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总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屯溪区机关事务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方案》及区委办[2010]61号文件的规定,便于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保障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一下简称《范围和期限表》)。
第一条本《范围和期限表》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公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的资料和载体,是机关工作历程的真实记录。
第二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分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几种编研材料编写的介绍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几种编研材料编写的介绍一、国家档案局8号令中对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有4条原则性规定: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4、其他机关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国家档案局8号令对机关文书档案中应作为永久保管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2、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3、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4、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5、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6、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7、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三、国家档案局8号令对本机关文书档案中应作为定期保管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2、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3、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4、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5、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6、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7、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9、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
四、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是以表册的形式列举文书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导其保管期限划分的一种指导性文件。
对《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思考
兰台世界2012·9月中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档案馆张晓本文阐述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中对于档案保管期限的改革,分析了保管期限定量改革后的弊端和保管期限划分的不确定性,从而阐述了制度的可操作性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保管期限制度摘要关键词国家档案局于2006年颁布实施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八号令)(简称《规定》)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
《规定》第十四条指出,“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
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规定》对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具有指导意义,但是在指导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规定》的改革内容《规定》是在1987年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两个业务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
关于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规定》改革了保管期限划分方法,将原来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中的“永久”、“长期”、“短期”的保管期限划分方法修改为“永久”、“定期”,定期中再实行标时制,分为30年、10年。
原有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和“短期”保管期限的划分方法,使得实际操作中的情况往往是:长期保存的档案实际上都是保存50年,短期保存的档案都是保存15年。
到期后才考虑档案的鉴定工作,有的甚至一拖再拖。
我国大部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采用了这种划分保管期限的做法,而这种做法已经被我国的档案管理实践证明存在着较大的缺陷,违背了档案价值鉴定“效益性原则”的要求。
有学者指出,“尽管划分保管期限的人可以比较容易地对档案的保管期限作出决定,但是人为性和弹性过大,导致的鉴定结果往往是“两头小中间大”,即永久的少、长期的多、短期的少。
这种保管期限的划分方法基本上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手段,它也使我们的档案鉴定专业化进程受到了严重影响,因为专业化的档案价值鉴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操作标准要细化。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宣传、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宣传、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11.03•【文号】国税办发[1997]41号•【施行日期】1997.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档案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宣传、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办发[1997]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为推动税务系统办公室的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经1997年全国税务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并征求各方面意见,现将《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考评办法(试行)》、《全国税务机关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全国税务机关新闻宣传考评办法(试行)》、《全国税务机关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在试行中及时向总局办公厅反馈意见,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其他工作的考评办法待修订后陆续下发。
附件:1、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考评办法(试行)2、全国税务机关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3、全国税务机关新闻宣传考评办法(试行)4、全国税务机关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1997年11月3日附件1: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文质量,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厅采取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上报的公文审核与不定期抽查相会合的方法进行考评。
第三条上报的公文指:各地的请求、报告以及抄送总局的文件。
第四条不定期抽查的内容包括:实地检查省级税务机关对本系统公文的管理、考核评比以及制度建设等情况。
第五条公文考评采用扣分法,即对上报的公文每发现一处差错扣1分,年终以累计所扣分数除以上报文件总数,得出差错率,从低至高分别排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名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6.06•【文号】国税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8〕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六月六日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文件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要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送或越级抄送的文件材料。
关于印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垦开管发〔2008〕3号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垦利县招商局关于印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垦利县招商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文件材料是指在单位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凡属单位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1、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2、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3、本单位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单位、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4、其他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1、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单位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2、本单位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单位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单位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单位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3、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4、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三、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四、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单位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单位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单位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单位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单位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单位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单位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单位、下级单位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单位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档案工作实务》 第2章《档案管理》第3节档案鉴定(含答案)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三节档案鉴定一、单选题1.(B)是整个文件生命历程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一次鉴定关。
