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行为,维护乘客和员工的安全,保障客运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及其各个部门、分支机构。
第三条客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甄别、认定和追究的一系列措施。
第五条客运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条客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客运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风险。
第八条客运公司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范围和目标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客运公司的所有员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有关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目标是确保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保护员工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内容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事故发生后,首先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论职位大小、岗位高低、责任轻重,都不得违反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门是本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轻微事故则可由公司进行处理和解决,不在本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之内。
第五条公司对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不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扑灭事故,保障现场安全。
第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事故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照本制度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第二章追究责任第八条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首先由公司安全部门对事故进行勘查和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第九条公司安全部门对确认的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对于轻微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警示措施进行教育和警示;对于一般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可以采取停职、降职等措施进行惩戒;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可以采取降职、解聘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建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部门对于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岗位、部门,进行全面审查和整改,必要时对相关组织进行改组或解散。
第十二条对于故意破坏公司安全设施、故意泄露保密信息、故意妨碍工作安排等行为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并能够及时、公正、严肃地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是指事故发生当时直接从事作业的人员;间接责任人是指没有直接从事作业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领导责任人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2.责任界定:根据责任人的过失程度和行为情节,进行责任界定。
一般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以下三个层次。
3.追究措施:根据责任人的责任界定,采取不同的追究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降职、撤职等措施。
4.惩处机制:建立完善的惩处机制,对严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经济赔偿等措施。
5.救济措施:同时,制度还应考虑对于无过错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救济措施,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它能够有效地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并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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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五篇)
5. 违法行为和责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责任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并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文,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五)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其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促使责任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和监督部门等。
1. 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 对于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一旦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违法违规行为或过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给予相应的追究结果。
2. 技术人员 对于技术人员,如果其在设计、施工或维修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应当给予相应的追究结果。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程序主要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给予处理和处理结果的通知。
1. 事故调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主要包括收集事故相关材料、询问事故相关人员、勘察事故现场、鉴定事故原因等。
2. 责任认定
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认定责任时要考虑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技术责任、操作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因素。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者、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培训、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等。
2.安全培训和教育:建设公司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使用方法、危险源辨识和应急处理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3.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建设公司应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直接责任人员,根据造成的事故后果和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惩处,如停职、降职、解聘等;对于间接责任人员,对其进行警告、严厉批评、专业培训等。
4.事故调查和分析:建设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分析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建设公司可以建立安全生产的奖励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完善和执行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____组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六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行政正职、各项目部经理、各工程队队长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火灾事故;(二)交通事故;(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六)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如下:1、轻伤事故。
负伤率在____‰以内(含____‰),对事故单位不予处罚。
若负伤率超过____‰,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2、重伤事故。
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全年安全奖的____%,事故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多人重伤按人数乘金额计算,且取消全年安全奖。
3、死亡事故。
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单位全年安全奖金,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个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的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将按一人情况的____%。
4、交通肇事。
机电设备、火灾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交纳安全教育基金。
5、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执行上级事故调查组____决定。
第四条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其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二、凡有下列表现之一部门或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三,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____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程序的。
(一)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三)对自己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不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四)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五)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规定拒不整改、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事故是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和严重危害性的事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追究原则1. 生命和人身安全第一原则:公司以员工的生命和人身安全为最高价值,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都要以防止人员伤亡为首要考虑。
2. 事故责任明确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3. 事故相对调查原则:追究责任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事故事实为依据,实施相对调查,杜绝主观臆断和错误判断。
4. 追溯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受时间限制,即使事故发生后多年,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合理的追责。
5. 多方面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仅考虑责任人本身的失职责任,还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1. 事故责任追究小组:由公司领导、工会代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2. 责任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
- 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直接负有责任的人,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当等致使事故发生的员工。
- 管理责任人员是指企业管理层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如生产主管、安全主管、车间主任等。
四、追究的程序与方法1. 事故调查程序(1) 报告和召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小组成立,由小组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小组组织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3) 整理和分析:责任追究小组对调查所得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4) 提交报告:责任追究小组向公司领导汇报调查结果并提交调查报告。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建设公司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导致的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和处罚的制度。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公司内部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
2.责任划分:明确各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等。
3.责任追究: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查明和责任认定等。
4.责任处罚:明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罚的措施和力度,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责任认定等。
5.追究限度:明确责任追究的时效和限度,规定在一定时限内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以保证责任的追究及时、有效。
6.预防措施:规定建设公司应采取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包括加强人员培训、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实施安全监管等,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建设公司实施全面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合法权益,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公司内所有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劳务工、临时工、外包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建设公司将安全生产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2. 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中都应承担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3. 追究责任,保证真相。
对安全生产事故,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真相的查清与公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第四条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系统规划:建设公司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整版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整版一、总则为确保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广大乘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原则1.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实行事故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追究责任是为了教育、惩戒和预防,促进安全文明发展。
3. 追究事故责任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责任追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内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故责任追究。
