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题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作为合同的一方,承担着一系列的义务。
这些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服务或提供商品:承揽合同通常是指承揽人以向委托人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的方式来履行合同的内容。
因此,承揽人的首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标准,按时、按质完成应该提供的服务或商品。
2. 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例如,承揽人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不得通过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取合同,并且要保证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
3. 保密义务: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通常会接触到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或其他机密信息。
承揽人有义务对这些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此外,承揽人还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盗用。
4. 支付合同价格:承揽合同中通常约定了承揽人应该支付给委托人的价格。
承揽人有义务按时、按约支付相应的款项。
如果违约未按时支付,承揽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提供补偿或赔偿:如果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商品,或者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承揽人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承揽人因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委托人损失,承揽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协助解决争议: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承揽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委托人解决争议,包括提供相关证据、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除了上述主要的义务外,承揽人在具体的承揽合同中可能还存在其他特定的义务。
这些特定的义务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行业特点、双方约定而有所不同。
承揽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这些特定的义务。
总的来说,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核心的义务是按时、按质地完成提供的服务或商品。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揽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持商业道德和诚信,履行保密义务,支付合同价格,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责任,并积极协助解决争议。
承揽的风险与法律责任
承揽的风险与法律责任在商业活动中,承揽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当一方(也被称为"承包商")同意为另一方(也被称为"委托人")提供一定的产品或服务时,承揽合同将被形成。
然而,在承揽的过程中,风险和法律责任也会随之产生。
本文将探讨承揽的风险与法律责任。
一、承揽的风险1. 供应风险在承揽合同中,供应风险指的是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
例如,如果承包商无法按时交付产品,委托人可能会面临生产中断或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2.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是指产品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
如果承包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委托人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成本和时间来修复问题,或者失去信誉和客户。
3. 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与承揽活动相关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例如,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汇率波动等因素都可能对承揽合同的成本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4. 法律合规风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需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违反了适用法律,将会面临法律诉讼、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二、承揽的法律责任1. 违约责任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时,将构成违约。
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其他补救措施。
另外,合同中可能还包含解除合同或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的条款。
2. 侵权责任如果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可能对这些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这包括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泄露、虚假宣传等侵权行为。
3. 违法责任承揽合同双方都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如果任何一方在承揽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可能导致罚款、停产整顿等制裁。
4. 保密责任承揽合同通常涉及双方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
双方都有责任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并在合同期限结束后继续维持保密。
一旦违反了保密责任,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工程承揽合同中的安全责任
工程承揽合同中的安全责任工程承揽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某一工程的设计、施工或维修等任务,乙方接受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的合同。
在工程承揽合同中,安全责任是至关重要的内容,涉及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从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1. 甲方安全责任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和受益方,应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合法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确保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胜任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3)提供合格的施工现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
(4)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5)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2)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制定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5)及时报告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甲方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措施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 乙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和措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3. 甲乙双方应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 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5.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场地、款项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题7篇
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题7篇篇1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特定项目的承揽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对于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应注意的问题,经友好协商,明确以下条款:一、承揽事项的具体描述1. 双方应明确承揽事项的具体内容、范围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质量标准、完成期限等。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合理的报酬;(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时完成承揽事项,确保工作质量;(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成果;(3)乙方应对其工作成果承担质量保证责任;(4)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三、风险承担与违约责任1. 在承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无法按时完成或产生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应明确在承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2. 乙方应保证在承揽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争议解决方式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立承揽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6篇