A初步鉴定B归档鉴定C保管期限鉴定D到期鉴定2.(D)是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原则。
A全面的观点B历史的观点C发展的观点D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3.决定档案价值最重要、最本质的因素是(C)A职能标准B来源标准C内容标准D形式特征标准4.档案自身所拥有的主要属性作为价值鉴定的标准是指(A)A自身属性标准B外在特征标准C社会需求标准D相对价值标准5.下列属于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是(A)A《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B《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C《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D《浙江省档案局(馆)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6.下列属于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是(B)A《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B《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C《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D《浙江省档案局(馆)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7.下列属于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是(C)A《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B《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C《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D《浙江省档案局(馆)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8.下列材料列为永久保管的是(C)A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B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C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D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总结9.下列材料列为定期保管的是(A)A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B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C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D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10.直接鉴定法一般以(C)为基本单位进行。
A全宗B年度C案卷D件二、多选题1.我国现阶段的档案价值鉴定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BCD)A初步鉴定B归档鉴定C保管期限鉴定D到期鉴定2.档案价值鉴定,必须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ABC)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2006《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06年12月18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和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和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案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明档[2007]5号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各乡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公布《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明溪县域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2007年起必须按新规范要求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为此,各单位要:一、认真组织学习。
《规定》是国家档案局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档案工作而出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规章,是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依据。
《规定》的施行,必将进一步促进机关档案业务建设,筑牢国家档案工作基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宣传贯彻《规定》作为今年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方向,确保《规定》在我县的全面顺利实施。
二、制定方案。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依照《规定》,调整并制定有本机关特色的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
坚持从实际出发,不照搬照抄。
各单位要在2007年7月底前将各自新确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县档案局,经审定后执行。
2006年度的档案(指2006年形成的按要求在2007年上半年整理完毕的档案)原则上都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
以一文一档新方法整理且2006年度的档案已经整理完毕的,不再重新整理。
2007年的档案一律按《规定》的要求整理。
三、加强联系。
各单位在执行《规定》和整理2006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档案局联系,联系电话:2813850。
联系人:小苏、小李。
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明溪县档案局二○○七年四月十日主题词:文件归档范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通知抄送:三明市档案局、张金华副县长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范文)关于印发《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实现我局主要职能活动的真实记录、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等规定精神,特制定《长乐市档案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审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乐市档案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008年7月3日
长乐市档案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008年7月)
主题词:档案管理保管期限通知
抄报:福州市档案局、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钰副市长
抄送:本局领导
长乐市档案局2008年7月3日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文书合法、准确、规范地使用,推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修改了部分税收执法文书。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税收执法文书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程序使用和管理税收执法文书。
同时,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保证税收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流转畅通、归档及时。
二、本次制定、修改的税收执法文书共67 个(见附件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以及税务行政处罚等使用的文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文书的联次,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没有纳入此次统一下发范围内,但已在总局(包括总局和其他部门联合发文)制定的其他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税收执法文书可继续使用。
三、总局在制定、修改税收执法文书的同时,制定了税收执法文书标准(见附件2: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各级税务机关在制作、使用税收执法文书时,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
除有特殊规定或业务上有特殊需求的外,未在本次统一的文书,也应当按照《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制作和使用。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此次推行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为契机,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总结和积累文书使用和管理经验。
初中级档案职称《档案工作实务》档案管理题库二
初中级档案职称《档案工作实务》档案管理题库二[单选题](江南博哥)1.档案()就是将统计调查获得的原始数据进行综合整理,使之规范化、系统化的过程。
A.统计设计B.统计调查C.统计整理D.统计分析参考答案:C[单选题]3.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的统计指标体系有()个方面的指标构成。
A.4B.5C.6D.7参考答案:C[单选题]4.统计整理的基本方法是()。
A.统计分析B.统计分组C.统计表报D.专门调查参考答案:B[单选题]5.()是档案统计中最基本、最经常的一种调查方式。
A.统计分析B.统计分组C.统计表报D.专门调查参考答案:C[单选题]6.档案()是档案统计工作的关键环节。
A.统计设计B.统计调查C.统计整理D.统计分析参考答案:B[单选题]7.目前,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基本上分为()个层次。
A.二B.三C.四D.五参考答案:C[单选题]8.下列不属于《档案馆指南》补充部分的内容是()A.扉页B.索引C.附录D.插图参考答案:A[单选题]9.()是每个档案馆必备的基础工具书。
A.案卷目录B.全宗名册C.全宗介绍D.档案馆指南参考答案:D[单选题]10.下列不属于分类标引的程序是()A.研读分类法B.档案主题分析C.选词标引D.审校参考答案:C[单选题]11.在按卷整理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中,档号的结构是()A.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B.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张页号C.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D.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年度参考答案:B[单选题]12.()是概要介绍某一全宗的立档单位历史,全宗内档案的历史、内容和成份及其利用价值的一种科学查考工具。
A.全宗指南B.全宗目录C.全宗卷D.全宗名册参考答案:A[单选题]13.()既能用于组织馆藏和进行档案统计,又可用于检索。