2.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包括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
四、责任追究机构1. 客运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2.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专职工作人员协助。
五、责任追究程序1. 事故调查与认定阶段:(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迅速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并进行相关调查工作。
(2)调查结果经过核实后,由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委员会认定事故责任。
2. 责任追究与处理阶段:(1)对确定的事故责任人依据事故性质、情节和相关责任,实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履职不力或失职失责的公司领导、监管人员等,依据公司规定追究管理责任,并进行相应处分。
(3)追究事故发生环节涉及的其他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确保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3. 结果汇报与公示阶段:(1)公司将责任追究结果进行汇总,并及时向公司全体员工、业务合作伙伴、相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公布。
(2)同时,公司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
六、责任追究措施1. 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可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停工停产、取消岗位资格、工资降低、职务调整、警告甚至解雇等。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客运公司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安全责任的追究,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职工、领导和管理人员。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客运公司的领导层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2. 各部门和岗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要求。
3.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客运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4. 各级领导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5. 客运公司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做到安全第一。
四、安全责任追究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部门和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对于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性进行相应的追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工作,应根据责任的大小和性质进行,确保追责的公正和有效。
3. 对于安全责任追究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4. 对于故意犯罪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强制执行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奖惩措施1. 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力、取得成效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造成重大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和处罚,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对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整改。
2. 各级领导要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责任制的有效执行。
3. 对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追责。
七、附则本制度由客运公司领导层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制定后进行公示和告知,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本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事故考核奖惩办法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原则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条追究责任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四不放过”原则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处理措施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七条处理权限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汇报第八条紧急汇报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安监办、本车间值班干部。
第九条汇报程序XXX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和有关部室(车间)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并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汇报内容事故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
第十一条定期汇报事故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降低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并及时准确地追究责任,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将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程序、追究措施及相关规定。
2. 责任主体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无论其职位和级别。
具体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承担着最重要的责任。
他们应当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并为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2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他们应当组织并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设备、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3 员工每一位员工都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
他们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关注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协助上级领导解决安全问题。
3. 责任追究程序公司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将依据以下程序对责任进行追究:3.1 事故报告任何员工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遏止事故扩大。
3.2 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等进行调查,以确定责任主体。
3.3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公司将对责任主体进行追究。
责任追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暂停岗位职务•赔偿受害方损失•聘请律师处理法律事务•打击报酬•终止劳动合同3.4 教育培训对于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加强其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4. 追究措施公司为了有效追究责任,将采取以下措施:4.1 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违规记录等,为责任追究提供可靠的依据。
4.2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指导,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公司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应当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应当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员工对自己的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应当遵守本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第九条公司对于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当场目击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情况,保护现场,确保安全。
(二)事故发生后,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并接受处理。
(四)对于一般事故,公司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的详细调查,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损失评估等内容,并报公司领导审查。
第十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
1.责任追究目的: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责任追究原则: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权责一致原则:谁负有安全责任,谁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先责任原则:优先追究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的责任;- 归责原则:事故责任的追究应当按照责任分工进行;-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追究责任的同时,要加强事故教育和防范措施,促使追究责任者纠正错误,提高安全意识。
3.责任追究程序: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包括相关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和追究责任的程序,其中应包括:- 事故发生后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处理措施;- 鉴定事故责任,明确责任人;- 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事故教育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责任追究措施: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责任人员降职或免职;- 吊销或暂停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 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进行经济赔偿或赔偿损失;- 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公司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以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并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摘要: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利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约束机制。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和必要性、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运行程序、制度实施的困难和挑战以及完善和强化制度的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引言建设公司作为承担建设工程的主体,在建设过程中面临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报告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传达。
2.报告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概况(时间、地点、原因等)、事故损失(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处理情况(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后续处理计划等)。
3.报告时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及时上报,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4.报告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包括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理等。
5.报告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6.报告反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要求事故责任人上交相关材料,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报告存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进行存档,需要定期进行归档备查。
二、责任追究制度1.事故责任人的划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分工,明确相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2.责任追究流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划定->责任人听证->责任追究。
3.责任划定依据:责任划定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责任追究形式:责任追究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
5.领导责任追究:对事故领导责任人进行追究,可以采取降职、调离岗位、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6.公示通报:对涉及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公示通报,向社会公开追究结果,以警示其他人员。
7.教育培训:对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科学的报告流程和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及时处理事故,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____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二、事故报告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施工部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施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____小时内将伤亡报告表报送至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②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处理1.对重大事故处理1)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进行通报批评。
2)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3)在本年度发生三起四级重大事故,工地停产整顿____周,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一种通过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司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责任,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进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一、制度背景和意义安全生产是一个涉及到公司整体利益,关系到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经营的重要问题。
在现代企业中,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基本制度。
它对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事故不再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标1.确保公司员工安全。
