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集体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对其所管理的经济收入和资金进行规范、透明和合理运作的制度安排。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农村集体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其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应完善资金使用程序和审批制度。
集体组织应根据经济发展规划和农民需求,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并明确资金使用的程序和审批流程。
对于资金使用的大额支出,应进行严格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应完善资金监督和公开制度。
集体组织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应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和流向,接受农民代表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
第四,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应建立资金收益分配机制。
集体组织应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成员贡献情况,制定合理的资金收益分配办法,确保集体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
同时,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和监测,及时调整资金分配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最后,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应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集体组织应对资金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资金管理和运作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资金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
总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同时,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30•【字号】州政办发〔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4〕3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湘西自治州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0日湘西自治州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和《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州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第三条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为村民集体所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不得改变集体“三资”性质,不得侵犯集体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县市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代理本辖区内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业务。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管理人员一名,人员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各村(社区)设报账员一名。
要制定相关岗位管理职责,负责做好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XX镇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决定在全区推行“村社分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以构建职责清晰、互动协作的新型农村治理结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主要目标,进一步理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村级治理结构,做实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赋予的自治职能,做优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职能。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尊重民意。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确保“村社分账”工作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既要提升村(居)民委员会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能力,又要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集体资源、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和服务集体成员的职能,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同时,确保分割到位,避免出现分账不分责、不分权的情况。
(三)因村制宜,量力而行。
精准把握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各村经济实力、干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有效承担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居)民自治管理事务,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和实现路径。
三、主要内容(一)明确职能定位通过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居)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充分行使职能职权,分别承担村民自治事务和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要明确乡镇对于村务公开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专门的事权管理机构。
1村(居)民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村委会,村委会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包括:政策宣传、体育健身等精神文明活动,村内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纠纷调解等治安联防职能,按照省、市“三个清单”文件,开展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委托代办的村民事务,民主、维权、财务等村内事务办理等。
xxx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村集体经济资金收入分配方案
xxx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村集体经济资金收入分配方案一、收益分配: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
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和股东的福利性支出。
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不超过 20%;股东红利分配不低于80%(具体分配到人的红利与今后本村村民差异化奖惩制度挂钩)。
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理事长岗位职责: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二、会计岗位责任制1、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负责按《会计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4、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6、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7、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集体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为合理分配集体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1.合理分配农村集体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公正、透明。
二、目标
1.合理分配农村集体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三、分配原则
1.公平原则:确保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公平参与资金分配。
2.公正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公正无私地进行资金分配。
3.透明原则:资金分配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4.奖励性分配:对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分配程序
1.制定方案: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定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公示公告:将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3.资金发放:按照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将集体资金发放到分配对象手中。
4.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政策,提高农民的政策意识和参与意识。
九、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本方案自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完)
4.修改完善:根据村民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投票表决:将修改后的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6.资金发放:按照表决通过的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发放到分配对象手中。
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
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集体资金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我县制定了以下的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集体资金的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这部分资金的有效利用,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分配方案,以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惠及农民的财政支持。
二、资金来源1. 土地收益:包括农村宅基地、耕地、建设用地等使用权的出让、租赁等收入。
2. 乡村旅游:包括农家乐、乡村旅游景点的门票、住宿费等收入。
3. 农村产业:包括农产品销售、农村合作社经营收入等。
4. 其他:包括捐赠、政府补助等。
三、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分配过程公平、公正,不偏袒个别村民,不刻意扶持某一特定行业或个体。
2. 先进典型带动原则:鼓励和奖励先进典型村民或村级组织,以激励全村村民争做先进,推动农村进步发展。
3. 补偿保障原则:确保需要补偿的农民或村级组织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 农村公共事务原则:重视农村公共事务的发展,在资金分配中优先考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的需求。
四、资金分配范围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的建设和维护。
2. 农村教育医疗:包括学校、医院的建设、维护以及农民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投入。
3. 农村公共服务:包括文化活动、体育设施、妇女儿童福利等的支持和补贴。
4. 农村产业发展:包括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等的发展支持。
