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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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 2.述。旧志使用亦不多,有也较简略。新志 对这一体裁运用较多,且渐趋完备,成为 不可或缺的部件,且是画龙点睛的部件, 使志书的整体性更强,贯注其中的“识” 是灵魂,无“识”则难驾驭。
• 3.志。这是志书的主体。志书志书,实际是 由不同的分志或专志组成,每一专志的任 务是记述某一特定事物的历史与现状。在 旧志中,分有不同的门类,分类记述,这 些门类的划分,便是现代志书的专志或分 志。一部综合志如……一般都由若干专志 组成。怎样分设专志,是制订篇目的任务。 怎样记述,下面将作专门介绍。
• 4.传。即人物传。这是史志同有的体裁,也 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志书人物志一般分传 录表三个层次,要注意的事项有: • 生死、籍贯、标准等。记述的内容,首先 以履历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丰富内容、 丰满个性……
• 5.图。旧志虽技术手段不能与今天相比,但 对图的重视有过于今人。特别重舆地图 (图经的传承),价值很高。今人多注重 图片,舆地图份量相对弱些。今志之图大 致有地图、示意图、图画(少),照片 (多)。注意的是:与正文的呼应,有机 的整体性,各图要素齐全,画面,说明文 字的准确等。
(四)方志的功能
• 志书三大功能:存史、资治、教化。 • 这是古今学者对地方志长期研究形成的广 泛共识,是对方志功能、作用的科学总结。 民国于乃仁称:“一曰备行政官吏省阅,发政施 令得其宜;二曰资学者治史之史料;三曰启发 后进敬恭桑梓之心。”
• 任何事物的实际功能,是由该事物本身内在品质 所决定的,人为地贴上什么功能什么功能的标签 是没有用的。功能能发挥多少,既与事物本身内 在品质有关,也与外在的环境或使用者有关。但 是否具备某种功能,功能强弱程度,只与事物本 身内在品质有关。 • 志书的三大功能是对志书属性的理论总结,而对 于任何某一部具体的志书而言,是否具备这三大 功能,情况则千差万别。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 能,实际就是对志书质量的考量。如何判断具体 某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能,我们可先看看这三 大功能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一、总则。

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人文、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综合性记载,对于了解一个地方的发展历程、文化传承、风土人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提高地方志编纂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二、编纂单位。

1. 地方志的编纂单位应当是具有一定历史积淀和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可以是地方政府、文化机构、学术团体等。

2. 编纂单位应当配备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历史、地理、文化、语言等专业人员,确保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能够专业、全面、深入地展开。

三、编纂内容。

1. 地方志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人文、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内容,不应有偏颇和片面的倾向。

2. 地方志的编纂内容应当符合时代特征和社会需求,对于当代重大事件和社会变迁也应当有所记录。

3. 地方志的编纂内容应当注重实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编纂方法。

1.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多样化,既可以采用田野调查、实地考察的方式,也可以利用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等途径进行搜集整理。

2.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注重实地调研和深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尊重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3.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地方志编纂的效率和质量。

五、出版与传播。

1. 地方志的出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地方志的出版应当注重质量和版权保护,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地方志的传播应当注重多种方式,可以通过图书出版、网络传播、展览推介等途径进行。

六、监督与评估。

1.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2.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建议。

3.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对于工作中的优缺点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七、附则。

1.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志书主要篇章的著述要领

志书主要篇章的著述要领

志书主要篇章的著述要领志书是历史科学中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分支。

志书是分门别类、系统记述一地一时期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而修志是通过收集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去粗取精、综合分析、归纳提炼、科学排比等系统化、条理化的整理后纂写成的反映一地或一事物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志书的工作。

一、志书编纂的具体要求(一)按照篇章节目体的设计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篇目,做到精选门类,有所侧重,以纲统目,归属得当,体例严谨,逻辑严密,层次清晰,排列有序。

(二)结构上,要求横排纵写,事以类分,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保证志书内容全面丰富,资料系统翔实,信息存量更加博厚。

(三)取材上,要求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四)在记述上,要求述而不论,秉笔直书,寓观点、褒贬于记述之中,做到存真求实,客观记述;倾向正确,科学记述。

(五)文体上,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即书面语中的实用语体,不是书面语中的艺术语体和混合语体。

(六)在修辞上,采用消极性修辞,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记述事实,要求用词通顺、明确、贴切、简洁。

