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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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固体废物处置安全与环保技术规范

化工固体废物处置安全与环保技术规范

化工固体废物处置安全与环保技术规范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排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和处理,是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化工固体废物处置的安全性和环保技术规范,为化工企业提供相关指导和借鉴。

一、固体废物分类与处理原则废物的分类和处理原则是固体废物处置的首要步骤,不同种类的废物应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以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的危害。

一般来说,固体废物可以分为有害废物、可回收废物和非有害废物三类。

1. 有害废物有害废物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废物,如废弃药品、化学品等。

对于这类废物,应尽量采用高温焚烧、化学中和、物理隔离等处理方式。

2. 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指能够再利用和回收的废物,如废纸张、废塑料等。

化工企业应建立废物回收制度,合理收集、分类和再利用这些废物,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 非有害废物非有害废物指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较小的废物,如办公废纸、食品残渣等。

这类废物可以采用填埋、压实、堆肥等处理方式,尽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处置安全技术规范1. 废物收集与贮存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废物收集和贮存系统,采用密封容器和贮存设备,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和风险扩散。

废物贮存区域应定期巡检、清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性和环保性。

2. 废物运输运输是废物处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散落或污染环境。

运输车辆应配备合适的装载和固定设备,司机应接受专业培训并遵守交通规则。

3. 废物处理工艺技术化工企业在选择废物处理工艺技术时,应考虑废物性质、处理效果和成本等因素。

对于有害废物,应选择高效的废物处理技术,如焚烧、化学中和等。

对于可回收废物,应采用适当的再利用工艺,尽量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4. 废物处置设备与设施管理化工企业在使用固体废物处置设备和设施时,必须定期检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废物处置设备和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且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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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DB11/T 270—2005前言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3.1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边堤skirt embankmet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处理;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环保行业废物处理标准

环保行业废物处理标准

环保行业废物处理标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废物处理是环保行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它对环境质量、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废物处理行业,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废物处理标准。

一、废物分类与收集废物分类是废物处理的基础环节,它有助于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和资源化。

根据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可以将其分为有害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废物等。

有害废物包括有毒有害废物、化学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其收集和处理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以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也是一项重要工作。

在分类收集中,应制定相应的规程确保不同类别的垃圾得到正确处理,例如可回收垃圾、有机垃圾、有害垃圾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的选择是保障废物处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

各种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应的检测和认证。

常见的废物处理技术包括焚烧、填埋、厌氧消化、物理化学处理等。

废物处理设备的选用要考虑处理能力、处理效率、能源消耗和排放标准等因素。

三、废物转化与资源化利用废物转化和资源化利用是现代废物处理的重要方向。

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将废物转化为可再生能源、有机肥料或其他有用物质,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常见的废物转化技术包括生物降解、垃圾焚烧能发电、废物油脂转化为生物柴油等。

对于废物转化利用过程中的设备和环境控制,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标准。

四、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关键。

废物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对于高风险的废物处理工艺,还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突发事故。

五、废物处理效果评估废物处理效果评估是衡量废物处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环境监测和质检部门应参与废物处理过程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要建立废物处理档案,记录和保存关键数据和信息,为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标题: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是指对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遵守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人类健康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1.1 制定分类标准:根据固体废弃物的特性和来源,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将固体废弃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不同类别。

1.2 实施分类收集:建立分类收集体系,设置不同的收集容器和收集点,引导居民、企业和单位将固体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投放。

1.3 加强分类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的认识和意识,促进居民自觉参与分类行动。

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1 推广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加大对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

2.2 建立废弃物回收体系:建立健全的废弃物回收网络,促进废弃物资源的再利用和再生产,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2.3 支持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双赢。

三、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处理3.1 推行绿色生产理念:企业应树立绿色生产理念,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2 实施循环经济模式:倡导循环经济理念,通过产品再设计、再制造和再利用,降低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

3.3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研究:加大对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处理技术的研究力度,提高处理效率和环保水平。

四、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4.1 建立健全的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4.2 加强废弃物处理监管: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的监管,确保废弃物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3 推动废弃物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实现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

垃圾处理作业规范(全套)

垃圾处理作业规范(全套)

垃圾处理作业规范(全套)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垃圾处理作业,以确保高效、安全和环保的垃圾处理过程。

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2. 垃圾分类在进行垃圾处理之前,必须对垃圾进行分类。

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地区的政策,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等不同类别。

