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涉及电子证据的犯罪现场取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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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与电子取证案例分析与实操技巧

电子证据与电子取证案例分析与实操技巧

案例三:手机短信作为关键线索协助侦破案件
01
案件背景
一起涉及毒品交易的重大案件,线索极少。
02
侦破过程
通过对涉案人员的手机短信进行深度挖掘,发现关键线索,成功破获案
件。
03
电子取证手段
运用手机取证技术,对涉案手机中的短信、通讯录等进行提取和分析,
发现涉案人员之间的通信规律和交易信息,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帮助。
THANKS
感谢观看
电子取证的标准和规范尚未统一,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存在差异。
应对措施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电子取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推动建立统一的电 子取证标准和规范,提高取证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培训与教育
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电子取证领域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培训和教育不足
现有的培训和教育体系对电子取证领域的关注不够,导致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辅助侦查和审判
通过对电子证据的收集、 分析和呈现,有助于司法 机关查明案情、正确适用 法律。
提高司法效率
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处理相 对便捷,有助于提高案件 办理效率和质量。
02
电子取证基本原则与方法
合法性原则
合法授权
取证过程必须获得合法授权,确保取证行为的 合法性。
合法手段
采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进行取证,不得使用 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特点
无形性、多样性、易变性、高科技性。
电子证据种类及来源
种类
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文档、数据库文 件、手机短信、社交媒体记录等。
来源
可能来自于计算机、手机、网络服务 器、云存储等电子设备或系统。
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作用
01

简论网络犯罪现场电子证据提取的技术要点分析

简论网络犯罪现场电子证据提取的技术要点分析

简论网络犯罪现场电子证据提取的技术要点分析论文摘要网络犯罪案件发案率高、侦破难度大,是近几年困扰公安机关的难题。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电子证据提取的难度大、不容易固定和保存,特别是网络犯罪现场的电子数据。

网络犯罪现场情况复杂、范围不容易固定、证据类型多,并且现场电子数据尤其容易被破坏和丢失。

本文就目前常见的网络犯罪案件现场勘查流程为线索,分析其中常被忽略的细节,提出可以采取的技术手段和有效处理相关问题的方式方法。

论文关键词网络犯罪电子证据提取现场勘查随着计算机、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逐渐普及,与之有关的犯罪案件逐年增多。

作为一类新型的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的表现形态五花八门,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电子证据的易失性也加大了此类案件的侦破难度。

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现实,要求相关人员提高网络犯罪侦查的能力。

其中,犯罪现场电子证据的提取是网络犯罪侦查中至关重要而又不容易掌握的一项技能。

现场是案事件发生的地点,往往遗留有较多的痕迹物证。

合理有效的处置现场,尽最大可能保护线索、提取证据对整个案事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网络的互联性使得遗留有电子证据的场所分布广泛,既包括传统现场即物理空间,又包括非传统意义的场所即虚拟空间,也就是网络犯罪现场的空间跨度性较大。

另外,现场的空间跨度也导致了时间的连续性,会存在第一时间现场、第二时间现场等,多个现场在时间上有严格的连续性。

同时,网络犯罪现场处理中还要考虑电子证据的复杂性、脆弱性、时效性等特点。

本文就勘验、提取、固定现场留存的电子证据为线索,分析在此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技术要点。

一、网络犯罪现场勘查的步骤与普通的案件处理类似,网络犯罪现场勘查也有一定的规范、原则和方法步骤。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事前准备、现场保护、现场勘查取证、扣押等步骤。

(一)事前准备鉴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一般来说针对电子数据的现场勘查和取证要一次完成,这就要求在进入现场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指挥人员必须提前确定由哪些人员进入现场、需要携带哪些设备、如何制定预案、有哪些注意事项等一系列问题。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刑事调查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为刑事调查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来源。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定义、分类以及其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是指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和保全与电子设备、系统和网络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是短信、邮件、社交媒体内容、计算机日志、数据备份等。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目的是获取可靠的数字证据,为刑事调查提供确凿的证据依据。

首先,对于电子证据的分类,主要包括主动取证和被动取证两种方式。

主动取证是指在调查开始时,采取与被调查者合作的方式,获取其电子设备、系统或网络中的相关证据。

例如,警方依法调取犯罪嫌疑人手机中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被动取证是指在没有被调查者的配合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取证据,例如,通过黑客手段获取犯罪分子的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账号等信息。

其次,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首先,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和确凿性。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可以准确记录、保存并提供详尽且难以篡改的信息。

其次,电子证据具有高效性和全面性。

通过电子证据取证技术,调查人员可以有效地减少侦查时间和工作量,快速获取大量的证据信息。

此外,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可以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了解其日常活动和交流方式,从而为刑事调查提供更全面的依据。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领域广泛。

首先,它在网络犯罪调查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网络侵入等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问题,通过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可以获取犯罪分子的网络活动记录、通讯记录等。

其次,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逐渐扩展到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其他领域。