5. 社会民生保障:包括困难群众、五保户等的扶助和帮扶。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1. 村级决策:资金分配方案由各村村委会经过公开、民主的程序决定,并报镇村级人民政府备案。
2.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村级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的使用、核算和监督。
3. 公开透明:资金分配情况及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配结果公开透明、不受个人或组织操纵。
4. 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执纪监督机关、财政部门等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资金的问题。
分配集体资产实施方案
分配集体资产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逐渐壮大,集体资产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分配机制,集体资产的利用效率并不高,甚至存在着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集体资产的作用,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分配集体资产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分配原则。
1. 公平原则,在分配集体资产时,要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每个农户都能够享受到相对公平的待遇,避免出现少数人占大部分资源的现象。
2. 效益优先原则,在分配集体资产时,要优先考虑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确保资源的分配能够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3. 稳定原则,在分配集体资产时,要保持分配机制的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以确保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分配方式。
1. 股份制改革,可以将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将集体资产转化为股份,每个农户持有相应的股份,按照股份比例分配相应的收益。
2. 投票决定,对于一些重大决策或资产分配事项,可以采取投票决定的方式,让每个农户都有权利参与决策,确保决策结果的公平和合理。
3. 经营权出让,对于一些集体资产,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出让经营权,让有经营能力的农户或者企业来进行经营,以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分配方案,首先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然后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明确资产的性质、数量、价值等。
2. 充分沟通,在制定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农户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和农户的利益诉求。
3. 公示公开,制定好分配方案后,需要进行公示公开,让农户们了解到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 实施分配,经过公示公开后,可以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每个农户都能够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收益或者权益。
五、监督管理。
1. 建立监督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程序,确保分配的公平和合理。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户对于集体资产分配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监督意识。
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社区内的三资(即集体资产、集体经济收益和集体资源)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社区的发展与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集体资产管理社区集体资产是指社区居民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土地、建筑、基础设施等,其管理应该由社区集体进行。
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应明确集体资产的使用及维护管理职责、流转及产权管理规定、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具体内容。
2.集体经济收益管理集体经济收益是指由社区集体所经营的各类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应设置合理的经济活动管理机制,包括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经营项目选择和决策、经营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规定。
3.集体资源管理集体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等。
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应明确社区集体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规划,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保护和维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集体资产的维护和管理水平健全的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可以使社区集体资产的使用更加规范,有利于提高集体资产的维护和管理水平。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和制度,社区居民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遵守集体资产的使用规定,从而保护和提升集体资产的价值。
2.促进社区经济发展良好的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激发社区经济的活力,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
通过明确经济活动的管理机制和收益的分配规则,可以提高社区集体经济的效益,增加社区居民的收入,优化社区经济结构,提升社区的发展水平。
3.保护和优化集体资源4.增强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完善的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可以增强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
通过参与集体资产管理和经济收益分配的决策和实施,社区居民可以更加积极地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综上所述,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社区的发展与繁荣至关重要。
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
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1. 引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所有的资金,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的资金。
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案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提出了一种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旨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分配原则在制定农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时,我们应该遵循以下原则:2.1 公平原则资金分配应该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维护农户利益的平等性。
2.2 激励原则资金分配应该能够激励农民积极参与集体经济活动,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鼓励他们积极贡献于集体经济发展。
2.3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分配方案应该公开透明,让农民了解到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情况,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以减少不必要的猜测和矛盾的产生。
2.4 合理利用原则资金分配应该以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为导向,充分利用资金资源,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最优化配置。
3. 资金分配方案3.1 基础建设投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资金分配的一部分应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道路建设、供水设施建设、电力设施改善等。
基础建设投资的具体分配比例可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需求确定。
3.2 农村产业发展支持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一部分资金应该用于农村产业发展支持。
可以通过向农民提供贴息贷款、补贴资金等方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培育新的农村产业,提高农民的产业经营能力和经济收入。
3.3 农民福利保障资金分配中的一部分应该用于农民的福利保障。
可以通过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提供农民的养老、医疗等保障。
也可以通过建设农民之家、农民培训中心等设施,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水平。
3.4 公共服务设施维护一部分资金应该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学校、卫生院、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与更新,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满足农民基本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需求。
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一、规范财务收支管理1. 明确财务责任。
2. 统一收款管理:村集体向农民或其他单位收取款项时,应一律使用经省农经部门鉴制的收款收据,并确保各项收入款项及时入乡农经站账户。
收据使用实行严格的缴销制度。
同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设定村库存现金限额为____元。
若发生现金被盗等意外事故,将实行责任追究制,超限额部分由村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会计按____%和____%的比例共同承担。
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
3. 完善支出审批流程:各项支出需履行完备的会计手续,每张票据单独做账,并确保经办人、事由、批准人签章齐全。
根据支出金额的不同,分别设定审批权限:____元以内由“一支笔”审批;500—____元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批;____元以上需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
对于____元以上的开支事项,事前必须报乡分管领导签批,重要支出则需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
村财务负责人经手的开支票据,无论数额大小,均需另一名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意。
开支事项需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当季报账,隔季票据需查清后入账,隔年票据则不予入账。
报销票据需使用财税部门统一规范的票据,非正规票据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需由经办人在原始票据上说明事由后方可报销。
4. 强化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每季度由村理财小组成员对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或“不予报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乡农经站会审。
经审核合格的票据,加盖“乡财务会审章”,会计人员依据此凭证登记入账;审核不合格的票据则不予入账。