志书的生动性主要取决于所记事实本身所具有的活力,以及文字资料、篇章结构的组织、图表和照片的选用制作等方面。

(七)在文风上,要求具备精、当、平、实的风格,做到简、严、核、雅。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要确保志书质量,出精品。

首先,力求做到存真求实地收集资料和编写志稿,即记述事实要真实准确,记事要在真实的基础上求全面,记述力求体现事物规律性;其次,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即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新鲜事物,突出首创经验;再次,要贯彻事实准确,表述清楚,文字精炼的著述三要求。

二、主要篇章的著述要点第一,政治部类的编写(一)党政群团部分1. 无题序。

各部分设无题序,记述20年来各政党、群众团体工作发展概貌、主要变化和新的特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起统领作用。

2. 组织机构。

志书的编纂要求

志书的编纂要求

志书的编纂要求一、关于体例1、严守志界:不能越界,这个界包括体裁、时空范围、收录标准,都不能超越(不能写成报告文学、散文,不能写别单位的事,不能写之前、之后的事,不能降低标准或扩大范围写人)2、横排竖写:横排门类(如:管理,科技,文化……分类编排)纵述史实(如:“管理”章节中, 按1996-2012的时间先后顺序逐年叙述)3、七体并用:“七体”即志书所包含的七种体裁:述:总揽全局,反映大事,概述事物发展全貌和特点,沟通门类联系;记:大事记,选录大事、要事、新事等重要事项;志:合理设置门类,纵述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传:传记,为在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人物立传;图:能从不同角度反映变化的情况的具有典型性、资料性的图片,插入文中或置于文前;表:补充正文、不与正文简单重复的表格;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4、述而不论:以资料说话,不发表评论,寓观点于记事之中。

二、关于内容:1、观点正确:不以个人好恶及主观意愿去判断2、史实准确:不能靠想当然或推测,时、地、人、事实、数据必须核实,如有歧义,可略即略,不能略,多说并存。

3、详略得当:详近略远,详特略同,详此略彼(只记事业发展,不记工作过程;只记科技成果,不记具体工艺;只记改革实施,不记具体条文)4、特点鲜明:体现行业、传统、优势、地位5、注意保密:尤其是科技发明创造、具体工艺三、关于语言:1、严谨:不要用大概、近年、大约、差不多2、朴实:不用华丽辞藻、过多修怖、夸张语气,用陈述句、第三人称3、简洁:行文干净,不拖沓,不罗嗦,事情交代清楚就行了4、流畅:注意修辞、语法、按记述文的要求来写,用现代白话文,不要文不文白不白5、规范:用字、遣词、造句、行文都要规范,不要乱用网络语言,保持祖国语言的纯洁性四、关于概述:1、位于志书之首的总述(概括总体,统摄全志):A、略写概貌,详写特点B、语言准确,文采突出c、避免论述,不须评说2、位于篇章之前的小述(无题小序,提示内容):A、以简要文字介绍该章B、便于读者了解本章内容、层次C、补充章中各节无法记述的、宏观的资料D、起到沟通章中各节的作用五、关于大事记1、功能:以时为经,以事为纬,记述重大事件,勾勒发展脉络。

地方志工作制度

地方志工作制度

地方志工作制度一、引言地方志是我国古代史书的一种,主要记载一个地区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地方志工作制度是指对地方志的编纂、出版、发行、利用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地方志工作是我国地方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地方志的编纂1. 编纂任务。

地方志编纂任务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编纂机构。

地方志编纂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编纂能力,包括编纂人员、编纂经费、编纂设施等。

编纂人员应当具备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和编纂技能。

3. 编纂原则。

地方志编纂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的原则,力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一个地区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

4. 编纂程序。

地方志编纂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收集资料。

编纂人员应当广泛收集图书、档案、文物、口碑等多种形式的资料,确保资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研究资料。

编纂人员应当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

(3)撰写志稿。

编纂人员应当根据研究结果,撰写志稿。

(4)审查修改。

地方志编纂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志稿进行审查修改,确保志稿的质量。

三、地方志的出版、发行和利用1. 出版。

地方志编纂完成后,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确保地方志的印刷质量。

2. 发行。

地方志出版后,应当通过新华书店等渠道进行发行,保证地方志的传播和利用。

3. 利用。

地方志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地方志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地方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地方志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提供地方志资料查询、咨询服务。