例如,通过追踪电子银行交易记录和资金流向,可以揭示金融犯罪的行踪;通过提取电子设备中的著作权侵权证据,可以还原知识产权犯罪的实际过程。

试论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与电子物证的提取鉴定

试论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与电子物证的提取鉴定

试论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与电子物证的提取鉴定秦宾【摘要】随着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涉网犯罪也从最初的仅针对钱财物的犯罪,发展为针对政治、经济、军事和知识产权等多领域的犯罪,而各类电子产品和网络中提取的电子物证成为诸多涉网案件认定事实过程、完善证据链进而突破全案的关键,同样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电子物证所起到的作用也日益突显.文章对公安机关在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中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分析并就如何做好电子物证的固定、提取和鉴定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思路.【期刊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16)004【总页数】3页(P41-43)【关键词】现场勘查;电子物证;鉴定【作者】秦宾【作者单位】泰州市公安局, 江苏泰州 2253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925.113近年来,中国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生活各个方面的高速发展,各类资源、人力和资金配置的不断变化,整个社会人财物流动加剧,作为社会矛盾集中反映的刑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犯罪多元、智能和暴力化程度不断加剧。

而同时,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涉网犯罪发展为针对政治、经济、军事和知识产权等多领域的犯罪,网上斗争形势日趋严峻,尤其是各类移动智能设备深入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违法犯罪过程中遗留的电子物证日益增多,公安机关在各类涉网案件的立案、侦查、取证的程序中,如何做好电子物证的固定、提取和鉴定工作就成为的重要环节。

电子物证的固定与提取就是在涉网犯罪现场,对各类存储介质中保存、恢复的数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和分析,这项技术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公安部门发现线索、获取证据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被广泛地用来解决大量的涉网犯罪案件,包括网络入侵、盗用知识产权、网络诈骗、网络洗钱、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刑事案件。

笔者拟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涉网案件现场勘查和电子物证的固定提取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初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思路。

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

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

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刑事案件中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就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分析,以及网络犯罪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一、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调查1.电子证据的概念电子证据是指在电子设备上产生、存储、传输或处理的与刑事案件相关的信息,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聊天记录、手机通话记录、视频录像等。

电子证据具有易变性、易复制性和易隐藏性的特点。

2.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在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相关部门需要借助计算机取证等专业技术手段,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勘验和调查,提取相关的证据材料。

3.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分析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分析是刑事案件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专门的技术人员需要通过数据恢复、数据清理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提取到的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和解读,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和类别1.网络犯罪的特点网络犯罪具有跨地域、匿名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使其成为刑事案件中的一大难题。

网络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网络环境,通过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手段实施犯罪活动。

2.网络犯罪的类别网络犯罪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常见的类别包括网络侵入、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色情和网络恐怖主义等。

其中,网络侵入包括黑客攻击、数据库入侵等;网络诈骗包括虚拟货币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扎实打击网络犯罪,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分析,保护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

1.《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认定的规定,规范了电子证据用于犯罪证明的法律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了网络犯罪的追究和打击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依法对网络犯罪行为予以惩处,确保网络犯罪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定(3篇)

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证据在各类案件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电子取证作为一种新兴的取证手段,其法律地位和相关规定也逐渐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电子取证的定义、电子取证的法律依据、电子取证的原则、电子取证的操作程序以及电子取证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电子取证的定义电子取证,是指利用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系统、网络、通信设备等)进行收集、固定、分析和提交的过程。

电子取证旨在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司法审判提供可靠的证据。

二、电子取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

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十条规定:“电子数据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防止用户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篡改、毁损。

”三、电子取证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电子取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客观性原则电子取证应客观、真实地反映电子数据的状态,不得伪造、篡改电子数据。

3.完整性原则电子取证应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4.及时性原则电子取证应在第一时间进行,防止电子数据被篡改、删除。

5.保密性原则电子取证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四、电子取证的操作程序1.初步调查对案件涉及的电子设备进行初步调查,确定取证范围和取证方法。

2.证据保全对电子数据进行证据保全,包括制作电子数据备份、固定证据链等。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随着信息化的全面推进,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愈发明显。

拥有数字取证技能、深谙存证规律、懂得信息安全的律师队伍将成为刑事辩护中的新星。

本文将结合国内法律实践,就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进行分析。

一、关键字搜索的合法性近年来,以网络犯罪为主的电子证据日益广泛,而常常通过的是关键字搜索的方式获取,关键字搜索作为获得电子证据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法律效力是否合法备受关注。

在我国,电子证据的取证应当依法合规、审慎稳妥展开,严格限定取证范围和手段,防止刑讯逼供、非法获取证据。

在实践中,关键字搜索是一种普遍应用的取证手段,但也存在非法采取该方式的情况。

首先,关键字搜索方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违反适用的程序规定。

其次,当必须使用关键字搜索的情形中,须经过严格程序操作,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

二、网站的异地调取问题对于异地取证,一种常见的形式就是对互联网站点的调取,包括网站的存储、备份及相关数据。

然而,异地调取存在着更多的取证问题。

在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一旦涉及到电子证据的异地调取,不仅仅是法律和程序问题,同时也涉及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

为保护人民隐私,我国法律对这一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

据对口检察机关统计,在网络犯罪取证过程中,异地调取信息数据占总调取量的70%以上,由此也可看出其重要性。

异地调取能否顺利实施,需要涉及到须在国内做实质性证据,还需要进行依法针对性调取、传送过程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监控等,以确保搜集证据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三、黑客攻击下的证据收集据刑侦专家分析,黑客攻击是信息安全工程的“终极挑战”。

黑客通过网络盗窃数据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而对涉及群众利益和人身安全问题的案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合法向互联网运营商调函,要求提供关键信息,以协助侦办案件,但互联网运营商不承认自己的职责,导致本案黑客攻击大量数据丢失。

