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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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索赔制度内容包括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内容包括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内容包括一、施工工程索赔的种类1. 合法索赔:指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施工方因无法按时完工或者完成工程后出现一定质量问题,合同约定了索赔条件和赔偿标准。

2. 非法索赔:指施工方无故索赔、超出合同范围的索赔、捏造事实的索赔等,严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

3. 协商解决和仲裁裁决:在发生索赔纠纷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解决。

二、施工工程索赔的程序1. 提出索赔申请:当施工方发现工程无法按时完工或者出现了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审查申请:业主收到索赔申请后,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核实索赔事实和合法性,进行初步评估和处理。

3. 协商解决:双方应尽量在协商解决的原则下,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解决索赔问题,保障双方的权益。

4. 仲裁解决:如双方无法在协商解决中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解决,最终获得裁决结果。

5. 执行结果:一旦获得仲裁或法院的裁决结果,双方应按照裁决结果执行,保障索赔问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施工工程索赔的注意事项1. 确定索赔责任:在提出索赔申请时,应明确索赔责任的归属,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提供证据资料:在提出索赔申请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以确保索赔事实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协商诚信:在协商解决索赔问题时,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认真协商解决问题,取得双方满意的结果。

4. 遵守裁决结果:一旦获得仲裁或法院的裁决结果,双方应遵守裁决结果,确保索赔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施工工程索赔的优势和不足1. 优势:建立施工工程索赔制度,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达到目标。

2. 不足: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工程索赔制度可能存在索赔事实难以确定、协商解决困难、执行裁决效力不足等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

总之,施工工程索赔制度对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积极意义。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1.目的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

3.职责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3.1.2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3.1.3负责对项目索赔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2各项目要以索增效,坚决维护企业利益,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3.2.1制定索赔计划、目标、方案;3.2.2负责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3.2.3负责索赔工作的实施。

4.工程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其成立的条件为:4.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4.2工期延误事件必须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或非关键线路上延误的工期大于总时差;4.3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4.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5.工程施工索赔的内容工程施工索赔实施中主要是按索赔的目的分类而进行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或工期费用双索赔。

5.1工期索赔5.1.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从而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或免除承担拖期违约赔偿风险的索赔。

5.1.2工期索赔事件:下列事件经工程师批准后,可以顺延合同工期。

a.延误发放图纸;b.延误移交施工现场;c.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d.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e.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f.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g.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h.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i.由于传染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j.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k.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l.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m.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n.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o.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p.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q.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程费用索赔管理方案

工程费用索赔管理方案

工程费用索赔管理方案1、项目监理部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法规。

②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除合同的明示条款外,还应考虑合同的暗示条款)。

③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④施工承包合同履行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材料。

2、当承包单位提供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①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②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③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索赔要求。

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①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②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③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④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范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⑤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上述第④、⑤、⑥款的程序进行。

4、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做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批准决定。

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公正地做出批准决定。

项目工期索赔管理办法

项目工期索赔管理办法

项目工期索赔管理办法一、工期索赔管理工期索赔是施工企业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是项目管理的一项复杂而又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工程工期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主要投诉点,如果我们没有建立工期索赔的管理机制,我们常常会处于被告席位,对我们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将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项目建立工期索赔管理制度是保护施工单位权益的有效手段。

对于工期索赔,各项目部由项目总工负责,工期索赔一是要撑握技巧,同时也要把握好有利时机,为此,我们专门制订了《工程施工事实签证单》(见附表),此表可不用填写影响工程的工期和造成经济损失(如果填写影响工程的工期和造成经济损失,可能分承包商或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不会签字,或者拖延了事实签证时间,对事实签证不利);如果分包商或建设监理单位不办理《工程施工事实签证单》,经办人或项目必须认真进行说服工期工作,必要时,项目经理部要把《工程施工事实签证单》的内容,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发送给分包商或建设监理单位,文件发送必须办理签字手续。