订立承揽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6篇篇1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一、引言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对于承揽人和定作人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订立承揽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问题,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双方权益的保障。
二、合同主体的资质与信誉1. 承揽人资质:承揽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以满足定作人提出的承揽要求。
2. 定作人信誉:定作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付款等义务。
三、合同内容的明确性1. 承揽事项:明确约定承揽的具体事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2. 技术要求:详细约定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避免纠纷。
3. 材料提供:约定材料的提供方及质量要求,确保材料符合标准。
4. 验收标准:明确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确保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共同认识。
5. 交付期限和地点:约定产品的交付期限和地点,确保定作人按时收到产品。
6. 报酬与支付方式:明确约定报酬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确保双方权益。
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 履行义务: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变更条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五、风险与违约责任1. 风险转移:明确风险转移的时间和方式,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风险。
2.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为双方提供法律约束。
3. 赔偿损失:如因承揽人的原因造成定作人损失,承揽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1. 知识产权:约定涉及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防止纠纷。
2.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
七、争议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 诉讼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 生效条件: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期限与终止:约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确保合同的有序执行。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一、合同签订前的风险与防范(一)尽量避免倒签合同【风险点提示】倒签合同主要是在合同履行中或合同履行后再补签的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
倒签合同不仅在效力上容易引起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而且还存在使一方当事人遭受诈骗的风险。
【风险点防范】建议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管理制度,定期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
若实践中因各种原因未能事前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保留好事实合同履行的证据,以备产生纠纷时,主张事实合同的成立。
(二)未能正确选择合同类型【风险点提示】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者十分相似,均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在司法实务中容易混淆。
【风险点防范】明确签订合同的目的,选择正确的合同文本类型。
就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而言,主要的区别如下:1.履行范围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
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
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承揽人承担的。
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3.追求的目的不同。
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三)合同相对方主体应当适格【风险点提示】合同主体不适格存在无法承担合同责任的风险,比如,分公司、内部设置机构以及其他非法人主体都不能独立承担合同责任。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承揽合同与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承揽合同的纠纷也多发生在合同履行中。
纠纷可能产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个方面,如承揽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日期交货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约付款;承揽人不能如约对定作人所定作产品的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等保密等等。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过多地纠缠于合同纠纷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信用守法,严格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合同关系依其性质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讲究诚实信用,不容许欺诈、蒙骗、任意毁约等行为。
在我国的合同实践中,素来有“重合同守信用”、“诚实不欺”等习惯存在,我国《民法通则》也明文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强行法规范,订立合同或合同约定的条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为无效;当事人履行合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支付违约金,如果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还应赔偿损失。
1.因承揽人的过错而引发的纠纷(1)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擅自将承揽的任务转让第三人而引发纠纷。
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人身信任的性质。
《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接受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将其接受的任务转让他人,但要注意两个问题:①由于该第三人的行为原因而使承揽工作无法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时,承揽人仍需对定作人负责,因为定作人与第三人并无直接合同关系。
②转让承揽工作时,不得从中渔利。
(2)承揽人用料不符合规定引发的纠纷。
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加以处理,即合同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外,由承揽人负责。
如果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就质量保证期限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可根据定作物的性质,定作人已使用的期限等情况,加以权衡、裁量。
承揽合同中受益人的责任分担
承揽合同中受益人的责任分担承揽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与承揽双方无直接合同关系,但在承揽项目中会受到影响或受益的第三方,也就是承揽合同的权利对象。
在承揽合同中,受益人也有着自己的责任分担,这些责任包含了合同的执行、风险防范、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等多方面,本文将对受益人的责任分担进行详细阐述。
一、承揽合同执行承揽合同的执行涉及到承揽双方的合同关系,也关系到受益人的利益。
因此,在承揽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受益人有着一定的责任分担。
具体而言,受益人应当遵守承揽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承揽双方的约定,不得干扰承揽双方的履行,不得发布误导信息,不得参与恶意竞争等。
受益人在承揽合同执行过程中还有着监督的责任。
他们应当密切关注承揽双方的履行情况,如果发现承揽双方出现问题或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承揽双方并提出处理建议。
如果受益人可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二、风险防范承揽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以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受益人在承揽合同中也有着风险防范的责任。
具体而言,受益人应当仔细审查承揽合同的条款,了解并评估承揽风险,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合同保障措施。