财务公开时间定为每季度末的____日前进行理财,次月____日前报乡农经部门会审,____日前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 加强审计监督:在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由乡农经、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年度审计工作,并对村主要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集体互助资金管理制度
集体互助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促进集体互助和共建共享,维护良好的集体关系,提高社会互助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互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集体互助活动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互助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集体互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会费、捐款、义卖所得等形式,来源于成员自愿捐献和参与活动产生的收入。
第四条集体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成员之间提供互助救助、开展公益活动、促进集体发展等目的,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或私分。
第二章互助资金筹集第五条互助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成员的自愿捐献和参与集体活动所得,具体筹集方式可由集体成员共同商议确定。
第六条成员向互助基金捐款须自愿主动,捐款数额不设最低标准,但建议每位成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确定金额。
第七条成员捐款应当及时足额,不得拖延或遗漏,如遇特殊情况需暂缓捐款,需提前向集体进行说明并得到谅解。
第八条若成员因故无法按时足额捐款,应如实向集体透露情况,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商处理,但不得影响整体互助活动的推进。
第三章互助资金使用第九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经过集体成员的讨论和表决,作出明确的用途和金额决定。
第十条互助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方面:(一)应急救助:对于集体成员突发的意外或急需救助的情况,可以通过互助资金提供必要的援助。
(二)公益资助: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集体建设:用于集体设施建设、成员活动开展等方面,促进集体的共建共享。
第十一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集体互助的宗旨和原则,不得用于个人私利或其他违背集体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成员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开。
第四章互助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设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集体成员共同选举产生,负责管理互助基金的收支、监督使用情况、定期报告等工作。
第十四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互助基金管理规定,维护互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互助资金。
坪山新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坪山新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坪山新区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区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增值,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集体资产,是指属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全体股东集体所有的资产。
本办法所称社区,是指城市化进程中由原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改设的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二级。
本办法所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是指城市化进程中由原行政村、自然村二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组建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
第三条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全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具体由各办事处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执行。
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具体负责社区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四条社区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或无偿占用、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平调、挥霍浪费及其它侵害社区集体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有保护其集体资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社区集体资产的管理实行公开、公正、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原则.凡涉及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民主讨论决定,确实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对集体资产的监督权、决策权.第二章产权界定第七条社区集体资产产权界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及尊重历史事实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社区集体资产具体包括:(一)城市化转地后留归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工商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二)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如厂房、店铺等经营性设施,办公楼、学校、图书馆等公益性设施,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设施,以及购置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等财产;(三)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用于农、林、牧、渔副业生产的投入积累及其产品;(四)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控股、参股、联营的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以及开展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中,按合同及章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承包经营者上缴的承包费、管理费和租金等;(五)各级政府、各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对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捐赠的财物及其形成的资产,以及各级政府对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减免税赋形成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六)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城市化前征用集体土地各项补偿费及城市化进程中各种转地补偿款属于集体所得部分;(七)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拥有的商标、商誉、信用、专营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八)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所拥有的现金、存款、债权,以及其出资购买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九)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资产、收益及其投资积累所形成的资产;(十)依法属于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所有的其它资产。
村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
村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村集体资金管理,保障集体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村范围内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村村集体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管理原则。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二)合法性原则。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集体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
(三)效益原则。
合理使用集体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原则。
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集体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村主任、副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负责制定和修订村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
(二)负责审核集体资金的使用计划和预算。
(三)负责监督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负责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第六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村集体资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一)审批村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
(二)审批集体资金的使用计划和预算。
(三)监督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对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评价。
第三章集体资金来源与使用第七条村村集体资金的来源:(一)村集体资产收益。
(二)政府补助资金。
(三)社会捐赠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村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二)农村公共服务。
(三)农业生产发展。
(四)村庄环境整治。
(五)村民福利事业。
(六)其他合法用途。
第九条村村集体资金使用程序:(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二)编制资金使用预算。
(三)提交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四)报村民代表大会审批。
(五)按照审批结果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村村集体资金实行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健全财务账簿。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集体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集体资产,合理处置和利用资产资源,提高集体经济收益,促进集体成员的共同富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各方利益,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资金、股权等各种形式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应当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集体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集体成员代表和社会公正人士组成,任期为五年。
