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32讲_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情形、小规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5单元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具体应用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用举例)(★★★)P12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提示1】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时:
(1)必须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业务发生在本月,但按税法规定纳税义务是以后月份发生的,本月不应就该项业务计算销项税额;
(2)必须判断题目给出的金额是否含增值税,如果含增值税应当先进行价税分离;
(3)必须查找题目已知条件,准确确定适用税率。

【提示2】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应考虑:
(1)是否已经取得合法扣税凭证;
(2)是否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或者是否存在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3)是否存在上期留抵税额。

【案例1】某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

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8万元。

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万元,增值税为0.2万元。

【解析】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8万元可以抵扣;但支付运费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0.2万元不得抵扣。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6万元。

【解析】接受原材料投资视同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16万元可以抵扣。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万元,增值税为0.96万元。

【解析】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0.96万元可以抵扣。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6万元。

【解析】销售产品同时在价外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销项税额=[200+1.16÷(1+16%)]×16%=32.16(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8.12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解析】由于该企业产品是五金,应按新货物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8.12÷(1+16%)×16%=1.12(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8万元(购进工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解析】购进的工具因管理不善被盗,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8×16%=1.28(万元)。

【综上所述】
当期销项税额=32.16+1.12=33.28(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16+0.96-1.28=23.68(万元)
应纳增值税=33.28-23.68=9.6(万元)。

【案例2】某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第3季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已知该银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提供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1)购进5台自助存取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40万元,增值税为6.4万元。

【解析】购进经营用设备,取得了合法扣税凭证,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租入一处底商作为营业部,租金总额为1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

【解析】为经营而接受了租赁服务,取得了合法扣税凭证,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3)办理公司业务,收取结算手续费(含税)31.8万元;收取账户管理费(含税)26.5万元。

【解析】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和账户管理费属于“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31.8÷(1+6%)×6%+26.5÷(1+6%)×6%。

(4)办理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含税)1.06亿元。

【解析】收取利息收入,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06÷(l+6%)×6%×10000。

(5)吸收存款8亿元。

【解析】吸收存款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综上所述】
(1)进项税额=6.4+5=11.4(万元);
(2)销项税额=31.8÷(1+6%)×6%+26.5÷(1+6%)×6%+1.06÷(l+6%)×6%×10000=1.8+1.5+600=603.3(万元);
(3)该银行第三季度应纳增值税税额=603.3-11.4=591.9(万元)。

【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空调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8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W型空调1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3480元,甲公司给予每台348元折扣额的价格优惠。

双方于7月2日签订销售合同。

甲公司7月6日收到价款,7月20日发货并向对方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乙公司7月22日收到空调。

销售Y型空调30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2900元。

公司业务部门领用10台Y型空调用于奖励优秀员工,公司食堂领用2台Y型空调用于防暑降温。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2000元;向丙公司支付新产品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000元;支付销售空调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50元,支付招待客户餐饮费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20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销售W型空调,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A.7月22日
B.7月6日
C.7月2日
D.7月20日
【答案】D
【解析】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7月20日),但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W型空调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0×(3480-348)÷(1+16%)×16%=43200(元)
B.100×3480×16%=55680(元)
C.100×3480÷(1+16%)×16%=48000(元)
D.100×(3480-348)×16%=50112(元)
【答案】A
【解析】(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题干没有专门说明在“备注”栏内注明,应该推定为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注明),可以按折扣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选项BC均未减除折扣额,排除。

(2)题目明确交待“3480元”为含税售价,应当价税分离,排除选项D。

(3)有的考生纠结于“348元”的折扣额是否含税,首先,题目选项并未出现对“348元”作价税分离和不作价税分离两种处理,考生不需要纠结;其次,结合案情可以理解为在含税售价3480元中给予348元的折扣额,因此348元折扣额理解为含税金额比较恰当。

3.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及领用Y型空调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000+2)×2900÷(1+16%)×16%=1200800(元)
B.(3000+10+2)×2900÷(1+16%)×16%=1204800(元)
C.3000×2900×16%=1392000(元)
D.(3000+2)×2900×16%=1392928(元)
【答案】B
【解析】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奖励优秀员工、用于食堂防暑降温),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因此Y型空调的销售及视同销售数量=3000+10+2,选项B 正确。

4.甲公司的下列进项税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支付销售空调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550元
B.支付招待客户餐饮费用的进项税额120元
C.支付新产品设计费的进项税额3000元
D.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102000元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购进服务用于个人消费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2018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431万元。

(2)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9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5万元。

(3)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1万元。

(4)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支出合计10万元。

(5)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

(6)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

(7)从农业合作社购进蔬菜,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0万元。

已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6%;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农产品扣除率为10%;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下列经营业务中,应按照“现代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A.房屋租赁服务
B.住宿服务
C.餐饮服务
D.餐饮设备租赁服务
【答案】AD
【解析】选项BC:属于“生活服务”。

2.下列关于甲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购进蔬菜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B.购进卫生用具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C.火车票、飞机票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D.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答案】ABD
【解析】选项C: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餐饮设备出租收入的销项税额=29÷(1+16%)×16%=4(万元)
B.餐饮、住宿收入的销项税额=1431÷(1+6%)×6%=81(万元)
C.车辆停放收入的销项税额=11÷(1+10%)×10%=1(万元)
D.房屋出租收入的销项税额=5.5÷(1+10%)×10%=0.5(万元)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的全部收入均为含税收入,均应价税分离;界定清楚所属税目,在已知条件中找到对应税率即可解题。

