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_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自考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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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是金融机构中的重要一环,它涉及到资金的流动、收入的计算和风险的控制等方面。

为了提高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水平,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

一、培训内容1.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培训人员需要了解贷款与贴现业务的定义、分类以及它们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和功能。

2.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培训人员需要了解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整个流程,从申请、审批、放款到回收、结算的全过程,以及相关的操作规范和程序。

3.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计算方法:培训人员需要掌握贷款与贴现业务中涉及的计算方法,包括贷款本金、利息、手续费等的计算,以及贴现金额和贴现利率的计算等。

4.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流程和方法:培训人员需要了解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流程和方法,包括账务的记账、展期和逾期的处理、坏账的核销等。

5.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风险控制:培训人员需要了解贷款与贴现业务的风险控制方法,包括风险评估、担保措施、信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通过讲座、讨论会等形式,向培训人员传授贷款与贴现业务的基本概念、流程和方法等理论知识。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培训人员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贷款与贴现业务的运作过程和核算方法,同时也可以培养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实操培训:通过模拟实践或实地操作,培训人员可以实际操作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流程和方法,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4. 知识检测:通过考试或小组讨论等形式,对培训人员进行知识检测,以评估他们的学习效果和掌握程度,并及时纠正他们的不足。

三、培训目标1. 提高贷款与贴现业务员的专业素质:通过培训,使贷款与贴现业务员掌握贷款与贴现业务的基本概念和操作方法,提高他们的业务熟练度和业务素质。

2. 加强贷款与贴现业务的规范性和效益:通过培训,使贷款与贴现业务员了解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业务的规范性和效益。

3. 提升贷款与贴现业务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培训,使贷款与贴现业务员了解贷款与贴现业务的风险因素和控制方法,提高他们的风险控制能力。

自考00078银行会计学——考前冲刺资料——会计分录汇总

自考00078银行会计学——考前冲刺资料——会计分录汇总

会计分录汇总6.贷款发生减值的账务处理:P98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7.贴现业务的账务处理:P108借:贴现资产——面值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贴现资产——利息调整8.转贴现业务的账务处理:P110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差额)贷:贴现负债——面值(票据票面金额)9.同业拆借—资金拆借时的账务处理:P134-135(1)拆出行的处理。

(债权人)借:拆出资金——拆入行户(资产↑)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资产↓)(2)中央银行的处理。

(中间人)借:××银行存款——拆出行准备金户(负债↓)贷:××银行存款——拆入行准备金户(负债↑)(3)拆入行的处理。

(债务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资产↑)贷:拆入资金——拆出行户(负债↑)10.同业拆借—拆借款到期归还的账务处理:P134-135 (1)拆入行的处理。

(债务人)借:拆入资金——拆出行户(本金)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同业拆借利息支出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中央银行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拆入行准备金户贷:××银行存款——拆出行准备金户(3)拆出行的处理。

(债权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拆出资金——拆入行户(本金)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同业拆借利息收入11.缴存财政性存款的账务处理:P139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户12.缴存一般性存款的账务处理:P139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户贷: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13.银行汇票出票(签发)——出票行的账务处理:P152 (1)转账交付:借:吸收存款——申请人户(负债↓)贷:存入保证金——银行汇票款(负债↑)(2)现金交付:借:库存现金(资产↑)贷:存入保证金——银行汇票款(负债↑)14.银行汇票兑付——代理付款行的账务处理:P154(1)持票人在代理付款行开户的处理。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五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本章学习要求】贷款业务是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组织本章教学,要求熟悉和掌握下列内容:第一,了解贷款的概念、含义、种类和担保贷款的概念、意义、种类。

第二,熟悉担保贷款的有关规定,掌握抵押贷款及抵押资产处置的核算。

第三,掌握信用贷款与贴现业务会计科目的使用及其账务处理方法。

第四,掌握利息计算的规定、计算方法及其账务处理方法。

【本章重点】1.信用贷款的的核算2.抵押贷款的核算3.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核算4.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核算【本章难点】1.信用贷款逾期的核算中逾期贷款同方向红字转账。

