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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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6921)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6921)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 1)。

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㈠甲级⒈资历和信誉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15 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 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600 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 人(不含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 2 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 12 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 2 项(主持至少 1 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 2 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 10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2 人(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 1 人);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 4 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 1 人);主持或参加过 2 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 20 人。

(2)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

(2)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A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二)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三)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二、分级标准(一) 甲级1、资历和信誉(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3) 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1) 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合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一一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一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一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一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一)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二)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第一、分级标准(一) 甲级1、资历和信誉(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3) 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1) 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合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一一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一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一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一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1项,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型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取得显著效果。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1995年8月11日电建,1995,504号)总则为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行业和其它行业从事电力(火电、送变电、核电常规岛及新能源发电)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

凡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工程设计(含勘察)证书后,方可承担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第二章资质证书和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分为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两种;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电力勘察设计是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合一的行业,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采用建设部统一印的工程设计证书(包括勘察)。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根据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勘察设计资历划分。

分级标准由建设部统一颁发。

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分级标准执行建设部建设(1992)434号文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跨行业申请建筑、通信等其它行业的工程设计证书以及申请通用的工程勘察证书,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行业的分级标准。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发电、送变电两个专业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发电工程或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发电工程按承担机组的高限划分为200MW、300MW、和600MW及以上三档;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50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或220k(330k)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12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110k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丁级单位可以承担35KV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承担证书允许的高限工程勘察设计时,要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咨询。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1995年8月11日电建,1995,50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行业和其它行业从事电力(火电、送变电、核电常规岛及新能源发电)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

第三条凡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工程设计(含勘察)证书后,方可承担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第二章资质证书和资质标准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分为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两种;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电力勘察设计是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合一的行业,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采用建设部统一印的工程设计证书(包括勘察)。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根据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勘察设计资历划分。

分级标准由建设部统一颁发。

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分级标准执行建设部建设(1992)434号文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跨行业申请建筑、通信等其它行业的工程设计证书以及申请通用的工程勘察证书,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行业的分级标准。

第六条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发电、送变电两个专业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发电工程或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发电工程按承担机组的高限划分为200MW、300MW、和600MW及以上三档;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50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或220k(330k)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12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110k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丁级单位可以承担35KV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承担证书允许的高限工程勘察设计时,要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咨询。

设计资质标准

设计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㈠甲级⒈资历和信誉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1人);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分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2)、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1)、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1人);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旨在对电力工程设计企业进行分级,并根据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给予相应的资质等级。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四个等级,下面将对这四个等级进行详细介绍。

甲级是电力工程设计资质的最高等级,具备甲级资质的企业通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

甲级企业在技术水平上要求具备一流的设计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工程质量。

在企业管理上,甲级企业要求具备先进的管理系统和规范的管理流程,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的交付。

乙级是电力工程设计资质的第二等级,具备乙级资质的企业相对于甲级企业来说,在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上稍有逊色。

乙级企业要求具备较为全面的设计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一般的电力工程设计任务。

在企业管理方面,乙级企业要求具备基本的管理系统和规范的管理流程,但相对于甲级企业来说,管理水平可能稍有欠缺。

丙级是电力工程设计资质的第三等级,具备丙级资质的企业相对于甲级和乙级企业来说,在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上还有一定差距。

丙级企业要求具备基础的设计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完成一些简单的电力工程设计任务。

在企业管理方面,丙级企业要求具备一定的管理系统和规范的管理流程,但在管理水平上相对较弱。

丁级是电力工程设计资质的最低等级,具备丁级资质的企业相对于甲级、乙级和丙级企业来说,在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上最为薄弱。

丁级企业要求具备基本的设计能力,但在实践经验和工程质量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在企业管理方面,丁级企业对管理水平要求较低,可能缺乏有效的管理系统和规范的管理流程。

总的来说,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是为了规范电力工程设计企业的发展,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不同等级的资质要求企业在技术实力、实践经验和管理水平上有所差异,具备更高等级的资质会更有竞争力并且有可能承接更多的大型复杂项目。

对企业而言,获得更高等级的资质是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要求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为电力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精心整理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资质申报审批程序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企业由中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1、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报表和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6、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7、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证明和省级以上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证明。

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需要提交上述第1、2、3、4、5、6项所列资料及原取得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一)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二)(三)(一)甲级1(1)(2)(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1)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合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一一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一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一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一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电力行业项目工程设计资质分级

