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教育理论对研究生德育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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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性教育理论对研究生德育的启示
研究生德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必然遵循其内在规律。借鉴和吸收主体性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对于审视当前研究生德育的指导思想、教育过程和教育方法,提高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标签]主体性教育研究生德育
在这一时代哲学的观照下,诸多学科有了重大的创新和发展。尤其是在教育学领域,把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作为教育过程中的“双主体”,把教育过程视为师生共同参与的双边性活动,把教育对象主体性的发展作为教育的根本目的,不仅已经是诸多学者的理论观点,而且成为了大多数教育工作者的共识,成为20世纪轰轰烈烈的主体性教育改革运动的理论基点。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研究生德育理所当然属于教育活动的范畴,也必然遵循教育活动的客观规律。基于此,借鉴和吸收主体性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无疑有益于我们审视当前研究生德育的理念和实践,提高研究生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主体性教育理论对研究生德育指导思想的基本启示
传统的教育理论强调教师与学生的“主——客”关系,把教师看作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把学生看作是“被给予、被塑造”的“客体”,将教育活动看作是教师对学生实施的单向灌输知识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教育学将“主体——客体——主体”的思维模式引入到研究中,用以解释师生关系这一最复杂的教育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理论争鸣和实践探索,逐渐显现成熟了的主体性教育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教育活动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作用的交往活动过程。其中,教师是实施教育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二者共同构成教学活动的两端,建立起交互作用的主体共同体,师生关系就是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的活动中通过交往所建立起来的主体关系。主体性教育理论的这一思想,对创新高校研究生德育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德育主客体观、价值观、任务观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1.更新研究生德育主客体观。近年来,作为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社会发展骨干力量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生德育的创新发展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德育工作者依然把自己定位为“塑造人、改造人”的唯一教育主体,缺乏与研究生的平等对话和情感交流。主体性教育理论认为,教育对象和教育者一样,同为教育过程中的平等主体,如果仅仅从教育者一方的主观愿望出发,却不关心、不重视教育对象一方的反应如何,必然是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当代研究生主体性日益凸显,他们兴趣广泛、知识面宽、思想成熟,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渴望与人平等地交流和沟通。如果始终把研究生定位为被动、服从、被塑造的“客体”,德育的运行环境就已经抹杀了他们在“道德”这一最具人文关怀的范畴内对话、思考及提升的可能,必然使他们产生疏远乃至对抗的心理,对德育活动产生倦怠和厌烦的情绪。而且,从更本质的层面来说,研究生道德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于其对德育工作者所传达的教育信息的内化和外化,可以说,德育更应该是研究生作为主体的一种自我构建和提升的过程。由此,我们应该否定长期以来形成的唯教
育者主体观念,把德育工作者定位为帮助、引导研究生在德育活动中进行自我构建、提升自身道德素质的“良师益友”,建立起德育工作者与研究生同为主体、平等对话的新观念。
2.摆正研究生德育价值定位。研究生德育的价值,指的是研究生德育的有用性。研究生德育的价值主体有两个:一是社会主体,即党和国家;二是个体主体,即参加德育的研究生。德育工作者虽然是一些个人,但他们代表着党和国家的要求,是研究生德育的社会价值主体。教育对象尽管是众多的研究生,但从他们的实际存在状态而言,却是具体的个人,是研究生德育的个人价值主体。在长期的德育实践中,由于受片面的“教育者主体观”的影响,我们往往把德育工作者看作是德育活动的中心,相应地谈得较多的是研究生德育的社会价值,把德育仅仅看作是党和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关于研究生德育对于提升个人道德水平、促进个人发展的价值则不太在意。主体性教育理论认为,教育活动不是以教育者为唯一主体和唯一中心的单向输送过程,而是以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作为平等主体的双向互动过程。因此,在德育过程中,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德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也要强调研究生道德水平的提升。由此,对于德育的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我们也不能“重此轻彼”,二者同样应该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从现实来看,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研究生价值选择取向的个体利益驱动性日益明显,德育活动能否满足他们的需要,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对德育的根本态度。研究生德育要提高吸引力,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承认并适应这一现实,在把握研究生德育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辩证统一关系的基础上,在继续追求社会价值的同时,突出对个体价值的定位与开发。
3.丰富研究生德育任务内涵。中国自古就是文明礼仪之邦,道德教育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历来被视为德育的第一要务。长期以来,受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德育工作者往往把研究生德育的全部任务归结为“传道”,即通过德育活动,向研究生传递、灌输社会要求的政治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却忽视了对个体健全人格和健康个性的培养。从表面上看,研究生德育出色地完成了党和国家赋予的规范教化的重任;但从实际效果看,这种教条式灌输的方式却容易抑制研究生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发展,使德育所应有的培养人、激励人的作用被削弱,所蕴含的“人文关怀”特质被抛弃。主体性教育理论认为,人是任何教育的出发点,因此,就教育的社会功能与育人功能相比较而言,“育人功能是直接的,社会功能是间接的,教育的所有功能只有在育人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教育应该以育人为本,重视人的自我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研究生德育由其本质属性决定,必须把引导教育对象认识社会所规定的政治信仰、伦理情操和行为规范等内容作为重要任务。但同时,由教育活动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研究生德育也应该把教育对象的自我发展和人格的完善作为重要任务和根本目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生德育要走出“空谈理论、空喊口号”的困境,就必须克服片面的唯社会规范灌输的任务观,把党的纲领、国家的意志和社会规范的要求与大学生追求有意义的人生的需要紧密地联系起来,确立规范教化与培育健康个性、健全人格相统一的新的任务内涵。
二、主体性教育理论对研究生德育过程的重要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