2.贷款利息计算的方法及定期结计利息的核算。

3.银行受理商业汇票贴现的核算中商业汇票贴现利息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方法,以及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本章教学时数】10课时【授课主要内容】第一节贷款与贴现业务概述贷款是指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前需要资金,将商业汇票经过背书后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把商业汇票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的一种信用活动。

票据贴现实质上是将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相结合的一种融资手段。

一、贷款业务分类㈠银行的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㈡按贷款的对象划分,可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㈢按贷款的质量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五类贷款。

后三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二、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定㈠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贷款通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㈡对单位发放的贷款可申办展期,个人贷款可否展期应视不同品种而定㈢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㈣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和交付利息㈤个人贷款的其他规定1.发放个人贷款坚持的原则除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坚持“先存后贷,存贷结合,存单质押,到期归还,逾期扣收”的原则外,其它各品种的个人贷款均坚持“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贷款与贴现业务核算

贷款与贴现业务核算

贷款与贴现业务核算贷款与贴现业务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对于银行的利润和资本金的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是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客户则需要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

贷款业务的核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贷款发放和贷款偿还。

贷款发放的核算主要包括贷款的计提和计提利息的核算。

贷款的计提是指将贷款款项从存款账户划出,转为贷款账户的过程。

这个过程需要更新账户余额,并记录相关信息,如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

同时,还需要根据约定利率对贷款进行计提利息,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贷款偿还的核算主要包括贷款的结息和本金回收的核算。

贷款的结息是指根据贷款期限和利率计算并确认贷款的利息收入。

同时,需要更新账户余额,并记录相关信息,如还款金额、还款方式等。

本金回收是指客户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的过程。

在本金回收过程中,需要把实际回收的本金金额与贷款账户余额进行核对,确保贷款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其次是贴现业务的核算。

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以现金的形式提前向客户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或其他债权,客户则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贴现款项。

贴现业务的核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贴现发放和贴现偿还。

贴现发放的核算主要包括贴现的计提和计提利息的核算。

贴现的计提是指将贴现款项从存款账户划出,转为贴现账户的过程。

这个过程需要更新账户余额,并记录相关信息,如贴现金额、利率、期限等。

同时,还需要根据约定利率对贴现进行计提利息,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贴现偿还的核算主要包括贴现的结息和本金回收的核算。

贴现的结息是指根据贴现期限和利率计算并确认贴现的利息收入。

同时,需要更新账户余额,并记录相关信息,如还款金额、还款方式等。

本金回收是指客户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贴现的过程。

在本金回收过程中,需要把实际回收的本金金额与贴现账户余额进行核对,确保贴现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在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利息的计提与结转问题。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
信用风险的来源
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 的变化。
信用风险的评估方法
通过评估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历史表现和其他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可以对信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
市场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的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金融机构持有的资产价值发 生损失的可能性。
注意事项
在贷款发放的核算中,银行应确保核算的准确性,防止出现差错或舞弊。同时,银行应关 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逾期还款等问题。
贷款利息的核算
贷款利息的核算
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对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利息核算应准确、及时,确保银行收 益的完整性。
核算流程
银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贷款利息。一般情况下,银行会采用按月或按季结息的方式,计算贷款 利息。在结息日,银行应将计算的利息金额记入相应账户,并确保核算的准确性。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培训
目 录
• 贷款及贴现业务概述 • 贷款业务核算 • 贴现业务核算 •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01
贷款及贴现业务概述
贷款业务简介
贷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的货币资金,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 的金融活动。
根据贷款用途和性质,贷款可分为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等 。
平。
问题与解决方案
问题汇总
在培训过程中,鼓励学员提出自己在贷款及贴现 业务核算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汇总整理。
解决方案分享
针对不同的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思路, 帮助学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经验交流与互动
组织学员进行经验分享和互动讨论,促进彼此之 间的学习和成长,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贷款业务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与贴现业务的核算日期:目录•贷款业务概述•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贴现业务概述•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贷款业务与贴现业务的税务处理•贷款业务与贴现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理贷款业务概述贷款是指经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贷款定义按照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性质等不同标准,可将贷款分为不同的种类。

贷款种类贷款的定义和种类借款人需向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与审批金融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

