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与运作模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与运作模式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与运作模式》,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参与研究
【第一章】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探析绪论
【第二章】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与运作模式
【第三章】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一般运作模式探讨
【第四章】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动因、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第五章】政府参与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影响
【第六章】政府参与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建议
【参考文献】产业投资基金建设中政府的融入参考文献
第2章产业投资基金
2.1 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国家发改委对产业投资基金作了如下定义: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主要对未上市企业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即由不确定多数投资者出资设立产业基金公司,委托产业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委托产业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股份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
根据美国联邦银行业监管条例提出的定义为:业务方向限于投资于金融/非金融公司的股权,资产或者其他所有者权益,并且将在未来将之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不直接经营任何商业/工业业务;任何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经理,雇员或者其它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都不超过25%;最长持续期限不超过15 年.
目前我国对产业投资基金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募集社会资金经基金管理人专业运作并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向未上市企业、通过未上市企业成长而实现股权增值并退出获利的集合投资制度。根据被投资企业所处的成长阶段,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Equity)两类。本文认可以上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研究。
2.2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分为募、投、管、退四个阶段。一般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联合基石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产
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对产业投资基金出资1%-2%,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向潜在投资者进行募集,募集对象一般包括社保资金、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及富有个人等,募集到的资金通常会交由托管银行进行保管。基金募集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按照预先设定的投资方向和选项标准寻找、筛选投资标的,在经过尽职调查后对合适的标的进行股权投资。投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通常会对被投资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并为被投资公司提供战略方面的帮助,但并不直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在投资到期时或触发退出条件时,基金会通过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而收回投资本金并实现投资收益。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通常包括:上市退出、并购退出、管理层回购退出等,如果被投资企业经营惨淡,产业投资基金也可能被迫选择清算退出。而管理层回购通常也被用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风险控制方式,即在投资之初就与被投资企业约定,如果被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达到特定要求,则被投资企业管理层有义务按照约定条件回购基金持有的股权。
在收益分配方面,通常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基金规模收取2%-3%/年的管理费,对投资获得的回报将优先用于偿付各投资人的投资本金,超出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从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来看,常见的几种组织形式包括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有限合伙制是发达国家市场中最常采用的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在有限合伙制下,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简称LP)是基金的主要投资者,提供基金所需的大部分资金,但并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营,而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简称GP)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通常仅认购1%-2%的基金份额,GP 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并监管基金的所有投资项目。在收益分配方面,GP 除收取管理费外,可以参与对基金利润的分配,分配比例可通过合伙协议灵活约定。
公司制是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早期被最多采用的组织形式,目前仍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公司制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公司制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双重征税问题,即在公司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在股东层面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这种组织形式加大了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成本,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信托制基金(也就是契约式基金)是由受托人(一般是指信托公司)集合多个信托投资客户的资金而形成的基金(即信托投资计划),直接或者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投资的一种基金组织形式。信托制基金基于委托人和受托人
之间的信任,以契约形式存在,也可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但由于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申请公开发行的企业其股东不能含有信托投资计划,因此信托制基金在IPO 退出方面存在障碍。
2.3 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
2.3.1 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的发展
美国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源地,也是全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最为成熟的区域,从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全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缩影。
最早的产业投资基金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9 世纪末,当时的美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经济快速发展,工业总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大量商人集团形成,在此背景下一些银行家和富有个人将资金投入到风险较高但发展快速的钢铁、石油、铁路等行业。1946 年,乔治·多里特和拉尔夫·弗兰德斯创办了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简称ARD),ARD成为最早的通过汇集投资人的资金进行投资、并对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专业投资机构。1958 年,美国国会颁布一系列法案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其中,《1958年中小企业投资法》(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Act 1958)的颁布,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制度(叶翔,1998)。之后,在20 世纪七八十年代,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创立,更进一步推动了产业投资基金的蓬勃发展,并成为产业投资基金在欧美资本市场中的主要的组织形式。目前,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成为欧美发达国家金融与产业结合的重要方式。2007 年上半年,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筹集2400 亿美元资金,而1991 年,整个行业的筹资总额仅为100 亿美元(汤翔,2008)。
在资金来源方面,美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也经历了以个人资本为主到以机构资金为主的过程。根据我国学者对美国私募股权基金融资渠道的研究,目前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养老基金、大学捐赠基金、企业基金、母基金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而富有个人和家族的投资占比已经从1978 年的32%下降到2003 的10%左右(郁万荣,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