确保正确分类,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 垃圾收集垃圾收集是指将分类好的垃圾进行集中收集的过程。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场所,采取适当的垃圾收集方式,例如设置垃圾桶、垃圾箱或分别设置不同的垃圾,以便于日常的垃圾投放和收集。

垃圾收集应定期进行,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4. 垃圾运输垃圾收集后,需要进行垃圾运输。

确保垃圾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以保证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垃圾应被妥善装载和固定,防止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危险。

5.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是对垃圾进行处理和处理的地点。

根据垃圾的属性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设施,例如焚烧厂、填埋场或生物处理设施。

垃圾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和卫生标准。

6. 垃圾处理过程垃圾处理过程包括垃圾的处理方法和步骤。

根据垃圾的属性和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合理选择和执行适当的垃圾处理方法。

确保垃圾处理过程高效、可靠和环保。

7. 监督和检查垃圾处理作业需要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规范执行和垃圾处理质量。

建立相关监督机制,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纠正措施。

8. 垃圾处理人员安全垃圾处理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

垃圾处理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事故和危险物品的防范,确保垃圾处理人员的安全。

9. 环境保护和再利用垃圾处理过程应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

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

在可能的情况下,推动垃圾再利用和资源回收,促进可持续发展。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精品资料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精品资料

2015年6月整理现行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7)《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872号);(8)《国务院批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39号);(9)《建设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加强垃圾处理科学技术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建科(1991)663号);(10)《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卫生与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建(1992)667号);(1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号);(12)云南省建设厅发布《关于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24日);(13)国家计委等《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10日);(1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1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17)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6年1月1日前执行该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建村函〔2014〕37号)(2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2013年度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云建村函〔2014〕196号)等。

环保行业废物处置规范

环保行业废物处置规范

环保行业废物处置规范引言环保行业废物处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确保废物的合理处理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需要制定一系列规范和标准,并加以严格执行。

本文将从废物分类、处置方式、监管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环保行业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一、废物分类废物分类是环保行业废物处置的基础工作。

不同类型的废物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因此需要根据其特点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废物可以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三类。

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张、塑料瓶、玻璃瓶、金属等,这些废物可以通过再生利用循环利用,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2. 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等,这些废物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进行专门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其他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家庭生活垃圾等,这些废物大部分可以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但也存在一些无法很好利用的废物,需要进行合理的填埋和处置。

二、废物处置方式废物的处置方式取决于其类型和性质。

环保行业常见的废物处置方式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1. 物理处理:包括筛分、浸泡、压实等方法。

物理处理主要用于可回收物的处理,通过处理废物的形态和大小,减少其体积,便于后续的运输和回收利用。

2. 化学处理:包括氧化、还原、沉淀等方法。

化学处理主要用于有害废物的处理,通过改变废物的化学性质,使其转化为无害物质或可回收物。

3. 生物处理:包括堆肥、厌氧消化等方法。

生物处理主要用于有机废物的处理,通过生物体的生长代谢作用,将有机废物转化为稳定的有机肥料。

三、监管措施为了确保废物处置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需要加强对环保行业的监管措施。

1.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环保行业的职责和义务,对不按规定进行废物处置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2. 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废物处置监测体系,对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全程监测,确保废物处置的环境安全和合规性。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doc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doc

2015 年 6 月整理现行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7)《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872号);(8)《国务院批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39号);(9)《建设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加强垃圾处理科学技术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建科(1991)663号);(10)《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卫生与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建(1992)667号);(1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号);(12)云南省建设厅发布《关于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24日);(13)国家计委等《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 002年9月10日);(1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1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 2号)。

(17)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 005年3月;(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1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016年1月1日前执行该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2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2801-2008);(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GBZ1-2010);( 2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建村函〔2014〕37号)( 2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2013年度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云建村函〔2014〕196号)等。

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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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年6月6日);(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4)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15)《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73号);(16)《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17)《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号(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二、固废行业技术标准规范(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2)《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3)《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7)《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8)《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10] 142号(10)《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 128-2009(11)《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 212-2015,实施日期:2015-10-01即将实施(1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1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4)《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1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85(1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7)《焚烧厂、垃圾场管理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18)《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9月23日;(19)《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三、排水标准规范(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2)《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保厅,2003年3月;(3)《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通过修订,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7.23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20号
•【施行日期】2024.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第20号
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填埋技术进步,现批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3日。