贷款发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收回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贷款业务的风险及控制信用风险01借款人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足额还款,导致金融机构面临损失。

为控制信用风险,金融机构需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定期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检查。

市场风险02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为控制市场风险,金融机构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利率和汇率等风险控制措施。

操作风险03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可能因操作不当导致损失。

为控制操作风险,金融机构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

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利息调整账户用于核算贷款利息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额,以及摊销或转销。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款项,包括活期和定期存款。

贷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发放的各项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贷款业务核算的账户设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发放贷款,并确认贷款本金。

贷款发放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时间,计算贷款的利息。

贷款利息计算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和金额,企业从借款方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贷款收回贷款业务的确认与计量03提前还款借款方提前偿还贷款时,企业根据合同约定计算并收取利息。

01定期计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计息时间和利率,定期计算并收取贷款利息。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 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 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 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借: 吸收存款
贷: 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 摊余成本。
四、会计科目设置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如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利息收入(6011)—××户
借:收入 减少
贷:收入 增加
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 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 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 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 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 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本章概述
第一节 贷款业务核算的概述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第三节 担保贷款的核算 第四节 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第五节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六节 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 第七节 贷款利息的核算
学习目标
1.了解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传统、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2.了解划分贷款种类的不同标准; 3.掌握贷款的核算方法; 4.掌握信用贷款正常归还及逾期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5.掌握贷款损失准备的管理规定和核算方法; 6.掌握抵押贷款的处理方法。
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
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
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贴现资产”、“拆出资 金”等科目。 3、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 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 备。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各期利息收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 流量,折现为该贷款当前账
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V (1 C I1R )1 F (R 1 C I2 R )2 F R ( C 1 InR )n F R t n 1(1 C ItR )tFR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 计算的金额,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保管 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 “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抵债资产”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 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保证贷款可参照信用贷款进行核算。
2.抵押贷款的核算 (1)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
1)收妥抵押物
银行将抵押物权利证明入库保管,记录抵押有价物品表外 科目,打印表外记账凭证,登记抵(质)押品登记簿。会计分 录为:
收:抵押有价物品——××户
金融企业会计
第二篇 商业银行会计
2)贷款发放
银行使用相关交易进行贷款发放,打印贷转存凭证,第一 联贷转存凭证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交业务部门留存,第三联作 借款人回单,第四联作收款人收账通知。会计分录为:
❖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
操作风险
由于内部流程、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损失的可能性。识别方法包 括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员工培训和内部审计等。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风险评估与计量
基于历史数据的统计模型
利用历史数据建立统计模型,对未来风险进行预测和计量。例如,利用过去的违约数据和风险等级,建立信用评分模型。
基于内部评级的模型
贷款利息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同时,利息收入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贴现利息支出
企业在贴现时支付的利息支出,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作为财务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税务筹划建议
合理安排贷款及贴现业务的
时间和金额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政策,合理安排贷 款及贴现业务的时间和金额,以优化税收负担。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 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获取 现金的一种方式。
贷款及贴现业务的特点
1 2 3
资金流动性强
贷款及贴现业务能够提供较强的资金流动性, 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同时帮助企业优化资 金结构。
风险与收益并存
贷款及贴现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活动,伴随着风 险和收益并存的情况,需要银行和企业进行合 理的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
贷款申请的核算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 担保评估等,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 款。
贷款发放的核算
贷款收回的核算
贷款发放的核算包括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合 同,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贷款收回的核算包括对到期贷款的收回、逾 期贷款的处理等。
03
贴现业务核算
贴现业务核算的概述
贴现业务定义
贴现是指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贴现,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除贴现利息后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2021年10月自考“金融法”第五章笔记

2021年10月自考“金融法”第五章笔记

2021年10月自考“金融法”第五章笔记第五章贷款法律制度第一节《贷款通则》概述《贷款通则》的办理范围:在我国境内的中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贷款人在《贷款通则》中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二节我国金融机构贷款种类及利率办理1.贷款种类(1)按贷款期限分类,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与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的贷款。

(2)按照有无担保的贷款分类:信用贷款,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基于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