如果项目相关人员能直接办理工期延误时间签证,则延误的工期必须事实责任清楚,延误的时间准确;工期延误和造成经济损失在适当时机由项目在办理索赔时统一计算。

项目经理部在对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工期承诺时,没有权利免除分包商或建设监理单位工期延误责任,项目经理部任何工期承诺必须事先书面报公司批准。

此《工程施工事实签证单》是项目工期索赔的原始依据,希望各项目落实工期索赔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二、工期索赔责任制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项目上的代表,代表企业法人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负于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目标,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总工期目标的控制,负责项目总体工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检查和考核,负责工期索赔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工期索赔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负责对外(含对建设监理单位、分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工期索赔的谈判理赔工作。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或承包商承担额外费用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工程索赔的定义、索赔的原因、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实施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期为相关方提供一些借鉴。

一、工程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方或承包商基于合同约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变更、工期延误、设计变更、原材料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

工程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合法权益保障方式。

二、工程索赔的原因1. 施工变更:由于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变更,导致施工中需要额外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或时间,造成费用增加和经济损失。

2. 工期延误: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材料供应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时完成,导致额外的监理费用、施工成本增加以及经济损失等。

3. 设计变更:由于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调整或不完善,导致施工中出现问题,增加施工难度和成本,从而产生额外费用。

4. 原材料价格上涨:由于原材料供应市场的波动,导致工程施工期间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成本增加和经济损失。

5. 政策调整:由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建设中需要调整方案或采取额外措施,增加了施工成本和费用支出。

三、工程索赔的程序1. 索赔申请:工程方或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尽快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详细陈述索赔的原因、依据以及索赔额度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验证和审批:对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与工程方或承包商进行沟通协商。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索赔的审批和签订索赔协议。

3. 合同履行:根据索赔协议,对方应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或补偿,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同的履行。

4. 纠纷解决:如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工程中如何索赔管理费

工程中如何索赔管理费

工程中如何索赔管理费工程索赔是现在采纳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以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维护其合法的经济效益,常采纳的索赔方式。

那么工程中如何索赔管理费呢?现在,我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1、合同变更:主要指制定变更,这类问题在工程正式施工以后,发生是最多的,包括一些新增加的工程项目,占整个索赔费用是最多的一项。

2、现场签证:一般来说类似问题主要是发包方工作,比如协助发包方修建或拆掉部分临时建筑物,完成施工合同之外的工作等。

3、施工组织制定涉及的技术问题:综合预算定额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制定,施工条件及标准规范综合合计费用的。

一般是不同意调整的,但还是留有活口的。

比如:土方的开挖和回填方式,基础的放坡、支护、排水,大型钢筋砼铁马凳的支撑,砼剪力墙的拉结铁件,泵送砼的填加剂或水泥,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纳等等。

4、发包方违约:类似索赔内容如:施工图交图时间拖得太长;现场“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无法进场;发包方有关手续办不下来,无法开工;常常发生材料供应不及时的现象;设备长时间不到货;工程价款严重拖期等。

其结果是工期拖长,费用增大。

5、工程价款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一般工程项目必须跨年度施工,所以绝大多数工程都涉及价款调整问题。

二是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决算款的支付严重拖期,主要涉及利息的支付问题,如果发包方讲信誉,还能认可迟付款项的利息,否则,只有在发生经济合同提起诉讼的状况下,才干对利息支付进行索赔。

6、工程质量的优质优价,包括“文明工地〞的创建:现阶段工程施工质量要求都比较高,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一般是交不出去的,至少要达到市级以上合格标准。

由于工程质量的提升,必定带来工程成本的增加,如果施工合同对此问题做了明确,完工后涉及质量优质优价的索赔。

2施工索赔的常见形式(一)施工合同双方在进行施工之前会签订施工合同,对施工的范围、工期、技术规范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通常状况下,图纸和技术规范方面出现问题的很少,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在施工合同条件、施工的工程量和价格表方面,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不当引起施工索赔。