黑客攻击事件中,证据的收集非常困难,因为黑客不留痕迹,也可能掩盖证据。

试论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及采信

试论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及采信

- - -.XX邮电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课程设计论文论文题目:试论电子证据的司法运用学生学号:2009212371学生XX:陶杰指导教师:黄良友论文成绩:教师评语: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摘要我国当前有关网络犯罪的立法尚不完善,在刑事侦查、司法审判中建立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采信规那么,对司法审判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主要针对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特点,收集、保全、采信规那么及相关问题作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探讨。

【关键词】网络犯罪电子证据采信规那么摘要- 1 -引言- 1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及其特点- 2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 2 -〔二〕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特点- 2 -二、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 3 -(一)收集物证- 3 -(二)请有关部门鉴定- 4 -(三)勘验检查笔录- 4 -(四)对涉案的信息系统进展技术检测- 4 -三、计算机犯罪证据的保全- 5 -四、电子证据在司法中的运用探讨- 5 -〔一〕电子证据的采信- 5 -〔二〕对电子证据采信过程中几个难点问题的分析- 7 -结语- 8 -参考文献:- 8 -引言网络犯罪,是对计算机犯罪的另一种称谓,尽管国内外学者对其定义各不一样,但通说认为网络犯罪即行为人未经许可对他人电脑系统或资料库的攻击和破坏,或利用网络进展的其他各种类型的犯罪。

如涉及与网络数据有关的犯罪活动,包括截获、修改以及窃取数据;网络入侵,包括干预及破坏运营;网络接入犯罪,包括从事黑客活动和病毒传播;其他如网络XX、网络诈骗等利用网络进展的犯罪。

在我国当前立法尚不完善情况下,在刑事侦查、司法审判中建立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采信规那么,给侦查人员、审判人员带来可操作的统一标准,为规X电子证据的取得程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确进展,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证我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司法改革的深入,也势必要求法官采信证据时用统一标准来衡量,防止因主观随意性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

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

浅谈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已普及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计算机数据已渗透到人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与此同时,许多犯罪活动也不可避免涉及计算机,因此在计算机设备中存在大量直接证明犯罪活动信息的电子数据,如果能够合理、及时收集这些数据,可以为发现犯罪、揭露犯罪发挥巨大的作用。

现就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方面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计算机现场保护和现场勘查现场保护和现场勘查是取证的第一步,也是刑侦破案工作中重要环节之一,工作核心和重点是要保留下现场原始资料和数据,做到宁多勿缺。

一是用摄像和照相设备将现场计算机情况进行记录,保护现场。

首先是现场概貌拍照,应反映系统运行的环境,拍照时不得将人员和勘查器材拍入画面。

其次是系统状态拍照,应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包括屏幕显示状态、设备之间各电缆的连接、网络连情况、一些特殊序列号和标志等情况等。

在拍摄过程中应该保持系统各种电缆的连接。

还有就是重要证据(设备)拍照,重点证据拍照如各种可疑设备、存储介质等,要从不同的角度对设备上的信息如型号、主要技术指标拍摄清楚,重点证据较多时应在拍照前编号,并将号码标签拍入画面。

在拍摄过程中应保持系统各种电缆的连接,做好各种记录,同时绘制现场图、网络拓扑图。

二是提取计算机易失性数据。

计算机在经过一段时间或者重新启动后有些数据可能改变或丢失。

现场技术员要用相机拍照、屏幕抓屏、打印等方式记录下来。

如:屏幕上正在编辑或浏览的文档内容;正在浏览的网页信息,网页上用户名、个人资料信息;当前网络连接状态,此时上网的IP地址、MAC 地址;计算机内存中的内容;系统时间、日期和时区信息等。

三是收集、封存计算机及现场其它证物。

收集、封存计算机及现场其它计算机外部存储介质,如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MP4、各种存储卡等,特殊存储介质还要找到其配套的读取设备和说明书。

四是询问有关人员关于计算机的情况在现场勘查同时,要询问主要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生前后的情况,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有什么异常现象、做过那些操作等,询问时注意不要泄露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电子取证指的是通过电子设备和数字信息的获取和保全,用于法律诉讼的证据。

与传统的纸质文件不同,电子取证具有高效、易于保存和复制等优势,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1.1 电子取证在查明案情中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电子取证可以帮助调查机关收集、分析和保存大量的电子数据,其有效性和全面性远远超过传统的证据收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社交媒体等电子通讯工具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和交往关系,从而有利于查明案情。

1.2 电子取证在证明案件中的作用电子取证不仅可以帮助查明案情,还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用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通过电子设备中的照片、录音等数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行为,进而促使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

1.3 电子取证在保护证据完整性中的作用由于电子文件可以轻易被篡改和删除,因此电子取证在保护证据完整性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一些关键的电子数据,调查机关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不当操作或技术原因导致证据被破坏或丢失。

二、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存在的问题2.1 信息获取的困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变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采用各种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隐藏和删除,造成信息获取的困难。

尤其是在跨境犯罪案件中,涉及多国的信息调取更加复杂,造成电子取证的难度增加。

2.2 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疑虑电子数据的披露和获取不像传统的书面文件那样直观和可信,容易受到技术手段和人为操作的影响。

很多人对电子取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表示怀疑,这也给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带来了困难。

2.3 证据保存和保全的难题电子证据的保存和保全是电子取证中的一个难题。

随着科技设备的不断更新和更替,电子数据的保存和保全成本较高,同时可能会遭受各种网络攻击,导致证据的丢失和损坏。

浅谈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及完善手段研究

浅谈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及完善手段研究

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及完善手段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网络的普及,电子证据在鉴定和审判过程中已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电子证据取证是刑事案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可以为案件的上诉和审判提供关键证据。