这种贷款没有担保,风险由银行或金融机构承担。

担保贷款,包罗三种形式:包管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包管贷款:按《担保法》规定的包管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包管责任或连带包管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指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指按照《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3)票据贴现为基础的贷款。

(4)按照贷款风险承担主体来分类: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5)其他经过批准的贷款种类(短期贷款、信用证贷款、信用卡贷款、贴现援助性贷款)2.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自营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其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计算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3.贷款展期:贷款不能按期归还,要办理贷款展期申请。

展期限制主要有:(1)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2)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3)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4.贷款利率和信息办理:(1)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协议中标明,在借口协议注明的利息率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率(2)展期贷款利率按签订延期协议之日的中国人民隐含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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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
贷 款
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 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 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 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与其他金 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
(三)质押贷款的核算
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
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
为质物而发放的贷款。其发放与收回的处理与抵押 贷款基本相同。质押贷款到期,若借款人不能归还贷 款,银行可以所得质物的价款收回贷款本息。
第二节 票据贴现的概念
一、票据贴现概述 票据贴现是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
的贷款。
保证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核算手续与信用贷款基
本相同。
(二)抵押贷款的核算 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 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 物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应到期归还,一般不得展期。若到期 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有权依法处置其抵押品,
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收回贷在贷款持有期内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 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 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 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 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 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会 计 科 目
资产减值 损 失
抵债资产
(三)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1.贷款的确认与计量
(1)贷款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 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的后续计量与终止确认 贷款的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 本进行计量。即按贷款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 及各期利息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采用实 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 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各期利息收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户 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 (客户归还的金额)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 (借贷方差额)
贷款—抵押贷款—×户(本金)(客户归还的贷款本金)
如存在利息调整余额,应同时予以结转。
抵押贷款本息全部收回后,退还抵押品。其会计
分录为:
付出:待处理抵押品一一××户
第五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二节
票据贴现的核算
一、贷款业务概述
(一)贷款的种类
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用途
固定资产贷款
保证贷款
短期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按贷款期限
中期贷款 长期贷款
贷 款
按贷款经营 属 性 按贷款有无 担 保 按贷款风险
自营贷款 委托贷款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正常贷款
二、担保贷款的核算
担保贷款是指银行以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作为
还款保障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依担保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保证 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一)保证贷款的核算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
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 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
为取得资金,向银行贴付利息而将票据转让给银行,
以此融通资金的行为。 贴现贷款与一般贷款虽然都是商业银行的资产
业务,是借款人的融资方式,商业银行都要计收利息,
但两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贷款与贴现:都属于融资业务
1、融资的基础不同 – 贷款是以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信誉、还款能力为基础,或以抵押品、 质物为基础; – 贴现是以商业汇票为基础。 2、信用关系的当事人不同 – 贷款当事人是银行、借款人和担保人; – 票据贴现的当事人是银行、贴现申请人和票据上背书的各个关系人。
1. 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借款人
将抵押品或抵押品产权证明移交银行。银行审查无 误后,签发“抵押品保管证”交借款人,并填制借款 凭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
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抵押贷款—×户 (本金)(贷款的合同本金) 借或贷:贷款—抵押贷款—×户(利息调整)(借、贷方差额)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实际支付的金额)
3.贷款的减值与收回
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计算资产负债表 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常以初始确认时确定 的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该现值低于其帐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
商业银行收回或处置贷款时,应将取得的价款 与该贷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对抵押物进行详细登记,并列入表外科目 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收入:待处理抵押品——××户
2. 抵押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户 借或贷:贷款——抵押贷款——××户(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
3. 抵押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 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应主动提交放款收回凭 证或转账支票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会计处理与信 用贷款相同。其会计分录为:
会 计 科 目
利息收入
应收利息
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交易性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等应收取的利息。
贷款损失 准 备
资产类科目,“贷款”科目的备抵科 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 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依法取得 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 债资产的成本。商业银行依法取得并 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 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该 科目核算。
3、银行计息时间不同
银行贷款利息的收取是在使用资金之后
贴现利息的收取是在使用资金之前 4、放款期限不同 贴现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贷款有中长期 5、流动性不同 贴现贷款可以通过再贴现和转贴现提前收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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