施工单位索赔规章制度模板

施工单位索赔规章制度模板

施工单位索赔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索赔行为,保障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公平性和工
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施工单位索赔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特别是适用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出索
赔申请的施工单位。

第四条对工程相关索赔,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充分的申请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
工程变更确认书、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文件等。

第五条索赔申请应按照索赔程序进行,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必
要材料。

第六条申请经审批批准后,应当及时支付索赔金额,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若因施工单位索赔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申请单位承担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对于恶意索赔行为,施工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相关部门有权取消
其参与工程建设的资格。

第九条对于索赔金额较大的案件,相关部门将会进行审核,并作出具体处理结果。

第十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规章经过协商讨论并报领导批准,特此制定。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工程索赔是在工程管理实践中产生出来的一门独立的管理行为和专业知识,工程索赔管理是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各方维护其合法权的重要管理行为。

在工程实践中,索赔实质上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在分担合同风险方面重新分配责任的过程。

一、工程索赔的原则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理由要充分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

接中标通知书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佣索赔;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结束日;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进行合理的调解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1.1 施工索赔是指发生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合同约定之外的原因,给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周期延长、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导致的索赔。

1.2 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公平、合理、诚信、高效,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二、索赔金额的计算标准2.1 施工索赔金额的计算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施工索赔金额的计算应综合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等,按照相关标准和比例进行计算。

2.3 施工索赔金额的最高限额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超出此金额的索赔需双方全面协商确定。

三、索赔处理流程3.1 甲方应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及时向乙方书面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申请后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双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就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索赔协议。

3.4 如双方无法就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应协商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仍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解决。

四、索赔的风险提示4.1 施工索赔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对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4.2 如因一方故意拖延或拒绝处理索赔,另一方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寻求法律保护。

4.3 双方应在索赔处理过程中保持沟通顺畅,及时协商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五、其他条款5.1 本规定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

5.2 本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措施建筑工程项目因其复杂性和多变性,常常面临着各种意料之外的挑战。

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到施工延期等,都可能引发合同双方之间的索赔。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索赔管理机制至关重要。

该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的索赔通知程序当一方认为有索赔情况发生时,应立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限制书面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索赔的原因、依据及预期的索赔金额。

此举可以确保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应对可能的争议。

二、及时的索赔资料记录与提交任何索赔都必须基于充分、准确的证据。

因此,承包商应及时记录与索赔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日志、照片、进度报告以及相关的通信文件。

这些资料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项目业主或其代表。

三、客观合理的索赔评估对于提出的索赔请求,需要进行详尽的审核和评估。

这通常涉及技术专家的参与,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此过程中,应保持透明和沟通,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对立。

四、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尽管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总是首选,但有时也可能需要第三方的介入。

因此,合同中应预先约定争议解决的途径,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发生严重分歧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五、持续的风险监控与管理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不断监控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这不仅有助于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高整个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六、定期的合同审查与更新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合同条款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定期审查合同内容,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必要的更新,是维护合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索赔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索赔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索赔的管理
施工索赔是建筑项目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它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及施工方案规定来
处理。

从监理工程师的角度来看,施工索赔的管理包括几个不同的方面:
首先,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索赔进行客��审查和分析。

包括考察索赔事项及现场有
关工程情况,结合相关法规和合同规定来检验是否存在施工索赔,然后按照技术和法律规
定将证据和结论书面记录,反映具体的实际情况。

其次,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实施施工索赔的调解或者仲裁,给出处理结论,尽可能排除
纠纷,缩小索赔的范围。

此外,监理工程师还要建立完善的施工索赔档案,依据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记录、登记施工索赔事项,以便快速查询和进行统计分析,为接下来施工工作做好准备。

最后,监理工程师要随时对施工申报、交付、审查等各类施工文书进行审核、检查,
按照施工法规严格要求奖惩机制,以确保施工细节的精确和及时性,并督促施工确保质量。

总而言之,施工索赔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是在施工过程
中进行监督,更是保障建筑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因此,对于施工索赔,监理工程
师应积极推行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大投入,确保施工项目顺利推进,做到审计、消纠
合作,以维护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规划。