通过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责任,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安全管理。
通过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使各级管理人员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通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可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次数和影响,避免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好地保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三、责任追究程序1.事故调查和鉴定阶段: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首先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鉴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2.责任评估和定性阶段: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和责任造成的后果,对责任进行评估和定性,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等。
3.追究责任和处罚阶段:根据责任定性和事故的后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4.教育和整改阶段:通过对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罚,向全体员工进行教育和警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同时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指导思想1.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是公司最重要的目标和任务,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
2.责任到人。
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追究责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3.全员参与。
安全生产是全员参与的工作,每个员工都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同时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原则1. 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第一生产力,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 追究责任的原则:有责任者按责任追究,无责任者不追究。
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违反规定,后果严重,都将追究责任。
4. 责任追究的程序: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责任追究小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核实,依据调查结果进行责任的追究。
三、责任追究的对象和范围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公司员工、外聘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四、责任追究的形式和措施1. 员工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时,将按照以下形式进行责任追究:(1)批评教育: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但后果较轻的员工,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向全体员工公开检讨;同时,加强对其的安全培训和督促,确保其能够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行政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停职、记过等,同时要求其向全体员工公开检讨,加强安全培训与督促。
(3)合同解除: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同时,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事故责任的调查和处理,并将其列入公司的黑名单,禁止其再次进入公司或类似行业就业。
2. 管理人员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时,将按照以下形式进行责任追究:(1)行政警告:对于疏于管理、监督或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公司将进行行政警告,并要求其向全体员工公开检讨,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
(2)行政处分:对于主管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因违背工作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降职、调离岗位等,并要求其向全体员工公开检讨,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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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施工队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七条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汇报第八条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的同时必须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立即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调度室、值班干部。
第九条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必须立即汇报项目部值班领导和有关部室值班人员。
项目部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项目部调度室应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及项目部其他领导和项目部有关部室值班人员,并立即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事故汇报内容:(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三)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
第十一条事故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三章事故应急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要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施工队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领导、相关部室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不得擅离职守。
发生轻伤事故,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重伤事故,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死亡事故,项目部总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十五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十六条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处以 1000~2000 元罚款。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者处以 1500~2000 元罚款。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1500~2000 元的罚款。
4、取消发生事故施工队当月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5、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责任追究: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处以 2000~4000 元罚款。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违章者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并处以2000 元罚款;非管理人员的给予留用察看 1 年的处分。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的就地免职,并视违章情节和伤害程度处以 2000~5000 元罚款。
4、取消事故施工队当月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5、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死亡事故,项目部协助业主调查处理。
同时项目部内部进行责任重伤事故,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追究,在责任追究和上级处理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一般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部室根据项目部生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重大非伤亡事故由项目部上报业主,由业主单位及项目部共同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处以 1000~3000 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 5%-10%,责任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 5%。
2、对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处以 1000~2000 元罚款。
3、对项目部当值安全副经理视事故情节处以 2000~5000 元罚款。
4、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项目部上报业主单位后,由业主单位和项目部共同调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对相关责任人处以 2000~3000 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 5%~10%,责任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 5%。
2、在对项目部领导及机关部室责任人员安全奖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项目部相关办法。
3、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主要安全责任者及各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并给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由于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协调组织事故抢救,致使事故扩大的。
5、阻挠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监察(检查)或对安全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6、项目部要求停产整改时,拒不执行的。
7、未认真履行项目部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职察看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对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
3、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三大规程”或者失职渎职、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
5、值班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和调度人员未认真履行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
第二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有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3、忽视安全管理,有冒险蛮干行为的。
4、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
5、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注:①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②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③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④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二十五条因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不严格、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需要向业主单位申报审批的项目及其设计未申报审批,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消防、气防人员在抢救事故过程中,出现出动不及时、未按通知的事故性质携带全救援装备、施救方法不当、贻误抢救战机以及其它失误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中心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撤职的人员 2 年内不得任用,免职的人员一年内不得任用。
第二十九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度。
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施工队负责人当年取消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资格;对发生重大非伤亡、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分管部室领导取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对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队当年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
第六章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第三十条责成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施工队负责人在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一条按照事故处理决定(通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内部和上级单位同时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理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不得重复处理。
1、对事故施工队负责人、其他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由项目部领导和相关部室、在 5 日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有主管部门备案。
2、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项目部应吸取事故教训,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制订、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事故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部组织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事故追查、安全责任追究和对责任者的处罚要从严、从快,以惩戒事故责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员。
第三十五条对拖延责任追究不按时做出处罚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在项目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六条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施工队了解有关情况和调阅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七条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做出处理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必须建立齐全的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档案。
第三十九条对个人的安全罚款自项目部下发处理通报或罚款通知单之日起三日内缴项目部财务部,项目部财务部收到罚款后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交安环部登记。
对施工队的罚款由人力部在当月工资结算中扣发并出具证明,安全环保部登记。
对外来施工单位罚款由项目部财务部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出具证明,安全环保部登记。
安全罚款每季度末安全环保部人员与财务部对账并予以公布。
安全罚款只用于安全奖励和开展安全活动,不得挪为它用。
第四十条本制度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