但电子证据取证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比如证据收集不足、数据混乱、鉴定标准不一、证据真伪难辨等,这些问题使电子证据取证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电子证据取证中的问题1. 证据收集不足在电子取证中,证据收集的不足往往导致案件的调查和审判过程缺失了关键证据,从而影响到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高效的取证机制,推广应用先进的电子取证技术,使电子证据能够更加全面和准确地收集和分析。

2. 数据混乱在电子取证中,数据混乱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因为电子数据的复制和剪切过程中,可能会丢失或错误地复制数据,从而导致数据的混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合理的数据管理制度,避免在电子数据的复制过程中丢失或错误地复制数据。

3. 鉴定标准不一在电子取证中,不同的鉴定标准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因为不同的鉴定标准可能会导致数据的鉴定结果不同,从而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判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统一的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电子数据的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证据真伪难辨在电子取证中,证据真伪难辨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为电子数据的复制和编辑过程中,可能会难以判断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到案件的调查和审判。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电子取证机制,采用先进的电子取证技术,提高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完善手段研究以上几种问题说明了电子取证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完善电子取证手段。

1. 制定相关法律应该优先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规范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使用。

该法律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电子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标准、电子证据的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鉴定、电子证据取证程序中的保密措施、证据的存储以及从源头上保障证据的完整性、落实异议申请等。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电子取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收集、保留、分析电子证据来寻找犯罪证据的一种手段。

随着现代社会中电子信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电子取证过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电子取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电子取证涉及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因此需要在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前提下进行。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需要得到保障,以避免证据被篡改或伪造。

电子取证的技术门槛较高,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分析。

对于一些传统的刑事执法人员来说,他们可能对电子取证技术并不熟悉,这就给电子证据的采集和保全带来了困难。

而且,由于电子取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技术手段,审核人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能够对电子取证过程进行审查和评估。

不同的电子设备和平台之间存在着信息互通的问题,导致电子取证的工作变得复杂和困难。

目前,市面上存在着大量的电子设备和软件,它们在数据存储和传输方面的规范并不统一。

这就导致了在电子取证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设备或平台之间的数据兼容性问题,从而影响电子取证的结果和可靠性。

网络匿名性和边界模糊性也为电子取证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在网络环境中,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隐藏自己的身份和行为,从而实现匿名和逃避追踪的目的。

这就给执法机关的电子取证工作带来了困难,可能会在追溯犯罪嫌疑人身份和行踪方面遇到一系列问题。

电子取证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问题也需要解决。

由于电子取证是个相对较新的领域,其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的制定工作还相对滞后。

这就使得电子取证工作缺乏统一的指导和操作规范,容易引发操作不规范和证据无效等问题。

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在电子取证技术与法律法规的不断发展完善的应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提高执法机关的电子取证能力,以保障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还需要建立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加强国际合作,共同解决跨境电子取证等领域的问题,为刑事诉讼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取证及审查

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取证及审查

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取证及审查根据2012年新刑诉法规定,电子数据证据成为新一类证据形式,此举奠定了其在刑事诉讼法中的独立地位。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证据的种类及内涵都在不断扩展,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必将不断增强,司法机关对电子证据的取证及审查也必将面临新的挑战。

笔者结合司法一线工作实践,浅谈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取证及审查,希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标签:电子数据证据认定取证审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适应当今社会网络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普及、新媒体产业的兴起,新刑诉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使电子数据证据单独成为一类证据形式。

本文将结合司法工作实践浅谈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取证及审查。

一、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电子数据证据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包括文字、凸显符号、字母等内容的客观资料。

简而言之,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即为电子证据。

对电子数据证据立法定位之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工作实践中多将电子证据划为视听资料。

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都需要一定的载体,且都易更改、易灭失,感观上它们应该是一类的,但二者表现形式仍有不同。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颁行的《关于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视听资料是指以图像和声音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包括与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实施反侦查行为有关的录音、录像、照片、胶片、声卡、视盘、电子計算机内存信息资料等。

视听资料特指录音录像形式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资料。

具有客观真实性强、直观形象的特征。

从视听资料的定义来看,“计算机内存信息资料”是视听资料证据的组成部分,可这并不能囊括全部电子证据形式,电子证据至少还应包括“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资料”。

电子数据证据不像视听资料仅以所记载的声音或影像对案件事实单纯的进行再现,而是要通过重组以达到有序的排列从而达到证明目的,计算机的后台工作记录及其他电子化设备的电子资料也在电子数据证据范畴内。