四、地方志工作制度的管理1. 管理体制。

地方志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地方志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志书编纂原则 -回复

志书编纂原则 -回复

志书编纂原则-回复“志书编纂原则”,是指在编纂志书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原则,以确保志书内容准确、全面、有序。

志书通常是一部记载历史、事物发展、学术成果等的重要参考资料,因此编纂原则的正确应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志书编纂原则的问题,深入探讨其内涵和应用。

一、为什么志书编纂需要原则?编纂志书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志书内容往往涉及广泛的领域和深入的专业知识,如果没有明确的原则指导,就会导致内容杂乱、准确性有待质疑。

编纂原则的制定和遵循,可以保证志书的学术性、可读性和权威性。

二、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准确性原则志书编纂的首要原则是准确性。

编纂者需要严格核查和评定每一条资料,确保其中的时间、地点、人物等细节准确无误。

同时,在选择资料时要注重权威来源,确保所收录的资料具有学术价值和可靠性。

2.全面性原则志书应该全面地反映所研究的对象或领域的全貌,避免任何片面或偏颇的观点。

编纂者需要广泛搜集和整理各种资料,对相关事物或人物进行全面考察,以展示一个真实、完整的画面。

3.时序性原则在编纂志书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组织,清晰地呈现事件或事物的发展历程。

通过时间的推移和变化,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分析相关事物的演变和影响。

4.系统性原则志书的编纂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即根据研究对象或主题的性质,合理安排章节和内容的组织结构,以便读者能够迅速找到所需的信息。

5.语言规范性原则志书是面向大众的参考资料,因此编纂者在使用语言时应尽量避免专业术语和晦涩难懂的表达方式。

应该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读者能够轻松理解所传达的信息和观点。

三、志书编纂过程中应注意哪些细节?1.细心审校在编纂过程中,务必认真对待每一项资料,仔细核对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需要严禁盲目引用或复制与原文不符的资料,以保证整体内容的真实性。

2.多样性收录志书编纂者应该尽可能广泛地搜集各类资料,并对其进行合理分类和整理。

这样可以确保志书内涵丰富、内容多样,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

区政府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区政府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区政府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室的角落,我的思绪如同一缕缕轻盈的烟雾,缓缓飘散。

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构思在脑海中逐渐清晰,我拿起笔,开始书写这段文字。

一、编纂目的地方志是记录一方水土、一方人文的重要载体,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目的在于传承历史、弘扬文化,展现我区十年来的发展变迁。

我们要将这次编纂工作打造成一部具有时代特色、地域特点、民族风格的地方志,使之成为后人了解我区历史、文化的珍贵资料。

二、编纂内容1.历史沿革:从古至今,梳理我区的发展脉络,详细记载各个时期的重要事件、人物、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迁。

2.地理环境:介绍我区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自然资源、人文景观等,展示我区独特的地理风貌。

3.政治经济:记录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历程,反映我区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的成就。

4.社会生活:描绘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包括生活习惯、民俗风情、宗教信仰等方面。

5.人物传记:收录我区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当代优秀人物,展示我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6.文化教育:介绍我区文化教育的发展历程,包括学校教育、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三、编纂方法1.资料搜集:广泛收集各类资料,包括档案、文献、口碑、图片等,确保编纂内容的真实、准确。

2.实地考察:组织编纂人员深入基层,实地考察,了解我区的发展变化,为编纂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3.专家论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编纂工作,确保编纂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

4.协作编纂:发动全区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编纂工作,形成合力。

5.稿件审核:设立稿件审核制度,对编纂稿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编纂质量。

四、编纂组织1.成立编纂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编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2.设立编纂办公室:负责编纂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编纂人员开展编纂工作。

3.聘请专家顾问: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编纂顾问,为编纂工作提供指导。

地方志书的格式

地方志书的格式

地方志书的格式
地方志书是一种记载一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方面的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在撰写地方志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概述
概述是对该地区的基本情况进行的简要介绍,包括地理位置、历史沿革、自然环境等方面。

概述应该简洁明了,概括性强,能够让读者对该地区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二、地理志
地理志是对该地区的地理环境进行的详细描述,包括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水文状况等方面。

地理志应该客观真实,数据准确,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

三、历史志
历史志是对该地区的历史发展进行的系统梳理,包括历史沿革、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方面。

