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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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法的效力层级中,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的效力大于法律大于行政法规大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大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分类法人应具备的5个条件。

企业法人是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非企业法人是指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如招标代理)。

法定代理,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如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由法院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是解决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欠缺问题的代理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3类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的基本框架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为以下7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标间代理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经终止、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构成的条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具有代理权的实施或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与土地相关的物权1、土地所有权2、建设用地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3、地役权(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的种类1、合同2、侵权3、无因管理4、不当得利建设工程债的产生1、施工合同债2、买卖合同债3、侵权之债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知识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1、专利权2、商标权3、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建设工程债市产权的保护1、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2、建设工程上商标权的保护3、建设工程著作权的保护建设工程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商标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行政责任)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缱绻的形式责任(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1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人的资格4、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法基本知识

建设工程法基本知识

建设工程法基本知识一、概述建设工程法是为了维护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它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和相关责任,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法规。

二、合同的订立1. 合同主体:建设工程的合同主体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等。

2. 合同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

3. 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施工方的责任1. 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 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建设,并及时报告工程进度。

3. 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人和现场人员的安全。

四、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全程:监理单位应全程参与工程施工,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

2. 质量监控: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 进度管理:监理单位应进行工程进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期延误的问题。

4. 合同管理:监理单位应对工程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合同执行。

五、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的权利:业主有权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监督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按时完工。

2. 业主的义务:业主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协助,遵守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工程造价管理1. 工程造价控制:施工单位应控制工程造价,防止超出合同约定的造价范围。

2. 变更管理:如遇到工程变更,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方。

七、工程质量保证1.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 保修期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保修,确保在保修期内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3. 质量责任: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应责任人应负起相应的责任。

八、纠纷解决1. 协商解决: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并达成一致意见。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引言建设工程是指为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对于生产、生活和环境等方面需要而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

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法律知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了解建设工程的基本法律知识,对于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的基本法律知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的基本概念在讨论建设工程的法律知识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建设工程法律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法律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规定和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法律的基本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法律的范围:建设工程法律涵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建设工程法律的性质:建设工程法律属于公法范畴,其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建设工程法律的特点:建设工程法律具有严格性、专门性和实用性的特点,为建设工程提供了具体的法律规范和指导。

建设工程法律的法律主体在建设工程法律中,存在着不同的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具有法律地位和作用的各方。

建设工程法律的法律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业主:建设工程业主是建设工程的权利人,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具有管理和监督职责。

2.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负责对工程进行设计规划,并为施工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3.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进行施工。

5.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建设工程监管部门是国家机关,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

6.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机构: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机构包括法院、仲裁机构等,负责对工程纠纷进行解决。

建设工程法律中的主要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法律包含了丰富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建设工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_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_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_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引言二、建筑工程的主要法律法规1. 建筑法:建筑工程领域的基础法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2. 招标投标法:用于规范建筑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活动,保证公平竞争,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3. 建筑法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规范文件等,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具体操作过程。

4. 工程造价管理法规:用于规范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包括工程量清单、造价计算、审计等方面的内容。

5. 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三、建筑工程中的法律义务在参与建筑工程过程中,相关各方有一定的法律义务需要遵守。

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施工的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完成工期。

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

5. 勘察单位:勘察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地点进行勘察,提供准确的勘察报告,为工程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四、建筑工程中的法律责任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相关各方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法律责任。

1. 违法责任:若建筑工程相关各方违反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法律诉讼的责任。

2. 合同责任:建筑工程相关各方在签订合需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若违反合同约定,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和索赔责任。

3. 施工质量责任:若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施工质量,可能会面临返工、赔偿等责任。

4. 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相关各方有责任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赔偿责任。

五、建筑工程中的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在建筑工程中,若遇到法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 协商解决:各方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的效力层级(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国务院(2)地方性法规VS 部门规章→国务院提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VS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是一个能独立担责的组织】(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自然人)2.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企业法人担责】(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职务行为可以代表企业法人。

(4)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如招标代理)(代理的主要形式)法宁代理(如监护人)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书面/口头(法律规定书面的应书面)(4)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转托他人代理(1)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2)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2.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3.担保物权一→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登记】①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建筑法规》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精品PPT课件