受益人还应当尽可能地保证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赔偿让步、追究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合同约定合同是承揽双方之间的约定,受益人作为一方权利对象也应当遵守约定。
受益人不应当利用合同漏洞、规避合同约束、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或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受益人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与承揽双方协商解决。
受益人还需要认真履行承诺,并按时履行相关义务,例如及时支付费用、向承揽双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保护承揽双方的商业机密等。
四、违约责任如果承揽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将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
受益人也有着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例如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要求赔偿损失等。
受益人也有着防止承揽合同被违约的义务,例如监督承揽双方的履行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提出行政诉讼等,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承揽合同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承揽合同的意义
提供劳务
承揽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承 揽人通过完成工作向定作人提供
劳务,实现合同目的。
促进经济发展
承揽合同广泛存在于各种行业和领 域,如加工、修理、复制、设计等 ,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需 求具有重要作用。
保障权益
承揽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保障了定作人的利益,同 时也为承揽人提供了开展业务的机 会。
如果定作方主张承揽方未按照约定完 成工作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也应当 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如果承揽方主张合同 无效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应当承担 相应的举证责任。
此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公平原 则,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举证责 任进行适当调整。
03
承揽合同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实践 应用
案例一:定作人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与指导
法律规定不明确
目前关于承揽合同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 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
缺乏实践指导
由于缺乏具体的实践指导,司法实践中对于承揽合同举证责 任分配的问题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的 情况。
司法实践中的不一致性
不同法院处理不一致
02
承揽合同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问题的提
承揽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提供工作成果的合同,通常涉及复杂的交易和法律关系。
在承揽合同中,通常涉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交付时间、费 用等。
由于承揽合同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成为此类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 题。
法律依据与理论依据
中国合同法对承揽合同有明确规定,但 主要集中在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方面 ,对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没有具体规定。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6篇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6篇篇1承揽合同注意事项及协议草案一、前言承揽合同是双方就某一特定工作或产品达成的约定,由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签订承揽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与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
本文旨在指导双方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并提供一份严谨的协议草案。
1. 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对方是否具有承揽相应工作的资质和实力,避免签订无法履行的合同。
2. 合同条款明确:合同中的工作范围、承揽方式、材料提供、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报酬及支付方式等条款应明确具体。
3. 知识产权条款: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的条款,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犯。
4. 保密条款: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工作内容,应设定保密条款,明确保密责任和期限。
5. 安全生产条款:双方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承揽工作的安全生产。
6.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追究责任。
7.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诉讼、仲裁等,确保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8. 合同变更与解除:明确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合同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三、承揽合同协议草案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合同概况1. 合同标的:__________________2. 承揽方式:__________________3.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4.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5. 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6.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双方义务1. 甲方义务:按时提供所需材料,提出合理要求,参与验收工作等。
产品加工承揽及注意事项
产品加工承揽及注意事项一、合作内容本次产品加工承揽合作的内容为将甲方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交由乙方进行加工处理,最终得到成品产品。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a) 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给乙方;b) 对交付给乙方的原材料或半成品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c) 如有特殊要求或修改意见,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取得双方共识;d) 依约支付乙方协定的加工费用;e) 在产品加工完成后,按约定的方式接收成品产品;f) 对乙方在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及现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a) 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加工,并确保加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约定;b)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负责,在加工过程中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遗失;c) 如需对加工过程进行任何改动或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d)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数量;e) 对成品产品进行必要的品质检验,确保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标准;f) 将成品产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给甲方;g)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配套设备或工具,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质量保证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产品加工,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约定。
2. 如因乙方的加工不当或质量不合格导致成品产品的损坏或无法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修复或重新加工。
四、合同期限本次产品加工承揽合作的合同期限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完毕之日止。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或技术机密,双方应共同保守,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
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或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施工单位承揽合同的风险