电力行业项目工程设计资质分级

电力行业项目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电力行业项目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单位具备的技术力量、设备条件和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质等级的划分。

电力行业项目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力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与高效进行。

甲级资质是最高等级的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较为复杂的电力工程设计任务。

甲级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研究与开发能力,能够进行前沿技术研究,并有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

同时,甲级设计单位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各类资源,确保工程设计按时高质量完成。

乙级资质是中等等级的设计资质,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适中的电力工程设计任务。

乙级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和经验,能够按照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乙级设计单位也应具备一定的质量控制能力,能够确保设计工作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丙级资质是最低等级的设计资质,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低的电力工程设计任务。

丙级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能够按照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任务。

虽然丙级设计单位在技术力量和经验方面相对较弱,但也应具备一定的质量保证能力,能够确保设计工作合理可行。

在获得电力行业项目工程设计资质分级后,设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承接相应等级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资质等级的划分有助于规范市场竞争,确保电力工程设计的技术水平和质量要求。

同时,资质等级的划分也为业主单位提供了选择合适设计单位的依据,确保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电力行业项目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是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评价和划分的一种方式,能够帮助规范电力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设计能力和经验要求,能够帮助业主单位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与高效进行。

电力勘察设计资质要求

电力勘察设计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5-08-21 生效日期: 1995-08-21发布部门: 电力工业部(已变更)发布文号: 电建[1995]50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行业和其它行业从事电力(火电、送变电、核电常规岛及新能源发电)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

?第三条凡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工程设计(含勘察)证书后,方可承担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第二章资质证书和资质标准?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分为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两种;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电力勘察设计是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合一的行业,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采用建设部统一印的工程设计证书(包括勘察)。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根据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勘察设计资历划分。

分级标准由建设部统一颁发。

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分级标准执行建设部建设(1992)434号文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跨行业申请建筑、通信等其它行业的工程设计证书以及申请通用的工程勘察证书,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行业的分级标准。

?第六条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发电、送变电两个专业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发电工程或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发电工程按承担机组的高限划分为200mw、300mw、和600mw及以上三档;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50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或220k(330k)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12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110k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电力设计资质分类

电力设计资质分类

电力设计资质分类
电力设计资质分类是根据承担电力工程设计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业绩,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的资质评定和分级。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电力设计资质分类体系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分类:
一级资质:通常是最高资质,要求机构或个人在电力工程设计领域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设计经验。

能够承担规模较大、复杂性较高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二级资质:机构或个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电力工程设计能力和业绩,可以承担一般规模和难度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三级资质:需要机构或个人具备基本的电力工程设计能力,可以承担一些小型、简单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临时资质:有些国家或地区设立了临时资质,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初次进入市场或者项目紧急需要。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资质申报审批程序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企业由中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委员会初审。

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 、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报表和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6、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7、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证明和省级以上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证明。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2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资质申报审批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相关标准资质申报审批程序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企业由中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委员会初审。

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指电力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的一系列资质要求和标准,以保障电力工程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电力工程设计市场行为,提高电力工程设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应当包括设计单位的注册资格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注册资格应当与其承担的设计任务相适应,具备从事相关电力工程设计的能力和经验。

其次,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人员结构和专业技术水平。

应当有一定数量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过程中的质量可控。

此外,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还应当包括设计单位的技术设备和软硬件条件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系统,以支持设计过程中的计算、分析和绘图等工作。

同时,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实验室条件和测试设备,以支持设计过程中的实验验证和技术研究工作。

在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还应当包括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经营状况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确保设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经营实力和信誉,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并具备一定的风险抵御能力。