《建筑法规》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精品PPT课件

效力 层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殊情况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建设法的定义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 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国家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 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
目录
1.3.1 代理的含义和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 基于授权而产生
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 规定而产生
指定代理
根据人民法院或 有关机关的指定 而产生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
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
2
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4.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社会法律关系。
目录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
法律关系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目录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均有法人资格 • 建设单位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有时没有 •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其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像宪法是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民法典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就在这个范畴呢。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就与行政法有关。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里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社会法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工程中的劳动保护相关内容就属于社会法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要是在建设工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就会涉及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等。

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

而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而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个部分超级重要呢。

像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从项目立项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每一步都有法规管着。

比如说项目立项,得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是不符合,那这个项目可能就没法开展啦。

还有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在工程里承担着很多责任,像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等。

代理制度也不能小瞧。

代理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里,授权委托书得明确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间,不然可能就会出乱子。

比如说代理人超出代理权限去签订合同,这个合同可能就对被代理人没有约束力了,这多麻烦呀。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可不少。

首先得有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是工程的基础嘛。

然后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没有这个证,那建筑的位置、规模等都没个准儿。

还有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

不能光说有资金,得有证明,比如说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者保函之类的。

要是资金不到位就开工,工程做到一半没钱了,那可就惨了,工人拿不到工资,工程也只能烂尾。

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发包这一块,得按照法定的方式发包。

可以是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招标发包就得遵循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要公平、公正、公开。

招标人不能搞小动作,比如说排斥潜在投标人,像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把一些有能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是不允许的。

承包呢,承包企业得有相应的资质。

没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那工程质量可就没保障了。

而且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就是把整个工程转给别人,这就相当于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都推掉了,违法分包是把工程拆分开来,把不该分包的部分分包出去,这都是违反法规的行为。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里很关键的部分。

合同里得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像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等。

工期要是约定好了,施工方就得按照这个时间完成工程,不然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市政公用工程和其他工程。

在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相关知识。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重点整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建设工程法规1.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组织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建筑法,建筑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办理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施工单位需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法规,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质量检验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

根据该条例,建筑单位需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工程勘察管理规定工程勘察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工程勘察的组织管理、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工程勘察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勘察设计文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主要规定了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许可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施工。

5. 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同时要进行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指对建筑物的结构、功能、施工工艺等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需求和安全性。

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材料、设备等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工作。

施工管理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3.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建筑工程法基本知识

建筑工程法基本知识

建筑工程法基本知识建筑工程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过设计、施工、监理等一系列工作,建造、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的过程。

在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法的一些基本知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法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法是一整套规范建筑工程活动的法律体系,其基本原则包括:1. 安全第一:建筑工程应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使用安全。

2. 合法合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 资金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和管理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环境保护:建筑工程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污染。

建筑工程法中的建筑主体责任在建筑工程中,建筑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对于每个主体,建筑工程法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项目的法律责任主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质量安全。

建设单位需要依法办理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和竣工手续,并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责任。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负责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建筑物的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需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并能够满足安全、经济、环保等要求。

3. 勘察单位:勘察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地区进行勘察,提供地质、水文等相关数据信息,并编制相应的勘察报告。

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的实际执行主体,负责具体的工程施工和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5.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

监理单位需要确保建筑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通常通过合同来规范。

二建法规00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

二建法规00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

二建法规》》习题班二建《《法规• 做习题的目的:通过做题,串联重要的知识点,查漏补缺,强化记忆• 习题的学习方法:不要就题论题,要就题论点;不仅要知道正确答案,还要知道为什么错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习题】关于法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B.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C.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与本级地方性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D.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一般规定【答案】B【解析】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习题】我国法的形式有( )。

A.习惯法B.判例C.宪法D.部门规章E.国际条约【答案】CDE【解析】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习题】下列情形中,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的有( )。

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D.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E.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答案】AE【解析】B错,由国务院裁决。

C错,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只有当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时,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员裁决,所以不正确。

D错,由国务院裁决。

【习题】关于上位法与下位法的法律地位与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民法典》高于《建筑法》B.《建筑法》高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C.《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高于《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D.《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高于《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效力。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习题】根据《民法典》,下列组织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