如何有效管理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事项

如何有效管理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事项

如何有效管理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事项在施工项目中,变更和索赔事项是常见的管理挑战。

一旦变更和索赔不得当,可能会导致项目延误、成本超支或者合同纠纷。

因此,有效管理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事项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管理方法,以帮助施工项目实现顺利进行。

一、及时沟通和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的沟通和记录是管理变更和索赔事项的关键。

施工方与业主之间需要建立起一个紧密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关于变更和索赔的信息。

同时,必须将交流内容详细记录,包括会议纪要、书面沟通和电子邮件等。

这样一来,在后期发生争议时,可以依赖这些记录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承诺。

二、建立变更管理流程为了有效管理施工中的变更事项,需要建立一个明确的变更管理流程。

这个流程应该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变更提案:施工方和业主需明确将变更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详细描述变更的内容、原因和影响。

2.变更评估:变更提案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包括对变更的可行性、成本、工期和影响的分析。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方。

3.变更协商: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施工方和业主需进行变更协商,包括变更工作的范围、造价、时间等。

协商的结果需要在书面形式下达并获得双方的确认。

4.变更实施:一旦变更协商达成一致,施工方需要及时调整施工计划、资源和成本,并按照协商结果进行施工。

这样的变更管理流程可以帮助施工方和业主在变更发生时进行统一的管理,减少变更带来的风险和纠纷。

三、制定索赔管理策略当涉及到索赔事项时,施工方需要制定相应的索赔管理策略,以确保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策略:1.索赔识别:施工方需要识别潜在的索赔事项,并对其进行分类和记录。

这样可以确保在后续的索赔管理中不会遗漏任何关键信息。

2.索赔分析:对每个索赔事项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对索赔的合理性、成本分析和影响评估。

这可以帮助施工方制定合理的索赔策略。

3.索赔协商:施工方和业主需要进行索赔事项的协商,包括索赔金额、责任划分和索赔程序。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与索赔活动,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与索赔管理。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状况。

3. 及时性:结算工作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金的及时流转。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索赔原则1. 合法性: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事由,并符合合同约定。

2. 合理性:索赔金额应当合理,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3. 协商一致:鼓励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证据充分:提出索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五、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确认。

2. 结算资料的准备: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3. 结算书的编制:由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初步结算书。

4. 审核与审批:初步结算书需经过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5. 结算报告的提交: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六、索赔流程1. 索赔事由的发生: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应及时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

2. 索赔意向的通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3. 索赔材料的准备: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延期证明、额外成本计算等。

4. 索赔报告的编制:根据收集的材料编制详细的索赔报告。

5. 协商与解决:与对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结算与索赔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随着建设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复杂性的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与索赔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和索赔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与履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资料,并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同时,业主也应提供合理明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以便施工单位可以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质量和工期的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双方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决,避免因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导致的纠纷。

2. 合同变更与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设计要求、技术变革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

对于合同变更,双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并明确变更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责任。

如果施工单位认为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或其他因素导致了施工难度的增加,可以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请求应具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依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提交给业主。

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回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的调整或者其他方式的解决。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处理1. 立案与调查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请求后,业主应及时受理并进行立案。

立案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和依据,包括合同、设计文件、工程记录等,以便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审核。

业主在立案后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索赔请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小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可以借助外部的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和鉴定。

调查小组应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全面客观地阐述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2. 协商与争议解决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

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诉求和利益,并在诚信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协商。

施工的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方法

施工的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方法

施工的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方法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变更和索赔是常见的情况。

对于施工方而言,合理管理变更和处理索赔是确保施工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施工的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方法。

一、变更管理方法1. 变更申请书变更管理的第一步是编写变更申请书。

变更申请书应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的影响和变更所需的额外费用等细节。

同时,变更申请书还应附上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以便审核和评估。

2. 评估变更影响一旦收到变更申请书,施工方需要对变更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包括工期、成本、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评估结果将帮助决定是否接受变更以及变更所需的额外费用。

