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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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有关文件,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二、第四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局党委批准,本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3人组成。

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局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恰当,不得涂改。

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

未到会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根据需要,选举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

监票人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党员。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建议人选名单,由上届机关支部委员会提出,报经县直工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七、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

监票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提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成立党总支、支部及选举委员程序

成立党总支、支部及选举委员程序

机关工委设立机关党总支部程序机关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其程序:一、上报建立党总支部的请示。

党支部将成立党总支部的请示报机关工委,内容包括名称、人员数量等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量,建立党总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总支部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报机关工委。

二、批复后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举手选举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

(如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20%)。

三、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四、向机关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内容:选举党的总支委员会的依据;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情况、选举结果等:总支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五、机关工委批复后,党总支开始工作。

建立党支部的条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机关单位,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机关党支部正式成立。

党支部(总支)选举大会程序一、宣布开会,清点到会人数和确认与会人员选举资格。

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支部(总支)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经***党支部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现制定***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1、***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同志负责召集。

2、根据成员数量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后的***党支部由5人组成,将设立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3、***党支部设立2个党小组:服务区管理所党小组、***管理所党小组。

二、支部委员参选条件1、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正式党员。

2、能够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善于学习思考,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

3、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廉洁自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4、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5、未受到留党查看处分并且未因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国法党纪处罚的。

三、支部委员选举工作程序1、确定支部委会候选人名单: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征集各党小组意见提出7名候选人。

2、确定支部委员会成员: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

3、报管理处党委审批:根据全体党员大会决议,上报管理处党委关于***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情况,由上级党组织确定支部书记。

4、公布新班子:经管理处党委审批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分工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四、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党支部初步定于2012年4月下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参加。

五、相关要求1、召开选举大会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否则要进行重选。

3、推选非候选人员担任监票、唱票、计票等工作。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

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

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2016年8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局党委研究批准,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

本次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方式,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征求各党小组意见后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局党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提交本次大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6名。

支部委员会的书记采取等额选举方式,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

参加大会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大会选举。

(因离退休党员中存在行动不便或长期在外等原因,经党委批准,不列入应到数内)。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 1 -半数方可当选。

如遇到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到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

如遇到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确定,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位置要端正。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如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不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规定区域内划“○”。

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会场设票箱1个,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到会党员依次投票。

七、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在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公司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经上级党委批准,公司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

四、党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主席团提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

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报请上级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选举。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达到公司全体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八、会场设一个票箱。

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

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推选,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本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步骤(1)宣布开会。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2)通过会议议程。

(3)报告工作。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

(4)讨论通过工作报告。

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党员充分讨论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举手表决通过。

(5)审查候选人。

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

如党员对候选人的历史、工作表现提出问题,要向党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

(7)讨论通过选举办法。

支部党员对选举办法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

(8)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可由全体党员直接提名或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9)正式选举。

1.要再次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2.主持人向大会说明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是否超过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

3.然后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4.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宣布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宣布分发选票的票数。

(10)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11)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12)当众核对选票。

选举工作人员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分发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3)计算和公布选票情况。

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计票结果。

(14)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1.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2.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3.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作决定。

(15)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

朝阳区律师党委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具备三名以上党员的基层单位,应该建立党支部,具体程序如下:一、具备三名以上党员的各律师事务所,提出有关支部委员会成立的请示,报送律师党委,并同时报送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党员名册和拟定的党支部书记简历各一份。

二、律师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成立选举大会。

三、支部大会首先通过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四、符合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开始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

五、报送关于XX所党支部成立结果的请示(含党支部关于支部委员(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单)。

六、律师党委批复。

七、本规定经律师党委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朝阳区律师党委2008年2月26日附件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式样》附件二:《 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式样》附件三:《 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结果的请示式样》附件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式样》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律师党委研究确定,本次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若干名。

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候选人采用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两推”的办法产生,先由党员大会按不超过2倍于支部委员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预备候选人,再由群众推荐测评会议对预备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测评投票,最后由律师党委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

不符合律师党委规定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采取一张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一次记票的办法进行。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才能进行。

因长期外出,经通知后仍不能按时到会的流动党员可不列入应到会人数内。

四、委员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参考)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确定党员大会时间、主要议程,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候选人名额及推荐提名原则,选举办法(草案),换届筹备小组等。