历史志应该史料翔实,论述严谨,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历史演变过程。

四、经济志
经济志是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的全面记述,包括经济结构、产业特点、财政金融等方面。

经济志应该数据可靠,分析深入,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五、文化志
文化志是对该地区的文化发展进行的详细记录,包括教育、科技、艺术等方面。

文化志应该内容丰富,观点独到,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文化特点。

六、社会志
社会志是对该地区的社会状况进行的全面记述,包括人口结构、民族宗教、社会风俗等方面。

社会志应该资料详实,分析深入,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社会特点。

七、人物志
人物志是对该地区的重要人物进行的记述,包括历史名人、文化名人、经济名人等方面。

人物志应该资料翔实,评价客观,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人物特点。

志书编纂原则

志书编纂原则

志书编纂原则
摘要:
一、志书编纂原则的概述
二、志书的真实性原则
三、志书的全面性原则
四、志书的系统性原则
五、志书的持续性原则
六、志书的创新性原则
正文:
志书编纂原则是编写志书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志书是一种全面、系统地记录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文献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因此,在编纂志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志书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同时也要保证志书的系统性、持续性和创新性。

志书的真实性原则是志书编纂的首要原则。

志书必须真实记录历史事件、人物、事物和现象,不能虚构、夸大或缩小事实。

在记录历史事件时,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声音,不能片面、主观地描述历史。

志书的全面性原则是确保志书内容的完整性和广泛性。

志书应该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方面的内容,不仅要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还要包括自然环境、地理地貌、人口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各个领域。

在记录历史事件和事物时,应该全面、系统地搜集资料,确保志书的完整性和广泛性。

志书的系统性原则是确保志书内容的组织结构合理、清晰、严谨。

志书应该按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进行分类,并对各个主题进行系统、全面的阐述。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应该注重各个章节之间的联系和衔接,确保志书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志书的持续性原则是确保志书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志书应该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社会和历史的变迁和发展。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应该注重资料的搜集和保存,确保志书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一、依法修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先后开始“盛世修志”。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

2008年9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下称《规定》)。

《条例》和《规定》是修志的主要法规。

当然,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等也是相关适用法规。

什么是地方志?由于地方志的多源性和源远性,形成了对方志属性的多种说法。

有的说是地理书,有的说是历史书,有的说是地理、历史兼备,至今没有统一的定论。

有人解释为地方志是记述一定地域里的社会、自然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述。

“一方之全书”、“地方百科全书”。

《条例》第三条描述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水富第一轮修志是1993年,20年过去了,现在是第二轮修志。

如果说第一轮修志是摸索前行,那么,本轮修志则是有章可循。

二、方志体例方志有其自身的体例,《规定》第八条指出志体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第十一条要求“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一)体裁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一部志稿几乎都要具备。

述:有的称总述,有的称概述。

“述”也包含一些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即综合性叙述,它简要说明本章节记述的主要内容。

两者在写法上的区别是:《概述》要叙述志稿所记部门或地域事业发展的大势大略,胸怀全局,站在一定的高度,用一定的深度进行阐述。

《概述》是全志中唯一可以适当议论的部类。

既要展示现状,又要把握规律,揭示未来,展望前景。

而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只能综合内容,不能议论。

无题叙述不是必有的,而要看需要,不必要的就直接进行入章节记述。

记:主要是《大事记》,也含《编后记》。

《大事记》—般采用编年体辅以纪事本末体。

第十九讲地方志编纂要注意的几项原则

第十九讲地方志编纂要注意的几项原则

第十九讲地方志编纂要注意的几项原则一、“以类系事、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的编写材料如何进行分类和科学归类而言的,这一原则也是地方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不这样进行分类记述,编纂出来的书就不叫地方志了。

具体的要求是:将性质基本相同的同一类事物归属到一个篇(章)中去记述,不以现在的单位、部门来进行分类,原则上要打破单位或部门的界限。

当然,在把握这一原则进行分类的同时,还要参照国家行业的分类标准,并兼顾现行部门的管理体制。

二、“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编写中如何把握总字数的占有比例而言的,也是地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

具体的要求是:现代的事物应详细记述,古代和近代的事物概略记述;距今越近的事物应详细记述,距今越远的事物应概略记述;其他地区没有的事物应详细记述,其他地区都有的事物应概略记述。