环保行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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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及处置规范

废弃物管理及处置规范

废弃物管理及处置规范概述废弃物管理及处置是一个重要的环境保护领域,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废弃物管理及处置的规范,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处理废弃物。

废弃物分类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以便进行合理的处置。

常见的废弃物分类包括:- 生活垃圾:包括食品残渣、纸张、塑料等。

- 工业废料: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

- 危险废物:包括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如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

废弃物管理废弃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减量化:通过节约资源和减少废弃物产生量来降低环境影响。

- 循环利用:将可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 安全处置:对于危险废物,应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妥善处置,以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 信息公开:废弃物管理相关信息应公开透明,方便公众参与和监督。

废弃物处置废弃物处置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废弃物采取相应的措施:- 生活垃圾:应实行垃圾分类制度,通过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 工业废料:应采取先进的处理技术,如物理、化学或生物处理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危险废物: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收集、转运和处置,确保安全处理。

监督与执法为保证废弃物管理及处置规范的执行,应加强监督与执法措施:- 监督机构应定期检查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 违规行为应被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废弃物管理及处置规范的权威与严肃性。

结论废弃物管理及处置规范是确保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分类、科学管理和安全处置废弃物,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废弃物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ld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8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0-2009,自2009 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4.2.1、5.2.6、5.3.2、5.3.4、6.2.2、6.2.5、6.5.2、7.3.2、7.6.6、10.2.5、10.3.4、10.4.5、10.5.1、12.3.9、16.2.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 年3 月15 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2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垃圾处理量与特性分析;4.垃圾焚烧厂总体设计;5.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6.焚烧系统;7.烟气净化与排烟系统;8.垃圾热能利用系统;9.电气系统;10.仪表与自动化控制;11.给水排水;12.消防;13.采暖通风与空调;14.建筑与结构;15其他辅助设施;16.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17.工程施工及验收。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l.对术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2.增加了对厂区道路设计和绿地率的要求;3.对垃圾焚烧系统增加了节能减排和安全要求的内容;4.对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增加了干法和湿法的内容,并对布袋除尘、活性炭喷射和在线监测等内容进行了规定;5.对飞灰的处理增加了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的条件;6.对电气和仪表控制作了进一步的技术要求;7.对给排水和消防增加了技术内容。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引言:近年来,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固体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变得尤为重要。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的制定,不仅有助于减少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还能以环保的方式提供可再生资源。

本文将从废物分类、回收技术、再利用和处置等方面,论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

一、废物分类规范废物分类是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前提和基础。

不同种类的废物具有不同的再利用潜能,因此应制定科学的废物分类规范。

一方面,可以按照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另一方面,可根据废物的产生行业和特征进行划分。

废物分类规范应包括分类的标准、方法和具体操作步骤,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技术措施来推动废物分类工作的实施。

二、回收技术规范1. 机械分选技术机械分选技术是回收废物中非有机物的重要方法之一。

规范应明确分选设备和工艺参数的要求,例如选取合适的传送带速度和振动频率,以实现有效的分选效果。

此外,还应加强对机械分选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的规范性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和长期稳定运行。

2. 生物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以生物法降解有机废物,并将其转化为肥料或发酵产物。

规范应包括菌种的筛选和使用,培养基配方和发酵过程的控制指标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应加强对生物处理过程中的异味和污染物的控制,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三、再利用规范1. 废物厂的运营管理规范为了实现固体废物的再利用,需要建立和管理废物处理厂。

规范应包括厂区规划和设计、废物接收和处理过程的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工艺的优化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应规定厂区环境监测和废物动态跟踪的规范,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符合环保、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是将废物转化为有价值的再生产品。

规范应详细描述各类废物的再生利用技术要求,例如废纸回收利用、废塑料再生等。

同时,应明确可再生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检测标准,以满足市场需求和保证安全性。

四、处置规范1. 废物焚烧和能量回收规范废物焚烧是处理大量生活垃圾和有害废物的一种方式,且能够实现能量回收。

环境保护行业废物处理规范

环境保护行业废物处理规范

环境保护行业废物处理规范废物处理是环境保护行业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关乎着环境污染的防治和人们的健康安全。

为了规范废物处理行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平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废物处理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废物分类与收集废物分类与收集是废物处理的第一步,也是保护环境的首要任务。