A.案卷目录B.分类目录C.主题目录D.专题目录参考答案:A[单选题]14.根据《档案主题标引规则》(DA/T19-1999)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主题标引的步骤和方法之一?()A.审读档案B.主题分析和主题概念的选定C.选词标引D.审核参考答案:D[单选题]15.档案著录项目分为必要项目和选择项目,其中必要项目包括8个小项,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著录必要项目?()A.正题名B.提要C.责任者D.时间参考答案:B[单选题]16.()是以文章叙述的方式综合介绍档案情况的检索工具。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96.04.05•【文号】国税发[1996]64号•【施行日期】1996.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中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6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6日)废止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1996年4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国税发[1996]6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税务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结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全国税务系统各级机关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全国税务档案工作,由国家档案局在宏观上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规划,建立制度,实施检查、监督、指导。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的档案工作由机关的办公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均应当集中到本机关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都必须在办公厅(室)内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档案机构的基本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机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机关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四)指导、监督本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税务机关的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实务》 第2章《档案管理》第3节档案鉴定(含答案)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三节档案鉴定一、单选题1.(B)是整个文件生命历程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一次鉴定关。
A初步鉴定B归档鉴定C保管期限鉴定D到期鉴定2.(D)是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原则。
A全面的观点B历史的观点C发展的观点D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3.决定档案价值最重要、最本质的因素是(C)A职能标准B来源标准C内容标准D形式特征标准4.档案自身所拥有的主要属性作为价值鉴定的标准是指(A)A自身属性标准B外在特征标准C社会需求标准D相对价值标准5.下列属于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是(A)A《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B《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C《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D《浙江省档案局(馆)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6.下列属于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是(B)A《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B《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C《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D《浙江省档案局(馆)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7.下列属于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是(C)A《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B《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C《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D《浙江省档案局(馆)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8.下列材料列为永久保管的是(C)A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B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C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D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总结9.下列材料列为定期保管的是(A)A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B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C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D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10.直接鉴定法一般以(C)为基本单位进行。
A全宗B年度C案卷D件二、多选题1.我国现阶段的档案价值鉴定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BCD)A初步鉴定B归档鉴定C保管期限鉴定D到期鉴定2.档案价值鉴定,必须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ABC)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
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单位个人权益主要指个人的工资待遇、房产、 单位个人权益主要指个人的工资待遇、房产、学 历学位、安置、抚恤、优待、 历学位、安置、抚恤、优待、补助等
2、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 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
归档文件内容为“重要的” 归档文件内容为“重要的”,其保管期限相对 较 长。 防止两个误区: 防止两个误区: 偏重“红头文件” 偏重“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未必与本单位有直接关系, “红头文件”未必与本单位有直接关系,本单位的 重要文件未必都是“红头文件”。 重要文件未必都是“红头文件”
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和业务的文件材料
招商局作为一家綜合性的大型企業集团, 招商局作为一家綜合性的大型企業集团,其主要 职能和主要业务表现为三大核心產業: 职能和主要业务表现为三大核心產業: 交通运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服务(港口、 交通运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服务(港口、 公路、能源运输及物流、修船及海洋工程) 公路、能源运输及物流、修船及海洋工程) 金融投资与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凡是招商局系统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 凡是招商局系统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反映这三 方面内容的文件材料都是重要的,应该从长保管。 方面内容的文件材料都是重要的,应该从长保管。
重政治性文件, 重政治性文件,轻业务性文件
一个单位的主要职能往往以某种业务形式表现出来, 一个单位的主要职能往往以某种业务形式表现出来, 尤其是企业、事业单位,更要重视业务文件。 尤其是企业、事业单位,更要重视业务文件。
内容“重要的” 内容“重要的” 指三种情况
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 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主要业务的文件材料 (职能鉴定论) 反映本机关的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 反映本机关(包括下属单位) 反映本机关(包括下属单位)经济关系及本机关 人员个人权属利益方面的文件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10]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10〕16号2010年1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保密工作规则》以及《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税务机关工作秘密,是指税务机关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但不宜公开,一旦泄露会给机关、单位的工作造成损害或被动的事项。
第三条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主要包括:(一)机关内部工作需要且不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专报、通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电话簿记、外事活动安排、研究课题等;(二)机构、人事管理有关事项和文件资料;(三)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部署、违纪案件案情和审理材料、案件的统计数据等;(四)信访举报材料、立案查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五)年度财务预决算及相关数据;(六)审计、巡视监督情况及工作报告;(七)税收收入计划、减免税、欠税数据;(八)税收数据处理分析报告;(九)各类税收检查、稽查案件的相关情况;(十)反避税相互磋商、案件调查有关情况;(十一)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济情况、商业秘密和个人权益、个人隐私的信息、相关数据;(十二)政府采购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及信息;(十三)政府采购预算特别是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十四)国家秘密范围外的各类安全防护方案和措施;(十五)其他应列入工作秘密的事项。
2006《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06年12月18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和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和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案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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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
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标 签】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8﹞64号
【发文日期】2008-06-06
【实施时间】2008-06-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文件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要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送或越级抄送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税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分为30年、10年两类。
具体年限自按规定应归档的年份开始计算。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与电子文件一并进行归档。
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条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一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二条 在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各级税务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64号)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