4.计算甲公司当月准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10%+1.2=2.2(万元)
B.1.2+1.6=2.8(万元)
C.10×10%+1.6+100×10%=12.6(万元)
D.1.2+1.6+100×10%=12.8(万元)
【答案】D
【解析】(1)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AC排除;(2)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按买价乘以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B漏计购进蔬菜的进项税额,错误。

【例题3·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8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40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48000元。

(2)购进职工食堂用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000元。

(3)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0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00元。

(4)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300元。

(5)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6600元,另外收取货物逾期保管费21200元。

已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68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是()。

A.购进柴油的进项税额48000元
B.购进职工食堂用货物的进项税额8000元
C.上期留抵的增值税税额6800元
D.购进小轿车的进项税额24000元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100000+2200)×10%=110220(元)
B.1100000×10%=110000(元)
C.(1100000+2200)÷(1+10%)×10%=100200(元)
D.1100000×(1+10%)×10%=121000(元)
【答案】C
【案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对外转让一台其使用过的、作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为甲企业于2012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6400元。

【解析】由于该设备为2009年1月1日后购进,属于购进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46400÷(1+16%)×16%=6400(元)。

【案例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对外转让一台其使用过的、作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为甲企业于2007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1200元。

【解析】(1)该生产设备按购进当时的政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属于“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2)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41200÷(1+3%)×2%=800(元)。

【案例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对外转让其总经理使用过的小轿车一辆;该小轿车为甲企业于2015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6400元。

【解析】该小轿车为2013年8月1日后购进,属于购进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46400÷(1+16%)×16%=6400(元)。

【案例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对外转让其总经理使用过的小轿车一辆;该小轿车为甲企业于2011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1200元。

【解析】(1)该小轿车按购进当时的政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属于“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2)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41200÷(1+3%)×2%=800(元)。

【案例5】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将自己使用过的一箱打印纸出售,含税售价为92.8元。

【解析】(1)打印纸属于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2)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92.8÷(1+16%)×16%=12.8(元)。

【案例6】甲企业专营二手物品购销业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甲企业将其收购的一批二手电脑转让给乙企业,含税转让价格为41200元。

【解析】(1)该批二手电脑,甲企业并不自用,甲企业销售该批二手电脑属于销售旧货;(2)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41200÷(1+3%)×2%=800(元)。

2.可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属于老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
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专业提供初级/中级/注会/税务师/高级会计等视频、课件、押题、题库微信:a8881029
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
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
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
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④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⑤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应当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5%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方法计税的,按照
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案例】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例题1·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有()。

(2018年)
A.自来水厂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B.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
C.食品厂销售的食用植物油
D.煤气公司销售的煤气
【答案】AB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例题2·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的有()。

(2017年)
A.电影放映服务
B.文化体育服务
C.收派服务
D.公交客运服务
【答案】ABCD
【解析】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行为主要有:(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案例】北京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从事认证服务。

2018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16日,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价税合计为106万元。

(2)18日,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增值税为3.2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5万元,增值税为0.05万元。

(3)20日,支付广告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增值税为0.3万元。

(4)28日,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一台固定资产,售价0.206万元。

【解析】
(1)该公司当月应纳税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另一部分是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部分:当期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当期进项税额=3.2+0.05+0.3=3.55(万元);因此,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部分的应纳税额=6-3.55=2.45(万元)。

(3)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部分的应纳税额=0.206÷(1+3%)×2%=0.004(万元)。

(4)该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45+0.004=2.454(万元)。

考点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P128、138、144
1.一般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案例1】甲公司专营二手物品购销业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1月份销售其收购的一批旧冰箱,取得含税收入4.12万元。

【解析】甲公司就该“销售旧货”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12÷(1+3%)×2%=0.08(万元)。

【案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月份销售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收入5150元。

【解析】甲公司就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150÷(1+3%)×3%=150(元)。

3.5%征收率
5.小微企业免税规定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6.起征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且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①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②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判断题】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且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2018年)
【答案】√
7.因服务中止或折让退还的销售额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例题·单选题】甲设计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6月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06000元;因服务中止,退还给客户含增值税价款10300元。

已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甲设计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206000÷(1+3%)×3%=6000(元)
B.206000×3%=6180(元)
C.(206000-10300)÷(1+3%)×3%=5700(元)
D.(206000-10300)×3%=5871(元)
【答案】C
【解析】甲设计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206000-10300)÷(1+3%)×3%=5700(元)。

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发生在境外的任何税金。

考点4: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P139
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发生在境外的任何税金。

1.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税率
2.进口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税率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音响,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6万元,缴纳关税11.6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3年)
A.116×16%=18.56(万元)
B.(116+11.6)×16%=20.42(万元)
C.116÷(1+16%)×16%=16(万元)
D.(116+11.6)÷(1+16%)×16%=17.6(万元)
【答案】B
【解析】(1)甲公司进口音响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2)如果将“音响”改为“高档化妆品”,且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则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16+11.6)÷(1-15%)×16%=24.02(万元)。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10万元,按16%税率向海关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该批原材料当月加工成产品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同时支付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8万元。

【解析】
(1)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0)×16%=17.6(万元);
(2)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6+8×10%=18.4(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200×16%-18.4=13.6(万元)。

本单元考点回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