄露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应当明确志愿服务宗旨、目的、任务、组织结构、成员权利义务、财务管理、终止和清算等内容。
志愿服务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团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团队成员。
第三条志愿服务团队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奉献的原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团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团队委员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团队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团队各项工作落实。
2. 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团队委员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3. 部门:根据志愿服务项目设立相应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实施和总结。
4. 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五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具备一定社会责任感、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的人员。
2. 招募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招募志愿者。
3. 招募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第六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培训: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技能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
2. 志愿者考核: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3. 志愿者激励: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4. 志愿者退出:志愿者因个人原因退出时,应提前向团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第七条志愿服务项目分类:1. 社区服务:关爱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
2. 环保活动:组织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
3. 教育援助:开展支教、助学、培训等公益活动。
4. 公益宣传:开展公益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和支持。
第八条志愿服务项目实施:1. 项目策划: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策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 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志愿者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志愿者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
单位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旨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提升自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我单位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二)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和表彰;(三)协调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五)与其他单位、团体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二)志愿者报名后,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志愿者需参加面试和培训,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二)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三)志愿者需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二)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三)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志愿者表彰:(一)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二)表彰方式包括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等。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策划:(一)志愿服务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志愿者能力和单位资源;(二)活动策划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一)活动实施前,需对志愿者进行动员和培训;(二)活动实施过程中,需确保志愿者安全,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三)活动结束后,需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
志愿服务总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总队的管理,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志愿服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总队及其下设各分队、各项目组。
第三条志愿服务总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原则,致力于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志愿服务总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服务总队设总队部,负责总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总队部下设以下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总队文件、档案、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宣传教育部:负责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培训、志愿者招募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部: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策划、实施、评估等工作。
(四)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管理、培训、激励等工作。
(五)对外联络部:负责与社会各界联系、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第七条各分队、各项目组在总队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分队、本项目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志愿者招募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包括校园宣讲、网络招募、社区宣传等。
(三)志愿者报名后,总队部将组织面试、培训等环节,选拔合适志愿者。
第九条志愿者培训:(一)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岗中培训、岗后培训。
(二)岗前培训主要针对新招募的志愿者,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基本技能、安全知识等。
(三)岗中培训主要针对在岗志愿者,内容包括服务技能提升、团队协作等。
(四)岗后培训主要针对已完成服务的志愿者,内容包括服务总结、经验分享等。
第十条志愿者激励:(一)总队部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志愿者服务时间、服务项目等将纳入志愿者个人档案。
(三)总队部定期组织志愿者交流活动,提高志愿者凝聚力。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策划:(一)项目策划应遵循服务需求、资源匹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估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安全开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由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志愿者代表等组成,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审核志愿服务活动的项目申报;(三)协调各部门资源,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四)监督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过程;(五)评估志愿服务活动的成果。
第六条志愿服务活动实施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实施部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志愿服务项目目标和实施方案;(二)有固定的志愿者队伍;(三)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四)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是指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人、社会和单位提供无偿服务的个人。
第九条招募志愿者应遵循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
第十条志愿者招募程序:(一)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二)报名登记;(三)面试、培训;(四)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五)分配服务岗位。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培训和交流;(三)获得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险;(四)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五)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二)履行志愿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四)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的形象和声誉;(五)对志愿服务活动中的问题及时反馈。
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
第三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坚持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友爱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精神。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志愿者和志愿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三)科学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四)公开透明,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公开性、公正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理事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决策;(二)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办公室:负责处理志愿服务组织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四)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五)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热心志愿服务组织工作,自愿担任理事会成员。
第七条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法律法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第八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三)熟悉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志愿服务项目运作流程,具备项目策划、实施和评估能力;(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志愿服务 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管理工作。
第三条志愿服务管理应遵循“自愿、无偿、公益、法规”的原则,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志愿服务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担任主任,并设立相关部门和岗位,负责具体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志愿服务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和计划,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
第六条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志愿服务招募、培训、督导和评价等岗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志愿者代表机构,由志愿者代表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决策过程。
第八条志愿服务管理委员会应当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对组织机构进行评估和激励,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九条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志愿者招募计划,通过网络、宣传栏、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进行招募,并建立志愿者信息档案。
第十条对于志愿者的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因宗教信仰、政治立场、性别、民族等因素歧视志愿者。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进行统一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政策法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签署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责任等事项,约束志愿者的行为,保障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督导与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志愿服务督导计划,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督导和评估,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对志愿者的活动和服务记录进行统一管理和备案,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活动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对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权益进行保障。
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应急救援、环保活动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奉献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二、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备一定能力,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帮助的人。
第五条志愿者报名:1. 报名方式:通过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
2. 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志愿服务所需的基本素质。
3. 报名流程: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合格后成为志愿者。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培训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2. 志愿者应根据自身需求参加相应层次的培训。
3. 培训结束后,志愿者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第七条志愿者注册:1. 志愿者需在单位志愿者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服务经历等。
2. 志愿者注册后,系统将为其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八条志愿者考核:1. 志愿者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
3. 考核结果将作为志愿者晋升、奖励的依据。
三、志愿服务项目管理第九条志愿服务项目分为长期项目、短期项目、应急项目。
第十条项目申报:1. 志愿者或团队可向单位提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
2. 项目申报需包括项目名称、目标、内容、实施计划、预算等。
3. 单位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可行性。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过程中,志愿者应按照项目计划开展服务。
2. 单位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志愿者需定期向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评估:1. 项目结束后,单位将组织志愿者进行项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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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制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接受有关教育, 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单位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
(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
准假后方可离开;
(七)、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八)、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九)、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十)、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做安排及其内容;
(十一)、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活动策划:
(一)、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二)、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体现特色。
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三)、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四)、活动后,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
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团总支归档。
看似短暂的一生,其间的色彩,波折,却是纷呈的,深不可测的,所以才有人拼尽一切阻隔,在路漫漫中,上下而求索。
不管平庸也好,风生水起也罢,其实谁的人生不是顶着风雨在前行,都在用平凡的身体支撑着一个看不见的灵魂?