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特点,我们应该将废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几大类别。

在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设置分类垃圾桶,制定收集时间表,以确保废物按类别得到妥善处理。

二、废物运输与储存废物运输与储存环节涉及到安全和环境保护,需要遵守一定规范。

运输废物时,应选择合适的车辆并采取防漏措施,避免废物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物储存时,应根据不同的废物性质,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以防止废物的堆积和扩散。

三、废物处理技术与设备废物处理技术与设备的选择对废物处理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选择废物处理技术时,应综合考虑废物的性质、处理成本、处理效果等因素。

同时,为了保障废物处理的安全与环保,我们还需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备,如废物焚烧炉、污水处理厂等。

四、废物处理过程与排放标准废物处理过程中的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依据。

不同类型的废物处理过程有着不同的排放标准,包括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和固体废物排放等。

在处理废物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排放标准,以确保废物处理过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五、废物处理工人的职业安全废物处理工人在处理废物的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危险,因此他们的职业安全也需要得到关注和保障。

废物处理企业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进行相关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废物处理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范。

六、废物处理与环境监测废物处理后的环境监测是评估废物处理效果和环境影响的重要手段。

废物处理企业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对处理后的废物、废水和废气等进行监测分析,以确保处理效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标准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标准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固废处理与管理的制度标准,以确保固废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固废是指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能在原地自行消失、不能直接用于下一环节的废弃物。

2. 目标固废处理与管理的目标是:- 最大限度地减少固废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提高固废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率;- 降低固废的处理成本;- 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3. 管理责任3.1. 主管部门制定和监督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应负有以下责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固废处理与管理的要求;- 监督和检查企业和个人的固废处理行为;- 对违反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宣传和推广固废处理的最佳实践。

3.2. 企业责任企业应负有以下责任:- 设立固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固废处理与管理计划;- 确保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储存;- 选择符合标准的固废处理方法;- 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固废处理与管理情况。

3.3. 个人责任个人应负有以下责任:- 将固废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 不随意倾倒固废,保持环境清洁;- 积极参与固废处理与管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4.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4.1. 固废分类- 将固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提供相应的垃圾桶和分类指导,方便居民和企业进行固废分类;- 指定固废分类的收集和处理机构。

4.2. 固废处理方法- 鼓励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和再生利用;- 采用合理的固废处理方法,如焚烧、填埋、堆肥等;- 对于特定的有害垃圾,采取专门的处理方式,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3. 监测和评估- 建立固废处理与管理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固废处理与管理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为制度改进提供依据。

5. 合规与处罚- 对于不符合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经济和刑事等多种手段进行惩处;- 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环保行业废物处理操作规定

环保行业废物处理操作规定

环保行业废物处理操作规定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环保行业的废物处理工作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环保行业废物处理操作规定,确保废物处理工作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二、废物分类与收集1.废物分类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将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和特殊废物四类。

各类废物应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封装和标识。

2.废物收集环保行业应组织废物收集工作,并确保废物收集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收集到的废物应妥善堆放,避免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的发生。

三、废物运输与储存1.废物运输废物运输应选择符合环境要求的专用运输工具,避免废物泄漏和污染。

在运输中,废物应保持封闭状态,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安全造成危害。

2.废物储存环保行业应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废物储存设施,并制定严格的储存管理制度。

对于危险废物和特殊废物,应采取密闭、防火等措施,确保安全储存。

四、废物处理与处置1.废物处理技术环保行业应优先选择环保技术先进、高效、低耗的废物处理技术。

例如,采用生物降解技术、焚烧技术、物理化学处理技术等,将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有效无害化处理。

2.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和特殊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环保行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废物处置设施,确保处置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五、废物监测与报告1.废物监测环保行业应建立废物监测系统,定期对废物的处理过程、排放情况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汇总,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

2.废物报告环保行业应按照法规要求编制废物处理情况报告,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废物处理信息。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

六、废物应急处理1.应急预案环保行业应制定废物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类废物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预案应包括事故报告、紧急处理、应急处置等内容。

2.应急演练环保行业应定期组织废物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废物处理规范

废物处理规范

废物处理规范废物处理是一项重要而且复杂的任务,它需要遵守严格的规范以确保环境得到充分保护。

本文将介绍一些废物处理的规范,以帮助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废物分类和标识在处理废物之前,首先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和标识。