第六条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应当配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供参考。
第三章处置程序第八条任何一项集体资产的处置,都必须经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和决策,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集体资产处置必须依法行使,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条集体资产处置应当充分征求集体成员的意见,听取其他权益相关方的意见,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章处置原则第十一条集体资产处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避免利益输送和内部交易,保证处置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第十二条集体资产处置应当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积极促进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增值。
第十三条集体资产处置应当优先考虑集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长远利益。
第五章处置方式第十四条集体资产处置方式多样,包括转让、出租、转让、合作开发等形式。
具体处理方式应当根据集体资产的性质和市场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第十五条集体资产处置应当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
第六章处置效果第十六条集体资产处置应当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综合考虑资产的增值潜力和社会影响。
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52块)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大额开支,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最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报账。
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
最新整理社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docx
最新整理社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社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障(社区)组织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财经制度及宜组能 20xx 19号、财发 20xx 39号文件等要求,结合我镇村(社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资金主要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拨付给村(社区)的财政补助收入、专项经费,社会捐助资金,村(社区)集体收入等资金。
第二章经费的来源第三条村(社区)工作经费来源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财政补助收入。
1.村(社区)常职干部、部门干部、社干部工资;2.办公经费。
是指镇政府下拨用于保障村(社区)组织工作运转的专项资金,其中:行政村(含农村社区)每年不低于1万元、乡镇社区每年不低于2万元(镇政府统筹40%专项用于村(社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经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二)专项经费。
指上级组织下拨来用于村(社区)实施指定项目的经费。
主要包括: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新村建设、抗旱、救灾、党建及其它专项工作经费。
(三)社会捐助资金。
是指社会单位或个人捐助给村(社区)组织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的资金。
(四)集体收入。
是指村(社区)组织通过固定资产变价、入股分红、资源转化、物业租赁、资本经营、有偿服务等方式取得的集体收益。
第四条鼓励村(社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增强村(社区)组织为民服务经济实力和工作基地。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第五条村(社区)资金的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村(社区)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财政补助支出1.村组(社区)干部工资支出,按上级组织部门对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标准计发;2.工作经费支出:(1)开展教育培训。
订阅报刊杂志和培训资料;开展村(居)民实用技术培训等。
(2)开展组织活动。
召开各类会议;开展党组织活动;开展村(居)民文体活动等。
(3)开展宣传工作。
(完整版)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完整版)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管理,促进社员的共同发展和利益均衡。
第二条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指的是通过社内经济活动所创造的全部经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租金收入等。
第三条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分配办法第四条安和社的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按权益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按劳分配以社员的劳动量为基础,根据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第六条按权益分配以社员的权益份额为基础,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或份额进行分配。
第七条分配比例由安和社社员大会根据社员的意见进行决定,并经过监事会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分配程序第八条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经济活动收入计算;2. 确定按劳分配和按权益分配的比例;3. 分配方案制定;4. 分配公告发布;5. 分配资金划拨;6. 分配结果通知。
第九条分配方案制定由执行委员会负责,应充分考虑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分配公告应包括分配比例、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内容,并在安和社内公示一定期限。
第十一条分配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员发放应得的收益。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安和社设立专门的监事会,负责对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三条监事会定期对经济收益的分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四条社员有权利对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进行监督,如有发现不正当分配情况,可以向监事会投诉。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所有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对于本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和社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安和社所有,并最终解释和决定。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法规类别】农村农场财务管理【发文字号】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4.12【实施日期】2007.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李毓全二○○七年四月十二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我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是指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
本办法所称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包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或称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和股份合作经济社(或称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济社)。
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是生产资料属股东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居)委会的管理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平调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并不得向其乱摊派。
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要自觉接受上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镇(街)领导班子及村(居)民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是本市经联社、经济社两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核算、会计人员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交易,开展农村审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进行经济收益分配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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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白合子村村民小组
集体资产分配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更好保证每个小组成员的合法利益,推动物流基地建设。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
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
知》及《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
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包括小组集体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建筑物补偿费及其他的集体资产。
集体资产的分配
第三条村民小组集体青苗费、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需要讨论决定)在村民小组集体存续期间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第四条集体土地补偿费及建筑物补偿费(需要讨论决定)由各村民小组拟定方案进行分配。
分配程序
第五条村民小组集体资产的分配由村民小组拟定方案,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村民小组代表走家入户,收集小组成员关于对集体资产分
配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整理和归类形成集体资产分配意见建
议的初步方案。
二、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小组代表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拟
定个小组集体资产分配初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定两种分配初案,以供小组成员选择。
三、召开小组成员大会或户主大会,现场选择本小组集体资产
分配方案,并当场签字画押,作为分配凭据。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村委会成员共同参加会议。
80%以上的小组成员或者户主签字的方案为本小组集体资产的分配方案。
并把分配方案张榜公示3天。
四、村委会协助村民小组根据小组集体资产具体分配方案,落
实分配明细并张榜公示3天。
五、对分配明细无异议,在村委会协助下村民小组执行方案。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白合子村民委员会
201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