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教千则Ⅰ韵文篇(1~16)+正宗印度瑜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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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教千则Ⅰ韵文篇(1~16)+正宗印度瑜伽基础
示教千则Ⅰ韵文篇(1~16)+正宗印度瑜伽基础
示教千则Ⅰ韵文篇(1~16)+正宗印度瑜伽基础正宗印度瑜伽基础示教千则Ⅰ韵文篇(1~16)第一章纯粹精神1、真心一切皆周遍,
密藏所有众生中;
彼超一切物境界,
是故敬礼全知者。
释:“全知者”指的是最高的梵(我),梵文caitanya在这里原意是“心思”、“真心”,也可译成现代的哲学术语“纯粹精神”,就是梵(我)的同义词。本章是商羯罗《示教千则》的开篇,他一开始就提出纯粹精神梵来加以论证,充分说明商羯罗的哲学立场和态度。早在奥义书中梵和我就被统一了起来,成为了宇宙的统一原理,万物的内在力量,如:
“这就是我心中的灵魂,小于米粒或麦粒,或芥子,或粟,或粟子核;这个我心中的灵魂,大于天,大于地,大于空,大于万有世界。”(《歌者奥义》III.14.3)
“神我若拇指,寄寓身心中,过去、未来主,由持不足畏,此乃真是彼!
神我若拇指,如火焰无烟,唯彼是今旦,犹复是明时,此
乃真是彼!”(《石氏奥义》II.4.11-12)
商羯罗在本颂开头两句说:“真心”遍在于一切之中,这个一切包含生物界与非生物界;意即梵是一切的根源,是宇宙的本体。“密藏所有众生中”,是指阿特曼藏于众生有情的心中,遍在于所有有生命之物的心中。这样,由于梵我同一,梵便也住于一切有情的心中。本颂的后两句说:梵是超越于一切物的境界的,虽然它住于众生的心中,但它不是物,在本质上与物是不同的。这个我(梵)就是全知者。这样看来,本颂主要包含了三个意思:(1)梵我遍在于一切生物界和非生物界之中,梵我是他们(它们)的本源;(2)梵我又是根本不同于这一切的,是超越这一切的。(3)梵我是全知者,因为它住于一切众生的心中,所以要向它敬礼。本颂是本章一个提纲挈领的东西,下面接着解释。
2、夫妻结婚之典礼,
祀火诸仪皆办已;
吠陀如今正开始,
讲授梵明之原理。
释:在印度,印度教徒结婚时有祭拜火神的习俗。这里的梵文AgnyAdhana与Agnyadheya是一个意思,吠陀时代在结婚仪式上由四个祭司来帮助新婚夫妇共同祭拜火神阿耆尼,把火祭坛中的火点燃。现代印度教徒仍然有在结婚仪
式上祭拜火神的习俗。例如,有一种叫作“拉吉豪姆”的仪式,是一种烧拉瓦(炒熟的大米)祭火神的仪式。新郎新娘面朝东方站立,中间生着一堆火,视火为神,以火为证,完成结婚仪式。新人双方共同向火中投掷拉瓦,祈求火神保佑对方,并望婚姻圆满。另一种“阿格尼、薄里耶纳”,这是新郎新娘绕火转圈的一种仪式。新郎新娘朝拜火神,把火神当作结婚的证人。新郎向新娘说道:“我如罗摩神一样值得称颂,你如同梨俱吠陀一样值得赞扬,你犹如地球,我好似太阳。我俩愿高高兴兴地结婚,生育优秀的公民,愿我们儿孙满堂,个个长大成人,我们自己也健康长寿。”
本颂的意思是讲,有关婆罗门教徒的一切祭祀行为弟子已经了解,如以结婚大典中的祭火神仪式为起始的仪式的知识也已经了解,就不再为弟子讲解了。现在,导师要讲的是有关梵的知识,这种讲解是由吠陀圣典开始的。
3、“业”义即是身相应,