3. 变更管理委员会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流程,施工方可以成立变更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合同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

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和决策涉及变更的重要事宜,确保变更管理的公平和透明。

4. 变更合同的签订一旦变更被批准,施工方需要与业主签订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应明确变更内容、费用、工期等方面的信息,并获得双方的签字确认,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二、索赔处理方法1. 索赔申请书索赔处理的第一步是编写索赔申请书。

索赔申请书应清楚说明索赔的原因和依据,包括合同条款、技术文件等。

同时,索赔申请书还应提供相关证据和数据,以便支持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支持文件的准备为了支持索赔的有效性,施工方需要准备相关的支持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包括工程变更通知书、检测报告、施工日志等。

支持文件的准备将帮助证明索赔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3. 索赔谈判一旦索赔申请书和支持文件准备完毕,施工方可以与业主展开索赔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合作,以寻求解决方案。

谈判的目标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

4. 法律救济如果索赔谈判无法达成双方一致,施工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在寻求法律救济之前,施工方应咨询相关专业律师的意见,并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文件。

施工中的索赔与变更管理

施工中的索赔与变更管理

施工中的索赔与变更管理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索赔和变更请求是常见的情况。

合理有效地进行索赔与变更管理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本文将从索赔和变更的定义、索赔与变更的原因和分类、索赔与变更的管理流程以及索赔与变更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索赔和变更的定义索赔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以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增减工程、计价误差、工程变更、材料加价和工期延误等原因所引起的合法要求的行为。

变更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或完善的行为。

二、索赔与变更的原因和分类1. 索赔的原因和分类索赔的原因主要包括合同约定、不可抗力、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施工不合理等。

根据索赔的性质和依据,可将索赔分为合同索赔、价款索赔、工期索赔和赔偿索赔等几种类型。

2. 变更的原因和分类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施工方面的技术问题等。

根据变更的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将变更分为大范围变更、小范围变更和微范围变更等几种类型。

三、索赔与变更的管理流程1. 索赔的管理流程(1)索赔准备阶段:承包商应当进行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备案工作,包括索赔事实的证明、索赔要求的计算、索赔证据的保全等工作。

(2)索赔申请阶段:承包商应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通知书,并说明索赔理由、计算依据和索赔金额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索赔审核阶段: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索赔的和解。

(4)索赔决策阶段:建设单位根据索赔申请的合理性、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确定索赔的处理方式和赔偿金额。

2. 变更的管理流程(1)变更准备阶段:根据变更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承包商应进行变更方案的研究和编制,包括变更方案的设计、成本估算和工期调整等工作。

(2)变更协商阶段:承包商应向建设单位递交变更申请书,并说明变更的理由、方案和影响等,同时附上相关的技术、经济依据。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一、索赔通知
承包商在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书面通知业主,并详细说明索赔的原因、性质和可能涉及的金额。

二、索赔证据
承包商应收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工程变更指令、施工现场日志、照片、视频、成本记录、时间记录、专家意见等。

三、索赔报告
在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通常为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应提交一份详细的
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计算方法和索赔金额。

四、索赔审查
业主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合理时间内(通常为收到报告后的28天内)进行审查,并提
出书面意见。

如果业主认为索赔不合理,应提供详细的反驳理由。

五、协商解决
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六、索赔决定
在协商或争议解决后,业主应做出最终的索赔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如果索赔成立,
业主应按照决定支付相应的索赔金额。

七、索赔记录
双方应保留所有与索赔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备后续的审计或法律程序之用。

八、其他事项
本范本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制定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中工期延误的责任认定及索赔处理流程,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情形导致工期延误时,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责任认定1. 对于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

2. 若工期延误是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如设计变更、资金不到位等,应由业主方承担责任。