根据不同的废物类型,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和处置方式。

废物应该被准确地标识和分类,以便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可以进行正确的操作。

废物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生物医疗废物和一般废物。

对于危险废物和生物医疗废物,需要特别注意其处理和处置的规范,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废物的储存和运输储存和运输是废物处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废物的储存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险。

对于危险废物和生物医疗废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和储存。

废物的运输应该符合运输规定和安全要求。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废物泄漏或造成其他危害。

运输废物的车辆和应该经过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废物的处理方法应根据废物的种类和性质来确定。

一般废物可以采用物理和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例如燃烧、压实和分离等。

危险废物和生物医疗废物则需要采取更加专业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置。

废物的处置也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废物应该被送往经过合法授权和认可的处理设施进行最终处置,例如焚烧厂、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等。

在选择废物处置设施时,需要考虑设施的资质和环保效益,并遵循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废物处理的监管和评估废物处理过程应该有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管机构负责确保废物处理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

他们将对废物处理设施、运输车辆和废物处理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废物处理的评估也是必要的,以确保废物处理的有效性和环保效益。

评估应包括对废物处理活动和废物处理设施的监测和检测,以及对处理结果的评估和反馈。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改进废物处理的依据,提高废物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总结废物处理规范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固体废物处置规范

固体废物处置规范

固体废物处置规范固体废物处置规范是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最终处置等多个环节。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置这些废物,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固体废物处置规范概述固体废物处置规范是指为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最终处置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这些规范旨在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1.1 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或半固态废弃物。

根据来源和性质,固体废物可以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

1.2 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的重要性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防止环境污染:规范的处置可以有效减少固体废物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

-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通过规范的处置,可以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 保障公共健康:规范的处置可以减少固体废物对人类健康的潜在威胁。

- 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的处置有助于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二、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的制定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环境、经济、技术等多方面因素。

2.1 制定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的原则制定固体废物处置规范应遵循以下原则:- 环境优先:在制定规范时,应优先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

- 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和促进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 技术可行性:规范应基于现有的技术条件,确保可操作性。

- 经济合理性: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考虑经济成本。

2.2 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的内容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 收集规范:明确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频率和责任主体。

- 运输规范:规定固体废物运输的工具、路线和安全措施。

- 储存规范:对固体废物的临时储存场所、设施和防护措施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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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DB11/T 270—2005前言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3.1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边堤skirt embankmet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处理;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5.1进场垃圾控制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

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划并执行,生活垃圾不应在填埋区无序填埋。

分区方案应有利于渗沥液控制及填埋工艺的执行。

5.2.2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分区、单元情况逐区、逐层进行垃圾填埋作业,垃圾填埋作业单元应控制在较小面积范围内,填埋场应准备雨季填埋作业区。

垃圾进场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垃圾的摊铺、压实、覆盖工作。

5.2.3地面以上填埋作业时,应先修筑垃圾作业边堤;距离堆体边缘30 m 范围内,边堤高度应始终高于垃圾堆体高度;边堤材料可选用素土或建筑渣土并压实,压实度应不低于90%,边堤的外坡坡度应为1:3,有效厚度应不低于0.5 m。

5.2.4垃圾摊铺作业层上面及侧面均需进行压实,采用薄层压实的方式进行压实作业,垃圾摊铺层厚度宜控制在0.5 m~0.6 m,最厚不应超过1.0 m,压实后垃圾的密度应大于0.9t/ m3(按年核算),未配备压实机的小型填埋场压实密度应大于0.8t/ m3(按年核算)。

5.2.5经薄层压实作业形成的垃圾填埋作业层每2 m进行一次覆盖,雨季可适当增加但不应超过4 m。

填埋作业过程中应减少垃圾暴露面积,控制垃圾暴露比小于1:1,覆盖材料可选用素土、渣土、建筑垃圾、细垃圾(15 mm以下)、垃圾堆肥、膜材料(覆盖材料不应影响渗沥液导排和填埋气收集)。

5.2.6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控制轻质垃圾的飘离,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应设置固定或移动式轻质垃圾防飞散设施,固定式防飞散设施迁移应选择在6月~9月份进行并完成,对飘离作业面的轻质垃圾随时清理。