施工单位承揽合同的风险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施工单位承揽合同在建筑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施工单位承揽合同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工程,从而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然而,在施工单位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需要双方当事人注意和防范。
一、工程质量风险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承揽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双方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甚至出现安全事故。
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进度风险工程进度是施工单位承揽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如果施工单位不能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可能导致甲方当事人追究违约责任,甚至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三、工程变更风险在施工单位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
工程变更可能导致施工单位需要额外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增加合同履行成本。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甲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方案和费用。
如果双方不能就工程变更达成一致,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四、工程款项风险工程款项是施工单位承揽合同中最为重要的经济利益。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收取工程款项。
如果甲方当事人迟延支付工程款项,可能导致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金等条款,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应当履行相应的保修义务,否则可能导致甲方当事人扣除质量保证金。
五、合同履行风险施工单位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合同履行问题。
关于承揽合同关系中定作人的合同风险重点
关于承揽合同关系中定作人的合同风险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件:王某持有省劳动厅颁发的“农机修理技术证书”和县工商局颁发的“农机修理部个体工商执照”,因此,王某在其所在的小镇上沿公路开了一家农用机械修理部。
去年10月14日中年,农用车主费某由于其车上的右后视镜碰断,于是便买了一个新的,并将自已的农用汽车开到王某的修理部停车熄火,要求王某更换右后视镜,王某说:“行!行!马上就给你换好”。
说完,费某就离开了修理部。
费某走后不久,另一农用车主吴某驾车来到修理部,他把车停放在费某车的前面(车距2.5米),吴某对王某说他的车后挡板坏了,需要焊接。
王某对吴某也说:“行!行!马上就给你焊接”。
由于王某对两位车主都承诺“马上就.......”,所以,他想了一个“万全之策”:他自已亲自为吴某的车焊接后挡板,而请吴某帮助他用大铁锤将费某车上右后视镜的残存支架敲下来,吴某同意了。
就这样,王某便撅着屁股在前面为吴某的车焊接后挡板,而吴某则受王某之托用大铁锤使劲敲击费某车上的右后视镜残存支架。
而此时,正是由于吴某用力敲打,使费某车子受到巨大的震荡,突然,费某那辆本已经熄火的农用车自动点火起动了,并且猛烈向前冲去撞向正在焊接后挡板的业主王某。
王某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王某死亡后,其家属与费某、吴某之间发生了纠纷,天天吵闹不止。
后经镇司法所调解,费、吴二人每人均先拿出25000元给王某家属,以料理后事;另外,费、吴二人每人再拿15000元交给司法所,待法院判决后再行处理。
并且,在司法所主持下三方签订一份《协议书》,同意待法院判决后“多退少补”。
后来,由于三方当事分歧太大,王某家属将费、吴二人及保险公司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费、吴二被告共同赔偿12万余元,并由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范围内给予赔偿。
在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的律师认为本案不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赔偿义务。
被告费某的律师认为本案是修理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王某作为承揽人,其在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造成自已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均应自负后果责任;另从因果关系来看,吴某的敲打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而费某在本案中无任何侵权行为,因此,费某无赔偿义务。
承揽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承揽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如果⾃⼰想要去承担⼀些项⽬的话,那么需要和对⽅签订承揽合同,那么关于这个承揽合同中的责任承担的情况的话,⼜是如何进⾏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条规定:“承揽⼈在完成⼯作的过程中对第三⼈造成损害或者⾃⾝损害的,定作⼈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对定作、指⽰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损害由承揽⼈承担责任为⼀般原则,定作⼈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
定作⼈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相关法律知识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般⾃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百三⼗三条、第⼀百四⼗⼆条对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作了具体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关于存档合同签订成功之后,那么⼀般是由承揽⼈承担为⼀般原则,但是有的时候,这个定作⼈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如说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指⽰⽅⾯的错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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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有哪些风险的责任要承担
承揽合同有哪些风险的责任要承担合同都是有⼀定的风险的,特别是对于⼀些承揽合同,在履⾏合同的时候,很容易发⽣⼀些意外的风险⽽造成损失,这时风险需要有⼈承担。
那么承揽合同风险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有哪些风险的责任要承担承揽合同中风险的承担,是指在承揽合同的履⾏过程中,如果发⽣标的物意外损失这⼀风险,应由谁来承担这⼀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四条规定:“承揽⼈应当妥善保管定作⼈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条规定,承揽合同中标的物的损失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原材料和承揽⼈的劳动成果。
⼀、对于原材料损失的承担(⼀)包⼯不包料。
定作⼈尚未将材料交付承揽⼈时,由定作⼈承担;材料已交付承揽⼈时,在承揽⼈占有期间,因⼀切原材料、样品都在承揽⼈的占有和管理之下,承揽⼈负有保管的义务。
所以,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承担。
但由于不可抗⼒造成的毁损、灭失,则遵循民法上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般规则,由原材料所有⼈即定作⼈承担。
承揽⼈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如果应当采取措施⽽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的,不得就扩⼤的部分要求免责。
(⼆)包⼯包料。
在原材料交付之前的损失,由承揽⼈承担;在原材料交付之后的损失,由定作⼈承担。
⼆、对于劳动成果损失的承担(⼀)定作物按时交付承揽⼈完成⼯作并交付定作⼈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承担;⼯作成果在交付之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定作⼈承担。
(⼆)定作物未按时交付或受领1、如果承揽⼈交付迟延,在迟延中发⽣的损失,由承揽⼈承担。
2、如果定作⼈受领迟延,在迟延中发⽣的损失,尽管定作物扔在承揽⼈⼿中,也由定作⼈承担。
如果双⽅对交付或受领的时间有变更约定的,从其约定法。
承揽⼈应当妥善保管定作⼈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中标的物的损失主要有原材料和承揽⼈的劳动成果。
承揽(合同)14个风险点(附常用范本)
承揽合同14个风险点(附常用范本)在商业活动中,承揽合同是企业合作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承揽方)接受另一方(委托方)的委托,完成特定的任务或提供特定的服务。
然而,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合同中的风险点,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承揽合同中的14个常见风险点,并提供常用的范本供参考。
1. 未明确约定的服务范围和要求在承揽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服务的范围和要求,以避免对服务内容理解的不一致。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详细列出每个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期望结果,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
2. 未明确约定的交付时间和进度要求承揽方需要确保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内完成工作,并满足委托方的进度要求。
