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新)个人所得税会计.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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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计算题】某演员一次获得表演收入 6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 =48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48000×30%—2000(速算扣除数) =12400(元)
八、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见具体计算公式,WORD表格
【例题·单选题】王先生2011年10月达到规定退休年龄 而退休,每月领取退休工资17百度文库0元,11月份被一 家公司聘用,月工资4000元。2011年11月王先生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20 B.15 C.175 D.37 【答案】B 【解析】正式退休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再任职收入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纳税。11月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3500)×3%=15(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③每次收入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 收。 其具体办法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 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为畸高收入;对应 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 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单选题】徐某2012年承包某加工厂,根据协议变更 登记为个体工商户,2012年加工厂取得收入总额 7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相关支出合计63 万元,其中含徐某每月从加工厂领取的工资3700元。 徐某2012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4390 B.23420 C.20690 D.11970 【答案】D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 70-63+0.37×12-0.35×12=7.24万元 应纳税额=72400×30% -9750=11970元。
【案例】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日 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 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这是因为该外 籍人员在2008年和2009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 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案例】一个外籍人员从1997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 的公司任职,在1998年纳税年度内,曾于3月7日 ~12日离境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又 离境回国欢度圣诞节和元旦。这两次离境时间相 加,没有超过90日的标准,应视作临时离境,不 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二、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1、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 2、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
类别
承担的纳税义务
判定标准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 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 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 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 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 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 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 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 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 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 征30%,故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 (20%—20%×30%)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800)×20%×(1—30%)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承租经营后, 得税 工商登记仍 为企业的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 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 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 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 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 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 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 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 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 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 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 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AD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 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 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 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 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 B.个人兼职收入 C.教师自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D.从事会计咨询活动取得的收入 【答案】ABCD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纯所得为计 税依据
纯所得需要扣除,扣除的费用包括两大方面、 三个具体分类。 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 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 活需要的费用。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 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 能力相匹配的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 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 除”。
(1) 居民纳 税人
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 得,无论是来源于中 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任何地方,都要在中 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 税
(2) 非居民 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向中国缴 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 必须同时具备: (1)在我国无住所; (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三、征税对象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报酬所得; 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 ⑩偶然所得; ⑪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 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有利于我国增 加财政收入、完善税收体系、调节贫富差距,也是 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种税。 (二)特点: 1、实行分项征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计税方式多样化; 4、鲜明的奖限政策;
四、计税依据
1、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固定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每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每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经营月数×3500)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为每次收入额减800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为每次收入额*(1—20%) 5、财产转让所得; 每次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每次收入额
七、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3、关于“次”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②属于同一 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本章教学要点
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 率和税收优惠。 2.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3.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法规概述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5、个人所得税税率 6、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例题·单选题】王某是一家企业的外部董事, 2009年取得董事费8万元,当即拿出2万元通过 政府捐赠给受灾地区,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 A.11440元 B.11200元 C.17200元 D.18600元 【答案】A 【解析】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1-20%) =6.4(万元) 捐赠限额=6.4×30%=1.92(万元);捐赠超 限额,只能按照限额扣减。 应纳税所得额=6.4-1.92=4.48(万元) 应纳税额=44800×30%-2000=11440(元)
五、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 ~ 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 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 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个人承包 登记状况
是否交企 业所得税
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承包后工商 登记改变为 个体工商户
不交企业所 得税
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 所得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 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 个人对企事 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 业单位承包、 缴纳企业所 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关于“次”的规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可分为: 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 所得税; 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 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 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 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 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⑤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 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 得税。
六、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捐赠的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 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 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 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资助的扣除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 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 发经费的资助,经税务机关确定,可全额在下月(工资、薪 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 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 的,不得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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