如何进行计算机电子证据调查取证

如何进行计算机电子证据调查取证

采用的一些取证方式和实施的一些取证行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需要有相应的授与案件事
实存在着直接的、内在联系的证据,其证明效力
高楼和马路,路旁都有树,树旁长着花和草。,有人在对你笑
较强;反之,则较弱。由于计算机证据容易被伪 造、篡改,而且被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再加 上计算机证据由于人为的原因或环境和技术条
里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专业技术部门中能胜任
具体案件办理、具有相关电子知识和电子技术的
高楼和马路,路旁都有树,树旁长着花和草。,有人在对你笑
人员。 (二)电子证据收集的取证权力。根据刑事诉 讼法规定,侦查部门有权检查、复制和调取与案 件有关的一切资料,从而为传统的侦查取证提供 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但对于计算机取证过程中所
利用计算机电子取证技术手段为办案服务, 日益受到司法人员的重视。目前的侦查实践中, 在计算机电子证据调查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主体。鉴于电子
证据易于删改和隐蔽性强的特点,对其进行收集 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而非任何人员(包括一般办案人员)都可进行。这
件的影响容易出错,故习惯将计算机证据归入间
接证据。从目前的侦查取证来看,计算机取证也
是处在辅佐取证的地位,主要的作用是获取与案 件相关的线索,起辅佐证明作用。 (四)计算机取证原则。 1.取证过程合法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计算机
高楼和马路,路旁都有树,树旁长着花和草。,有人在对你笑
取证过程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开进行,从而得 到真实且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 2.冗余备份原则。即对于含有计算机证据的 介质至少制作两个副本,原始介质应存放在专门 的证据室由专人保管,复制品可以用于计算机取
防止静电消磁。环境安全的原则还要求防止人为 地损毁数据。

电子取证 调研报告

电子取证 调研报告

电子取证调研报告电子取证调研报告1. 引言电子取证是指利用计算机科学和法律知识来收集、分析和提取电子证据的过程。

随着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取证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加。

本调研报告旨在探讨电子取证的意义、挑战和最佳实践。

2. 意义电子取证在司法过程中的意义不言而喻。

首先,电子取证可以帮助调查人员搜集确凿的证据,从而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指控和起诉。

其次,电子取证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法院的判决。

最后,电子取证可以帮助警察部门和司法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时间成本。

3. 挑战尽管电子取证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随着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不断创新,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来窃取和篡改电子证据。

其次,涉及到隐私和数据保护的问题也对电子取证构成不小的挑战。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法规差异也增加了电子取证的复杂性。

4. 最佳实践为了应对挑战并确保成功进行电子取证,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最佳实践。

首先,调查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电子取证的技术和法律知识。

其次,应建立科学的取证流程,包括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

此外,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搜集到的证据免受干扰和篡改。

最后,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应对电子取证的挑战。

5. 结论电子取证在现代司法系统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通过准确且可信的证据,电子取证有助于揭示真相,加强司法公正性。

然而,电子取证也面临着技术、法律和隐私等多重挑战。

只有通过采取最佳实践,我们才能克服这些挑战并确保有效的电子取证过程。

6. 参考文献[1] Casey, E. (2014). Digital Evidence and Computer Crime: Forensic Science, Computers, and the Internet. Academic Press. [2] Pollitt, M. M. (2011). Electronic Discovery and Digital Evidence: Cases and Materials. West Academic Publishing.[3] Quick, R., & Choo, K. K. R. (2017). Introduction to Cybercrime: Computer Crimes, Laws, and Policing in the 21st Century. CRC Press.。

试论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审查

试论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审查
病 毒 和记录有 被 害人 网络 银 行 帐号和 密码 的文本 文件。“ 灰 鸽子”病 毒仅 是一款 国内著名的远程 控制黑 客软件,无法直 接获 得被 害人 网络 银行 的帐号和密码 ,不能 说明整个作 案过 程 。后经检 察技 术人 员在 疑犯 的电脑 中发现 的文件 合并程序
性 和与相芙事实的关联性总和是否能够达到所需求 的证据标准
第6全 计 机 全 术 流 2次 国 算 安 学 交 会 翻 /2 1第 9 o年 o 1 期
■ d i1 9 9 s 6 1 1 2 0 1 90 0 o : 0 3 6 0i n1 7 — 1 22 1 0 5 s
试论 刑事诉 讼 中 电子证据 的审查
高峰 ,邹 积 超
种情 况 ,即一些 电子 设备 以其 功能 来证明事 实,如手机 所 具有的通讯功 能 ,G S的导 航功能等 ,这多 少意味 着电子 证 P
据 也应该 澜盖 电子设备。 电子证据的审查应南司法机关进行,鉴于电子证 据的审查 多涉及侦杏机关的取证规范 问题 ,而检察机关 承担侦查监督之 职责,并在诉讼 中承接侦查 与审判 ,故本文中电子证据的审杏
TheI ve tg to a udg e ta n s i a i n nd J m n bou e t o cEvi n ei he tEl c r ni de c n t
Cr m i l o e d ng i na Pr c e i
GA 0 n , Fe g Z0U ic a J—h o ( h epe rcrt a H ag u ir tf h nh i hn hi 00 3 C i ) T e ol' ouao to u np s i Sa ga, ag a 20 0, hn P s P r ef D tco S a

电子证据的特点及侦查取证

电子证据的特点及侦查取证

电子证据的特点及侦查取证电子证据是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电子设备在生活中的普及应用而出现的一类新生事物,唐山婚外情调查,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由于颁布较早没有将电子证据纳入法定的七种证据类型,但在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已逐步确立了其事实上的刑事诉讼证据地位。

近几年,在各类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身影也频繁地出现,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有哪些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如何进行侦查取证,如何保证侦查获取的电子证据能被检、法部门认可作为定案根据,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刑事执法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关于电子证据的概念,目前主流看法将其界定为: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说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的一切证据。

理解这一概念时。

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电子证据的存在形式所谓“电子形式”,是指由介质、磁性物、光学设备、计算机内存或类似设备生成、发送、接收、存储的任一信息的存在形式。

形象化的描述就是以数字方式存在于计算机内存、服务器、光盘、U 盘等存储介质以及手机、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中的电子信息。

所谓“派生物”,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设备将电子证据转化为其他形式存在的资料或物品,比如打印出的纸质文档、冲洗出的数码照片等。