双方应该合理地估计工作量和所需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付时间和进度要求,以避免延期交付和不符合预期的情况。
3. 未约定责任和责任限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责任限制,以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违约金等内容,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4. 未约定保密义务在承揽合同中,可能涉及到委托方的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承揽方的保密义务,明确禁止承揽方将委托方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以保护委托方的商业利益。
5. 未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如果在承揽合同中涉及到创作作品、发明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双方应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合同可以规定知识产权归属于委托方,或者双方共享知识产权,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6. 未约定合同变更和解除条款承揽合同中可能会出现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可以规定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解除可以约定提前通知期限和解除的原因,以避免因变更和解除引发的纠纷。
7. 未明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承揽合同中,支付方式和金额是关键的合同条款之一。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和支付金额(固定金额、按工作量计费等),避免在后续合作中发生支付纠纷。
承揽合同(一)3篇
承揽合同(一)3篇篇1承揽合同(一)一、概述在商业社会中,承揽合同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合同形式。
承揽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通常为承揽人)承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或提供一定的服务,以取得对应的报酬。
承揽合同是一种相对比较简单的合同形式,但是在一旦发生争议时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在签署这类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二、合同的内容1.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在合同中应明确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是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2. 服务内容: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承揽人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工作范围、工作量、工作期限等;3. 报酬约定:合同中应明确写明双方就服务内容所支付的报酬,包括支付方式、金额、时间等;4.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写明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解除合同等;5. 其他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合同中还可以约定一些其他事项,比如保密协议、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合同的签署合同的签署是承揽合同生效的重要环节,双方应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面对面的签署,并且应在合同签署后及时交换彼此的复印件以保存证据。
此外,在签署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确认合同内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了解并同意合同的各项条款;2. 谨慎选择服务对象: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当对承揽人的信誉进行调查,确保对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诚信;3. 注明约定:在签署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在合同上注明双方的约定,以防止后期发生争议。
四、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避免给对方带来损失。
如果出现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方法,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比如选择仲裁或者是法院诉讼等。
总的来说,承揽合同是一种非常常见且重要的合同形式,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当谨慎对待,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5篇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5篇篇1签订承揽合同是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一种重要合作方式,通过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承揽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重要问题,以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双方的利益。
第一,合同的明确性。
合同应当具体明确地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的条款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合作的具体内容、清晰的责任分工、合作期限、报酬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双方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合同的完整性。
合同应当包括所有双方协商达成的内容,尽可能规定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和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充分协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避免合同出现空白或缺失的情况。
第三,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包含违法、不当的内容。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审查合同的内容,确保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合同无效或产生不良后果。
第四,合同的执行性。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执行义务和违约责任,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为违约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第五,合同的保密性。
合同中应当包括保密条款,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和合作信息不受泄露。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机密,防止合作伙伴泄露合作信息给竞争对手。
总而言之,签订承揽合同是企业间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明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执行性和保密性,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共赢的目标。
希望各企业在签订承揽合同时能够注意以上问题,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这篇文章共计404字】篇2签订承揽合同是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进行业务合作的重要方式,是双方达成共识、明确责任并保障权益的关键。
然而,由于承揽合同的复杂性和涉及的法律规定繁杂,很多企业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容易忽略一些重要的问题,从而造成合同风险。
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有一些事项是需要特别注意和重视的。
承揽及注意事项
承揽及注意事项一、引言合同承揽是商务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形式,旨在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实现双方的商业目标。
本文将就承揽合同的基本概念、注意事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讨论。
二、承揽合同的基本概念承揽合同是指一方(即受托方)根据另一方(即委托方)的要求,承担完成一定工作或提供一定服务的法律协议。
承揽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明确的工作内容、合理的报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合同履行的时间要求。
三、承揽合同的要素1. 合同双方的信息:在合同中应准确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确保交流与联络的顺利进行。
2. 工作内容和要求:承揽合同应明确规定受托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双方对于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
