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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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本部经费支出,明确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和报销手续,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每个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
4 职责
财务部是差旅费管理及考核的归口部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交通费开支标准
5.1.1 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位。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享受同等待遇。
5.1.2 部门正、副职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享受同等待遇。在出差行程确定的情况下,尽可能购买打折机票。
5.1.3 其他人员出差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或飞行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以及出差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在行程能够保证的情况下,尽量购买打折机票。
5.1.4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七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为鼓励乘坐火车出差,乘车每满1小时补助10元,晚上乘车超过6小时另补100元。
5.1.5 在出差城市,因公乘坐出租车,经部门正职同意,凭据报销。
5.2 住宿费开支标准
5.2.1 总经理、副总经理住宿费凭据报销
5.2.2 部门正、副职以及相当待遇人员出差至一般地区的所属单位办事,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500元,到特殊地区(海南、北京、深圳、珠海、厦门)的所属单位办事,每人每天600元。
5.2.3 其他人员出差至一般地区的所属单位办事,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400元,到特殊地区的所属单位办事,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500元。
5.3 伙食补助费
5.3.1 公司员工出差至异地办事,每人每天100元。
5.4 差旅费的报销
5.4.1 出差人员返回后,二周内应报销差旅费。差旅费由部门主任签字报销,借款未清的,财务不予办理。
5.4.2 出差人员参加会议、培训、学习时由会务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及伙食的,不再按以上标准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费,其费用凭会务主办单位所开票据据实报销。
5.4.3 出差人员应对差旅费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应按财务规定粘贴整齐、填写清楚。凡票据不齐全者,不予报销。
5.4.4 出差人员住宿费和交通费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5.5 差旅费借支
5.5.1 出差人员借用备用金,需填写备用金借款单,借款在一万元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借款在一万元以上的由部门主管初审,总经理批准。借款金额一般不超过预计可以报销金额的200%。
5.5.2 借款人应按借款时的用途使用借款,严禁将公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在出差后一个月内,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交回多余的款项;不能及时报销,又无正当理由的,在其工资收入中扣回。
6 相关记录
差旅费报销单
备用金借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