(二)电子证据的形成方式电子证据是在电子技术和电子设备的应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子证据不能脱离特定的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独立存在。

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电子证据的技术依赖性。

电子设备不限于电子计算机,还包括生活中常见的手机、MP3、MP4、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等。

可以预见,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新的电子设备将不断涌现,要求侦查人员对新生事物保持高度敏感和关注。

二、电子证据的特点电子证据从不同角度看有不同特点,本文关注的仅限于对侦查取证工作有重要影响的特点:(一)技术依赖性电子证据的技术依赖性表现在电子证据的生成、存储、传输及显示等过程都需要专门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才能完成。

最新-刑事司法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探究 精品

最新-刑事司法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探究 精品

刑事司法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探究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电子证据取证规范化问题直接决定着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进而影响案件审理和裁判结果。

所以从取证人员的规范化、取证标准的规范化和取证程序的规范化方面,对电子证据的取证制度进行完善。

关键词电子证据;取证;规范一、电子证据的特点及取证要求电子证据不仅仅具备证据的基础三性要求,还具备其他证据没有的特性一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电子证据作为当今智能时代衍生出的新的证据形式,具有非静止呈现性,既可以多媒体的形式出现,又可展现为与案件有关的文本、图形、音频、视频及动画等各种信息,从而生动形象地尽可能还原案发时的状况。

电子证据的这一特点,要求取证人员不光要使用一定的硬件设备、应用软件和操作系统等平台提取到数据信息,还要根据后续诉讼阶段电子证据的用途,要固定成相应的证据表现形式。

二内容的易被篡改性和可挽救性电子证据的本质是电磁波和二进制数据编码,通过电、磁、光等形态存储在介质上。

对电子数据的修改和删除通常在操作日志中留下记录,如果操作日志也被删除,修改行为将不留下任何痕迹。

因此我们在对电子证据收集时要注意三点一是转化固定;二是复制固定;三是哈希值比对,在获取到原始检材后,首要任务就是做哈希值计算,然后根据取证要求进行下一步,此后在搜集和提取电子证据的任何环节,首先都是做哈希值比对,一步骤一查验,是电子证据取证相对于其他证据取证的关键之处。

尽管电子证据不易保存,可相对传统书证而言,计算机硬盘上的数据信息总是有迹可循的,能够技术挽救。

文件被删除后放进‘回收站’,可以直接用命令将其恢复。

即使‘回收站’清空,文件也实质上并未从硬盘上删除,删除的只是指向文件物理地址的逻辑指针。

二、我国刑事司法中电子证据取证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取证人员的专业性不足面对智能时代新的证据类型,取证人员除了具备计算机网络、侦查、法律等综合知识,还需掌握先进的电子取证技术。

但在目前的基层公安部门中,大部分的侦查人员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层次偏低的问题,复合型的人才匮乏,无法达到电子取证高精尖的要求。

法医学在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

法医学在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

法医学在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日益突出,给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带来了巨大威胁。

网络犯罪广泛涉及各个层面,从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到网络攻击等,给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个人权益带来了巨大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法医学作为一门新兴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本文将以法医学在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为主题,探讨其应用以及相关挑战。

一、电子证据的类型及分析方法1. 电子邮件和消息记录的分析电子邮件和消息记录是网络犯罪调查中常见的证据来源之一。

法医学专家通过对发件人、收件人、时间、内容等信息进行细致分析,揭示犯罪嫌疑人的通信网络和行为模式,从而为警方提供有力的侦破线索。

2. 网络数据包的重组与分析网络数据包包含了大量的信息,可以追踪网络犯罪者的操作痕迹。

法医学专家通过对网络数据包的捕获、重组和解码,还原犯罪现场的网络活动,帮助警方获取证据并追踪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3. 数字取证与恢复数字取证是法医学在网络犯罪调查中的常见手段。

通过对存储媒介(如硬盘、手机等)的分析,法医学专家可以提取出被删除的文件、应用程序、通话记录等,还原出犯罪活动的真相。

二、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的挑战1. 数字化技术的发展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犯罪嫌疑人也学会使用各种工具和技术来掩盖自己的痕迹。

例如,他们可能采取加密通信、使用虚拟网络等手段来保护自己的隐私。

这给法医学专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的技术手段才能有效分析和追踪电子证据。

2. 法律问题和隐私权保护在电子证据分析和追踪过程中,法医学专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尊重个人隐私权。

他们需要权衡个人隐私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合法合规地收集和使用证据。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差异也给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带来了复杂性和挑战。

三、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的意义与作用1. 提供司法机关侦破线索通过电子证据分析与追踪,法医学专家可以为警方提供有力的侦破线索,帮助他们捕捉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电子证据收集与取证技术研究

电子证据收集与取证技术研究

电子证据收集与取证技术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数据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是不断增加的电子犯罪活动。

为了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破案,电子证据收集与取证技术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的概念、电子证据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收集与取证技术。

首先,电子证据是指通过电子设备或网络系统产生、存储、传输和处理的信息,它可以被用来证明一个案件中的事实或推导出相关的事实。

相比传统的物理证据,电子证据具有以下特点:易被修改、易被销毁、易被伪造和易被传播。

因此,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电子证据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可以提供犯罪的证明和追踪嫌疑人的行踪;在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可以支持诉讼双方的主张;在行政案件中,电子证据可以揭示不当行为和管理漏洞。