有时候行到风不推身体也飘摇,雨不流泪水也湿过衣衫,而让我们始终坚持的除了一份信念:风雨总会过去,晴朗总会伴着彩虹挂在天边。
一定还有比信念还牢固的东西支撑着我们,那就是流动在心底的爱,一份拳拳之爱,或许卑微,却是我们执著存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跨越任何险阻的勇气、力量和最美丽的理由。
人生的途程积累了一定的距离,每个人都成了哲学家。
因为生活会让我们慢慢懂得:低头是为了抬头,行走是为了更好地休憩,不阅尽沧桑怎会大度,没惯见成败怎会宠辱不惊,不历经纠结怎会活得舒展?
看清才会原谅,有时的无动于衷,不是不屑,不是麻木,而是不值得。
有时痛苦,不是怕失去,不是没得到,而是因为自私,不肯放手,不是自己的,也不想给。
人生到最后,有的人把自己活成了富翁,有的人却一无所有。
梭罗说:一个人富裕程度如何,要看他能放下多少东西。
大千世界,我们总是想要的太多,以为自己得到的太少。
是啊,一个贫穷的人怎么会轻易舍得抛下自己的所有呢?到了一定年龄,才会明白一个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多贪求,反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愈加贫穷。
人生到了最后,其实活出的只是一个灵魂的高度,清风明月,花香草色,便是一袖山水,满目清澈。
放下从前,放下过去,从容地走入当下,和自己的内心交流,和自己的灵魂对话,听时光走过的声音,嗅闻它御风而过的芳香……
如果兜兜转转了大半个人生的你,此刻依然觉得自己很贫穷,那么愿一无所有的你,
看似短暂的一生,其间的色彩,波折,却是纷呈的,深不可测的,所以才有人拼尽一切阻隔,在路漫漫中,上下而求索。
不管平庸也好,风生水起也罢,其实谁的人生不是顶着风雨在前行,都在用平凡的身体支撑着一个看不见的灵魂?
有时候行到风不推身体也飘摇,雨不流泪水也湿过衣衫,而让我们始终坚持的除了一份信念:风雨总会过去,晴朗总会伴着彩虹挂在天边。
一定还有比信念还牢固的东西支撑着我们,那就是流动在心底的爱,一份拳拳之爱,或许卑微,却是我们执著存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跨越任何险阻的勇气、力量和最美丽的理由。
人生的途程积累了一定的距离,每个人都成了哲学家。
因为生活会让我们慢慢懂得:低头是为了抬头,行走是为了更好地休憩,不阅尽沧桑怎会大度,没惯见成败怎会宠辱不惊,不历经纠结怎会活得舒展?
看清才会原谅,有时的无动于衷,不是不屑,不是麻木,而是不值得。
有时痛苦,不是怕失去,不是没得到,而是因为自私,不肯放手,不是自己的,也不想给。
人生到最后,有的人把自己活成了富翁,有的人却一无所有。
梭罗说:一个人富裕程度如何,要看他能放下多少东西。
大千世界,我们总是想要的太多,以为自己得到的太少。
是啊,一个贫穷的人怎么会轻易舍得抛下自己的所有呢?到了一定年龄,才会明白一个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多贪求,反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愈加贫穷。
人生到了最后,其实活出的只是一个灵魂的高度,清风明月,花香草色,便是一袖山水,满目清澈。
放下从前,放下过去,从容地走入当下,和自己的内心交流,和自己的灵魂对话,听时光走过的声音,嗅闻它御风而过的芳香……
如果兜兜转转了大半个人生的你,此刻依然觉得自己很贫穷,那么愿一无所有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