3. 若工期延误是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如管理不善、技术问题等,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4. 对于共同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清主次责任,按比例承担。

四、索赔程序1. 发现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况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业主方,并说明原因及可能影响的工期。

2. 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书面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工期延误的时间及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 业主方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双方应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最终的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必要时可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

5. 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索赔结果和后续工作安排。

五、其他事项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工期延误的发生。

2. 业主方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的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六、结语工期索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明确的制度规范,可以有效地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减少因工期延误带来的争议和损失。

工程施工索赔及管理

工程施工索赔及管理

工程施工索赔及管理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

从广义上讲,施工索赔还包括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通常称为反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的起因1)风险分担不均。

这是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nstractor)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原因。

2)施工条件变化。

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

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

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

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BOQ— Bill of 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Engineer)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

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内容

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内容

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索赔管理范围监理工程索赔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资料等;2. 建设单位在验收交付时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3.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4. 合同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额外费用等。

三、索赔申请流程1. 索赔方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包括索赔事由、索赔金额、相关证据等;2. 监理单位受理索赔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果符合索赔条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3. 建设单位对索赔申请进行核实,提供相关证据;4. 监理单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由专业评定机构进行鉴定;5. 根据评定结果,监理单位向双方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双方履行。

四、索赔管理注意事项1. 索赔申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虚假索赔将受到处罚;2. 双方应当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调解和评定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3. 索赔结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评定结果履行,避免出现二次争议。

五、索赔结果处理1. 如果索赔申请被认可,监理单位应当尽快向索赔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2. 如果索赔申请被否定,监理单位应当向双方解释理由,并协助双方做好相关工作。

六、案例分析1. A公司在建设高铁站时,发现监理单位未进行必要的监理工作,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索赔10万元;2. 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为设计图纸变更导致额外费用增加,索赔5万元。

七、结语监理工程索赔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双方合作,共同维护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是索赔管理的核心价值观。

希望本制度能够得到认真执行,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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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1.目的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

3.职责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3.1.2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3.1.3负责对项目索赔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2各项目要以索增效,坚决维护企业利益,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3.2.1制定索赔计划、目标、方案;3.2.2负责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3.2.3负责索赔工作的实施。

4.工程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其成立的条件为:4.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4.2工期延误事件必须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或非关键线路上延误的工期大于总时差;4.3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4.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5.工程施工索赔的内容工程施工索赔实施中主要是按索赔的目的分类而进行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或工期费用双索赔。

5.1工期索赔5.1.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从而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或免除承担拖期违约赔偿风险的索赔。

5.1.2工期索赔事件:下列事件经工程师批准后,可以顺延合同工期。

a.延误发放图纸;b.延误移交施工现场;c.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d.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e.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f.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g.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h.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i.由于传染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j.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k.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l.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m.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n.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o.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p.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q.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费用索赔5.2.1费用索赔: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而要求的经济补偿,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损失。

5.2.2费用索赔事件a.工程变更索赔。

一是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索赔;二是工程变更超限度索赔,即工程变更超过一定限度时(一般不超过±20%)使承包商遭受损失而进行的索赔,通常这类索赔包括三种:①工程量增加索赔,即当按原始价估算的工程量增加量超过原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总价合同为20%、维修合同为50%、单价合同为25%、成本加费用合同为50%)时承包商可以索取超过限额以外的工程的补偿;②工程量减少索赔,即当按原始价估算的工程压减量超过原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总价合同为20%、维修合同为50%、单价合同为5%、成本加费用合同为33%)时承包商有权索取赔偿;③子项工程性质发生变化,即设计修改必然导致子项工程性质发生变化,当工程增加量超过1/3或工程减少超过1/4时,承包商即有权索赔。

b.工期延误纯属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c.地质条件变化(含地下水)引起的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d.地下障碍物处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e.业主要求加速施工或提前总工期导致投入周转材料、劳动力的增加;f.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如战争、暴乱等)等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事件引起的从而使承包商遭受严重损失的;g.业主拖欠工程款引起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甚至终止合同的;h.因合同文字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引起承包商损失的索赔,如隧道开挖石方量计算到开挖“设计轮廓线”和“从开挖设计轮廓线”,前着可以理解为“自然方”计量,后者则理解为开挖后“松方”计量;i.改变结构、提高标准引起费用的增加;j.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及不合理指令造成了工效的大幅度降低,从而导致费用增加;k.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施工或终止合同;l.由于国家和地方的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规章发生了变更导致承包商成本增加以及货币汇率变化引起的。