编写中,古代、近代、现代的字数比例为:2︰2.5︰5.5或2.5︰2.5︰5 。

三、“横排竖写”(即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编写中如何进行篇目编排和史实记述而言的,这也是地方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不这样进行篇目编排和史实记述,编纂出来的书也不叫地方志。

具体的要求是:首先应横排门类,按篇、章、节、目4级进行记述时,应横排至“节”一级;按篇、章、节、目、子目5级进行记述时,应横排至“目”一级;然后再按时间顺序从前至后记述史实。

当然,个别特殊的情况还应具体对待。

四、“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全书的完整性和连贯性而言的。

具体的要求是:横排门类时,不要有缺漏项目,否则就破坏了志书的完整性;纵述史实时,其中不要有长时间的空缺,使前后记述有断裂,破坏了志书的连贯性。

五、“述而不论”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志书编写中如何进行表述而言的,这也是地方志书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不这样进行表述,编纂出来的书也不叫地方志。

具体的要求是:在编写过程中,对事物的表述要客观,不要进行评论。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标准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标准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一、地方志的概念(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地域性和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

(3)门类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行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

志书编纂方案

志书编纂方案

志书编撰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关于志书编撰方案的指南,以便于组织和管理志书编纂工作。

志书编撰是对某一特定领域、社团或组织的历史、发展、成就等内容进行整理、归纳、记录和出版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方案将包括志书编撰的目标、原则、步骤、资源需求、时间计划、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2. 目标志书编撰的目标是全面、准确、系统地记录和展示特定领域、社团或组织的历史、发展、成就等内容,以便于后人了解、学习和研究。

具体目标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文献、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志书的主题范围和内容结构,使其有逻辑性和可读性;•组织和安排志书编撰工作,确保进度和质量;•出版和宣传志书,使其为广大读者所知晓和运用。

3. 编撰原则志书编撰应遵循以下原则:•准确性:确保所收集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可靠,并经过验证。

•客观性:对于历史事件、人物、事实等的描述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实之词。

•全面性:尽可能收集与主题相关的各类文献和资料,确保内容的全面性和丰富性。

•逻辑性:按照内容的相关性和时间顺序进行组织和编排,使其有一定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4. 编撰步骤志书编撰的步骤包括:4.1 确定编撰主题与范围根据编撰志书的目的和读者需求,确定志书的主题和范围。

主题应当明确、具体,范围应当合理、可行。

4.2 收集与整理资料收集与主题相关的各类文献和资料,包括书籍、期刊、报纸、照片、视频、口述资料等。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以便于后续的编撰工作。

4.3 组织编撰团队确定编撰团队的成员和职责,包括主编、副主编、编撰人员、校对人员等。

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时间,确保团队工作的高效和顺利进行。

4.4 制定编撰计划根据资料的数量和质量、编撰团队的实际情况、出版时间等因素,制定详细的编撰计划,包括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里程碑。

4.5 编撰草稿根据确定的主题和范围,编撰志书的草稿。

编撰过程中要注意准确性、客观性、全面性和逻辑性,并确保文章的连贯性和条理性。

部门编纂志书实施方案

部门编纂志书实施方案

部门编纂志书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当前,部门管理工作日益繁重,各类资料和信息不断增加,部门志书编纂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编纂标准和规范,导致志书质量参差不齐;二是缺乏专人负责编纂工作,志书编纂工作分散,效率低下;三是部门志书更新不及时,无法及时反映部门最新情况。

因此,制定部门编纂志书实施方案,对于解决上述问题,提高部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部门志书编纂制度,确保志书编纂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志书质量和管理效率。

2. 原则,统一规范、科学合理、质量优先、效率至上。

三、具体措施。

1. 制定编纂标准,由部门负责人牵头,成立志书编纂标准制定小组,明确志书编纂的格式、内容、标准,确保编纂工作具有统一规范。

2. 配备专人负责,部门内部选拔专人负责志书编纂工作,明确编纂责任人,统一编纂计划,确保编纂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更新志书,制定志书更新周期和频率,确保志书内容及时更新,反映部门最新情况。

4. 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志书编纂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对编纂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志书质量。

5. 宣传推广,加强对志书编纂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全员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编纂氛围。