5.3填埋堆体5.3.1垃圾堆体的高度超出地面高度时,垃圾堆体外坡坡度应为1:3。

5.3.2及时修复垃圾堆体边坡出现的局部不均匀沉降。

总容量大于100万m3、地面以上垃圾堆体高度超过5m时应对堆体沉降情况进行观测,观测点不少于4个,每季度观测1次。

当主要沉降发生完成后(年度沉降量小于3‰)进行最终覆盖和绿化,最终覆盖应按照CJJ 17的规定执行,垃圾堆体进行最终覆盖后应保证绿化的完整。

5.4填埋气收集处理5.4.1垃圾填埋厚度大于6m或垃圾总填埋容量大于50万m3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应设置导气管,对垃圾堆体产生的填埋气进行导排。

a)b)建立设备台帐,主要内容包括设备、主要部件、备件、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开始使用时间、购置费用、维修时间、维修费用、更换时间、更换费用、报废时间、报废残值等;c)实行运行记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能耗、开启时间、停止时间、出现故障、例行检修等情况;中途停止时间应备注原因,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机,应区别单机故障、功能组故障、处理线故障并分别记录。

d)实行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考核制度,使用率和完好率应达到设施运行管理手册或合同规定的要求;e)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符合国家标准并及时通过有关法定检测。

6.2维修保养垃圾卫生填埋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应满足如下要求:a) 制定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内容应包括维修保养周期、内容和标准;b)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恢复工艺设备性能;c)有备件和易损件储备,及时更换残旧设备和部件;d)作业车辆及设备每班作业后应及时进行清洁。

7计量、信息管理7.1计量7.1.1计量系统应采用进出场双向称重方式,并满足贸易结算需求。

7.1.2计量系统应定期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并及时取得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7.1.3计量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统计人员上岗资格,依法履行职责,按有关规定做好记录、备份、报送等工作。

7.1.4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填埋物应全部经过计量系统计量,并保留计算机中原始称重记录。

7.1.5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填埋物应登记运输车车牌号、运输单位、进场日期及时间、垃圾来源、种类、重量等情况,由填埋物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有关各方共同确认。

7.1.6定期检查维护计量系统,以确保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并采用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计量统计。

7.2信息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信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b)建立“运行工作日志”制度,日志内容主要包括:填埋物进场量、再利用物资出场量、覆盖材料使用量、渗沥液产生量和处理量、填埋气收集处理量、填埋作业位置、设备使用情况、日常监测情况、填埋场日常设施维护情况、天气情况(包括降雨量和蒸发量)及其它要求在日志中应记录的内容;c)按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设施运行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作业量、工艺、技术、设备、人员、能耗、成本等方面信息。

8环境管理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环境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环境监测执行DB11/T 273的规定;b)场界噪声标准应符合GB 12348的规定;c)污水、渗沥液处理外排标准执行DB11/ 307 ;d)大气污染物、臭气浓度外排标准执行GB 16297和GB 14554的规定;e)应加强场区与场容环境管理,场区及时打药灭蝇,生活管理区每15m2的苍蝇数目不应超出3只,保证场区环境卫生整洁、美观;f)填埋区填埋作业、建设施工等不应对场区、场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g)填埋作业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在场区内摆放整齐有序。

9安全运行管理9.1生产安全9.1.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GB 12801的有关规定。

9.1.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填埋场应为职工准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9.1.3填埋区夜间作业应有照明设施,现场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或其它具有明显警示作用的工作服。

9.1.4填埋堆体上不应搭建封闭型建、构筑物。

9.1.5使用灭蝇、灭鼠药物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完成,药物品种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以提高杀虫效果。

药物应有专人保管,确保安全。

9.1.6如有外来人员参观应由专业人员陪同并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垃圾填埋作业区。

9.1.7拾荒者不应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9.2防火防爆安全9.2.1在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应配备便携式气体成分测量分析仪,在垃圾填埋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测,当发现填埋场局部甲烷等有害气体含量超过一定范围时即发出警报以便于作业工人迅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控制填埋区中甲烷的含量不应超过体积分数的2.5%;建(构)筑物内,甲烷气体含量不应超过体积分数的1.25%。

9.2.2生产控制室、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不允许出现明火、不允许吸烟。

9.3交通安全9.3.1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清楚规范,场区内运输管理应符合GB 4387的相关规定。

9.3.2场区内车速不宜大于20km/h,填埋区设置现场指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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