3. 报酬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规定报酬总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重要信息,明确受托方的经济权益,避免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4. 风险和责任承担:合同应明确受托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责任,并规定各方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5. 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当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如何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四、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1. 合同审查:委托方在签署前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规,并对风险进行评估。
2. 合同交流: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确保双方的工作进度、要求和变更等事项得到及时沟通和解决。
3. 履约义务: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并在必要时及时通知对方。
4. 合同变更: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和确认,避免口头协议产生的纠纷。
5. 合同解除:在严重违约或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双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赔偿责任进行处理。
6. 知识产权保护:在合同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五、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 履行期限延误:当受托方无法按时完成工作时,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并通过协商确定新的履行期限。
承揽合同第三人
承揽合同第三人前言在承揽合同中,有时会涉及到第三人的问题。
第三人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合同关系有关的其他人。
在承揽业务中,第三人的存在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因此,在签署承揽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第三人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揽合同第三人的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什么是承揽合同第三人?承揽合同第三人是指在承揽合同当事人以外、与承揽合同关系有关的其他人。
在承揽合同中,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但是其行为与承揽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联系,可能会对承揽合同产生影响。
承揽合同中第三人的种类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指其权益会受到承揽合同履行影响的第三人。
例如,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使用了第三人提供的材料或者从第三人处得到了技术支持,那么这个第三人就是承揽合同中的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脱离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脱离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指其权益不会受到承揽合同履行影响的第三人。
例如,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请了一名清洁工打扫办公室,这名清洁工就是承揽合同中的脱离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承揽合同中第三人的影响承揽合同中第三人的存在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对承揽人的影响承揽人一方面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也需要对其使用的第三人和第三人的行为负责。
在承揽过程中,第三人的工作质量和时间会直接影响到承揽人的承揽质量和承揽时间。
此外,承揽人还需要对第三人的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委托人的影响委托人需要明确自己对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承揽合同中对其产生的影响。
委托人不仅需要明确其与承揽人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明确其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同时,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少数情况下需要承揽人出面介入。
对第三人的影响第三人作为承揽合同中的非当事人,其行为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约定。
同时,第三人还需要注意其与委托人和承揽人之间的关系。
如何处理承揽合同中的第三人问题在处理承揽合同中的第三人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明确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在签署承揽合同前,需要明确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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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
1、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
中途变更是指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
如变更标的内容、改变定作物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
定作人的中途变更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
分。
2、定作人中途废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途废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
这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的,严重地损害了承揽人的权益,定作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的赔偿,根据原材料来源的不同,违约金计算基数也不同。
如果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价款为计算基数。
如果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酬金计算基数。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责任
按照合同规定,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完成某些辅助和准备工作,定作人应按时按量完成,这是承揽人顺利履行合同的前提和保证。
如果承揽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未接到定作人的原材料或接到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不能按原计划开工,或开工后又被迫停工待料,那么,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支付违约金。
如果违约金小于承揽人的实际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不足部分;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根据情况,将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推迟,定作人还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违约责任
1)定作物的领取
承揽人按时按质完成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定作物。
如果无故推迟领取,应承担承揽人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
同时,还应偿付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①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计算方法,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以延付金额每日36的数额
偿付给承揽人违约金,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36×迟交天数。
②以酬金计算违约金数额,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1‰×迟交天数。
2)承揽人对定作物享有留置权
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仍有余款,可以以定作人名义存入银行,所有权属定作人;如果变卖的价款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所受损失,承揽人有权向定作人追偿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由定作人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责任
1)不领取定作物
承揽人按时按质交付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及时验收。
若承揽人委托运输部门将定作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收货地点或收货人,按货运合同有关规定,收货人应及时取货,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超过规定期限,不领取货物,要交纳运输部门的罚款,并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变更履行地点履行地点即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它是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双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执行。
若定作人不与承揽人协商,擅自改变交付地点或接收单位,造成承揽人多次运输、无人接收的结果,定作人应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运输费用及保管、保养费等,同时还应支付违约金。
三、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及应注意的问题
1、不可抗力
在实践中,运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