2024年二级建造师公共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讲义

2024年二级建造师公共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讲义

2024年二级建造师公共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讲义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法的效力层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的备案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物权效力,由《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评价合同效力,由《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评价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设立自登记时设立 自占用或交付时设特殊动产(机动车、船舶、航空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担保合同从合同 【担保物权】权利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债权债务人担保人 主合同抵押的实现(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例题:在建船舶3月1日抵押给甲借100万元未登记 3月5日抵押给乙借200万元未登记3月6日抵押给丙借500万元3月7日登记 3月8日抵押给丁借300万元3月9日登记 质权分类: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

1.出质人: 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质权人:债权人。

2.动产质权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占有)权力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权利出质的质权 可质权的权利(票) (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1.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考点一:知识产权法律特征考点一:增值税(新增)【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例如:A-B-C-D四个消费主体D是最终消费者,流转过程中产生了流转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1)1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2)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3)6%,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4)0%,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备注: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额的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

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4。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9。

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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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重点难点】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法>合面法)特别法更具有个性和针对性,优先适用特别法新法优于旧法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重点难点】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的处理.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注意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建设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有关民商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人身关系较少■主要体现补偿性和财产性,主要不是惩罚性和非财产 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 法人的概念 ■概念·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人的条件(四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的分类.法人资格的取得(两种情况).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建设工程中大多数活动主体都是法人,但也有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公司、项目部)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重点难点】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重点难点】有关项目经理部的典型案例■项目经理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责任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而不是项目经理本人承担,也不是由项目经理部承担■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作为被告,而不能直接告项目经理个人,也不能告项目经理部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概念■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的种类(三种)不得委托代理的活动■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不得转包、不得肢解发包、不得将主体施工分包)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三条件)■有营业场所和资金(有钱)■有专业技术力量(有技术)■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有人才)委托代理的责任民事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知识扩充】连带责任(债务)的特点■连带债务人每一方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一债务人要求任意比例的债务■连带债务人在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它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结束■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它债务人追偿 .代理行为的终止.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 ■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 .转代理与复代理 转代理转托他人代理应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在事后及时告知被代理人如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的转托行为负民事责任,但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特殊情况除外 复代理代理人为处理代理事务,为被代理人选任其他人进行代理称为复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特殊情况代理的责任承担第四节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的特征 ·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财产权·物权具有排他性:一物一权.物权的种类(三大类).土地所有权■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年.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在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可采用出让或划拨两种方式·设立应申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地役权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非强制要求登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登记■未经登记的,地役权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注意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登记后生效,是强制的规定地役权的变动.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重点难点】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卖合同不需要登记)■但法律规定或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其规定或约定(如抵押必须登记生效).物权的保护(六种)第五节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的概念■概念·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债权是相对权,而物权是绝对权·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根据(四种)合同之债■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合同之债,是债发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即是典型案例侵权之债■侵权是指公民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们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典型案例一】施工噪声侵权施工现场夜间施工噪声超标,影响附近居民,则在施工人与居民之间形成一种侵权之债。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人第六节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关注点】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类).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无形财产权)■财产权、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如版权收益署名权)■专有性-绝对排他性■地域性-空间效力受地域限制■期限性-超过法定期限,权利自动消灭.专利权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人的期限专利权的公告与审查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三类)专利权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权保护对象: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发明-年■实用新型-年■外观设计-年专利权的公告与审查■自申请日起满个月,即行公布■自申请日起年内,可对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商标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两项权能)·使用权-注册人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权利·禁止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专用权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人身受著作权法保护注册商标的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注意与专利权不同,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年■应在期满前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还有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著作权(版权)■概念·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作品、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建设工程活动中的著作权作品(三类)·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三类作品的著作权【重点难点一】单位作品【重点难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的情况■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享有的职务作品【重点难点三】委托作品著作权(包括软件)的保护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年的月日法人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年的月日但作品创作完成后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组织享有自然人在任职期间所开发软件的著作权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的权利【特殊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三类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关注点】民事责任中如何确定赔偿数额■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以上两者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七节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担保的方式(五类)保证的内涵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人与债权人书面订立的合同)■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其它保证方式(两种)保证人的资格保证责任的范围(五类)■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中的特殊情况处理保证期限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保证种类(四类)【新增考点】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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