5.3工期费用双索赔5.3.1工期费用双索赔:即工期索赔中含有费用索赔,费用索赔中又伴有工期索赔。

5.3.2工期费用双索赔事件a合同论述含糊(非承包商原因);b业主或工程师原因拖期;c不利自然条件(与招标不符);d因工程师数据差错或交桩错误;e工程师剥露或破坏检查(检查后合格);f业主的风险及修复;g发现化石、古迹等地下障碍物;h中途暂停施工或终止合同或加速施工(非承包商原因);i业主未能提供现场和相应施工条件;j工程变更;k特殊风险引起的工程破坏;l业主违约未及时拨付工程款;m法规变化、货币及汇率变化等。

6.工作程序6.1 工程开工前,项目进行索赔教育和索赔知识培训,研究合同文件和设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发现索赔线索,找出索赔点,制定索赔计划,确定索赔目标。

6.2 一旦出现索赔机会,应做好以下工作:6.2.1进行事态调查。

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6.2.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

分析索赔事件是由何种原因引起,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划分责任范围。

6.2.3分析索赔理由。

主要依据合同文件判明索赔事件是否属于合同规定义务或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

只有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要求才有合法性、才能成立。

6.2.4实际损失分析。

即分析索赔事件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损失调查的重点是分析、对比实际和计划的施工进度,工程成本和费用方面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核算索赔值。

6.2.4.1工期索赔的计算: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a.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b.比例计算法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时间:工期索赔值=额外或新增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注: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6.2.4.2索赔费用的计算a.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为:①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花费的人工费用: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消耗量。

②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采用实际用工×计划工资-计划用工×计划工资。

③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人员窝工费不能按照人工工日单价计算,而应按折减的人工工日单价计算(人工工日单价折减系数0.6~0.7)或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b.施工机械使用费①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消耗量。

②非承包商责任机械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③非承包商责任机械窝工费。

自有设备: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单价计算;租赁设备:一般按照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

c.材料费①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②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③由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④额外工程:材料费=材料预算价格×材料消耗量。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d.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入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e.贷款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以下情况:①拖期付款的利息;②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利息;③索赔款的利息;④错误扣款的利息。

利息的具体利率主要有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和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计算。

f.保险费:按保险项目和实际发生的损失以及延误工期增加保险的费用计算。

g.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延期或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某些项目的实施,而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很难同意索赔利润。

h.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①额外工程: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可以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作为计算基数;②工期延长:每天的工地管理费=合同中工地管理费/合同工期工期延长的工地管理费=每天的工地管理费×工期延长的天数公司管理费:①额外工程:以额外工程的直接费与工地管理费二者之和为计算基数,乘以公司管理费的比例。

②工期延长:每天的公司管理费=合同中公司管理费/合同工期工期延长的公司管理费=每天的公司管理费×工期延长的天数6.2.4.3工期费用双索赔计算工期费用双索赔计算同上述工期索赔计算和费用索赔计算。

6.2.5证据资料分析。

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确性,这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

如果在索赔报告中提不出证明其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值的计算等方面的详细资料,索赔则不能成立。

6.2.5.1工程施工索赔的证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证据,因此,任何索赔事件的确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对正当索赔理由说明必须具有证据,靠有效的证据说话。

6.2.5.2收集索赔证据的原则A真实性。

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起推敲;B全面性。

所提供的索赔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C关联性。

索赔证据应当能够相互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相互矛盾;D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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