因此,掌握电子证据收集与取证技术对于司法部门和执法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接着,让我们探讨一些电子证据收集与取证的技术。

首先是电子取证过程中的收集技术。

常见的电子取证技术包括数据抓取、数据提取和数据复制。

数据抓取是通过专业的软件工具从目标设备或网络中收集电子证据。

数据提取是从被调查对象的电子设备或储存设备中提取有关证据的过程。

数据复制是将目标设备或网络中的数据完整复制到安全的存储设备中,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其次是数据分析与鉴定技术。

数据分析与鉴定技术是对收集到的电子证据进行研究和分析,以发现隐藏的线索和证明。

数据分析技术包括数据恢复、数据恢复和数据分析等。

数据恢复可以帮助还原被删除或损坏的数据,数据解密可以解码和还原加密的数据,数据分析可以帮助分析大量的数据并找出相关的信息和事实。

最后是电子证据保全与呈现技术。

电子证据保全与呈现技术是通过合法的方式保护和呈现收集到的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保全包括密封、标记和存储证据的过程,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电子证据呈现包括将证据转化为可视化的形式,如图像、音频和视频等,以帮助法官、陪审团和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评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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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取证期中作业涉及电子证据的犯罪现场取证调查计算机学院信息安全专业组长:柴婷婷(3班)组员:何丹、周梦甜、赖江琴(3班)、王栋(1班)2010年10月15日试论涉及电子证据的犯罪现场取证调查引言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涉及到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相对于传统的痕迹物证而言,其表现形式、取证方式都有其特殊性。

我们主要对犯罪现场的一些取证工作以及调查进行浅议,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一、简介-----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强制回应------潜在种类的电子证据------数字取证的规则------取证过程1、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强制回应-------计算机涉及的犯罪行为可能包括工具、证据的储藏库、目标-------许多类型的工作人员参与应对犯罪涉及计算机操作系统、调查人员(私人,公司)、取证检验人员、经理(案例、企业、政治)。

-------首先回应的可能是法律强制中的任何人注意保护电子证据的损失或篡改2、潜在种类的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是指有研究性价值的通过电子设备存储或传输的信息和数据。

-------电子证据之所以潜在(像指纹、基因证据)是因为不能明显地用肉眼看到,需要电子设备或者专门技术,也可能需要在法庭上专业的指正去解释剖析。

------电子证据的软弱性很容易被破坏或者替换;监督链条和技术安全防卫对成功的诉讼是必要的。

3、数字取证的规则不损害任何证据!例如不让业余人员搜集数字证据4、取证过程------搜集:浏览、辨别、搜集、证据文档------检验(技术透视)记录的内容、证据的状态;显露隐藏的数据;识别相关的数据------分析(合法的透视)------报告专门证据的过程笔记;结果;可靠性。

二、电子证据的种类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化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存储于磁性介质中,能准确地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具有证据作用的数据。

由于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化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的数据表现形式,因而具有高科技性、间接性、隐蔽性等特点,决定了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刑事诉讼中其它证据收集的传统方法有较大的区别。

笔者认为,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针对电子证据易伪造、具有隐蔽性的特性,才能使电子证据发挥更强的证明力。

------它经常作为指纹或基因证据潜藏在同样的现场------可以轻松快速地跨越国界------它是脆弱的,可以很容易地涂改、损毁或销毁。

------有时候会有时间敏感度------因此只有那些具有专长的人应该可以处理电子证据例如,因为重启而改变或者毁坏的数据,可以用来进行调查;取证的数据捕捉工具经常需要训练。

电子证据收集的四个步骤:依法收集电子证据;全面收集电子证据;正确扣押电子证据;科学固定电子证据三、在犯罪现场处理电子证据1、准备工作第一电子证据的固定采集基本方法------打印对于可以直观或直接反映或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证据,可以直接将有关内容打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

打印后,可以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并注明电子证据打印的时间、数据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如存放于那个文件夹中等)或来源、取证人员等。

------拷贝是将作为电子证据的电子文件,通过拷贝复制到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中的方式。

取证人员应当检验所准备的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确认没有病毒感染。

拷贝之后,应当及时检查拷贝的质量,防止因保存方式不当等原因而导致的拷贝不成功或感染有病毒等。

取证后,注明提取的时间并封闭。

------拍照、摄像对于具备视听资料特征的电子证据,可以采用拍照、摄像的方法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固定,以便全面、充分地反映证据的证明作用。

此外,在电子证据取证过程中,对取证全程进行拍照、摄像,对被固定采集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具有一定的增强作用。

------查封、扣押申请执法机关对于涉及案件的电子证据的载体进行采取查封、扣押,将有关载体置于执法机关保管之下。

之后再对该电子证据进行分析、解读。

------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以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对有关电子证据进行公证。

这是有效获取电子证据的便捷途径。

------数据解析对于不能直接或直观的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证据,在确保数据真实的情况下,运用特定的软件工具,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转化,使得其可以直观的形态为人们所认知或了解。

------恢复大多数计算机系统都有自动生成备份数据和恢复数据、剩余数据的功能。

因此,当有关电子证据已经被修改、破坏的,可以通过对自动备份数据和已经被处理过的数据证据进行比较、恢复,获取电子证据,也可以使用一些专门的恢复性软件或专门设备来恢复、获取电子证据。

2、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注意事项------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由公证机关做为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主体。

律师以代理人或公证委托人身份,只是对相关电子证据的固定采集进行目标、方法、步骤上的指导和要求。

------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具体操作,建议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或公证人员实际进行。