总之,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既要求设计单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又要求设计单位具备一定的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规范电力工程设计市场行为,提高电力工程设计质量,促进电力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结合相关条例,特推出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此标准应用于工程建筑的方方面面,与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紧密相连。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发布时间:2009-02-09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四个序列。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三)本标准包括煤炭、电力、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民用建筑等21个行业(见附表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及其规模划分(见附表2 :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电力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二、分级标准㈠甲级⒈资历和信誉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⒉技术力量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1人;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⑷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⒊技术水平⑴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1项,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型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取得显着效果.⑵能采用国内外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新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⑶具有与国境外合作设计或独立承担国境外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⑴有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已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⑵有固定的工程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⒌管理水平⑴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⑵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并能实行动态管理,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⒍业务成果⑴获得过近四届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优秀计算机软件、优秀标准设计三等级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可含与工程设计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进步奖2项.⑵近15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3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㈡乙级⒈资历和信誉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0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⑵独立承担过行业中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⑶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单位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⒉技术力量⑴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3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中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⑵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行业中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中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非返聘人员;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中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⑷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⒊技术水平⑴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⑵具有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⑶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达到发展提高型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效果.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80%;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80%;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能广泛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⑵有固定的工程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⒌管理水平⑴建立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⑵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⒍业务成果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及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㈢丙级⒈资历和信誉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⑶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单位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⒉技术力量⑴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⑵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少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⑷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⒊技术水平⑴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⑵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以下指标:施工图CAD出图率50%;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能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⑵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⒌管理水平⑴建立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⑵质量体系能有效运行,有健全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三、承担业务范围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附表2,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附表2.承担工程设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四、附则㈠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㈡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附表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及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附表2-1~附表2-21附表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及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点击浏览附表2-1~2-附表21附表2-4一、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注:1、工程设计单位达到本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要求后, ——如能同时具备发电火电或水电工程设计及送电工程设计类型的主导工艺要求时,即可申请电力行业全部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如只达到1个及以下工程设计类型的主导工艺要求时,则只能申请电力行业部分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2、电力行业设计资质标准中送电、变电工程设计对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要求为:甲级只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人;乙级只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二、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编制说明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原工程设计分级标准中水利、铁道、公路、林业、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为勘察设计合一,调整后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这些行业均未考虑勘察的技术要求,承担这些行业的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六、工程设计行业由原来的30个行业调整合并为21个行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各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专业配备要求.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专业配备由主导工艺、土建及公用专业或主要专业、附属专业组成.工程设计单位只具备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技术力量的,仍可申请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但须在工程设计证书中单独注明限定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八、工程设计单位若能满足某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要求, 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或附属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该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否则,只能申请该行业限定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九、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市政公用、公路、铁道等行业任一行业中桥梁、隧道工程设计类型的甲级设计资质,即可承担其他两个行业桥梁、隧道工程甲级设计范围的设计业务.。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1995年8月11日电建,1995,50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行业和其它行业从事电力(火电、送变电、核电常规岛及新能源发电)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

第三条凡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工程设计(含勘察)证书后,方可承担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第二章资质证书和资质标准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分为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两种;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电力勘察设计是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合一的行业,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采用建设部统一印的工程设计证书(包括勘察).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根据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勘察设计资历划分。

分级标准由建设部统一颁发.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分级标准执行建设部建设(1992)434号文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跨行业申请建筑、通信等其它行业的工程设计证书以及申请通用的工程勘察证书,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行业的分级标准。

第六条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发电、送变电两个专业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发电工程或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发电工程按承担机组的高限划分为200MW、300MW、和600MW及以上三档;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50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或220k(330k)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12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110k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丁级单位可以承担35KV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承担证书允许的高限工程勘察设计时,要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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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中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⑷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⒊技术水平
⑴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⑵具有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⑶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达到发展提高型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效果。
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⑷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⒊技术水平
⑴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⑵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以下指标:
施工图CAD出图率50%;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⑵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⑵有固定的工程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⒌管理水平
⑴建立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⑵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⒍业务成果
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及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㈢丙级
㈡乙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3年及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⑵独立承担过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⑶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具备同时承担2项中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每个主要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㈠甲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㈡乙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0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中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⑶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单位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⑴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3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中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1人);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⒊技术水平
⑴拥有主行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
⑵具有在专项工程设计中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取得效果。
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到80%;
⒉技术力量
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具备同时承担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每个主要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⒊技术水平
⑴拥有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
⑵具有在专项工程设计中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分布)
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8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80%;
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广泛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⑵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行业中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中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非返聘人员);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附表2)。
承担工程设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四、附则
㈠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㈡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⑴有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已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⑵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⒌管理水平
⑴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⑵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并能实行动态管理。
三、承担业务范围
取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大、中、小型专项工程设计项目,不受地区限制;取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承担中、小型专项工程设计项目,不受地区限制。
持工程设计专项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
四、附则
㈠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㈡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注:“专职技术骨干”系指下列人员:
⑷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⒊技术水平
⑴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1项,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型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取得显著效果。
⑵能采用国内外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新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⑶具有与国(境)外合作设计或独立承担国(境)外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⑵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少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⑶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单位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⑴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⑶具有与国(境)外合作或独立承担国(境)外专项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
㈣工程设计的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可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设置级别。
二、分级标准
㈠甲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5年及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⑵独立承担过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已建成投产,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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