二、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三、上级党委批复后,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

四、组织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将讨论稿印发全体党员征求意见。

五、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六、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向上级党委呈报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七、上级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批复后,组织党员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推荐2名监票人。

八、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听取党员会议酝酿讨论情况,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研究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监票人名单(草案,2名)。

九、下发通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1、本届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2、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名单;3、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4、讨论通过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

十、向上级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参考)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共ⅹ名,应选书记ⅹ名、副书记ⅹ名、委员ⅹ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建议名单,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集合5篇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集合5篇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集合5篇1.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1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普及党员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党员选举观念。

2.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3.印制选举通知、候选人报名表、选票等。

4.明确选举时间、地点、选举模式和选举规则。

二、候选人的推荐和报名1.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征求候选人推荐名单,候选人的条件应符合党的要求。

2.推荐名单应由两名以上党员推荐,被推荐人需要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表。

3.报名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及政治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三、选举投票工作1.选举工作组应在选举前半小时结束报名,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印制选票。

2.选票上应列出候选人姓名及相应编号,选民在所选候选人下打勾。

3.现场设置投票箱,并指派监票人负责管理。

4.投票时间为1小时,选举结束后进行票数统计。

五、选举结果的公示和产生1.统计结果后公示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选人。

2.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情进行候选人的产生,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3.对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填写相关选举材料,交由上级组织审核。

2.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2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会议,确定选举规则和选举时间。

2.制定选举通知,明确选举领导小组和候选人推荐方式。

3.召集全体党员参加候选人推荐会议,征求意见。

4.推荐的候选人填写报名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政治表现。

二、投票工作1.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选举。

2.选举现场应摆放投票箱,投票时间为一个小时。

3.根据规定的选举方式进行投票。

4.监票人和观察员要严格把关,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5.选举结束后,立即开始票数统计,对票数进行登记备案。

三、选举结果公示和候选人的产生1.选举结果公示应在选举结束后不久进行。

2.公示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选人,最终产生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3.选出的委员名单应在五天内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4.委员产生后,应及时召开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处成员。

党支部支委选举办法

党支部支委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的确定,一般要经过以下5个程序:一、召开本届支委会。

讨论决定下届委员的名额、构成、条件、提名办法;二、组织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酝酿推荐,上下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四、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关于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在近期内(2—3年)受过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仍然可以当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出发,一般不要提名为候选人;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撤销党内职务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职务,也不能推荐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留党察看的党员恢复权利后二年内也不得担任党内职务或向外推荐担任相当于原职务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

选举程序: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

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

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

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

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

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

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栏目:党务公开发布人:刘兆顺发布时间:2012-07-23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共3名,应选书记1名、委员2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建议名单,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选为哪个职位,就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所有职位空格内划“×”,少划为废票;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

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划准确,另选他人的姓名要书写清楚,符号及姓名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各选项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草案),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大会工作人员担任,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九、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台就座的党员投票,然后主席台下座区党员按照由前到后、由左至右的顺序依次投票。

十、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

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

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

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

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

其主要程序是:(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

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例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监票人×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

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最新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最新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分两步进行,首先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人。

这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宣布结果。

三、候选人的提名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四、根据《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从不是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并经全体党员(委员)表决通过。

五、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划“○”、不赞成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可在空格处写上姓名并划“○”。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若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重新选举仍不过半数的,则委员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七、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请假的党员、委员视为缺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举办法由本届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年××月××日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l、选举前的准备工作①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

机关第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细则

机关第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细则

机关第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机关第四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机关第四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二、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法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差额比例为20%。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的建议,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共提出候选人4名,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正式党员。

五、本次党员大会按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印制选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可另选候选人以外符合条件的其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可在其姓名上方小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如果另选他人可在上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小空格内画“О”,既不画“О”、也不画“×”的为弃权,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书写要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有困难者,可请其他党员按自己的意愿代笔填写,自己投票。

候选人不得为别人代笔填写选票。

七、选举设立票箱。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名额时,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应重新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各1名,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最新 党委选举办法

最新 党委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七、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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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七、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
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八、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九、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选举设监票人1名。

监票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提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十一、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当选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选举中如遇其他问题,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决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本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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