身相应有爱非爱;
由是必然生贪著,
以及憎恨诸业行。
释:“Karma”(业或羯磨),是指人的行为。Karma包括善业和恶业,在佛教那里,用“羯磨”一词是指善的行为;用“业”则是指恶的行为。对于佛教来说,作了善业,人将来就
可以升天,还有可能得解脱;造了恶业,就会进入轮回。所以佛教提倡人们要行善拜佛,将来才能升天。在这里指的是前世所造成的善恶行为的结果,即在今世相应地与人、神或动物等的身体相对应,此时自然还会生起爱嫌贪憎,并由此又引发起诸种行为。按照逻辑关系来讲,恶业产生轮回,轮回产生身体。“身相应”是对恶业的相应,有业因就有业果。进一步讲,商羯罗的观点与佛教还是不同的。他认为不管是善业还是恶业,包括作祭祀的善业都是应该被排斥的。只要做业,甚至只要是有行为,那都难得解脱。所以商羯罗认为解脱的唯一办法就是获得“知识”(有关梵的知识)。在后面还会看到商羯罗对行为的具体评价。
4、无知引起法非法,
由此再生身相应;
如是轮回常流转,
酷似车轮永不止。
释:此颂是对上一颂的进一步说明,也是对奥义书以来的轮回说的发挥。婆罗门教以及后来的印度教都信奉奥义书的轮回学说,此种学说认为:人这种个体具有两种性质,一为“生灭之我”,一为“不死之我”。作为肉体的人,是有生死之变的;而作为个体的灵魂的“我”则是不灭的,它是承受轮回的主体。前者其实并不是实在的,只是后者的幻现之物而已。奥义书认为,在时间上轮回贯通过去、现在、未
来三世,在空间上统摄天道、祖道(人间)、兽道(地狱)三道。每一类生物在其肉体消亡之时,其灵魂便在其生前的善业或恶业的结果的支配下,进入另一个新的躯体中,开始新的一轮生命,也即进入新的一轮轮回;如此三世轮回,生复无已。商羯罗在这一颂中认为,由于人们的无知,认识不到“法”(dharma)与“非法”的区别,也即认识不到纯粹精神之梵我与物质现象世界在本质上的根本区别,于是执著于虚幻的东西,所以就会永坠轮回的深渊之中。于是,在这里他有责任向无知之人进行说明。5、轮回根源是无知,
这个无知望舍弃;
因此梵知开始说,
知识使其得解脱。
释:为什么人会坠入无尽的轮回深渊之中呢?原因就是无知,或称无明。是对什么无知呢,就是对有关梵我同一的道理无知。商羯罗认为,要想摆脱无尽的轮回苦海,只有不断地学习有关梵的知识,证悟梵的存在,才能达到目的。商羯罗认为他的理论就是起这样的一种作用,他的哲学的目的就是要拯救众生逃出苦海。
6、知识能够灭无知,
羯磨一体无所为;
无知之事如不灭,
贪欲憎恶也难除。
释:只有知识可以灭除无知,而业(羯磨)本身与无知是不矛盾的,所以想依靠行为来灭除无知是不行的。无知如不灭除掉,人们就仍然会在无知的驱使下产生出那些贪欲和憎恶的念头。
7、贪欲憎恶如不灭,
行为必然起于此;
如欲要获终解脱,
于此必讲梵知识。
释:商羯罗在这里讲了无知与行为的关系问题。无知是根源,由无知生起贪欲和憎恶的念头,再由贪欲和憎恶的念头生起业行为。于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只有学习有关梵的知识,因此要在这里讲梵的知识。
8、在此长久生命中,
同样行为能不见?
因为羯磨有梵知,
导向解脱得其助。
释:在此反问:在人的生涯之中,同样的人的行为总是要表现出来的。而具有梵知的行为,将会引导到解脱,不是这样吗?意既:人总是要表现出行为的,本来行为即业是无法引导到解脱的;但是,具有了梵知的业是否还无法引导到解脱呢?于是在这里对“行为”一词就产生了不同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