四、保障措施。

1. 资金保障,部门将专门拨付一定资金用于志书编纂工作,确保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员培训,对专人负责志书编纂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编纂能力和水平。

3. 管理监督,建立志书编纂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编纂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编纂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预期将达到以下效果,一是部门志书编纂工作有序进行,质量得到提升;二是部门志书内容及时更新,能够真实反映部门最新情况;三是部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六、总结。

部门编纂志书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加强部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编纂工作,才能够确保志书质量和管理效率的提升。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志的编纂管理,规范地方志编纂工作,保护可视地方文化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图书馆法》和《国家地方志编纂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次条地方志的编纂,是对我国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记录及当地文脉作出的档案记录。

地方志编纂工作要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努力求真、创新,取用历史文化的原始材料、文献,并根据当地的发展状况作出充分概括性的展示。

第三条地方志编纂要求要科学认真,客观扩大,充分利用地方有史以来对该地形态、气候、资源、行政划分、经济情况、历史史料、文化艺术、民俗习惯等研究和述论,综合考证与叙辞、充实考订资料,旨在更加全面准确的反映历史文化情况。

第四条地方志编纂应遵守《国家地方志编码标准》,由国家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严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级以上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条例组织地方志编纂。

第五条地方志编纂应由当地国家统计局,文化和图书馆等部门共同参与,统筹保护历史文物、加强地方志资料整理和保存,确保其学术质量,有效推动地方文物的综合保护。

第六条地方志编纂应积极开展历史资料整理和收集工作,挖掘和归纳可用的历史资料,搜集历史文物资料,建立地方志数据库等。

第七条全国志编纂进行机构应落实质量管理,组建编纂复核机构,并依法建立程序,确保编纂质量。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级以上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应抓落实,开展编纂宣传、示范、展示等活动,推动国家地方志编纂工作。

第九条国家地方志编纂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发布地方志分类目录、选题指南和编纂技术规范等,加强编纂宣传和示范,指导、检查编纂质量。

第十条全国地方志编纂完毕后,应报省级地方志编纂审批机构审批,省级地方志编纂审批机构应及时处理、审议、审批。

以上为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保护可视的地方文化文物,促进的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开展编纂技术规范,组织地方志编纂。

志书编纂原则 -回复

志书编纂原则 -回复

志书编纂原则-回复什么是志书编纂原则?志书编纂原则是指在编纂志书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准则。

志书是指记录和总结某一特定领域或某一时间段内的人物芳名、事迹和业绩的书籍,通常是由相关学者和专家团队共同编纂完成。

志书的编纂原则是确保志书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读性的基础。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什么是志书编纂原则,并探讨志书编纂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

第一步:明确编纂的目标和范围在开始编纂志书之前,需要明确编纂的目标和范围。

志书的目标可以是记录某一特定领域或某一时间段内的人物、事迹和业绩;志书的范围可以是国内外的相关人物,也可以是某一具体地区或某一特定行业的人物。

明确编纂的目标和范围有助于编纂者在后续的工作中有明确的方向和依据,避免不必要的篇幅扩展和目标范围的混淆。

第二步:收集和整理材料志书编纂的第二个关键步骤是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

编纂者可以通过调查研究、采访受访者、查看公开文献和资料等方式,收集到相关的人物事迹和业绩的资料。

然后,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归类,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编纂者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或数据库等工具进行材料的整理和管理,方便后续的查找和使用。

第三步:核实和验证资料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后,编纂者需要进行资料的核实和验证。

这是确保志书准确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步骤之一。

编纂者可以通过核实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比对不同来源之间的差异,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评估。

如果遇到争议或疑点,编纂者可以采取更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步:编写和审定志书内容在对资料进行核实和验证后,编纂者可以开始编写志书的内容。

志书的内容包括人物的传记、事迹和业绩等信息。

编写过程中,编纂者需要确保内容的客观、准确和简洁。

同时,还需要遵循专业术语的使用和避免个人偏见的介入。

编写完成后,需要进行内容的审定和校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五步:排版和编辑志书在编写和审定内容后,志书需要进行排版和编辑。

排版主要包括章节的划分、标题的设定、文字的排列和图表的插入等工作。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汝南街道志编修的基本原则

汝南街道志编修的基本原则

汝南街道志编修的基本原则
1.依法修志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

审慎记述民族、宗教、政法、军事、外事等方面内容,志稿形成后,应主动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履行审查验收程序。