------除非技术上必要,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采集的场所,建议一般应在公证机关或中立第三方的工作场所进行。

------非技术上必要,对电子证据固定采集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或其他数码设备,建议使用公证机关或中立第三方的设备。

------源于互联网的电子证据,须对证据的来源、域名、IP等相关因素进行保存。

孤立的网页文件,其真实性难以证明,证明效力很弱。

------电子证据固定采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数据污染,从而影响相关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用于固定相关电子证据的载体应当是干净的、未受污染的。

------在使用非第三方的计算机或电子设备进行电子证据的固定采集时,须由专业人员对该计算机及电子设备进行“清洁性检查”。

所谓“清洁性检查”是指对相关计算机或电子设备中的软件系统、功能、配置进行查看或固定,以确保通过该计算机或电子设备所获取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数据来源的唯一性。

------如有可能,对于记录、存储电子证据初始形成的电子证据载体、设备、介质等,应当提存原物并随同电子证据一并固定采集。

------某些专业的电子证据取证设备或软件,或者寻求中立的第三方提供的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不失为对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一种有效途径。

这有助于提高相关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的脆弱性和易篡改,应当采用适当的储存介质进行原始的镜像备份,用“镜像复制”的方法复制若干个副本。

建议将其中的两个副本复制在只能写入一次的介质上(如非可擦写光盘),防止被提取到的电子证据意外被改变。

------第三方所作的提取笔录形式将复制的时间、地点、复制的方法、处理人员、使用软硬件、复制过程等事项记录下来,以确保电子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与完整性。

------得改变原始证据或原始数据。

对于固定采集的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和技术分析前,应当进行完整的备份,对备份的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分析,不允许直接对原有存储介质直接进行技术操作。

3、电子证据的鉴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主体应具有一定的资格。

司法鉴定人应该是具备计算机科学网络专门知识的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人还需要具有法律、逻辑、审计等知识。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中较为特殊的一类鉴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工作需要提取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甚至需要从已被删除或加密的文件、电子邮件中报取数据,经分析确认作为法庭上的诉讼凭据。

关于其定义,众说纷纭,笔者认为,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依据证据法学理论、使用高端技术和先进设备,对电子信息载体存储的数据进行鉴定,并出具法庭采信的书面鉴定结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定义应该包含以下几点:------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主体应具有一定的资格。

司法鉴定人应该是具备计算机科学网络专门知识的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人还需要具有法律、逻辑、审计等知识。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客体的范围。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范围不仅包含对计算机内的数据进行鉴定,还包括对计算机中软件、程序进行鉴定,对取证过程中取得的证据链进行鉴定等等。

从广义的范围来说,还包括对电子证据的提取、分析等内容。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与其它司法鉴定的程序一样,都要分为申请、委托、受理、实施、出具结论等阶段。

由于电子证据具有脆弱性、易更改性等特点,收集电子证据的程序合法,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是保证电子证据合法性的关键一步。

4、全面做好现场记录现场记录可将现场情况永久性保存下来。

确切记载计算机及各种存储介质、其他电子设备和传统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和使用条件等,可以为El后电子证据的检验和分析提供重要信息。

因此,现场记录应当贯穿于现场勘查的始终。

现场记录应当尽可能地详尽,包括各种设备的位置。

例如鼠标放在计算机左侧,则操作者可能惯用左手操作。

对计算机的工作状态也必须记录,如计算机系统是处于工作状态、关闭状态,还是处于休眠状态。

大多数计算机有指示灯可以说明计算机的工作状态。

如果计算机的指示灯未亮,应当仔细听一下是否有风扇运转的声音,来判断其是否是在工作。

假如计算机确实是关闭的,感受一下主机箱及显示器的温度,可以确定计算机是否刚刚关闭。

除文字记录外,还应当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拍照,特别是对计算机显示器的内容进行拍照。

可能的话还应进行3600连续回转拍照。

如果显示器的画面是活动的,例如某项程序正在执行,则应迅速用摄像机将其记录下来。

5、收集和保全电子证据搜集:证据的收集,必须针对电子证据易伪造、具有隐蔽性的特性,才能使电子证据发挥更强的证明力。

------依法收集电子证据因为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且安全性和真实性极易遭到外界的破坏,有时其所反映的事实并不是事实本身,而仅仅是表象的真实。

如拍摄下来的经过化装、伪装的影像;经过模仿的录音;链接标题与链接网址、内容的不符;虚拟网名与真实身份的不符;经过“黑客”篡改的网页;伪造的电子信件等等,侦查人员就必须判断其内容的真实性。

此外,依照合法的程序收集到的证据才是合法的证据,在电子证据的收集中除了遵循刑事诉讼法对取证的规定外,还必须根据电子证据的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采取网络监听的方法获取电子证据,应当由特定的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搜查方式获取的电子证据,必须依法办理搜查的手续;扣押犯罪嫌疑人存有电子证据的载体,必须有见证人在场等。

------全面收集电子证据收集电子证据时必须对相同内容的证据全部收集。

对相同内容的电子证据,不论其在同一载体还是在不同的载体上,都应当全部收集。

这对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加强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搞清电子证据的原始状态具有重要作用。

收集电子证据的同时要收集存储的载体。

电子证据只能存在于特定的载体,所以收集电子证据时必须收集电子证据的载体,因为载体上的电子证据更符合最佳证据规则,证明力更强,且载体的属性和特征能从侧面证实电子证据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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