2.实事求是原则:既要客观反映本区域的优势、成绩和经验,也要客观反映本地的劣势、不足和教训,不溢美,不诿过。

3.质量第一原则: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着力提高地方志书质量。

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进度服从质量。

4.“述而不论”原则: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在“述”体中进行的必要议论,必须把握好适度性、准确性,把握“让事实说话”。

5.“生不立传”原则:对有重大影响、有突出贡献、有代表性的在世人物,主要采用以事系人的方式进行记述;在人物简介、人物表(录)中需要反映的,要严格掌握收录标准。

6.全面性原则:做到横不漏项,纵不断线,详略得当,突出重点,体现汝南自身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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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按时间顺序,一事一条。

从本区域、行业、事业整体高度选取事关全局的事件,避免写成部门(行业)的大事记。

(2)专记专记设置因事制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

记述跨门类,影响全局,对本区域、行业、事业起决定作用和未来有借鉴作用的重大事件,一事件一专题,用纪事本末体方式详记始末。

(3)编纂始末(编后记)编后记重点反映修志始末,包括修志起因、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容编排、修志体会等。

3.志(志体)各分志(卷)门类(篇、章、节、目)设置合理。

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重大事物、地方特点事物有背景、有因果,有比重结构。

4.传(传记体)人物卷(篇)包括人物传(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录四种体裁。

人物传(传略)记已故人物,主要是正面人物,也有少数对社会起阻碍作用的反面人物。

人物简介主要记健在人物,但少数已故人物材料太少也可放在简介中。

英雄集体和模、高级知识分子等可入表。

入人物简介、表、录的级别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事业的情况,但也要考虑各分志、分卷的平衡。

人物传记和人物简介要写出人物的个性。

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不能见事不见人。

相关联的人物也可合传。

传记人物容,包括履历和事迹,重点记好在本地、所从事行业、事业的事迹;人物简介略记履历,主要对本地、本行业、事业的活动简要记述;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

国际性大都市,所记人物包括本籍人物(在本地工作、外地工作均记);外籍(包括外地,外国籍人)人物,简单履历外,主要记在本地的活动容。

5.图、照图、照的拍摄、绘制、选用、编排,要做到典型性、资料性、专业性、综合性、条理性、精确性的统一,从不同角度反映情况。

卷首的图、照能够统辖本分志、分卷容。

串文图、照与所在部分文字要吻合。

6.表表格包括统计表和事表(文字表)。

表格紧随相关正文之后。

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或自相矛盾。

不以表废文,做到文显轨迹、阶段、结构、比重、特点,表呈详细具体。

数据表敞开式,文字表封闭式。

7.录收录与所记政治活动、行业、事业、实体有关的,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未来还有参考价值,有重大社会、文献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

还包括补遗考订等资料。

附录辑录的是其他各卷难以归类,或篇幅较大的复制件,就单项看可具有比各分志、卷有关容更为详尽的资料信息,是对各卷有益的补充。

附录设若干类别,每一件附录件另面编排。

选、辑的文献必须保证文献的真实和尽可能的原始状态。

具体方法两种,一是全文辑录保持文献的原貌,二是删去非本质核心容予以节录。

节录必须保存原文核心部分(句词不动),删节处用删节号【……】表示,文献标题下标明“(节录)”。

8.索引全志除人物卷外,各分志、分卷均编制索引,设置于编纂始末之后。

索引分类标准统一,名称概念清楚,提炼的标引词符合主题原意,附缀正文页码准确。

9.分清志种,区域志、专志不可写成部门志。

区域志是以行业、专业、专门志的容综合而成;专志就是专门的志书。

记事围是从区域,专业、专门事物角度。

不是部门志。

省志、市志、区县志不可写成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工作的容的综合,而是行业、专业的综合。

是区域围事物,而不只是管辖或所管事物。

实体志,是选择有代表性的经济、事业实体进行记述,主要记所属行业、事业的实体活动,党政工青妇主要记组织,其重大活动放入大事记。

一般性的党务、人事、财务管理工作不记。

二、篇目、容要求篇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横不缺要项,科学分类与现代具体分工、全志整体性与分志(卷)相对独立性、体例的统一规与突出特点的关系处理得当。

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归属妥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类目的升格或降格,使用适度。

标题简明准确,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

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反映事物基本特征,记述有深度。

容能够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断限本行业、事业、本实体发展的全过程。

要研究本记述门类、类目的容和要素,做到容全面系统。

(一)横分门类,纵向记述志体与史体不同,在编纂形式上,史体是以时系事,志体是以类系事。

史书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著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而志体却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一方之历史与现状,“事以类从,类为一志”。

它的特点是打破总的时间概念,注意按事物分类横排。

志书在横排门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各类事物的性质和遵从科学分类原则,在纵向记述上,应注意:(1)纵述不宜溯源过远,而应侧重断限以,需上溯的则上溯;(2)切忌纵列文件、常规工作、一般情况,而应纵述事实,反映事物的变化发展;(3)不要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抓住主线,突出主要;(4)不要逐年记述,搞流水账,而应纵述演变,写好事物的量变、质变和盛衰起伏,切忌流水账似的逐年资料罗列。

横分纵述的方法在认识与反映事物本来面目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即能较科学地反映同一门类事物的在联系,揭示同一门类事物间具有规律性的发展变化。

此原则充分体现了地方志的编纂个性,以及它别具一格的编纂风格。

横分门类、纵向记述是志书编纂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但由于方志所记述的事物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在记述一些具有特殊性的事物时,应灵活掌握这一原则,做到宜横则横,宜纵则纵,以横为主,纵中有横,横中有纵,纵横结合,使篇目既符合志体,又便于把容写清楚。

避免过分强调横分门类,纵向记述,而导致记述事物的整体性较差和交叉重复等现象。

(二)横不缺项,纵不断线新编地方志要求横"百科"、纵述历史,历史主线不可割裂,即所谓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有的称:“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横不缺项是拟订篇目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方志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全”字。

所以称它为一方之全史。

它所记载的是一地、一行业之全貌,举凡一地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等等,无一不在方志记述围之。

特别是随着发展,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行业越来越多,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

我们在拟订篇目时务必深人研究,熟知地情,做到尽其所有,广辟类目,注重科学,也就是务必做到横不缺项。

纵不断线是编纂地方志需要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

地方志为“一方之全书”,又是“一方之全史”。

横向看,方志反映一方之全貌;纵向看,方志反映断限一方包括各行各业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

因此,断线与缺项一样都会影响志书的质量。

(三)突出时代、地方、专业特点特色一部志书是否优劣和有无价值,关键之一是看其有无特色。

地方志的特色包括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及专业特色三个方面。

地方志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强列的时代感,时代性是地方志在时间方面的重要特征。

不同时期编修的地方志无不体现着时代的气息。

如首轮志书中都体现了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由传统工业走向现代工业。

二轮志书反映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反映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多元发展,全面走向世界。

地方志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还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我国幅员广阔,地区性差异很大。

编写地方志时,应注意挖掘木地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与外地的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记述。

同时又要很好地突出一个地方的整体特色,地方上特有、特多、特好的事物必须加强记述。

专志必须突出专业特色。

当地优势行业、优势事业。

如的经济、金融、航运、商贸等。

反映事物特点、特色,融个性特征于记述事物的容之中。

特色的事物或事件“浓墨重彩”详细记述,对少数极具特色的事物或事件,允许“单独立志”、“升格”或“前置”处理。

(注意适度)。

(四)生不立传,生可入志,以事系人地方志的记述容是一个行政区域的天、地、事、物、人,以此反映一地自然环境和社会面貌的历史和现状。

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历史是由人的活动形成的,编修地方志不能离开对人的反映。

以事系人,生不立传就是在方志中如何体现人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传记是记载本地已故重要人物一生事迹的文字。

盖棺论定,不为生人立传,是修志的传统原则,历来为志家遵循。

一是因为志属信史,立传人物,其事迹都要详加验实,以昭征信,特别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方能使志书达到“存真”的目的。

二是因为生人发展趋势难作定论。

尤其是那些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在有生之时往往身披无数美丽虚幻的光环,只有待其身后浮光渐渐消退,现出“真人”后,才能对其一生作出较为切合实际的评价。

三是因为给活人立传,社会上各种社会关系容易介人,常有私人请托而干扰人物传的编写,影响修志工作的正常进行。

生不立传,便可“远迎合之嫌,杜是非之议耳”。

1998年2月10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也就此作了明确规定和强调,“在世人物不立传,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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